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3.080.30
CCS R 85 DB 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2328.3—2024
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基础设施 第 3 部分:
摄像机应用技术要求
Roadside infrastructure of Vehicle-Road-Cloud integration——Part3: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amera applications
2024 - 12 - 25 发布
2025 - 04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2328.3—2024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缩略语
.............................................................................. 2
5 分类
................................................................................ 2
6 总体要求
............................................................................ 2
7 图像采集功能要求
.................................................................... 3
8 智能分析功能要求
.................................................................... 4
9 接口要求
............................................................................ 6
10 运维要求
........................................................................... 7
11 数据安全要求
....................................................................... 7
附录 A(规范性) 布建要求 ............................................................. 8
参考文献
.............................................................................. 11
I
DB11/T 2328.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11/T 2328《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基础设施》的第3部分。DB11/T 232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
分:
——第1部分:建设指南;
——第2部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信息服务技术指南;
——第3部分:摄像机应用技术要求;
——第4部分:毫米波雷达应用技术要求;
——第5部分:边缘计算设备应用技术要求。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绝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解丹、孙宁、李峰、霍俊江、高景伯、倪鹏、高凤飞、姜川、周唯、陈瀚、高
洁、李红丹、段华旭、宋海威、焦崇玺、李齐、贾方正、孙刚、樊翠连、鲁鹏、龚文治、杨玲娟、张明
昊、马双明、郭振宏、方越、熊迪、王艳、王运、戴列峰、刘俊梅、马林、赵武、刘嘉靖、戴金洲、邬
洋、陈宝国、汪海鹏、周雪琪、严格、蒋慧。
II
DB11/T 2328.3—2024
引 言
本系列文件通过提出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基础设施的组成及架构、建设要求、运维要求、信息安全要
求等内容,为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基础设施设计、开发、集成提供参考,有效推动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基础
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本系列文件拟分为7个部分。
——第1部分:建设指南。目的在于规范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基础设施的基本构成、总体要求、技术
要求等内容。
——第2部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信息服务技术指南。目的在于规范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提供信
息服务的基础条件、信息格式和消息内容。
——第3部分:摄像机应用技术要求。目的在于规范车路云一体化摄像机的接口要求、功能要求、
安全要求等内容。
——第4部分:毫米波雷达应用技术要求。目的在于规范车路云一体化毫米波雷达的功能要求、通
信要求、安装要求等内容。
——第5部分:边缘计算设备应用技术要求。目的在于规范车路云一体化边缘计算设备的软件架构
要求、接口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内容。
——第6部分:运维管理指南。目的在于规范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基础设施中不同类型设备的运维管
