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65.020.30
CCS B 43 44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44/T 2567—2024
蛋鸭饲养规程
Feeding management of egg duck
2024 - 11 - 11 发布
2025 - 02 - 11 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T 2567—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场地建设 ........................................................................... 1
5 品种引进 ........................................................................... 2
6 饲养管理 ........................................................................... 3
7 饲料与营养 ......................................................................... 6
8 兽药管理与使用 ..................................................................... 6
9 免疫与疫病监测 ..................................................................... 6
10 疫病防控 .......................................................................... 7
11 废弃物处理与环境控制 .............................................................. 7
12 人员与制度 ........................................................................ 7
13 档案记录 .......................................................................... 7
I
DB44/T 2567—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科学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伟、金成龙、阮栋、王爽、张亚男、郑春田、王胜林、夏伟光、黄运茂、刘
文俊、吕艳涛、孙敏华、黄雪冰、李凯潮、许壮平、沈栩、李婉雁、李冰心。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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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鸭饲养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蛋鸭养殖过程中的术语和定义、场地建设、品种引进、饲养管理、饲料与营养、兽药
管理与使用、免疫与疾病监测、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与环境控制、人员与制度及档案记录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专业户以上规模的蛋鸭饲养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41189 蛋鸭营养需要量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3075 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
NY/T 3445 畜禽养殖场档案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5343 无公害食品 产地认定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蛋鸭 egg duck
用于提供蛋产品为主的鸭品种(配套系)。
全进全出制 all in and all out
蛋鸭从停止给药到集蛋出售的间隔时间。
休药期 withdrawal period
蛋鸭从停止给药到集蛋出售的间隔时间。
4 场地建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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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
4.1.1 鸭场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
4.1.2 鸭场应建立在地势高且干燥、通风向阳、排水良好、水电供应可靠、排污方便、远离噪音、自
然隔离条件好的区域。
布局
4.2.1 场区周围设置围墙、水沟等防疫隔离设施,悬挂或张贴防疫标识。
4.2.2 场区内按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粪污处理区进行布局,办公与生活区处于上风向
地段,各区域入口设消毒池和消毒间,区域之间设防疫隔离设施。
