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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01/T 220-2024 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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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8-02 0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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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2301/T 220-2024 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规范 ICS 11.020.10
CCS C 05 2301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地 方 标 准
DB2301/T 220—2024
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规范
2024 – 12 - 30 发布
2025 - 02 - 05 实施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301/T 220—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市胸科医院、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哈尔
滨市香坊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哈尔滨市香坊区安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晔、孟庆丽、赵鸿鹏、何慧、张瀚文、苏国萍、张莉莉、解鸿蕾、杨光锦、
张洋、马玥、赵洪艳、谭景波、李莹莹、刘晋恒、高鹏、梁珊珊、蔡秀芝、邓美荣、吕喆、巩雪、赵南、
徐阳、张丹丹、滕建华、邹娣峰、周莹、李波、刘志军、王蕊、张颖。
I
DB2301/T 220—2024
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生入学体检中结核病筛查的健康体检机构要求、结核病检查和转诊方法、结核病筛
查的时间、内容及方法、结果反馈、档案管理和后续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教育系统所属各级给类学校的新生入学体检中的结核病检查。非教育系统所属学校
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6343 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
《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年版)》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健康体检机构要求
应持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获得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的
许可。
应至少具有一套普通 X 线摄影或计算机 X 线摄影(CR)或数字 X 线摄影(DR)设备,或 1 辆配
置数字 X 线摄影设备的移动体检车。
应 具 有 开 展 结 核菌 素 皮肤 试 验 ( tuberculin skin test,TST ) , 或 γ -干 扰 素 释 放试验
(interferon-gamma release assay,IGRA),或基于 ESAT6/CFP10 蛋白的皮肤试验的能力(包括所需
试剂、耗材、设备及标本贮存),并具有处理不良反应的应急抢救设施设备。
应有进行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工作的医护人员,其中至少 1 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参加过省级结核病质控中心或省级指定的市级结核病质控中心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应能对学生健康体检状况进行个体和群体评价,提出健康指导建议,进行报告。
应具备信息报送、传输和自动化办公功能的网络计算机等设备,配备与功能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
统,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和所在区域相关要求。
应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和各级医疗质控中心的质量控制管理。
5 结核病检查和转诊方法
1
DB2301/T 220—2024
基本信息收集
5.1.1 内容
应进行以下三方面内容的询问:
a)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b) 接触史:询问在过去的 1 年里是否曾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
c) 收集肺结核可疑症状:询问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胸痛、夜间盗汗、食欲不振、乏
力、体重减轻等症状发生情况及其出现日期。将咳嗽、咳痰 2 周及以上、或咯血或血痰者定义
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5.1.2 要求
5.1.2.1 由经过统一培训的人员进行询问。
5.1.2.2 对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可由其监护人回答。
5.1.2.3 在“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检查一览表”(见附录 A)中逐一填写,一人一行,不应漏项。
5.1.2.4 学校名称应为该学校当时的规范全称。
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
5.2.1 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时,应按照 GB/T 26343 的规定进行。
5.2.2 采用γ-干扰素释放试验进行检测时,应按照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或酶联免疫斑点法的操作规范
进行检测。
5.2.3 不应进行皮肤试验的人员包括:
a) 患急性传染病(如麻疹、百日咳、流行性感冒、肺炎等)、急性眼结合膜炎、急性中耳炎,患
有全身性皮肤病;
b) 有多种药物过敏反应史、癔症史;
c) 48 h~96 h 无法查验皮肤试验结果;
d) 临床医生判定不适合进行皮肤试验的其他情况。
胸部影像学检查
5.3.1 应按照放射检查技术要求进行,具体要求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
术的通知》。
5.3.2 应采用胸部 X 线检查。拍胸部正位片 1 张;14 岁及以下胸部正位片显示异常者,加拍 1 张侧
位片。
5.3.3 不应采用普通胸部透视检查。
转诊
5.4.1 应在获得结核病检查结果当日为需转诊的学生开具“转诊单”(见附录 B),一式 3 份,并转至
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病原学等检查。
5.4.2 应对转诊学生进行健康教育,指导其留取夜间痰和晨痰的方法,并发放 2 个螺旋口痰盒。
5.4.3 应将转诊学生名单于当日反馈给学校和辖区疾控机构。
6 结核病筛查时间、内容及方法
总体要求
2
DB2301/T 220—2024
学校应按照《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 年版)》《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 版)》
的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培训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依据入学新生年龄、参照相应学校程序进行,转学入校
者按照所进入学校所对应的程序进行。入学新生体检结核病检查宜在入校前完成。各类学校新生入学体
检结核病检查流程应按照附录 C 执行。
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的检查要求
6.2.1 应对所有入学新生收集基本信息、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无肺结核可疑症
状且无密切接触史者结核病检查结束。
6.2.2 应对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或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
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γ-干扰素释放试验阴性、且无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结核病检查结束。
6.2.3 应将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γ-干扰素释放试验阳性者转诊至当地结核
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病原学等检查,诊断或排除肺结核。
高中和寄宿制初中的检查要求
6.3.1 应对所有入学新生收集基本信息、询问肺结核可疑症状、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 γ-干扰素
释放试验。无肺结核可疑症状且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γ-干扰素释放试验阴性者结核病检查结
