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4544-2020 代替GB4544—1996
啤酒瓶
Beer bottles
2021-08-01实施
2020-07-23发布
GIB 4544—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454—1996《啤酒瓶》,与GB454—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产品理化性能分等要求(见1996 年版的4.2);
——修改了理化性能,将原标准附录A的内容直接放入标准正文,将产品分为一次性瓶、可回收新瓶和可回收旧瓶,并分别规定了理化性能指标,其中抗冲击指标按啤酒瓶的满口容量不同划分为两档,以鼓励啤酒瓶小型化(见5.1.,1996年版的附录A);
——修改了规格尺寸,不再单独规定640 mL啤酒瓶的规格尺寸,只对可回收瓶瓶身和瓶底厚度的最小值作了规定,同时规定了所有产品的规格尺寸允差(见5.2,1996年版的4.3);
——增加了垂直负荷强度的试验(见6.1.1);
——删除了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不再建议啤酒瓶两年的回收使用期限,而更注重对可回收旧瓶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控(见第 8章,1996 年版的附录 B);
——增加了一次性瓶还应在每件产品的根部位置打上"NR"字样(见9.1);
——增加了不可使用麻袋、捆扎等可能导致啤酒瓶质量下降的包装的内容(见9.2)。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