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3221-2020代替 GB/T 3221—2010
内燃机动力内河船舶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
Code for moring and sea trials of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driven inland ships
2021-06-01 实施
2020-11-19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3221—2010《柴油机动力内河船舶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与GB/T 3221-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标准名称"柴油机动力内河船舶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为"内燃机动力内河船舶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0 年版的第 1 章);
——修改了"第三方测试机构"为试验参加方(见 3.2,2010 年版的 3.2);
——修改了测试设备和仪器的合格性和有效性、测试人员的资质等要求(见3.4,2010年版的3.4);
——修改了倾斜试验的要求(见 3.8,2010 年版的 3.8);
——修改了原"在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中,船厂应做好各种试验记录"为"在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中,船厂和第三方测试机构应分别做好各自试验记录"(见 3.10,2010年版的3.10);
——增加了升降机逃口的效用试验要求【见 4.5.1c)】;
——修改了焊缝密性试验的替代技术要求(见 4.6.9,2010年版的 4.6.9);
——增加了泡沫液及泡沫总管的检查要求【见 4.9.10a)、b)】;
——增加了"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相关要求(见 4.10、4.42.3);
——增加了"通风管路上的自动挡火闸(如设有)进行效用试验"的要求(见 4.13.4);
——删除了与重油相关的要求(见 2010 年版的 4.17.6、5.2.4);
——增加了 LNG 燃料动力船舶主、辅机燃料系统试验的相关要求(见 4.17.12);
——增加了"检查排气系统防爆阀(如设有)的布置和安装情况"的要求(见4.20.5);
——修改了空气瓶及管路上安全阀整定压力的相关要求(见 4.22.2,2010年版的4.22.2);
——增加了双燃料发动机主机负荷试验和燃料模式转换试验的相关要求(见4.29.15.2.1);
——增加了双燃料发动机最低稳定工作转速试验的相关要求(见 4.30.2 ,5.2.2);
——增加了双燃料发电机组负荷试验和燃料模式转换试验的相关要求(见 43311);
——修改了航行性能试验数据修正的要求(见 5.1.1,2010年版的5.1.1);
——修改了航速试验测量方法的相关要求【见 5.1.2a),2010年版的 5.1.2a)】;
——修改了航速试验测速区水域宽度的相关要求【见 5.1.2b),2010年版的5.1.2b)】;
——修改了回转试验的相关要求【见 5.1.3a),2010年版的 5.1.3a)】;
——修改了主机轴功率测量工况的相关要求(见 5.2.6,2010年版的 5.2.7);
——修改了"Z"形试验的相关要求(见 5.5.5,2010 年版的 5.5.5);
——删除了船体振动测量有关船长 60 m的相关要求(见 2010 年版的5.6.1、5.6.4)
——增加了船体振动测量时船舶航行状态的相关要求【见 5.6.1d)】;
——增加了批量船舶的首制船或重要船舶一般应进行实船轴系扭转振动测量的要求【见 5.7.1a),2010 年版的 5.7.1a)】;
——修改了扭转振动转速禁区划分区间的要求【见 5.7.1f),2010年版的 5.7.1f)】;
——修改了扭转振动数据记录、计算和安全评价的相关要求【见5.7.1g),2010年版的5.7.1g)】;
——增加了设有转速禁区船舶验证其顺利通过转速禁区的能力的要求【见5.7.1h)】;
——修改了噪声测量条件的相关要求【见 5.8.2a),2010 年版的 5.8.2a)】;
——增加了主机燃料模式的选项(见表 A.23、表 A.26~表 A.29)。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内河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0)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