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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2379-202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风险防控技术标准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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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29 17: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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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11/T 2379-202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风险防控技术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DB
号:DB11/T 2379-202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风险防控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geological
risk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2024-12-26 发布
2025-04-01 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合发布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风险防控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geological
risk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号:DB11/T 2379-2024
主编单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5 年 04 月 01 日
2024 北京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
知(市监发〔2023〕4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
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质风险
评估;5、明(盖)挖法工程地质风险控制;6、矿山法工程地质风险控制;7、
盾构法工程地质风险控制;8、地下水风险控制。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和北
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组织
实施,并负责组织编制单位对标准具体内容进行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
议,请寄送至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北大街五号,邮政编号:100037,联系电话:13032283053,联系邮箱:
gaoyx912@163.com)。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天路通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中铁十九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永勤 郭建斌 徐耀德 王思锴 何海健
毛海超 刘
学 付春青 刘魁刚 杨开武
张春旺 田建华 刘
丹 卢 蓉 杨 萌

峰 高 涛 李芳凝 乔国刚 李名淦
张韶文 李松梅 贺美德 陶水忠 赵 辉
王云龙 张绍宽 王 泰 夏 源 杨世鹏
毕旭亮 刘 兵 李江舟 王鑫平 王 法

功 朱 剑 李广江 王 浩 祝建勋
闻 霍永生 刘 源 刘高杰 刘学峰
吴凤明 冯 涛 傅湘萍 王西地 李 庚
王 辉 苑露莎 邬秋实 马永尚 钟巧荣
刘天奇 张国强 高
清 郑 杰 范 涛
本标准审查人员:
张志鹏 孙长军 叶新丰 申庆梦 张

张殿龙 郭双燕 王健淇 李建光 孙红福
刘宇鼎 刘海峰 刘
威 高
悦 迟洪利

淮 曹伍富 吕培印 张
珣 叶


玲 郭英杰 杨志勇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基本规定 ......................................................... 3
4 地质风险评估 ..................................................... 5
5 明(盖)挖法工程地质风险控制 ..................................... 7
