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29.240.20
CCS F23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1482—2023
代替DL/T 1482—2015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 of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inspection for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
2023-12-28发布 2024-06-28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DL/T 1482—2023
目 次
前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要求………………………………………………………………………………………………………………………………………………………………………………………………………2
5 巡检方式………………………………………………………………………………………………………………………………………………………………………………………………………3
6 巡检对象及内容………………………………………………………………………………………………………………………………………………………………………………………5
7 巡检作业………………………………………………………………………………………………………………………………………………………………………………………………………5
8 巡检资料整理……………………………………………………………………………………………………………………………………………………………………………………………7
附录A(规范性)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视内容…………………………………………………………………………………………………………………8
附录B(资料性) 无人机巡检作业流程……………………………………………………………………………………………………………………………………10
附录C(资料性)巡检作业所需工器具……………………………………………………………………………………………………………………………………11
附录D(资料性)无人机巡检系统使用记录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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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482—2023
前 言
本文件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L/T 1482—2015《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技术导则》,与DL/T 1482—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无人机自主巡检的装备要求(见4.1)、巡检作业要求(见第7章):
——修改了装备及储运要求 (见4.1);
———修改了巡检安全要求及异常情况处置(见4.4、7.5);
———修改了巡检作业前准备、巡检过程要求(见7.1、7.2);
——修改了巡检结果要求 (见7.4);
——删除了无人机分类表,参照相关国标执行(见2015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巡检人员数量要求(见2015年版的7.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架空线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线路运行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2/SC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航检分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瑞九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付晶、刘敬华、周立玮、彭波、王峰、蔡焕青、邵瑰玮、彭向阳、谈家英、孙晓斌、高超、张永、卢金奎、张波、张忠瑞、吴琳、李学刚、刘岩、刘洋、毛鹏飞、丁建、陈怡、黄浩旋、戴永东、赵云龙、李丹丹、吴华希、昌国际、宁丽梅。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DL/T 1482—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 100761).
Ⅱ
DL/T 1482—2023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的一般要求、巡检方式、巡检内容、巡检作业和巡检资料整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多旋翼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复合翼无人机对架空输电线路进行的巡视、检测作业。其他类型无人机巡检以及架空配电线路无人机巡检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685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GB/T 35018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DL/T 741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 1367 输电线路检测技术导则
DL/T 1578 架空电力线路多旋翼无人机巡检系统
DL/T2101 架空输电线路固定翼无人机巡检系统
