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16710—2010 代着 GB 16710.1—1996
土方机械噪声限值
Earth-moving machinery—Noise limits
2010-12-23 发布
2012-01-01 实施
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 16710.1—1996《工程机械噪声限值》。
本标准与GB 16710.1—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工程机械噪声限值”改为“土方机械噪声限值”。
——标准号由分部分的标准号改为单独的标准号。
——扩大了标准适用的土方机械类型:
原标准适用机器为4类: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
现标准适用机器为11类:推土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铲运机、平地机、吊管机、挖沟机、回填压实机、压路机。
——修改了机种分类及机外发射噪声的发动机功率分档。
——修改了噪声限值,并增加了逐步递减的噪声限值阶段和实施时间。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34)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