束。
6.3.2 应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γ-干扰素释放试验阳性者进行胸部影像学
检查。
6.3.3 应将完成胸部影像学检查的所有学生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病原学检查等检查,
诊断或排除肺结核。
大学的检查要求
6.4.1 应对所有入学新生收集基本信息、询问肺结核可疑症状、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无肺结核可疑
症状且胸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者结核病检查结束。
6.4.2 应将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胸部影像学检查异常者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病原学等
检查,诊断或排除肺结核。
6.4.3 根据当地结核病报告发病率、入学新生生源地的疫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状况和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发生情况等综合判定,对确定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可在收集基本信息、询问肺结核可疑症状、
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的同时,对新生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γ-干扰素释放试验。应将有肺结核可疑症
状或胸部影像学检查异常或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γ-干扰素释放试验阳性者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
点医疗机构进行病原学等检查,诊断或排除肺结核。
7 结果反馈
健康体检机构应将结核病检查结果纳入新生入学体检报告单,并按以下时限进行报告:
a) 将结核病检查异常结果于报告当日告知学生和学校;
b) 将完整的“个体报告单”于新生入学体检结束后 2 周内反馈给学生;
c) 将“学校汇总报告单”于新生入学体检结束后 1 个月内反馈给学校;
d) 将“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于新生入学体检结束后 2 个月内反馈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8 档案管理
3
DB2301/T 220—2024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账管理
制度。
健康体检机构宜建立电子健康检查档案,提供电子化形式、可追溯、防篡改的《新生入学体检(结
核病检查)健康合格证明》,内容包括入学新生原始信息资料、检查结果个案报告、胸部影像学资料等,
遵循国际或国家相关卫生信息标准,以数字形式至少保存 5 年。
宜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电子健康检查档案的安全防护和可信机制,具备高安全性,防篡改和个人
隐私信息泄露,全面可共享及全程可溯源。
9 后续处理
诊断为活动性结核病的学生,应按照《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 年版)》的要求进行规范
管理。
学校对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阳性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阳性但排除结核病的学生,应加强健康教育
和肺结核可疑症状监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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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A A A

(资料性)
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检查一览表
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检查一览表见表A.1
表A.1 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检查一览表
班级名称: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日 问 诊 日 期 肺结核 患者的 密切接 触史 (有/ 无) 肺结核可疑症状 皮肤试验 IGRA检测 胸部影像学 检查 其 他
咳嗽、咳痰 其 他 试 验 方 法 双圈、 水疱、 坏死或 淋巴管 炎(有/ 无) 采血 日期 结 果 检 查 日 期 结果 (填 写缩 码)
≥2 周 <2 周
1
2
3
注1:该表由健康体检机构填写。 注2:试验方法,填写“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基于ESAT6/CFP10蛋白的皮肤试验”;未进行皮肤试验者,在该栏填写“未 查”。 注3:填写“横径×纵径”栏时,将测量获得的横径和纵径分别填在“×”号的前面和后面。 注4:IGRA检测结果:1)阳性 2)阴性 3)无结果 4)未查。 注5:胸片结果:1)未见异常 2)疑似活动性肺结核 3)非活动性肺结核或具他异常 4)未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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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B C B B
录 C
(资料性)
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单
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周岁) 联系电话: 学校名称: 校区名称: 院系名称: 年级: 班级: 现住址:( 区)乡 (路)村(居委会) 组(或门牌号) 转诊原因:1.有肺结核可疑症状 2.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 3.其他(请详述): 请患者到: (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诊断和治疗 地址: 联系电话: 转诊日期: 年 月 日 转诊人(签名): 注:本转诊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患者、第二联由疾控机构转交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第三联健康体检机构留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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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D D C

(规范性)
各类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检查流程
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体检结核病检查流程应按图 C.1 执行。
入学新生
肺结核可疑 均无 肺结核患者
症状筛查 密切接触史
结核病检查结束
有 有
PPD 非强阳性
PPD 皮肤试验 PPD 非强阳性 /IGRA 阴性 PPD 皮肤试验
/IGRA 阴性
/IGRA
/IGRA
PPD 强阳性 转诊 PPD 强阳性
/IGRA 阳性 /IGRA 阳性
图 C.1 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体检结核病检查流程
高中和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体检结核病检查流程应按图 C.2 执行。
入学新生
无症状且 TST 非强
肺结核可疑 阳性/IGRA 阴性 TST/IGRA
症状筛查
结核病检查结束
胸部影像学检查
有异常 无异常
转诊
图 C.2 高中和寄宿制初中入学新生体检结核病检查流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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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入学新生体检结核病检查流程应按图 C.3 执行。
入学新生
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 任一异常 均无异常 TST/IGRA
转诊 结核病筛查结束
图 C.3 大学入学新生体检结核病检查流程
3
DB2301/T 220—2024
参 考 文 献
[1] WS 196—2017 结核病分类
[2] WS/T 642—019 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控制指南
[3]《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92号)
[4]《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国卫医发[2021]29号)
[5]《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48号)
[6]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国
卫办疾控函〔2020〕279号)
[7]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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