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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01/T 350-2024 产业园区物业服务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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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14 10: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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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3401/T 350-2024 产业园区物业服务规范 ICS 03.080
CCS A 12 3401

徽 省 合 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401/T 350—2024
产业园区物业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roperty services of industrial park
2024 - 12 - 23 发布
2024 - 12 - 23 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401/T 350—2024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4.1
机构 .............................................................................1
4.2
人员 .............................................................................1
4.3
设施设备 .........................................................................2
4.4
制度 .............................................................................2
5 基础服务 .............................................................................2
5.1
设备管理 .........................................................................2
5.2
秩序维护 .........................................................................3
5.3
环境管理 .........................................................................3
6 业户服务 .............................................................................4
6.1
客户接待 .........................................................................4
6.2
进驻迁出 .........................................................................4
6.3
装修监管服务 .....................................................................5
6.4
公共活动服务 .....................................................................5
6.5
停车服务 .........................................................................6
6.6
装卸监管服务 .....................................................................6
6.7
文化服务 .........................................................................7
6.8
产业政策服务 .....................................................................7
7 安全和应急管理 .......................................................................8
8 服务评价与改进 .......................................................................8
I
DB 3401/T 350—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鹏徽市场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同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快来堡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美而特智能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灿、毛军、沈焕明、汪周胜、郑晓娟、蒋爱兵、姚艳红、孙奎、周顺林、徐
红、苗二珍、周子超、华喆、孙洪新、孙锡如、唐长勇、张鑫、刘登伟。
II
DB 3401/T 350—2024
产业园区物业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基础服务、业户服务、安全与应急管理和服务评价与
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产业园区的物业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DB34/T 3055 物业秩序维护 进出管理及巡视检查规范
DB34/T 3056 物业设施设备管理 常用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DB34/T 3256 物业服务职业规范
DB34/T 3495 物业绿化养护服务规范
DB34/T 3794 办公物业会务服务规范
DB34/T 3796 物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指南
DB3401/T 287 物业服务事项公示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机构
4.1.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产业园区服务要求的经营、服务资质资格。
4.1.2 具备相应的服务场所。
4.1.3 建立专业服务团队,配备具有产业园服务经验的专业人员。