4.2.3 生产区净道和污道独立分开,并与外界相通,雨水与污水排放系统互不交叉污染。
4.2.4 场区出入处设置消毒间、消毒池,消毒池长度不小于 4 m,深度不小于 30 cm;生产区门口应设
更衣室或淋浴间和消毒池。
4.2.5 生产区配套育雏、育成和产蛋或种鸭各阶段鸭舍,分区独立。
环境卫生
4.3.1 鸭场环境应符合 NY/T 5343 的要求,场区大气环境质量和舍内空气质量应符合 NY/T 388 的要
求,场内废弃物排放应符合 GB 18596 的要求。
4.3.2 鸭场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设施
4.4.1 规模化鸭场应配备兽医室、病死鸭剖检室、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并配备有防蛇、鼠、虫、
鸟等设施。
4.4.2 废弃物处理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粪便、污水和病死鸭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粪
便储存场所地面应硬化,周围设置围墙,防雨淋、防渗漏、防溢流。
4.4.3 鸭舍为半封闭或全封闭式,长度小于 100 m,宽 12 m~15 m,檐高大于 3 m,同行鸭舍距离大
于 8 m;同列鸭舍距离大于 10 m 或有隔离设施。
4.4.4 鸭舍保温、隔热、通风、采光、排水性能良好,地面和墙体建筑材料应坚固、保温、防火、耐
腐蚀;屋顶和墙壁可采用复合保温材料,保温隔热层厚度不小于 5 cm。
4.4.5 笼养鸭舍用水泥浇筑地面,并装配叠层式或阶梯式鸭笼。
4.4.6 地面平养鸭舍需建设活动场,分别连接舍门和水面,鸭舍、活动场、水面面积之比 1:1:0.5,尽
量减少水面面积,运动场坡度 15
o~30
o。
设备
4.5.1 生产区内应有兽医室和药房,兽医室应配有消毒和诊断常用的设施设备;药房应配有货架、疫
苗冷冻(冷藏)等设施设备。
4.5.2 平养鸭舍应配备满足养殖所需的光照、供料、供水、供暖、粪污处理等设备,笼养鸭舍除上述
外还需配备笼具、集蛋、环控、通风、清洗等设施设备。
5 品种引进
引进的雏鸭或青年鸭应来源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非疫
区孵化场或种鸭场,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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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栋鸭舍饲养的所有蛋鸭,应来源于同一个种鸭场相同批次的雏鸭或青年鸭。
应选择健康活泼、绒毛光亮的雏鸭。
6 饲养管理
育雏期(0 周龄~4 周龄)饲养管理
6.1.1 育雏方式
育雏方式分为网上平养、笼养和地面平养育雏三种。网上育雏是离地面50 cm~60 cm的铁丝网或塑
料网上饲养;笼养育雏是在多层专用育雏笼内饲养;地面育雏在干燥地面进行,需加垫料。
6.1.2 环境卫生
进雏鸭前至少1周,对鸭舍墙壁、地面及空间进行清洗、涂刷、喷洒消毒完毕24 h后打开门窗换气
2天~3天;料桶、饮水器等用具清洗消毒,垫料需在阳光下暴晒1天~2天。
6.1.3 温度与湿度
育雏及其他阶段蛋鸭最适温度与湿度推荐见表1,温度计挂在离地面10 cm~20 cm高处测量室温。
及时更换潮湿垫料,及时通风换气,降低舍内湿度。
表1 鸭舍的温度与湿度
日龄 温度 ℃ 湿度 %
1~3 28~30 65~75
4~7 26~28 65~75
8~14 24~26 60~70
15~21 22~24 55~60
22~28 20~22 45~55
大于29 22~28 50~80
6.1.4 光照
育雏及其他阶段蛋鸭光照制度见表2。
表2 鸭舍光照制度
阶段 光照时间 h 光照强度 lx
日龄 1~3 24 60
4~7 20 30
8~14 16 20
15~35 12 1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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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鸭舍光照制度(续)
阶段 光照时间 光照强度
h lx
5~18
19
20
周龄 21
22
23
大于24
6.1.5 密度
8 10
10 15~20
11 15~20
12 15~20
13 15~20
14 15~20
15 15~20
1~14日龄的饲养密度为35 只/m
2~25 只/m
2;15~28日龄的饲养密度为25 只/m
2~15 只/m
2;大于28
日龄的饲养密度为15 只/m
2~8只/m
2。
6.1.6 饮水与喂料
雏鸭入舍休息30 min后,应供给饮水,水温与室温一致。育雏期第1周在水中加入电解质多维。饮
水质量应符合NY 5027的要求。雏鸭开饮后开食,自由采食,料筒饲喂、少添勤加。
生长与育成期(5 周龄~5%产蛋率)饲养管理
6.2.1 地面平养饲养管理
定时开关栏舍放鸭和回舍,用固定的口令、动作等信号训练,培养形成固定的条件反射。饲养密度
14 只/m
2~8 只/m
2,随日龄增加逐渐降低饲养密度。
6.2.2 笼养饲养管理
选择夜间上笼,减少应激。
6.2.3 转群
雏鸭脱温1周后,即可从育雏舍转移到育成舍饲养。转群前将育成鸭舍与设备进行清洗、熏蒸消毒。
育成鸭采用地面栏饲养方式应在90~100日龄转入产蛋鸭舍,笼养模式应在70~90日龄转入鸭笼。
6.2.4 体重控制
每周按5 %随机抽样称量体重,根据品种(配套系)体重标准调整投料量,中小体型蛋鸭120日龄平
均体重控制在1.2 kg~1.5 kg。当80%鸭在标准体重线±10%范围内,即为发育正常。超过标准体重则限
