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12487—2004代替 GB 12487—199
利 乙 基 麦 芽 酚食 品 添 加 剂
Food additive—Ethyl maltol
2004-04-09 发布
2004-12-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窨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第四版(1996)〔FCCⅣ(1996)〕《乙基麦芽酚》(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 FCCⅣ (1996)重新起草。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 FCCN(1996)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
本标准与 FCCW(1996)的主要差异如下∶
——要求中增加了熔点范围项目(本标准的3.3)。这是为了适应用户的需要,保留了 GB 12487—1990的规定;
——要求中增加了砷(As)含量项目(本标准的3.3)。这是根据我国对食晶添加剂中有害杂质应该进行监控的要求;
——要求中修改了乙基麦芽酚含量、水分、灼烧残渣含量、铅(Pb)含量、重金属(以 Pb 计)含量指标(本标准的 3.3)。这样有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
——试验方法中除乙基麦芽酚含量采用 FCCⅣ(1996)规定的方法,其余均采用我国产品试验方法国家标准(本标准的第 4章)。
本标准代替 GB 12487—1990《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本标准与 GB 12487—199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设了对铅含量的控制(见 3.3);
——乙基麦芽酚含量指标由≥99.0%修改为≥99.2%,水分指标由≤0.5%修改为≤0.30%,灼烧残渣含量指标由≤0.2%修改为≤0.10%,砷含量指标由≤0.000 3%修改为≤2 mg/kg(1990年版 3.3,本版的3.3);
——将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修改为所有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乙基麦芽酚含量和水分为出厂检验项目(见5.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CSBTS/TC83/SC2)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