4.1.4 宜按照 DB34/T 3796 要求,结合产业园实际需求,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
4.2
人员
4.2.1 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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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物业服务职业行为规范及能力要求,应符合 DB34/T 3256 的要求。
4.2.3 熟悉产业园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产业园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4.2.4 定期组织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4.2.5 了解产业园内各企业的基本信息、产品及企业文化。
4.3
设施设备
4.3.1 应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类、环境维护类、秩序维护类、工程维护类,并定
期进行维护、保养。
4.3.2 应保持设施设备、工具的完好,需要检定、校准的设备及器具应定期检测。
4.3.3 应根据产业园区的布局,设置醒目的标识及标志,包括道路引导标识、服务提示性标识、楼宇
广场公共信息标识、安全警示标志等。
4.4
制度
4.4.1 建立与服务质量、管理要求、岗位规范相配套的服务标准体系,充分考虑满足园区客户需求和
期望。
4.4.2 制定符合产业园区需要的物业服务方案,与产业园区投资单位、运营单位等相衔接配套。
5 基础服务
5.1
设备管理
5.1.1 应制定产业园区房屋与配套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承接查验;
—— 房屋本体管理;
—— 日常管理;
—— 供电系统;
—— 电梯与升降系统;
—— 空调系统;
—— 给排水设施;
—— 消防设施;
—— 弱电系统;
—— 避雷系统;
—— 绿色管理;
—— 现场施工管理;
—— 特殊作业要求。
5.1.2 应建立共用设施设备的台账,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应符合 DB34/T 3056 要求。
5.1.3 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等公共设施设备良好,可正常使用。
5.1.4 维保或突发故障,应及时通报业户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5.1.5 开展设施设备维保应避开人员出入高峰期,维保前应及时通报业户。
5.1.6 宜应用大数据与物联网技术,通过实施设施联网监测、部署传感器等技防与物防手段,提升产
业园区内各类设施设备管理水平。
5.1.7 绿色管理,宜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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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伏发电;
—— 智能化照明改造;
—— 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 能源结构优化;
—— 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
—— 智慧园区建设;
—— 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
5.2
秩序维护
5.2.1 应结合产业园区特点制定园区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出入口管理;
—— 巡查管理;
—— 车辆管理;
—— 消防管理;
—— 监控管理。
5.2.2 产业园区日常人员、车辆、物品进出、公共区域巡查管理应符合 DB34/T 3055 的要求。
5.2.3 中控室、消控室应由专人进行 24 小时值守,保持信息畅通。
5.2.4 识别产业园区安全监控重点、盲点和事故发生风险点,合理制定日常巡逻路线,开展日常巡查
工作。
5.2.5 应每天定时或不定时对停车场地面和停车秩序进行巡视、检查。
5.2.6 产业园区夜间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 安全生产巡查,如可疑人员排查、消防设施检查等;
—— 秩序巡查:车辆乱停、违规充电、乱堆乱放、用火检查等;
—— 环境巡查:污水处理池、排水口等抽查;
5.2.7 园区建立控烟管理制度,要求生产厂房、车间、仓库严禁吸烟并粘贴禁止吸烟标识。
5.2.8 禁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园区。
5.2.9 应组建包括业户和常住人员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每半年宜不少于 1 次。
5.2.10 应建立秩序维护管理和服务档案,妥善保管监控录像。
5.3
环境管理
5.3.1 应制定产业园区环境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保洁服务;
—— 绿化养护;
—— 垃圾分类及清运;
—— 有害生物防治。
5.3.2 产业园区保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沙井、排水沟、污水井、化粪池清掏;
—— 雨雪天气,及时对园区交通主干道进行积水、积雪清除;
—— 园区及业户重要活动对保洁工作的要求和安排;
—— 清洁作业时应设有警示标志和温馨提示。
5.3.3 产业园区垃圾分类和清运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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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集中收集站应当配备围挡设施并有显著标志,设置分类垃圾桶,定时清运、清洁、消杀;
—— 垃圾清运作业应尽量避开业户出行或活动的高峰时段,并应采取遮挡及防护措施,以防止造
成二次污染;
—— 根据园区的特点,协助园区业户管理生产废料和废品,包括提供临时堆放场所、组织集中清
运等服务;
—— 应密切关注业户的有害废弃物管理(包括废气、废水、废液及固态废物等),积极配合主管
部门对业户废弃物排放的监管;
—— 危险废弃物不符合 GB 18597 的暂存要求,应及时提示业户,必要时应向主管部门报告。
5.3.4 产业园区绿化养护管理和服务应符合 DB34/T 3495 的要求。
5.3.5 重大节日宜进行绿化装饰,如绿化小品、花草摆放等。
6 业户服务
6.1
客户接待
6.1.1 应在产业园区便捷位置设立接待中心,提供一站式业务咨询、办理、报修、投诉等服务,接待
服务工作时间应覆盖物业服务委托方工作时间,其余时间设值班人员,保障服务电话 24 小时畅通。
6.1.2 接待中心应配置应保持环境整洁,并配置必要等候休息区域和设施,提供擦鞋机、伞套机、应
急医药箱、打气筒、雨伞、充电、针线包等便民服务。
6.1.3 接待中心应公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且公示内容需符合 DB3401/T 287 标准的要求:
—— 经营、服务和收费等证照;