5.1 设计................................................................................................................. 7
5.2 施工................................................................................................................. 8
6 矿山法工程地质风险控制 .......................................... 10
6.1 设计............................................................................................................... 10
6.2 施工................................................................................................................11
7 盾构法工程地质风险控制 .......................................... 13
7.1 设计............................................................................................................... 13
7.2 施工............................................................................................................... 13
8 地下水风险控制 .................................................. 16
8.1 设计............................................................................................................... 16
8.2 施工............................................................................................................... 17
附录 A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风险等级标准 ............................20
附录 B 地质风险因素辨识清单 ........................................21
附录 C 地质风险单元及风险等级表 ....................................22
本标准用词说明 .................................................... 23
附:条文说明 ...................................................... 24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3
4 Geological risk assessment ......................................................................................5
5 Geological risk control measures of open-cut method engineering......................7
5.1 Geological risk design control...........................................................................7
5.2 Geological risk construction control................................................................. 8
6 Geological risk control measures of mining method engineering.......................10
6.1 Geological risk design control.........................................................................10
6.2 Geological risk construction control............................................................... 11
7 Geological risk control measures of shield method engineering.........................13
7.1 Geological risk design control.........................................................................13
7.2 Geological risk construction control............................................................... 13
8 Geological risk control measures of groundwater................................................16
8.1 Geological risk design control.........................................................................16
8.2 Geological risk construction control............................................................... 17
Appendix A
List of geological risk cassification standard...................................20
Appendix B
List of geological risk identification factors.....................................21
Appendix C
Table of geological units and risk cassification ............................. 2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23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4
1 总

1.0.1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地质风险防控,有效预防和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
的地质风险,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采用明(盖)挖法、矿山
法和盾构法施工的工程。
1.0.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地质风险防控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绿色环保
的原则。
1.0.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地质风险防控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
关规范及规范的规定。
1
2 术

2.0.1 地质风险 geological risk
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于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导致的工程风险。
2.0.2 地质风险评估 geological risk assessment
对地质风险进行风险辨识与界定、风险分析与单元划分、风险评价与分级,并提出地质
风险防控措施建议。
2.0.3 地质风险单元 geological risk unit
根据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地质风险类别、地质条件与工程结构的空间位置关
系、施工工法工艺等,划分出的不同地质风险区段或范围。
2.0.4 地质风险防控 geologic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在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或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地质风险开展风
险评估、风险控制、监测、预警及处理,降低或消除地质风险的一系列工作。
2
3 基本规定
3.0.1 地质风险防控应贯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各阶段应开展地质风险防控工作,
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建设规划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规避重大地质风险,开展重大地质风险辨识,进行
方案的技术安全经济比选等工作;
2 勘察设计阶段应预控地质风险,开展地质风险全面辨识、分析、地质风险单元划分与
分级和评估,制定地质风险控制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
3 施工阶段应全面控制地质风险,开展地质风险动态评估,制定地质风险控制施工方案,
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信息化施工和风险动态管控。
3.0.2 勘察设计和施工阶段应根据地质风险单元划分与分级等地质风险评估结果,调整工程
风险等级,分别有针对性制定或优化工程方案和措施。
3.0.3 地质风险等级分为Ⅰ级(重大风险)、Ⅱ级(较大风险)、Ⅲ级(一般风险)和Ⅳ级
(低风险)四级风险。地质风险等级标准可按附录 A 进行划分。
