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10494—2018 代替GB10494—1989
铁路区间道口信号设备技术条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rossing signal equipment in wayside
2019-02-01实施
2018-07-13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 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0494—1989《铁路区间道口信号设备技术条件》。与GB10494-198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该道口信号设备是在铁路道口处设置的一种安全防护设施。工矿企业铁路也可参照执行。"(见1989年版的第1章);
——删除了"按看守情况分为'有人看守道口'和'无人看守道口'"(见1989年版的3.1);
——删除了"区间道口"定义(见1989年版的3.2);删除了"测速定时报警"定义(见1989年版的3.3);
——增加了"邻近车站的区间道口"道口信号""道口信号机""道口遮断信号机""列车接近通知时间"接近区段长度"等术语和定义(见3.2、3.3、3.6、3.7、3.9、3.10);—修改了环境条件(见第4章,1989年版的4.14.1);
——删除了"道口信号主要器材及原理电路必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方能使用"的要求(见1989年版的4.1);
——增加了"道口信号应保证有列车接近时,道路方向与铁路方向的信号不应同时开通"的要求(见5.2);
——修改了道口信号设计原则(见5.3、5.4、5.5,1989年版的4.3);
——删除了"灯光信号可用音响补充"(见1989年版的4.3.2);
——删除了"闪红灯(或亮稳定红灯)的同时,不得显示月白灯"(见1989年版的4.3.4);
——删除了"在单线或双线区段(线间距离以5m计)的有人看守道口应不少于40s,无人看守道口应不少于30 s;遇特殊情况,根据计算可以延长"(见5.6,1989年版的4.5);
——修改了列车接近通知信息采集的要求(见5.7,1989年版的4.6);
——修改了供电的要求(见5.10,1989年版的4.7);
——修改了道口信号机的要求(见5.11、5.12,1989年版的4.4.1、4.14.2);
——删除了白灯显示、增加了电源或设备故障信息(见5.13,1989年版的4.4.2);
——修改了音响的要求(见5.14、5.15,1989年版的4.4.3、4.14.3);
——修改了道口遮断信号的要求(见5.17、5.18、5.19、5.20,1989年版的4.11);
——删除了"道路交通繁忙的区间道口,为了提高道路行车效率,宜采用带有测速定时报警的自动信号"(见1989 年版的4.13);
——修改了自动栏木的要求(见5.21、5.22、5.23,1989年版的4.15);
——修改了道口控制盘和表示盘的设置原则(见5.24、5.25、5.26、5.27,1989年版的4.16、4.17、4.18);
——增加了道口机械室的要求(见5.28);
——修改了监测设备的要求(见5.29,1989年版的 4.8);
——增加了室外设备应有防尘、防水的要求(见5.30);
——增加了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的要求(见5.3);
——增加了控制和防护系统软件的要求(见5.34);
——增加了信号用安全相关电子系统的要求(见5.35);
——增加了电磁兼容性能的要求(见5.36);
——修改了列车接近通知时间及接近区段长度计算公式(见附录A,1989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国家铁路局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