—— 24 小时服务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
—— 物业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收费标准;
—— 物业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等;
—— 其他需要收费的项目与收费标准。
6.1.4 客户等待时间不宜超过 5 分钟,若超时则需主动与客户进行沟通说明。
6.1.5 对于来访、来电、报修及投诉等事项,应进行记录,并及时交办处理。根据具体事项设定合理
的办结时限,对于超时尚未办结的事项,应定时向相关方通报进展情况。事项办结后,应进行回访并询
问客户满意度。
6.1.6 客户投诉处理应按 GB/T 17242 的要求执行。
6.1.7 宜按一户一档建立产业园区业户资料档案,包括但不限于:
—— 单位证照;
—— 单位基本信息;
—— 负责人、日常工作及紧急情况对接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 常住人员信息。
6.2
进驻迁出
6.2.1 应制定产业园区进驻和迁出流程,告知办理事项。
6.2.2 业户进驻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 清理房屋;
—— 办理业主信息登记;
—— 收集相关证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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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 收取相关费用;
—— 告知注意事项;
—— 签署书面承诺书;
—— 组织水电燃气表数记录及周边设施设备查验交接。
6.2.3 业户进驻时,宜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 开荒保洁;
—— 开业服务保障;
—— 迎宾接待;
—— 氛围营造;
—— 园区引导指示标志标牌。
6.2.4 业户办理迁出,包括但不限于:
—— 办理迁出登记;
—— 组织水电燃气表数记录及周边设施设备查验交接;
—— 结清相关费用;
—— 组织办公和共用部位恢复原状;
—— 收回相关钥匙、门卡、停车卡及使用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等。
6.3
装修监管服务
6.3.1 应制定产业园区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办理流程、注意事项。
6.3.2 办理装修登记应核查以下情况和资料:
—— 装修合同、施工图纸、施工企业资质、施工许可证;
—— 施工现场负责人和施工人员信息;
—— 涉及消防的需提交消防相关证书。
6.3.3 应按要求对装修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拆改承重墙、破坏承重结构;
—— 侵占、损坏园区设施设备;
—— 违法违章搭建;
—— 施工现场配置有效灭火器材;
—— 现场违反规定的明火作业;
—— 特种作业应具有相关证书和专业人员操作;
—— 施工区域及周边防护措施。
6.3.4 对有精密仪器、科研实验室等特殊用电情况的装修,应及时告知业户配备相应等级场所的设备
设施。
6.3.5 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应立即劝阻施工单位和业户,出具书面劝阻告知书,并同时向园区管理单
位、运营单位和属地相关部门报告。
6.4
公共活动服务
6.4.1 宜结合产业园区业户需要提供大型活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教育培训服务;
—— 商务交流考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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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推广、技术交流活动保障;
—— 大型展销展览活动保障;
—— 迎接评比表彰检查保障;
—— 企业文化文体活动保障。
6.4.2 提供商务会议服务,应设置预订会议渠道,根据业户需求提供定制化会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利用在线虚拟会议厅;
—— 利用外部会议室资源(合作会议室、共享办公空间);
—— 会议活动策划与执行;
—— 会议期间茶歇、接待服务;
—— 会务人员培训;
—— 会议服务按 DB34/T 3794 的要求执行,提供会前、会中和会后服务。
6.4.3 提供园区特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商务配套,如票务、文印、宣传;
—— 生活配套,如餐饮、购物、公寓、集采、仓储、交通接驳;
—— 房屋中介,如房屋租售;
—— 室内服务,如空气净化、室内清洁、地毯清洗、石材养护、绿植租摆、室内维修;
—— 提供备用能源系统,如发电机。
6.5
停车服务
6.5.1 应制定产业园区停车管理和服务制度,公布停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6.5.2 结合产业园区布局、功能定位,合理划定地面和地下停车场所、停车区域、停车位,实行人车
分流。
6.5.3 应配置专人负责主要出入口、交通主干道、地下停车场的引导服务。上下班高峰时段,增加主
要出入口人员配置,对人员和车辆进行指引、疏导。
6.5.4 对固定停车、临时停车、特殊车辆、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进行必要区分,有显著标志和引导标志。
6.5.5 宜通过智慧化系统实现无感通行、车位提示和预警等信息服务。
6.5.6 应对非机动车充电及停放管理,包含但不限于:
—— 合理规划,集中存放,安装智能充电桩,符合消防管理要求;
—— 宜搭建停车棚;
—— 设置安全管理员,引导业户安全充电;
—— 加强巡查,对违规停放、充电现象进行劝阻、制止。
6.6
装卸监管服务
6.6.1 应制定产业园区货物装卸管理制度,合理划定货物装卸固定区域,设置标识和引导标志。
6.6.2 提醒、引导车辆在指定区域和规定时间装卸。
6.6.3 应要求装卸作业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符合以下要求:
—— 服从统一指挥;
—— 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
—— 作业时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手套、护目镜和安全鞋。
6.6.4 应区分和识别一般货物和液体、超长、尖锐、粉状等特殊形态货物,以及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
全的特殊货物,针对不同类型的货物制定不同的装卸要求。装卸货物分类,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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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属性分类,根据货物的重量、形状、易损性等特征进行分类,便于合理存放和搬运;
—— 按用途分类,按照货物的销售渠道、客户类型等用途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跟踪销售情况;