3.0.4 对Ⅰ级、Ⅱ级地质风险单元,勘察设计和施工阶段应重点开展地质风险防控工作,并
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开展针对性勘察或专项勘察,勘察成果中应进行专门
说明;
2 制定针对性的地质风险设计控制措施,严格落实到设计文件(图纸)中。专项设计应
充分考虑地质风险因素;
3 制定针对性的地质风险控制专项施工措施、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施工中按规定开展
针对性应急演练和评估;
4 施工过程中宜开展地质风险动态评估,加密监控量测布点和频次,及时预警与反馈;
5 基坑和矿山法隧道开挖施工时应对开挖面进行地质描述和风险分析。
3.0.5 出现下列情形时,应补充勘察和地质风险评估,优化地质风险控制措施:
1 场地地质条件复杂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地质异常,且可能对工程结构及工程施工产生较
大影响;
2 设计方案或工程措施发生变更;
3 场地地下水或周边地表水条件等发生较大变化;
4 存在对工程有影响的邻近工程施工、振动等作业活动。
3
3.0.6 对强度较低或自稳性较差且分布厚度及范围较大的地层,应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1 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宜采取地面预加固或换填、铺垫钢
板等预处理措施;
2 宜将深层土体位移监测项目列为必测项目,施工中宜加密监测;
3 制定合理可行的岩土体加固方案,采用可靠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参数,提高加固体质量
检测的抽检率。
3.0.7 采用明(盖)挖法、矿山法施工的结构基础处于中等以上液化地层时,应根据地基液
化等级和抗震设防要求,选用相应的抗液化设计措施,并对液化地层进行地基处理。围护结
构宜采用地下连续墙或咬合桩,嵌入到非液化地层,并按永久结构设计。
3.0.8 污染土或有害气体地层,应重点开展下列工作:
1 对污染土范围内的主体结构进行防腐蚀及抗裂控制设计,明确施工期及运营期防护要
求;
2 根据污染土范围、浓度毒性等特征进行污染土预处理设计,编制专项处置方案;开挖
施工前对污染土进行先期处理;重金属污染土宜采用异位修复处理方案;
3 隧道工程应进行防护设计和电气设备防爆处理设计,相关设备应满足防爆防毒要求;
4 基坑止水帷幕宜采用防止有害气体泄漏的材料;
5 隧道施工中遇有害气体地层应严格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面
范围内不宜明火作业。盾构掘进前应对盾构密封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处理;
6 污染土和有害气体地层中进行作业和抢险施救时,应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3.0.9 勘察阶段钻孔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回填密实,并记录回填方法、材料和过程。
3.0.10 勘察阶段应设置地下水位长期观测孔,并做好保护和维护。
3.0.11 施工阶段应根据地层实际开展地层空洞探测工作。发现存在空洞、土质疏松区或水囊
的,应及时处理。
3.0.12 工程建设中地质风险防控宜采用先进适用的智能化工具或信息化手段。
4
4 地质风险评估
4.0.1 地质风险评估应包括地质风险辨识、单元划分和风险评价及分级等工作,宜形成地质
风险因素辨识清单、地质风险单元及风险等级表等地质风险评估成果。地质风险因素辨识清
单、地质风险单元及地质风险等级表分别见附录 B、附录 C。
4.0.2 地质风险评估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4.0.3 地质风险辨识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识别工程区段或部位的地质风险因素、
涉及范围、可能发生风险类别,并充分考虑下列情况:
1 基坑侧壁地层、隧道围岩及地下水分布的复杂性、变化性;
2 岩土参数及获取方法的可靠性;
3 地层、地下水及分布与结构的空间关系;
4 施工工法及围(支)护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
5 地下水控制与注浆加固等工程辅助措施的适宜性、可靠性;
6 勘察范围、内容及精度等的符合性和适宜性。
4.0.4 地质风险单元划分应充分考虑施工工法、围(支)护方案、工程单元等要素。下列情
况宜划分出不同的地质风险单元和地质风险等级:
1 地形地貌发生较大变化;
2 围岩等级发生较大变化;
3 地层分布、厚度及相关岩土参数发生较大变化;
4 地下水类型或水位、含水层厚度发生较大变化;
5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与结构位置关系发生变化;
6 存在水囊、孤石、漂石、富水砂层、高承压水、土岩复合地层或基岩隆起、污染土或
有害气体等特殊地质现象;
7 周边存在变形控制要求高的既有轨道交通线(站)、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等。
4.0.5 地质风险评价与分级应在风险辨识与地质单元划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充分考虑