理规范内容。
——第7部分:信息安全技术要求。目的在于规范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基础设施中通用安全要求、通
信网络安全要求、软件升级安全要求、数据安全要求等内容。
III
DB11/T 2328.3—2024
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基础设施
第 3 部分:摄像机应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基础设施中摄像机的分类、总体要求、图像采集功能要求、智能分
析功能要求、接口要求、运维要求和数据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车路云一体化系统中摄像机的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A/T 496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497 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83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 833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GA/T 1127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A/T 1202 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GA/T 1400.4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第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特征图像 feature image
具备车辆号牌号码、车辆类型等特征,用于识别车辆的图像。
[来源:GA/T 497-2016,3.2]
检测率 detection ratio
检测的正确目标数或正确事件数与应该被检测的目标数或事件数的百分比。
[来源:GA/T 1399.2-2017,3.1.4改]
误检率 false detection ratio
检测的目标或事件中,错误目标数或事件数所占检出目标或事件总数的百分比。
[来源:GA/T 1399.2-2017,3.1.5改]
抓拍捕获率 capture ratio
检测识别的交通违法事件数与实际发生的交通违法事件总数的百分比。
1
DB11/T 2328.3—2024
抓拍准确率 capture accuracy rate
正确检测识别的交通违法事件数与检测识别到的交通违法事件总数的百分比。
识别准确率 recognition accuracy rate
正确检测识别的目标数或事件数与应被正确识别的目标或事件总数的百分比。
[来源:GA/T 1399.2-2017,3.1.6改]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GNSS: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HTTP:超文本传输协议(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
HTTPs:超文本传输安全协议(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 Secure)
PTP:精确时间协议(Precision Time Protocol)
5 分类
应用于车路云一体化路侧基础设施的摄像机按结构和功能可分为:
a) 交通检测摄像机:具有固定视野,拍摄方向可与交通流方向一致或相反,可同时满足自动驾驶
与电子警察应用需求的摄像机;
b) 交通目标识别摄像机:具有识别交通参与者及交通流量检测功能,满足自动驾驶需求的摄像机;
c) 盲区检测摄像机:具有大视场角功能,满足自动驾驶盲区检测需求的摄像机;
d) 全结构化摄像机:具有识别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功能,满足治安场景需求的摄像机。
6 总体要求
采集和分析
6.1.1 摄像机视频图像采集功能应能够满足车路协同场景、交通管理场景和治安防范场景下对交通目
标、事件信息的智能分析。
6.1.2 车路协同场景、交通管理场景和治安防范场景对摄像机的智能分析功能需求如下:
a) 车路协同场景:具备机动车检测、非机动车检测、行人检测、交通流检测等功能;
b) 交通管理场景:具备机动车违法检测、交通流信息采集等功能;
c) 治安防范场景:具备人像目标检测、车辆目标检测、目标行为分析、治安事件检测等功能。
选型和适配
各应用场景下摄像机的选型配置宜满足表1要求。
2
DB11/T 2328.3—2024
表1 摄像机选型配置
序 号 摄像机选型 车路协同场景 交通管理场景 治安防范场景
机动 车检 测 非机 动车 检测 行人 检测 交通流 检测 机动车 违法检 测 交通基 础参数 采集 人像目 标检测 车辆目 标检测 目标行 为分析 治安事 件检测
1 交通检测摄 像机 ● ● ● ● ● ● — ● — —
2 交通目标识 别摄像机 ● ● ● ● — — — ● — —
3 盲区检测摄 像机 ● ● ● ● — — — — — —
4 全结构化摄 像机 ● — — — — — ● ● ● ●
注:“●”为配置项
布建要求
6.3.1 各应用场景下,摄像机根据实际的路口建设方案进行布建,应满足附录 A 要求。
6.3.2 摄像机布建可配套补光灯,对交通目标检测识别时根据环境光线进行补光。补光灯满足如下要
求:
a) 满足 GA/T 1202 规定的要求;
b) 支持电平量触发或开关量触发方式;
c) 宜支持智能补光功能,降低眩光值,减弱亮眼效应。
7 图像采集功能要求
基本要求
应满足GA/T 1127中规定的相关要求,且采集的视频图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摄像机视频图像采集要求
