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1604.4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纸、纸板及纸制品中荧光性物质的测定
2023-09-06发布
2024-03-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GB 31604.4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纸、纸板及纸制品中荧光性物质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用纸、纸板及纸制品中荧光性物质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纸、纸板及纸制品中荧光性物质的测定。
2 原理
通过在紫外灯下直接观察食品接触用纸、纸板及纸制品试样是否有明显荧光现象(即有明显的蓝色或紫色荧光)来判定试样中是否含有荧光性物质。如果试样出现多处不连续小斑点状荧光或有荧光现象但不明显时,用碱性提取液提取,然后将提取液酸化,再用纱布吸附提取液中的荧光性物质,在紫外灯照射下,观察纱布是否有明显荧光现象,来确证试样中是否含有荧光性物质。
3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所用试剂和材料在紫外灯下应无荧光现象。
3.1 试剂
3.1.1 乙腈(C₂H₃N):色谱纯。
3.1.2三乙胺(C₆H₁₅N)。
3.1.3氢氧化钠(NaOH):优级纯。
3.1.4盐酸(HCl)。
3.2 试剂配制
3.2.1 盐酸溶液(1+9):将盐酸和水按1:9的体积比混匀。
3.2.2 乙腈溶液(2+3):将乙腈和水按2:3的体积比混匀。
3.2.3碱性提取液:将乙腈、水和三乙胺按40:60:1的体积比混匀。
3.3 标准品
荧光增白剂220(CmHN₂O₁gS₄Na₄,简称C.I.220,CAS号:16470-24-9):纯度≥95%,或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品。
3.4 标准溶液配制
3.4.1 标准储备液(1000mg/L):在避光条件下,准确称取C.I.220标准品10mg(精确至0.1 mg)于烧杯中,用碱性提取液溶解,转移至10 mL棕色容量瓶中,用碱性提取液定容至刻度,混匀。将溶液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