工程地质条件与水文地质条件及其变化可能导致地质风险发生的类型、范围与主控因素。
4.0.6 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设计方案调整后,应核查地质风险评估结果,明确地质风险控
制方案和工程措施。
4.0.7 勘察工作中应进行地质风险辨识,形成初步的地质风险因素辨识清单,并符合下列规
定:
5
1 可行性研究勘察重点分析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不利地质条件等对线路方
案、重点车站及区间的地质风险;
2 初步勘察初步分析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对各车站、区间、车辆段等的地质风
险;
3 详细勘察全面分析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对各车站、区间、车辆段等的地质风
险,重点分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地质风险。
4.0.8 工程设计应根据勘察成果及其地质风险辨识分析成果、初步方案及相关工程经验,开
展地质风险评估,编制地质风险因素辨识清单,划分地质风险单元,评价地质风险并确定地
质风险等级。
4.0.9 施工前宜根据地质条件核查结果、设计文件(图纸)、施工方案及相关工程措施、设
计阶段地质风险评估成果等,进行地质风险评估,核查地质风险单元及等级。地质风险评估
中应包括主要施工工艺的地质条件适宜性评价等内容。
4.0.10 施工过程中宜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结合施工工序工况、周边环境控制
要求、监测数据及预警信息等,动态评估地质风险。
4.0.11 施工过程中存在如下情况时,应提高地质风险等级,调整所涉施工区段或部位的施工
工艺与参数,并加强安全技术措施:
1 勘察精度不满足施工要求的特殊区段或部位;
2 矿山法隧道拱顶存在厚层人工填土、松散粉土砂土或软土的部位;
3 矿山法隧道拱顶或开挖面地层严重不均匀;
4 地层分布、厚度及相关岩土参数发生较大变化;
5 围岩等级发生 2 级以上突变的部位;
6 水文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的部位;
7 隧道围岩变形过大但地表变形监测值未协调反应的区段或部位。
6
5 明(盖)挖法工程地质风险控制
5.1 设计
5.1.1 明(盖)挖法工程设计应根据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及保护要
求,结合场地附近或类似工程经验等,选择合理可行的围(支)护结构设计方案和地下水控
制、土体加固等工程措施。
5.1.2 围(支)护结构应根据场地地质风险等级及单元分区,结合基坑平面、深度、周边环
境条件及保护要求等,进行分区设计,不同支护形式转换处应采取加强措施。
5.1.3 场地存在厚度较大的强度较低或自稳性较差地层时,明(盖)挖法工程设计宜符合下
列规定:
1 增加支撑体系冗余度或围支护结构刚度,第一道支撑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撑;
2 增加支护结构深度,支护结构宜穿透相对软弱地层,嵌固至下伏坚硬土层;
3 地下连续墙宜在异形幅、邻幅接头、阴阳角和软弱夹层处等部位的外侧地面,采用旋
喷桩或水泥搅拌桩等加固措施,对导墙部位进行土层换填、槽壁预加固或增加导墙深度等措
施;
4 土钉墙支护可采用加密土钉、超前微型桩、复合土钉墙应力锚杆补强加固;
5 基坑坑底地层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采用旋喷桩或搅拌桩等地基加固措施;
6 降低基坑土方开挖面坡率。
5.1.4 场地存在富水砂性土层或承压水时,明(盖)挖法工程设计宜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基
坑深度及结构特点、周边环境条件及变形控制要求等,综合确定地下水控制方案和措施,并
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桩、锚杆支护体系应采用降水辅助措施,且先实施工程降水;锚杆应选用套管成孔
工艺,并在开孔位置采用防涌砂涌水装置;
2 合理验算和评估降水对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影响时,若影响较大
时,宜采取具有止水功能的支护结构形式;
3 地下连续墙宜采用刚性或防水接头,接头位置可增设坑外注浆加固或旋喷桩加固止水
等措施;
4 坑内宜设置降水井或减压井,并布置集水坑、排水沟等辅助措施;
5 当基底下存在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抗突涌稳定性验算。当不满足要求时,宜采取减
压井降水或止水措施。
7
5.1.5 场地存在孤石、大漂石地层,明(盖)挖法工程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护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地下连续墙时,可采用全套筒冲抓成孔工艺或冲击加旋挖
结合工艺、预爆破处理方案;
2 支护结构采用锚索及土钉墙时,宜采用跟管钻进的机械成孔工艺。