DL/T2236 架空电力线路无人机巡检系统配置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35018、DL/T 741和DL/T 13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人机巡检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inspection
以无人机为平台,搭载可见光相机/摄像机、红外热成像仪、紫外成像仪等任务载荷对线路本体、附属设施以及线路通道进行巡视和检测。
3.2
正常巡检 periodic inspection
按照一定周期用无人机巡检系统对线路所进行的巡视,包括对线路本体、附属设备和通道环境开展的常规性巡视和检测。
3.3
故障巡检 fault inspection
线路发生跳闸后,为查明线路故障点、故障原因和故障情况,用无人机巡检系统开展的线路巡视和检测。
3.4
特殊巡检 special inspection
在特殊情况下或根据特殊需要,用无人机搭载不同功能荷载所进行的线路巡视和检测。
3.5
手动巡检 manual inspection
由操作人员通过遥控器直接控制姿态执行模块从而调整无人机飞行,实现对线路进行巡视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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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482—2023
的作业模式。
3.6
自主巡检 automatic inspection
在无人机的起飞、作业飞行和降落整个巡检作业过程中,无须人工手动操作无人机,根据预先规划的巡检航线自动控制无人机完成巡检的作业模式。
4 一般要求
4.1 装备及储运要求
4.1.1 无人机分类按照GB/T35018相关要求分为多旋翼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和无人直升机。
4.1.2 无人机巡检系统应包括无人机分系统、任务载荷分系统和综合保障分系统。无人机分系统应由无人机平台、通信单元和地面站组成:无人机平台应包括无人机本体和导航控制系统;通信单元应包括数据传输和图像传输部分:地面站应包括飞行控制软件、飞行操控器、任务载荷控制等软硬件设备。任务载荷分系统应由任务载荷模块和数据处理分析模块组成。综合保障分系统由地面保障设备和储运车辆组成。
4.1.3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应按照DL/T2236相关要求配置无人机巡检系统。多旋翼无人机巡检系统功能与性能应满足DL/T1578相关要求。固定翼无人机巡检系统功能与性能应满足DL/T2101相关要求。
4.1.4应有专人负责无人机巡检系统及其备品备件管理,并进行妥善保管。应将无人机本体、动力电池、遥控器及机载设备分开存放,置于专用设备存放架上或存放柜内固定位置。
4.1.5 无人机动力电池、遥控器及相关电子机载设备应单独存放在电池充电柜中,充电柜内应配备专用充电模块,具备电池智能充、放电及过充保护功能,应配置烟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
4.1.6 应严格按照无人机维保周期进行零件维修更换和大修保养,定期对无人机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紧固,确保设备状态正常。应定期进行无人机动力电池充、放电和性能检测,确保电池性能良好。
4.1.7 无人机库房应具备智能温、湿度调控及通风功能,库房内部环境应保持干燥、整洁,温度宜为0℃~40℃.
4.1.8无人机库房应配置信息化管理系统,具备无人机设备及备品配件台账管理、设备出入信息管理、设备领用及归还管理、设备在位盘点及综合查询等功能。
4.1.9 无人机库房应配置出入库识别设施,具备出库信息识别及管控功能,智能检索库存设备状态并匹配应领用无人机巡检系统设备,核对设备出库清单,检验无人机巡检系统装备与电池、遥控器及机载设备之间的关联信息,不匹配时应语音提示。
4.1.10 无人机巡检系统装备运输应置于专用携带箱、包等合适工装内,或采取有效防震、防碰撞措施等,稳固放置。
4.1.11 宜配置无人机移动作业车或固定作业平台。
4.2 人员要求
4.2.1 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影响现场作业的身体疾病和心理障碍,精神状态良好。
4.2.2 作业人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输电线路运行维护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掌握GB 26859、DL/T 741规定的线路运维工作要求,熟悉航空、气象及地理等方面的知识。
4.2.3 作业人员应熟悉掌握DL/T 1578和DL/T 2101规定的多旋翼、固定翼无人机巡检系统知识,具备无人机维护保养知识和技能。
4.2.4作业人员资质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部门对无人机驾驶员执照作业资质要求,应经多旋翼无人机或固定翼无人机相应机型飞行操作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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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482—2023
4.2.5 作业人员应熟悉掌握无人机巡检作业方法和技术手段。
4.3 气象及环境要求
4.3.1 无人机巡检作业宜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雾、雪、大雨、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不宜开展无人机巡检作业。
4.3.2起飞前,应确认被巡检线路沿线有无影响飞行安全的因素,并采取停飞或避让等应对措施。
4.3.3起飞前,应确认现场环境风速满足执飞无人机机型安全作业的要求。
4.3.4 巡检线路处于狭长地带或大档距、大落差、微气象等特殊区域时,作业人员应根据无人机性能、现场气象情况判断是否开展作业。
4.3.5 作业区域应避开强干扰源。
4.4 安全要求
4.4.1 工作地点、起降点及起降航线上应避免无关人员干扰,必要时可设置安全警示区。
