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15742-2019 代替GB15742—2001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of horn for motor vehicles
2020-01-01实施
2019-04-04发布
本标准除3.1.2.4外的全部技 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5742—2001《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与GB15742—2001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中适用车型增加了L1和L2类轻便摩托车(见第1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IEC651改为GB/T3785.1、IEC225改为GB/T3241,便于标准的使用(见第2章,2001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轻便摩托车的声压级限值(见3.1.2);
——结合国情,对原3.1.2.3频谱和声压级的规定进行了调整(见3.1.2.3,2001年版的3.1.2.3);—更改了耐久性试验方法,将在试验中允许对喇叭调整一次改为试验中不准许对喇叭进行调整(见3.2.7.2001年版的3.2.7.2);
——对M、N类汽车和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整车声压级最低值由93 dB(A)调整为87dB(A)[见4.1.2 c),2001年版的4.1.2b)];
修改了附录A 的文字表述。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