—— 按尺寸分类,根据货物的实际尺寸,包括长、宽、高等进行分类,适用于对存放空间有明确
要求的仓库。
6.6.5 装卸货物时应设置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6.6.6 应每天定时或不定时对装卸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装卸活动,包括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事
故或意外事件的详细信息。
6.6.7 监督货物装卸后的现场清理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6.6.8 宜引入物联网、自动化装卸设备等现代技术,提高装卸过程的智能化水平。
6.6.9 深入分析装卸过程,制定合理的装卸策略,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和交叉操作。
6.7
文化服务
6.7.1 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或协助开展园区文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 传统节日活动;
—— 普法教育活动;
—— 知识讲座;
—— 健康体育活动;
—— 婚恋联谊活动;
—— 招聘活动;
—— 党团工妇活动;
—— 公益志愿服务;
—— 行业贸易、商业促销宣传活动。
6.7.2 产业园区文化活动宜每月开展 1 次,联动园区业户和常住人员参与。
6.7.3 定期开展活动意向调查及活动总结,了解业户满意情况及相关需求。
6.8
产业政策服务
6.8.1 根据产业园区业户的经营发展需求,协同管理单位和运营单位共同策划并提供产业政策服务;
6.8.2 收集和整理各地的招商政策汇编,并向园区企业进行宣传和讲解,帮助企业选择最适合企业发
展的地点和政策环境。
6.8.3 提供最新的产业政策信息,进行宣传与解读,包括但不限于:
—— 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 科技创新支持,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
—— 人才吸引政策,如提供住房补贴、人才公寓、子女教育、高端人才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 金融服务支持,如组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帮助科技创新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 其他政策,如项目扶持政策、资金补贴、贴息贷款政策。
6.8.4 为企业孵化、市场培育提供专业的服务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 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如企业注册、税务办理、政策申报等;
—— 提供法律与金融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融资难题;
—— 协助企业获取创新和技术支持,如通过组织技术交流会、提供技术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提
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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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3401/T 350—2024
—— 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如人才招聘、培训、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就业创业等服务,帮助企业
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
—— 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帮助孵化企业获取所需资源,降低运营成本;
—— 市场推广与品牌建设,如协助孵化企业与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促进资源
共享和技术交流;
—— 物业企业利用自身的渠道和资源,对园区进行宣传推广。如通过线上平台展示园区的优势、
特色产业、成功企业案例等,线下举办园区开放日、参加行业展会等活动;
—— 社区建设与交流,如组团参加行业峰会、创业论坛等。
6.8.5 宜进行产业生态建设,助力产业园区持续发展。如通过引进产业链相关企业,形成集聚效应,
打造产业生态。
7 安全和应急管理
7.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业园区物业管理安全主体责任。
7.2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危险源识别、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估,建立风险源清单。
7.3
应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7.4
应建立应急处置和救援制度,设置应急救援小组。
7.5
应结合产业园区风险源及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
—— 消防事故;
—— 停水停电;
—— 重大财物失窃;
—— 浸水;
—— 业户员工集中聚集、游行、罢工等治安事件;
—— 园区内交通堵塞和事故;
—— 装卸货物坠落致人伤亡事故;
—— 地震、台风、暴雨雪等自然灾害;
—— 公共卫生事件。
7.6
应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对预案进行评审和完善,以保持其实用性和有效性。
7.7 发生应急事件时,应立即响应并识别,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立即报告,并配合救援,及时
恢复园区秩序。
7.8 应急事件处置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处置过程、善后处理等进行全面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对
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整改、完善。
7.9
应对应急处置形成全过程完整记录。
8 服务评价与改进
8.1
应主动接受社会、业户的监督,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8.2 采取多种形式如电话、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听取业户和常住人员意
见建议。
8.3
根据回访情况、投诉意见、满意度测评结果等提出服务改进措施,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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