4.4.2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均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4.4.3无人机起飞和降落时,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应与无人机巡检系统始终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位于起飞、降落区。
4.4.4现场禁止使用可能对无人机巡检系统通信链路造成干扰的电子设备。
4.4.5特殊情况下将手机作为地面站使用时,应确保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4.4.6 自主巡检航线应通过现场飞行校验或航线规划软件模拟飞行验证,满足巡检作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4.7作业时,无人机巡检系统与线路设备、周围物体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4.8 无人机不得在重要建筑和设施上空悬停。
4.4.9 带至作业现场的油料应单独存放,并派专人看守。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并做好灭火等安全防护措施。
4.4.10 加油及放油操作应在无人机发动机熄火及系统断电、旋翼或螺旋桨停止旋转以后进行,操作人员应使用防静电手套,作业点附近应准备灭火器。
4.4.11 加油时出现油料溢出或泼洒,应擦拭干净并检查无人机表面及附近地面,确无油料时方可进行系统上电以及发动机点火等操作。
4.4.12 雷电天气不得进行加油和放油操作。在雨、雪、风沙天气条件下,应采取必要的遮蔽措施后才能进行加油和放油操作。
5 巡检方式
5.1 按业务场景分类
5.1.1 正常巡检
5.1.1.1 正常巡检场景为线路设备以及通道环境。
5.1.1.2 正常巡检作业时,无人机搭载的传感器以可见光相机/摄像机为主,必要时可同步搭载红外热成像仪、紫外成像仪等装置。
5.1.1.3正常巡检应对线路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进行精细巡检,对线路走廊和通道环境进行通道巡检。
5.1.1.4 正常巡检适用于对线路设备和设施开展周期性巡检。
5.1.1.5 正常巡检宜采用精细化自主巡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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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482—2023
5.1.2 故障巡检
5.1.2.1 故障巡检场景为线路设备发生跳闸后查找线路设备故障点的巡检。
5.1.2.2 故障巡检作业时,无人机搭载的传感器以可见光相机/摄像机为主,必要时可同步搭载红外热成像仪、紫外成像仪等装置。
5.1.2.3 故障巡检宜采用手动巡检方式,在线路故障点预估位置附近进行精细巡察。
5.1.3 特殊巡检
5.1.3.1 特殊巡检为无人机对特殊状态或特殊要求的线路设备和设施进行巡视。
5.1.3.2特殊巡检场景为气候剧烈变化、自然灾害、外力影响、异常运行和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特殊要求时对线路开展的巡检。
5.1.3.3 特殊巡检作业时,无人机搭载的传感器以可见光相机/摄像机为主,必要时可同步搭载红外热成像仪、紫外成像仪等装置。
5.1.3.4 特殊巡检应按照DL/T741要求,根据线路特殊区段、线路特殊情况等差异化制定无人机特殊巡视策略。
5.2 按巡检对象分类
5.2.1 设备巡检
5.2.1.1 设备巡检主要对象为线路本体和附属设施,包含导地线、绝缘子、金具和附属设施等。
5.2.1.2 设备巡检宜采用多旋翼无人机巡检系统。
5.2.1.3 设备巡检时,无人机搭载的传感器以可见光相机/摄像机为主,必要时可同步搭载红外热成像仪、紫外成像仪等装置。
5.2.1.4 应周期性开展设备巡检。
5.2.1.5 设备巡检宜采用自主巡检方式。
5.2.1.6设备巡检采用自主巡检方式时,宜采用具备实时动态差分RTK定位功能的多旋翼无人机系统。
5.2.1.7设备巡检采用自主巡检方式时,应提前规划飞行航线,航线应保证巡检拍摄图像覆盖全部设备目标点,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5.2.1.8 设备巡检可细分为杆塔巡检和档中巡检。
5.2.1.9杆塔巡检时,无人机应以低速接近杆塔,可在杆塔附近悬停,悬停巡检时间依照无人机具体性能参数及所携带传感器数据采集时间决定。杆塔巡检面向大号侧时,宜按照先左后右,从下至上(对侧从上至下),呈倒U型顺序巡检。
5.2.1.10 档中巡检时,无人机飞行方向应与该档导地线方向基本平行,无人机与侧边导线的水平距离可根据线路电压等级、无人机性能和巡检经验综合确定。
5.2.2 通道巡检
5.2.2.1 通道巡检主要对象为整个线路走廊通道环境。
5.2.2.2 小范围、短距离的通道巡检可采用多旋翼无人机系统,大范围、长距离的通道巡检可采用固定翼无人机系统。
5.2.2.3 通道巡检时,无人机搭载的传感器以可见光相机/摄像机、三维激光扫描仪为主,必要时可搭载红外热成像仪。
5.2.2.4 通道巡检适用于对线路走廊和通道环境开展周期性巡检,以及灾害或应急情况下快速勘查,宜采用自主巡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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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482—2023
5.2.2.5 通道巡检可利用可见光相机/摄像机进行快速检查,用于排查线路导地线异物、杆塔异物、通道内树木、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通道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5.2.2.6通道巡检可利用激光扫描仪和倾斜摄影装置进行快速扫描,获取线路通道三维点云数据,开展线路通道安全测距以及线路走廊三维建模。
6 巡检内容
6.1 巡视内容
无人机巡视内容见附录A.
