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65.020.01
CCS B 00 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3759—2024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审定和
核证指南
Guidelines for validation and verification of carbon sink projects
of grassland ecosystem restoration
2024-12-18 发布
2025-01-18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3759—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工作总站、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工作站、鄂托
克旗林业和草原工作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治国、韩国栋、郭志忠、姜永成、塔拉、王忠武、高翠萍、吕世杰、屈志强、
王静、王君芳、陈翔、王大成、武倩、王成杰、李若玮、白永飞、王扬、镡建国、哈斯巴特尔、包龙山、
陈亮、春梅。
I
DB15/T 3759—2024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的基本原则,提供了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
项目审定和核证的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的审定和核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DB15/T 368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 carbon sink projects of grassland ecological protect and
restoration
通过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增加草地生态系统碳汇量的项目。
基线情景 baseline scenario
能合理地代表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区未来最可能发生的草地利用和管理的假定原始情景。
[来源:DB15/T 3683-2024,3.2.3.12 有修改]
项目情景 project scenario
在草地生态保护修复活动下,项目边界内发生的草地利用和管理情景。
[来源:DB15/T 3683-2024,3.2.3.10 有修改]
审定 validation
针对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设计及相关支撑材料所采用的假设、方法、限制条件及增汇量(或
减排量)预测结果合理性,由审定机构独立评估并形成报告的过程。
核证 ver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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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监测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所采用的数据、信息及结果的真实性,由
核证机构独立评估并形成报告的过程。
计入期 crediting period
对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活动产生的减排量进行计量和核证的时期。
4 审定和核证的基本原则
客观性
保持独立于所审定或核证的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活动,确保审定或核证结论是基于客观依
据得出。
公正性
避免偏见以及利益冲突,确保审定或核证活动的发现、结论及报告真实、准确。
科学性
熟悉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碳汇监测方法,确保项目所提供的计算方法不会导致项目的增汇
量高于实际结果。
保密性
审定或核证机构对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涉及的专有性技术和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5 审定
审定程序
5.1.1 设计文件公示
审定机构应满足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管理部门要求,对项目设计文件进行公
示。
5.1.2 文件审定
审定文件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a) 项目设计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及格式;
b) 证明项目合法性的材料(例如营业执照、草原所有权证或草原使用权证等);
c) 项目边界的空间矢量文件;
d) 满足所选监测计算等等适用条件的证据及其合理性;
e) 证明方法所示公式和参数取值的合理性、适用性及来源的材料。
5.1.3 现场审定
基于文件审定的结果,制订现场访问计划,并与委托方商定现场审定日期。
a) 完成以下现场访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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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访谈人员所提供的信息进行交叉核证。访谈内容可包括参与意愿、惠益共享以及项目对
当地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等;
2) 对监测计算方法适用条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例如基线情景、修复效果合格性
等。
b) 根据访问计划中拟定的抽样方案对项目地块的地理位置、面积、活动、草地权属、土地利用变
化、养殖方式等相关信息与设计文件描述的一致性及所选方法要求进行审查。
审定内容及方法
5.2.1 碳汇增量确定
审定机构可通过对项目所选择的基线和监测方法是否满足存在碳汇增量的要求。
5.2.2 碳库的选择
可通过对项目设计文件中所选择的碳库是否存在碳汇量来完成碳库的审定。
当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业主选择忽略某些碳库时,其所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图片和研究报告
等)应能证明所忽略的碳库不是净排放源,且被忽略的这些碳库是保守的,且所提供依据可核实。
5.2.3 项目边界
可通过对项目设计文件是否正确地描述了项目的地理坐标以及各地块边界的拐点坐标进行审查来
完成。项目边界的合理性及与监测计算方法的符合性宜通过文件评审和现场查看来完成。
5.2.4 基线情景
可通过对项目设计文件基线情景的论证是否满足碳汇增量的要求进行审查完成。
5.2.5 修复效果的合格性
可通过对项目设计文件是否按照所选监测计算方法的要求进行论证。
项目业主所提供的资料是否能显示项目边界内的草地利用或草地覆盖状况进行审查来完成。
审定机构需进行现场核实项目边界及草地修复效果。
5.2.6 土地权属
可通过对项目设计文件是否对项目活动地块的权属进行说明;项目业主是否拥有项目所涉及的所
有草原的使用权或控制权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来完成。
5.2.7 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计算
可通过对项目设计文件计算增汇量或减排量的方程和参数是否满足所选方法要求,基线情景及项
目情景的增汇量或减排量的预测结果是否准确来完成。
5.2.8 计入期选择
结合草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管护及监测期,通常以4~5年为宜。
5.2.9 监测计划
可通过对项目设计文件的监测计划是否符合下列要求来完成:
a) 对项目活动的管理计划和监测计划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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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清晰地描述了碳汇增量测定方法;
c) 监测计划的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监测方式符合要求;
d) 数据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足以保证项目活动产生的增汇量或减排量能事后报告,并
且可核证;
e) 项目业主所选定的核证期与碳库碳储量的峰值没有系统性的重复。
审定报告编写
审定机构按照附录A中图A.1所规定的格式,编写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审定报告。其中审定的
