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30035-2021 代替GB 30035-2013
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Criteria of medical examination for seafarers
2022-06-01实施
2021-12-01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与GB30035—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船员注册"的术语和定义(见 2013 年级的3.1);
——删除了船员注册健康要求(见 2013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海船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见表1,2013年贩的表1);
——更改了内河船舶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见表2,2013年版的表1);
——更改了船员职业限制(见附录 A,2013年贩的附录 A);
——更改了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表(见附录 B,2013年版的附录 B);
——增加了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检查表(见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要求中国籍船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对船员提出了任职岗位健康要求。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制定船员健康标准。
本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船员适任及船员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