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020.40
CCS Z 68 3502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地 方 标 准
DB3502/T 159—2024
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 水环境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andards for beautiful residential community
water environment
2024 - 12 - 13 发布
2024 - 12 - 13 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502/T 159—2024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2
5 绿色用水 ........................................................................... 2
6 规范排水 ........................................................................... 2
7 运行维护 ........................................................................... 3
8 综合提升 ........................................................................... 3
参考文献 .............................................................................. 4
I
DB3502/T 159—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厦门理工学院、厦门
合立道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华
侨大学、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庄马展、唐雪平、谢小青、龚悠、余良、李益勤、张向军、李凡、洪俊明、周
真明、李静、张倩、冯晗、林锦煌、杨培云、张培宇、洪永福、龚春明、傅海燕、林蓉、陈萁琦、林红、
莫嘉欣、蔡玮航、张章裕。
II
DB3502/T 159—2024
引
言
住宅区的环境与居民生活质量休戚相关,也是城市形象和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居住环
境是美丽家园的核心要素之一。制定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系列标准,是建设人与人、人与自然
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构建和谐优美的生态环境,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
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系列标准拟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宁静小区、环境空气、水环境等
组成。本文件从绿色用水、规范排水、运行维护和综合提升方面对住宅区水环境进行规范 ,对厦门市住
宅区水环境提升具有积极的意义。
III
DB3502/T 159—2024
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 水环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美丽家园住宅区水环境保护的绿色用水、规范排水、运行维护及综合提升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美丽家园住宅区内水环境的规范管理和综合提升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778.1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1部分: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42455.1 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1部分:智慧社区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GB 50015-201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55020-2021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CJ 266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HJ 2005-2010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DB3502/T 065-2021 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住宅区 residential community
被城市道路、自然分界线、人工分界线所围合,基础设施配套相对完善,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相对
封闭、独立的住宅群体或住宅区域。包括商品房小区、福利房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统建房小区的住
宅建筑以及附属设施。
【来源:DB3502/T 065-2021,3.1】
3.2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resources
不同于传统地表供水和地下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来源:GB 50555-2010,2.1.14】
3.3
生活排水 sanitary wastewater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排出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废水的总称。
【来源:GB 50015-2019,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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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体要求
4.1 住宅区给排水设施中有关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节水设施的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使用。
4.2 住宅区给排水设施应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优先采用循环
和重复利用给水系统。
4.3 住宅区雨水回用时应设置独立的雨水收集管道系统,雨水利用系统处理后的水可在中水贮存池中
与中水合并回用。
4.4
住宅区内涝防治设施应包括源头控制设施、雨水管渠设施和综合防治设施。
4.5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基础设施建设应综合考虑雨水径流量的削减。人行道、停车场和广场等
宜采用渗透性铺面,新建住宅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宜低于 40%,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区应对
现有硬化地面进行透水性改建。
4.6 住宅区内建筑屋面和小区路面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绿地
内的以雨水入渗、收集和回用等为主要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
5 绿色用水
5.1
居民用水
5.1.1 居民在用水过程中,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节水措施,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
复利用率。
5.1.2 鼓励居民使用节水型的水龙头、马桶、洗衣机等生活用水器具。
5.1.3 鼓励居民使用无磷洗涤剂或清洁剂。
5.2
住宅区公共用水
5.2.1 住宅区计量水表应符合 GB/T 778.1 的要求,且应定期进行检定。口径 DN15~DN25 的水表,使
用期限不应超过 6 年;口径大于 DN25 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4 年。
5.2.2 住宅区园林绿化应使用滴灌、微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5.2.3 住宅区路面清扫、车库清洗、垃圾桶冲洗等宜优先使用适宜的非传统水源及无磷洗涤剂。
5.2.4 住宅区非亲水性室外景观水体应符合 GB 55020-2021 中 3.4.3 的要求,不应采用市政自来水和
地下水。
5.2.5 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对住宅区内区域配备独立的用水计量装置。
5.2.6 住宅区游泳池应采用循环给水的供水方式,并配备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且循环净化设备不应
与淋浴用水和饮用水管道连通。
5.2.7 设有人工湿地的住宅区应按照 HJ 2005-2010 中 11.2 的规定进行管理与维护。
6 规范排水
6.1
住宅区生活排水与雨水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
6.2
住宅区阳台洗涤废水等生活排水不应接入雨水管道,应收集后排入污水管道。
6.3
住宅区厨房、卫生间排水不应接入雨水管道。
6.4 住宅区空调冷凝水应经收集后间接排入雨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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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住宅区餐饮、汽车美容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待水质满足 GB/T 31962
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6.6
住宅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冲洗废水应通过带网框地漏排入污水管道。
6.7
住宅区地下车库的冲洗废水应在集中收集后排入污水管道。
6.8
不应向雨水收集口及其周边倾倒垃圾和生活废水。
7 运行维护
7.1 住宅区海绵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应包括日常巡检、暴雨期间重点巡查、常规定期维护和出现损坏
时的应急处置等。海绵设施每年应至少检修两次。应根据气候特点、土壤性质以及植物特性等情况进行
植物管护。
7.2 住宅区海绵设施防误接、误用、误饮等警示标识应保持明显和完整,保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应可
靠和完好。
7.3 住宅区管理单位等公共服务机构应按规定记录住宅区海绵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并每年至少进行一
次运行效果评估,评估时应拍摄海绵设施照片,以便下年度的对比和分析。
7.4
住宅区生活用水贮水箱(池)清洗消毒频次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
7.5 鼓励住宅区管理单位等公共服务机构设置预防性预警设施并定期检修供水和排放设施,保持正常
运行和使用,出现故障及时修复。
7.6
住宅区施工改造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施工废水产生,确保达标排放。
7.7 住宅区雨水系统改造时,应按照当地雨水排水系统规划的要求,更新原有不满足要求的雨水排水
系统。
7.8
月用水量 3000 m
3以上的住宅区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月用水量 3000 m
3以下的住宅区
根据需要开展水平衡测试。
7.9 设有智慧社区信息系统的住宅区对给排水配套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水环境的监测应符合 GB/T
42455.1 的规定。
8 综合提升
8.1
鼓励住宅区管理单位建立健全绿色用水激励机制,营造节水光荣的良好氛围。
8.2
鼓励住宅区管理单位建立健全规范排水激励机制,鼓励居民参与排水设施维护。
8.3 鼓励住宅区管理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弘扬节水文化,通过建立节水制度、加强巡查和维修以及开
展节水文化活动等措施,逐步在住宅区形成节水、惜水的良好氛围,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8.4 鼓励住宅区管理单位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定期检测住宅区水环境水质指标,加强水生态环境问
题排查,针对小区内存在的受污染水体,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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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02/T 159—2024
参 考 文 献
[1]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2]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GB 37489.3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
[4]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5] 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6] GB 50400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7] GB 50555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8] GB 55022 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9] DB3502/Z 5055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
[10] 《厦门市排水管理方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
[11] 《厦门市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厦农规〔2024〕1号)
[12] 《武汉市住宅小区海绵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武房发〔201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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