制饲料投料量,未达到标准体重应提高饲料投料量。
6.2.5 筛选与淘汰
在60日龄时进行初选,剔除生长发育不良、毛色杂乱等残次鸭,100日龄时进行复选,淘汰颈粗、
颈短、身短等特征的鸭。
产蛋期(产蛋率>5 %)饲养管理
6.3.1 饲养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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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蛋期蛋鸭饲养采用地面平养和笼养等方式。
6.3.2 地面平养饲养管理
地面平养场地包括舍内、运动场以及水面,饲养密度7 只/m
2~8 只/m
2。喂料方式采用自由采食或定
量饲喂,定量饲喂按每昼夜饲喂3~4次进行。
6.3.3 笼养饲养管理
6.3.3.1 准备
清洗、检修鸭舍内设施设备,对鸭舍进行全面消毒。
6.3.3.2 上笼
挑选健康状况良好的蛋鸭,选择夜间上笼,减少应激。上笼后持续观察3~4天,调教不会采食和饮
水的蛋鸭,发现状况异常的蛋鸭,应及时挑出放回地面平养,待恢复后再上笼。
6.3.3.3 密度
根据蛋鸭品种和鸭舍面积合理确定饲养密度,每只蛋鸭占笼底面积大于900 cm
2。
6.3.3.4 饲喂
采取自由采食,同时根据饲养标准的要求及气温、采食量、产蛋率、蛋重的变化及时调整饲料配方
和饲喂量。蛋鸭上笼稳定后逐渐过渡到产蛋鸭饲料,每日喂料2~3次。
6.3.3.5 温度
笼养蛋鸭饲养适宜温度为13 ℃~27 ℃。
6.3.3.6 湿度
产蛋鸭饲养的湿度维持40%~80%,最佳相对湿度为45%~55%。根据季节与气温,使用换气设备进行
通风换气,确保舍内空气新鲜。
6.3.3.7 光照
从开产前3周开始,当自然光照时间不能满足表2规定的光照时长时,应采取早晚人工补光,达到每
天16 h~17 h光照时间后保持不变,直至产蛋周期结束。
6.3.3.8 筛选与淘汰
定期对鸭群进行检查,在开产鸭中挑出体弱、采食异常、脱肛等异常情况的鸭。
6.3.3.9 鸭蛋收集与运输
每天收集鸭蛋2~3次,集蛋前工作人员洗手消毒,集蛋箱或蛋托需清洗消毒。鸭蛋收集后,挑选破
壳蛋、砂壳蛋、软壳蛋、异形蛋单独存放,清除鸭蛋表面污物,并经消毒后送蛋库保存,贮存不宜超过
4天。运输鲜鸭蛋的车辆应使用封闭货车,并在运输前对车辆消毒。
6.3.3.10 空栏
每批蛋鸭淘汰出栏后对鸭场和所有的设备进行清扫、清洗和消毒,并空栏2周以上再进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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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饲料与营养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13078 的要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NY 5032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鸭场采购的商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来源于取得饲料行政主管部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饲料
预混料和添加剂应有产品批准文号。
饲料贮存场所应干燥、密闭、防鼠和防鸟。发现不合格和变质饲料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应
存放在饲料贮存场所内。饲料贮存场地不应使用化学药物灭鼠、杀鸟。
各阶段蛋鸭的营养需要参考 GB/T 41189。
8 兽药管理与使用
采购兽药应是取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兽药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并具有批准文号的产品,或者经
农业农村部批准注册进口的兽药产品,其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兽药质量标准。
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兽用处方药,应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和使用。
兽药运输、保存和使用应遵循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药房应有专人管理,摆放整齐。
兽药使用应符合 NY/T 5030 要求。
产蛋期用药应严格执行休药期,用药期间所收集蛋应集中处理,不得出售、食用。
9 免疫与疫病监测
结合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和本场实际,制定和实施科学的免疫计划和免疫程序。对农业农村部规定
的重大禽类疫病,应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使用的疫苗应从具有兽用生物制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且具有农业农村部批准的产品文
号或者经农业农村部批准注册进口的疫苗。
蛋鸭各阶段推荐免疫程序见表 3。疫苗的运输、贮存及接种剂量、方法遵循产品说明书进行。
表3 蛋鸭免疫程序
阶段 疫苗 剂量 接种方法
日龄 1 鸭病毒性肝炎弱毒活疫苗 疫苗厂家推荐量 颈部皮下注射
6 鸭传染性浆膜炎、大肠杆菌二联灭活疫苗 疫苗厂家推荐量 颈部皮下注射