序号 性能指标 指标要求
1 像素 ≥300w
2 帧率 ≥25fps
3 信噪比 ≥25dB
4 最低照度 ≤0.005Lux(彩色) ≤0.0025Lux(黑白)
5 视频采集时延(不含传输和解码) ≤65ms
6 宽动态范围 ≥100dB
注:在交通管理场景,交通检测摄像机像素应≥3840×2160。
编码格式
视频编码支持H.265、H.264、MJPEG中的一种或多种格式。图像应支持JPEG格式,宜支持JPG等格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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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钟同步
支持基于GNSS或PTP的时钟同步功能。从外部时钟同步系统获得授时后,授时误差应在5ms以内,授
时误差可持续维持一个授时周期。
曝光设置
摄像机最大曝光时间应支持设置(即在达到最大曝光时间时,强制曝光,以应对不同光照强度的场
景),每一帧图像在成像时,应在曝光时将时间戳打入码流中,曝光时间戳精度≤1ms。
多码流
宜支持不少于5路的并发请求。摄像机主码流、辅码流均应支持设置不同的分辨率、帧率及压缩比。
8 智能分析功能要求
基础要求
8.1.1 分析能力
摄像机智能分析能力应满足表3。
表3 摄像机智能分析性能指标要求
序号 性能指标 指标要求
1 车辆检测率 ≥95%
2 车辆误检率 ≤5%
3 号牌识别准确率 白天:≥95% 夜晚:≥90%
4 车辆类型识别准确率 ≥90%
5 行人检测率 ≥95%
6 行人误检率 ≤5%
7 行人检测误差 ≤5%
8 交通流信息统计误差 ≤10%
9 违法抓拍捕获率 ≥95%
10 违法抓拍准确率 ≥95%
11 目标检测率 ≥95%
12 全结构化目标检测数量 ≥30
13 全结构化目标属性识别准确率 ≥80%
14 事件识别准确率 ≥80%
8.1.2 算法部署
具备智能分析算法的在线运行、在线管理维护能力,满足如下要求:
a) 应支持智能分析算法在线更新和升级;
b) 宜支持在线部署第三方智能分析算法,可实现车路云一体化业务的扩展需求。
机动车检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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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对采集抓拍的视频图像中的机动车目标进行检测分析,包括如下要求:
a) 应支持对移动或静止的机动车目标进行检测;
b) 应支持对机动车目标的属性进行识别,包括车辆颜色、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牌种类、车辆
品牌;
c) 宜支持对机动车目标的个体特征进行识别,包括车辆是否有遮阳板、摆件、挂件等。
非机动车检测
具备对采集抓拍的视频图像中的非机动车目标进行检测分析,包括如下要求:
a) 应支持对多个非机动车目标进行检测;
b) 应支持对非机动车属性进行检测,支持对非机动车类别进行识别,如二轮车、三轮车等;
c) 宜支持对非机动车位置、运行状态进行检测。
行人检测
具备对采集抓拍的视频图像中的行人目标进行检测分析,包括如下要求:
a) 应支持对移动或静止的行人目标进行检测;
b) 宜支持人群密度检测、区域人数识别。
交通流检测
应具备对采集抓拍的视频图像中的交通流信息进行检测分析,支持道路交叉口机动车进口车道实
时交通流量、排队长度、时空占有率的检测统计。
机动车违法检测
8.6.1 逆行违法检测
机动车逆行识别功能符合GA/T 496、GA/T 832的相关要求。
8.6.2 压线违法检测
机动车压线识别功能符合GA/T 497、GA/T 832的相关要求。
8.6.3 机动车闯红灯违法检测
机动车闯红灯识别功能符合GA/T 496、GA/T 832的相关要求。
8.6.4 车辆超速违法检测
机动车车速检测功能符合GA/T 497、GA/T 832的相关要求。
8.6.5 车内驾驶员违法检测
当车辆图像为前部特征图像时,可对车内前排主副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检
测。
8.6.6 不按车道行驶检测
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识别功能符合GA/T 496、GA/T 832的相关要求。
8.6.7 禁限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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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禁左、禁右、占用公交专用道、禁止大货车等禁限类违法的事件进行抓拍记录。
交通基础参数采集
8.7.1 机动车号牌检测
机动车号牌检测功能应符合GA/T 833中规定的要求。
8.7.2 车流量检测
机动车流量检测功能应符合GA/T 496中的相关要求。
人像目标检测
8.8.1 人像检测
宜具备对视频图像中的人像及其位置和大小进行检测的能力,宜支持对不小于64×128像素的人员
目标进行检测,输出人员目标的数量、每个目标的大小(宽度像素数、高度像素数)、位置信息;人像
检测检出率应不小于95%时,人像检测准确率应不小于99%。
8.8.2 人像属性识别
宜具备对视频图像中的人员衣着饰物以及携带物等属性进行识别的能力,针对人像检测识别到的
人员目标,支持输出人员的衣服颜色、运动方向、运动状态等属性信息的输出。
车辆目标检测
宜具备对视频图像中的车辆目标进行检测分析,包括如下要求:
a) 能对视频图像中车牌横向宽度大于 80 像素的机动车目标进行检测,输出机动车目标数量、每
个目标的大小(宽度像素数、高度像素数)、位置信息;
b) 能对视频图像中车牌横向宽度大于 80 像素的机动车号牌进行识别的能力,输出机动车号牌的
位置、号码、颜色、种类等信息;
c) 能对机动车基本特征进行识别,输出机动车类型、机动车颜色等属性信息;
