
TZ2-2019 代替TZ 2—2006
使用说明书审查
2019-04-01实施
2019-03-08发布
本通则是对TZ 2—2006《使用说明书审查》的修订。
本通则与TZ 2—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调整了使用说明书审查的要求,取消了A、B分类,由原来的15条变成了17条,增加了产品执行标准和能源、环保要求;
——增加了使用说明书字体大小要求;
——增加了大纲安全要求及安全标志在说明书复现内容;
——增加了“安装方法”等4项中“不适用除外”内容;
——修改了审查结论和判定原则内容;
——修改了附录A。
本通则自实施之日起代替TZ 2—2006。
本通则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通则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