10 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 疫苗厂家推荐量 颈部皮下注射
周龄 2 鸭瘟活疫苗、鸭坦布苏病毒病活疫苗 疫苗厂家推荐量 颈部皮下注射
3 新城疫、禽流感(H9亚型)二联灭活疫苗 疫苗厂家推荐量 胸部肌肉注射
5 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 疫苗厂家推荐量 胸部肌肉注射
9 禽多杀性巴氏杆菌病灭活疫苗 疫苗厂家推荐量 胸部肌肉注射
13 鸭坦布苏病毒病灭活疫苗 疫苗厂家推荐量 胸部肌肉注射
15 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 疫苗厂家推荐量 胸部肌肉注射
免疫活苗时,免疫前、后和当天不宜对鸭舍进行带鸭消毒。使用弱毒菌苗免疫时,在免疫前后 7
天内不宜使用疫苗菌株敏感的抗菌药物。
免疫后应观察鸭群不良反应,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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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免疫监测和疾病监测工作,常见疾病监测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鸭瘟、小鸭病毒
性肝炎。
10 疫病防控
鸭饲养采用全进全出制。
场区消毒应符合 NY/T 3075 的要求,畜禽产品消毒应符合 GB/T 16569 的要求。应选用高效、低
毒和低残留消毒剂。采用喷雾、浸液、熏蒸、紫外线、喷撒等方法定期对鸭舍、设备及环境进行消毒,
清毒液每周更换 1 次,每批鸭淘汰出栏后应全面清扫和消毒。
防止疫病传染源进入场区,防止鸟、鼠和猫等其它动物进入鸭舍,饲养场内和鸭舍周围经常投放
诱饵灭鼠和灭蝇。
淘汰蛋鸭出售前必须申报产地检疫。
鸭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重大疫病时,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疫情,并配合当地农业农村
部门对本场实施的封场和消毒等措施。
11 废弃物处理与环境控制
养殖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18596 的规定,病害鸭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病死及
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有关规定。
定期清理鸭粪,清除的粪便应在固定地点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
需要淘汰、处死的可疑病鸭,应采取不让血液和浸出物散播的方法进行扑杀,不能在生产区内解
剖病鸭、死鸭,禁止出售、食用病鸭、死鸭。
过期兽药、剩余及废弃的疫苗或疫苗瓶、垫料、病死鸭等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12 人员与制度
应有符合鸭场实际的人员、培训、生产、防疫、消毒、投入品、产品质量、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
管理制度。
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应严格消毒,更换消毒工作衣、鞋、帽;非生产人员和外来人员原则上不
准进入生产区,若必须进入需遵守场内防疫制度并严格消毒。
各鸭舍配备有专职饲养员,饲养员不应随意窜舍。
场内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并具有资质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场内兽医人员不应对外诊疗禽类疾病,不得将场外生鲜禽类产品带入场内。
13 档案记录
档案记录应符合 NY/T 3445 的要求,主要包括进出场、养殖过程、养殖投入品、人员等管理环节。
进苗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保留完好,并记录品种、来源、数量、日龄等情况。
生产记录完整,包括生长、转群、产蛋、死亡、淘汰、饲料投放、出栏、温湿度等记录。
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记录清晰,包括名称、批号、有效期、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用量等。
免疫、用药、抗体监测、病死鸭剖检、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记录。
档案资料应妥善保存 2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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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蛋鸭饲养规程 DB44/T 2567—2024 *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印刷 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 563 号 1304 室 邮政编码:510220 电话:020-8425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