d) 能对机动车个体特征进行识别,支持主/副驾驶员是否未系安全带、主驾驶员是否手持电话、
车内是否有挂件、纸巾盒等属性信息。
目标行为分析
具备对采集抓拍的视频图像中的目标行为进行检测分析,包括如下要求:
a) 宜支持对视频画面中指定区域内大于 32×32 像素的目标的绊线、入侵、徘徊进行检测并输出
事件信息;
b) 宜支持对视频画面中指定区域内大于 32×32 像素的物品的遗留、移除的事件进行检测并输出
事件信息;
c) 宜支持对视频画面中指定区域内大于 64×128 像素的人员目标的一种或多种异常行为进行检
测并输出事件信息,人员异常行为包括奔跑、倒地、攀爬、逆行等。
治安事件检测
宜支持拉横幅、烟火、高空抛物、疑似打架等事件检测。
9 接口要求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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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接口
摄像机应具备如下接口:
a) 不少于 2 个 RJ45 100M/1000M 自适应以太网接口,并具备双网口双网卡功能,能够实现双网
隔离;
b) RS485 或 RS232 串行接口;
c) TF 卡接口;
d) 如采用 GNSS 授时方式,应具备北斗/GPS 模块接口。
接口协议
摄像机支持通过具体的接口协议实现与平台和设备的互联,满足如下要求:
a) 支持 GB/T 28181 相关描述的协议进行音视频传输及控制指令交互;
b) 支持通过 HTTP/HTTPs Restful 接口方式或 SDK 接口方式上传智能分析数据,应支持 GA/T
1400.4 规定的数据交互协议。
c) 支持 IPv4(网际协议版本 4)和 IPv6(网际协议版本 6)双栈应用;
10 运维要求
应支持如下摄像机运维功能:
a) 摄像机系统具备自动诊断功能。摄像机出现 IP 冲突、断网、车牌质量异常等故障时,对故障
问题进行记录和告警;
b) 摄像机支持远程在线升级功能。
11 数据安全要求
摄像机数据传输、交换、控制安全性要求应符合GB/T 28181中的相关规定。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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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A A A
录
(规范性)
布建要求
A.1 基本要求
摄像机场景布建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摄像机安装在抓拍车道正中央,安装高度应不低于 6m,补光灯距离摄像机间距不低于 1 m,应
采用交叉补光方式;
b) 摄像机复用闯红灯抓拍功能时,摄像机安装杆件距路口停止线距离宜大于等于 25m,不大于 30m;
c) 摄像机电源供给应稳定、持续、可靠;
d) 数据传输网络,传输带宽应满足设备需求。
A.2 施工要求
摄像机场景布建施工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施工应实地进行现场勘测工作,根据设备安装地点的道路宽度,选择龙门架、单侧悬臂杆件、
双侧悬臂杆件安装设备,龙门架或悬臂的高度应满足道路行车限界要求,净高宜大于 6 m;
b) 龙门架或悬臂安装应着重考虑承重和风阻等因素,稳定性、抗震动性能高,受外界干扰引起的
抖动幅度小,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c) 龙门架或悬臂立杆应与地面水平垂直,应保证杆体垂直倾斜度不超过杆体长度的 1%。地脚螺
母应使用防水螺母,紧固牢固、附件齐全。
A.3 布建方案
A.3.1 多感合一复用路口
以标准三车道十字路口为例,每个进口道宜安装1台正向交通检测摄像机、1台反向交通检测摄像机、
1台盲区检测摄像机、3台频闪灯、3台环保补光灯。摄像机及相应补光灯均安装在路口杆件横臂上,服
务交通管理执法抓拍所需的红绿灯信号检测器和路口终端管理服务器宜安装在路侧机柜或抱杆箱内。
设备杆件宜采用L型横杆或T型横杆,立杆高度宜为6.5m。多感合一复用路口摄像机布建要求见图A.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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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1 多感合一复用路口摄像机布建示意图
A.3.2 非复用路口
摄像机宜部署于红绿灯杆上。以标准三车道十字路口为例,每个出口道红绿灯杆宜部署2台摄像机,
实现路口及进口道路感知的覆盖。设备杆件宜采用L型横杆或T型横杆,立杆高度宜为6.5 m。十字路口
利旧设备布设要求见图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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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2 十字路口利旧设备布设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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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GA/T 1399.2 公安视频图像分析系统 第2部分:视频图像内容分析及描述技术要求
[2] YD/T 4770—2024 车路协同 路侧感知系统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3] DB11/T 384.5—2018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5部分:图像质量要求与评价方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