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0201-2014
防洪标准
Standard for flood control
2014-06 -23 发布
2015-05 01 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蔻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 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 司,在原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94的基础上修订而 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防洪标 准〉GB 50201-94实施以来的经验,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 标准,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 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靖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 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究、讨论,最后经审査 定稿.
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悟总则、术语、基本規定、防洪 保护区、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电力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通值 设施、文物古避和旅游设施、水利水电工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増加了"术语”、“基本规定”、“防洪保护区”和“亦境保护设 施”四章,将原“城市”和“乡村”两章并入“防洪保护区”一章;
2. 在“交通运输设施”一章中取消了“木材水运工程”一节,在 “电力设施”一章中増加了“核电厂”一节,在“水利水电工程”一章 中増加了“拦河水闸工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