主要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审定要求及项目应用的概述;
b) 审定过程未覆盖到的项目组成部分的描述;
c) 预期的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的审定声明。
6 核证
核证程序
6.1.1 监测报告公示
核证机构宜根据满足项目所在区域地方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监测报告进行公示。
6.1.2 文件核证
监测报告公示期结束后,核证机构可对监测报告数据和信息的完整性、项目数据管理和质量保证/
质量控制系统以及相关支持性材料进行审查,完成项目文件核证。
6.1.3 现场核证
现场核证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基于文件核证的结果,制定核证计划,并与委托方商定现场核证日期;
b) 抽取实施项目区不少于 10 个样地进行实地调查,确认项目边界内草原使用权的合同是否属实,
项目地块的实际地理坐标和面积是否与项目设计文件和监测报告中的描述相一致,项目业主
所报告的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的真实性;
c) 现场走访项目所在区域没有实施项目的地块,确认这些地块的植被覆盖及基线情景碳汇量的
变化与项目设计文件中描述的一致性。
核证内容及方法
6.2.1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包含以下内容:
a) 确认委托方所声明的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是否进行过审定注册和备案;
b) 现场确认项目实施的活动与项目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c) 对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计算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参数、数据以及计算结果进行核证确认:
1) 放牧或割草时间、轮牧或轮刈时间和周期、围封禁牧(休牧)时间;
2) 监测期内参数和数据是否完整可得,当由于没有监测而导致获取的数据不充分时,核证机
构可就此提出不符合的意见,同时要求业主对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进行保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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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监测报告中的信息是否与其他数据来源进行了交叉核对;
4) 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的计算和监测计划的要求是否符合;
5) 计算中使用的假设、排放因子、参数或其他数值的合理性。
6.2.2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变更审定
当实施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活动的时间、地点、边界、规模、措施及计算方法或参数等信息
与项目设计文件的信息发生偏移或变更时,核证机构宜进行以下工作来满足变更后的审定:
a) 确认偏移发生的确切日期以及偏移是否对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计算的精度产生影响。当核
证机构确认偏移导致了精度的下降,可对项目业主提出保守处理的要求;
b) 项目业主在审定过程中,对项目信息或参数进行纠正时,可确认纠正的信息是否反映了项目实
际情况,所纠正的参数是否符合监测计划的要求;
c) 当项目业主希望变更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计入期的开始时间时,可确认该变更是否会破坏
环境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监测计算方法的适用性;
d) 确认监测计划和/或监测计算方法是否存在永久的变更。当有变更时,可进一步完成以下工作:
1) 当变更不符合所选方法时,将导致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的精度下降,核证机构可要求
业主采用保守的假设或者折扣的方式对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进行计算;
2) 当变更符合新的方法时,核证机构可确认新方法的应用不会影响项目监测和项目增汇量
(或减排量)计算的保守性;
3) 确认是否存在项目设计的变更。当发现项目活动的实施过程与项目设计文件描述不一致
时,核证机构可通过现场访问确认该变更是否会引起项目规模、方法的适用性以及监测过
程的变化。当核证机构确认项目变更不符合相关要求时,可出具不予通过的审定意见。
核证报告的编写
核证机构按照附录B中图B.1所规定的格式,编写核证报告。
项目核证报告的主要结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项目减排量核证的概述;
b) 核证发现情况概述;
c) 已核证增汇量(或减排量)的核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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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A A A
录
(规范性)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审定报告格式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审定报告格式见图 A.1。
图A.1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审定报告格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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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共3页)
图A.2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审定报告格式(续)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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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共3页)
图A.3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审定报告格式(续)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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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B B B
录
(规范性)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核证报告格式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审定报告格式见图 B.1。
图B.1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核证报告格式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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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页/共 3 页)
图B.2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核证报告格式(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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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共3页)
图B.3 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碳汇项目增汇量(或减排量)核证报告格式(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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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GB/T 41198 林业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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