5.1.6 场地存在土岩复合地层和基岩隆起时,明(盖)挖法工程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土岩结合部位的结构抗变形能力、稳定性和不均匀沉降进行专项分析;
2 根据基岩风化及软硬程度,合理设置围护桩嵌岩深度或锚杆(索)长度;
3 基岩上覆地层稳定性较差、富水性较强或强度较低时,对围护结构外侧土体进行预加
固;
4 土岩结合部位界面水或基岩裂隙水的水量较丰富或水压较大时,宜采取基坑外降水或
深孔注浆、坑内径向注浆止水或集水坑抽排等措施;
5 基坑内基岩采用爆破处理措施时,应开展专项设计。
5.1.7 当地层为不均匀地基时,可采取结构加强或岩土加固等措施。
5.2 施工
5.2.1 明(盖)挖法施工应根据基坑结构特点、周边环境、施工季节等,遵循先撑后挖、分
层分段、对称均衡的开挖支护原则,严禁反坡、超挖及掏挖施工。
5.2.2 明(盖)挖法施工宜进行试挖,应根据试挖及工程监测情况,优化参数及结构施工方
案,严格控制差异沉降超限。
5.2.3 场地存在厚度较大的强度较低或自稳性较差地层时,明(盖)挖法施工宜符合下列规
定:
1 土钉墙支护施工可采用打入式钢花管注浆土钉、跟管钻机施工,并及时补浆;
2 地下连续墙施工可根据地层和设计墙幅长度等情况,选用合适的成槽机,合理划分单
元槽段及其施工顺序。成槽时根据不同的地层土质条件选用合适的泥浆种类及比重,并宜通
过试验确定。成槽过程中慢速钻进或挖掘,并加强槽深、垂直度等参数的检测与控制;
3 钻孔灌注桩施工宜采用长套筒或泥浆护壁工艺,适当提高泥浆的比重和黏度,降低泥
浆的滤失量,成孔作业时应随时监测泥浆比重等参数,加强孔位、孔深、垂直度的检测与质
量控制;
4 锚杆(索)支护成孔时应控制钻机钻速。普通锚杆钻机无法成孔时,宜采用跟管钻进
的机械成孔工艺,及时多次补浆,可对锚杆进行劈裂注浆。锚杆采用劈裂注浆时,宜根据土
8
层特性设置试验段,以确定扩散范围、注浆压力、初凝时间、浆液配比等参数;
5 基坑开挖期间严格控制分层开挖高度及坡度。边坡保留时间较长时,应采取帆布、塑
料薄膜苫盖、挂网喷护等坡面保护措施。
5.2.4 场地存在富水砂性土层或高承压水时,明(盖)挖法施工应重点开展下列工作:
1 地下水控制或止水加固及其效果检测;
2 围护结构桩(墙)施工宜采用泥浆护壁工艺,选择合适的泥浆指标;成桩(槽)过程
中严格控制垂直度等指标,做好接头防水处理;
3 土方开挖前对围护结构渗漏情况进行检测。发现渗漏时,应进一步探明并切断补给水
源,土方开挖时宜根据围护结构形式、含水层类型、渗漏范围、渗漏量等要素,选择合理的
导流引排、旋喷加固或注浆堵漏等地下水处理措施;
4 基坑开挖中当存在基坑侧壁渗漏水时,可根据地下水实际情况,增设坑内集排水措施
或坑边截水措施;
5 基坑内施作工程桩时,桩的施工工作面标高宜高于所穿过承压水头标高 1 m 以上;
6 土方开挖期间应对桩间土随挖随挂网喷射混凝土。
5.2.5 场地存在分布不均的大粒径土、土岩复合地层或基岩隆起时,围护结构施工前宜进行
试桩(试成槽)或地质核查。根据试桩(试成槽)报告或地质核查结果,调整相关施工工艺
及参数。
5.2.6 场地地层存在孤石、漂石或硬度较大的基岩时,围护结构施工时宜选择胎体厚、水口
少、硬度高的钻头钻进。采用爆破处理时,应进行试爆破,并根据试爆破效果调整钻孔间距、
深度、装药量等参数。
9
6 矿山法工程地质风险控制
6.1 设计
6.1.1 下列地层不宜采用矿山法方案:
1 厚度大、松散、均匀性较差,且通过技术措施无法保证暗挖施工安全或变形控制要求
的填土层或软弱新近沉积土层;
2 分布范围广的工业污染土或有害气体地层;
3 地下水位相对较高、渗透系数大,采用降水方案但预测降水效果无法保证暗挖施工安
全的厚层大粒径富水地层。
6.1.2 矿山法工程设计应结合场地地层及地下水分布、地下水位与矿山法结构的相对关系、
开挖支护方法和周边环境条件及控制要求等,采取合理和综合性的地下水控制方案。当地下
水位较高、缺少降水实施条件或降水方案不可行时,应采取地层止水加固措施。
6.1.3 同一工程区段存在不同地质风险单元时,矿山法工程设计宜采取针对性分区开挖支护
措施。
6.1.4 矿山法工程存在自稳性、均匀性较差的地层时,应根据地层所处隧道结构位置,采取
相应的加固措施:
1 位于拱部时,宜采取适宜的地面预加固或洞内拱部地层预加固措施;
2 位于开挖面时,宜对开挖地层采取小导管注浆、帷幕或全断面深孔注浆、加密超前小
导管支护、大管棚支护或管幕等预加固措施;
3 位于拱脚或墙角时,宜采取加密钢格栅纵向连接筋、对拱脚或墙角进行支垫或进行地
基加固等措施;采用止水加固为主的地下水控制方案时,宜采用全断面或帷幕深孔注浆措施,
选择水泥-水玻璃双液浆。
6.1.5 存在地层空洞时,宜根据空洞大小和充填物情况,采取下列设计措施:
1 空洞洞径大于 2 m 的无充填或半充填空洞,采取先填砂处理、后注浆加固的措施,对
全充填砂泥空洞采用压力注浆的加固填充措施,注浆材料宜采用水泥浆或水泥-水玻璃混合
浆液;
2 对洞径小于 2 m 的空洞,根据空洞与隧道位置关系来确定适宜的处理方法,宜采用直
接注浆充填措施,并根据地层情况选择不同的浆液类型;
3 对水囊区段,应先对水囊进行处理,然后进行超前支护和预加固措施。
10
6.1.6 矿山法隧道地层为土岩复合地层或基岩隆起,宜采用预加固、爆破辅助开挖和减振降
噪措施。开挖面基岩裂隙水较丰富时,宜采用降水方案或超前小导管注浆、全断面帷幕注浆
止水措施。爆破应进行专项设计,宜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法。
6.1.7 联络通道结构位于富水或软弱地层时,宜根据地层类型及地下水情况,采取降水、地
面预加固、洞内冻结法、洞内预支撑等工程措施。
6.2 施工
6.2.1 矿山法隧道施工应严格遵守“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
原则,开展信息化施工和地质风险控制。
6.2.2 矿山法隧道地层为下列情况,应制定地质风险专项施工措施和应急预案:
1 大粒径地层或基岩地层并采用爆破方案;
2 高承压地下水;
3 污染土和有害气体。
6.2.3 矿山法隧道施工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掌子面在可视范围内,监控并全面记录
掌子面地质、地下水及其风险控制情况,以及支护开挖、注浆加固等施工全过程。
6.2.4 对Ⅰ级、Ⅱ级地质风险单元,矿山法隧道施工应根据地质风险类型及地层情况,开展
超前地质探测工作,并选择合适的探测方式。
6.2.5 在不稳定的土层、破碎或风化岩体中进行浅埋、较大跨径隧道施工,宜采用分部开挖
法、侧壁导坑法、中隔墙法及 PBA 法等相结合的施工开挖方法。较小跨径隧道施工时,宜
采用环形留核心土法、台阶法等开挖方法。
6.2.6 对地质条件较差或注浆效果不佳的区段或部位,宜根据施工及地层实际等,采取如下
工程措施:
1 缩短每榀开挖进尺;
2 减小格栅间距;
3 支护跟土方开挖工序紧密协调,逐榀进行开挖及支护;
4 减少围岩土体开挖暴露时间,及时支护、快速封闭成环;
5 临时停工的掌子面采用型钢挂网喷射混凝土封闭;
6 优化导洞、台阶、核心土等设计规模及参数;
7 初支过程中及时分段、进行背后注浆,多导洞开挖时多次补充注浆,根据地层情况合
理和严格控制注浆压力和注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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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加强监控量测,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施工工艺和参数。
6.2.7 矿山法隧道拱顶或开挖面地层自稳性较差时,支护开挖施工宜采用人工开挖支护方式,
避免选用施工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小导管打设宜采用振动力小的打设方式。
6.2.8 矿山法施工的工程下穿或紧邻地表水体时,施工中宜采取铺设防渗毯等工程措施,阻
断水力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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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盾构法工程地质风险控制
7.1 设计
7.1.1 盾构法工程应根据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地质风险评估结果等,结合类似地
层盾构工程经验,进行盾构选型和方案比选。
7.1.2 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及管控要求等,合理选择盾构始发、接收
位置和方案,并根据地层地下水情况采用合适的端头加固措施:
1 杂填土或高孔隙率填土层、地层空洞或水囊地层,宜采用深孔注浆加固,增加加固区
段范围,加密注浆钻孔;
2 富水砂性土层尤其是地下水位较高时,宜采用降水或冻结法加固;
3 富水大粒径地层,宜采取降水或深孔注浆加固。土层密实度大、渗透性强时,注浆加
固宜加大注浆加固范围、加密注浆孔间距;
4 细粗粒土组合地层,宜采用注浆、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加固。注浆加固时宜采用劈裂
注浆法,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可增大加固范围、减小桩间距;
5 土岩复合地层或基岩隆起,宜根据土岩界面水或基岩裂隙水的含水层分布及涌水量大
小等,采用降水、止水或相结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6 对加固体与围护结构之间的间隙、桩的咬合位置、洞门周圈等薄弱部位,宜进行注浆
加固。
7.1.3 盾构长距离掘进时,宜设计竖井、横通道用于检修。
7.1.4 盾构掘进应选择地层土体稳定性较好、地面条件良好的地段进行开仓换刀,如换刀地
点地层强度不足,应设计地面预加固措施。以下地层情况不宜进行开仓换刀,设计宜制定刀
具更换方案:
1 隧道上方存在厚度较大、孔隙率高或不均匀的填土层或新近沉积土层,地层空洞或水
囊;
2 隧道断面地层为富水的砂性土层或大粒径地层;
3 隧道断面地层为土岩复合地层或基岩隆起。
7.2 施工
7.2.1 盾构施工应结合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地质风险类型等进行盾构选型,宜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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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规定:
1 石英含量高的砂性土层,应选择适宜的刀盘结构形式,合理布设刀具;渗透性较大的
富水砂性土层,应考虑螺旋输送器喷涌的影响,进行针对性参数设计;
2 卵石、漂石等大粒径地层,宜选用安装齿刀和滚刀能够互换的刀盘,刀盘面板增加耐
磨层,同时增强刮刀耐磨性和抗冲击性;
3 土岩复合地层或基岩隆起地层,宜加强滚刀配置,增加刀盘开口率;可采用复合式刀
盘,根据岩石强度,选择匹配的硬岩刀具和耐磨刀具;合理布置滚刀与先行刀的比例;
4 黏粒含量较高的地层,宜选用大开口率的刀盘,土仓内应设置主动搅拌棒,刀盘中心
处设置冲刷孔,土仓内中心位置设置泥浆注入孔;
5 富水且水压较大的地层,应选择合理的渣土改良系统,盾构机应具备加泥浆或泡沫功
能,螺旋出土器应设有防喷装置,盾构系统合理设定盾构油脂注入压力。
7.2.2 盾构掘进施工应根据地质条件、地质风险单元及其风险分级,划分不同的掘进组段,
确定合理的掘进参数并动态调整。在掘进至Ⅰ、Ⅱ级地质风险单元前宜设置试验段。
7.2.3 盾构始发、接收段土体加固宜根据设计和实际地层情况,合理选取加固工艺和参数,
填土、砂性土、大粒径土、土岩复合和基岩隆起等地层,宜通过试验确定。对加固体与围护
结构之间的间隙、桩的咬合位置、洞门处等部位的土体加固应加强质量控制和效果检测。
7.2.4 不同地层中盾构掘进施工,应采取相应的地质风险控制施工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黏粒含量较高地层,应根据黏粒含量大小选择合适的泥浆参数和渣土改良剂,掘进中
添加适量的土体改良剂或土体改良时添加分散剂,出现泥饼时可使用分散剂泡仓法清除,或
适时高速空转刀盘、向泥土仓内注水等方法脱落清除;
2 土岩复合地层与基岩隆起和石英含量高砂层,应采用滚刀,开启刀盘加泡沫、加水装
置,严格控制刀具的贯入度、扭矩、转速。承压水区段盾构刀盘驱动处宜采用高负荷、高性
能的土砂密封圈,盾尾密封采用多道密封刷,对密封系统进行专项检查,不合格时及时更换;
对前方存在侵入洞身的直径较大的漂石层、硬度较高的岩石层,及时采用预处理措施,根据
刀具的磨损情况,提前制定换刀计划,选择在适当地层中开仓更换刀具;掘进中注意观察盾
构掘进参数的变化及异常情况,确保刀具和刀盘受力均匀;
3 地层存在空洞或水囊区段、土岩复合地层与基岩隆起地层,掘进前对盾构前进方向
20 m 范围内地面进行雷达探测;掘进中加密地面变形监测,严格控制盾构掘进压力等参数;
4 地层空洞或水囊区段,应及时采取注浆或回填处理措施;
5 密实砂性土层、大粒径地层、土岩复合地层与基岩隆起地层,遵循“低转速、小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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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小推力、低扭矩”原则,控制好土压、出土量、注浆量、注浆压力等掘进关键参数,合
理调整掘进方式。掘进中加密刀具磨损监测,保持铰接有一定的伸出量。发生卡机、卡刀盘
等情况时,优先使用脱困模式自行处理,或采用注泥浆、主动缩铰接的方式将盾构刀盘后退
使刀盘脱困,并根据地层情况选择合适的渣土改良剂,设定合理的泡沫发泡倍率和气体量,
进行多次改良。发现盾构铰接、盾尾泄漏时立即处理;
5 承压水地层,对盾尾密封、螺旋密封、铰接密封等进行专项检查,严禁随意打开有内
外水力联系的设备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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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地下水风险控制
8.1 设计
8.1.1 应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工法、支护形式及开挖方式等,结合地区工程经验和
工期筹划,经技术经济安全方案比选,采用适宜的地下水控制方案或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明(盖)挖法工程宜采用成熟可靠的降、止水方案;
2 矿山法工程宜采用降水方案或堵、排相结合的地下水综合处理措施;
3 采用降水方案时,降水(井)设计参数应根据含水层、隔水层特征、基坑或隧道涌水
量、基坑或隧道形状等综合确定。当受场地条件所限地面降水井无法封闭时,可在基坑内增
加降水井或在局部相应位置增加止水措施,或暗挖工程增设导洞内管井降水或施工竖井内辐
射井降水;
4 冻结法布管设计应与结构设计、开挖支护相匹配。当场地地下水流速大于 5 m/d、承
压水砂层、存在古河道等情况时,设计上应采取针对性措施;
5 地下水控制设计方案应包括地下水位、出水量等监测项目,厚层富水含砂地层应增设
出砂量监测,冻结法应包括冻结壁温度、水压力等监测。
8.1.2 降水设计应对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因降水引起的沉降进行
预测。周边建(构)筑物基础埋深较大时,宜作为隔水边界条件。当降水对周边环境可能产
生不利影响时,应提出可靠的预防和保护措施,宜采用止水或降水-回灌方案。
8.1.3 承压水控制设计应按最不利条件对地下水突涌可能性进行评价。当不满足抗突涌要求
时,应采取减压降水或增加隔水帷幕深度等方法。承压水头较高时,宜同时设计应急降水井;
采用地下连续墙止水宜选用适宜的接头形式。
8.1.4 多层地下水控制设计应根据各层地下水及含水层性质,按最不利条件进行抗突涌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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