6.2 检测内容
6.2.1 通过无人机搭载红外热成像仪对导线连接点、线夹、绝缘子等部件进行温度检测。
6.2.2通过无人机搭载紫外检测仪器对导线连接点、线夹等部件进行放电检测。
6.2.3通过无人机搭载激光雷达、倾斜摄影相机对架空输电线路通道进行三维扫描,获取架空输电线路设备设施和通道走廊地形、地貌、地物的高精度三维空间信息,用于线路安全距离分析、交叉跨越分析、树障预测分析等。
6.2.4通过无人机搭载X射线检测仪,对线夹连接工艺、绝缘子内部结构等内部缺陷进行探伤检测。
6.2.5通过无人机搭载多光谱成像仪,采集并检测架空输电线路通道植被种类、生长情况,防范通道隐患。
7 巡检作业
7.1 巡检作业前准备
7.1.1 线路运维单位应综合考虑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情况、通道环境、导航定位卫星及通信网络信号覆盖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梳理适合于无人机巡检作业的线路区段,建立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适航区段档案,并定期更新。
7.1.2作业人员应明确无人机巡检作业流程(见附录B),查阅资料,了解巡检线路情况、海拔、地形地貌、气象环境、植被分布和适航空域等,并根据巡检内容合理制定巡检计划。
7.1.3 初次开展作业或特殊区段作业,应提前进行现场勘察。
7.1.4作业执行单位应提前向空域管理部门履行空域申请手续,并严格遵守批复文件规定。开展应急巡检时,应办理临时作业申请。
7.1.5 作业人员应按照出库流程检查无人机巡检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工器具(见附录C)及备品备件等是否齐备,履行出库领用手续。
7.1.6 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告知工作内容、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7.1.7 作业人员应提前了解作业现场当天的天气情况,决定能否开展无人机巡检作业。起飞前,应向当地空管部门申请无人机放飞许可。
7.1.8作业前,应核实巡检线路名称和杆塔号无误,并再次确认现场天气、地形和无人机状态适宜作业,确定作业内容和无人机起降点位置。
7.1.9 起飞前,操作人员应逐项开展设备检查、系统自检、航线核查,确保无人机巡检系统处于适航状态。
7.1.10 发生环境恶化或其他威胁无人机飞行安全的情况时,应停止本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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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任务规划
7.2.1 任务规划前,应核对无人机飞行作业范围是否在已获批的空域范围内。
7.2.2 应针对巡检内容,依据各单位巡检拍摄要求,综合现场环境条件、无人机性能、作业效率及安全性等因素,规划形成最优航线。
7.2.3 巡检航线基准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7.2.4 巡检航线应避开空中管制区、重要建筑和设施、人员活动密集区、通信阻隔区、无线电干扰区、大风或风切变多发区和森林防火区等非适航区。航线不得跨越高速铁路及高速公路。
7.2.5巡检航线应满足巡检作业要求和无人机系统技术性能要求,并与周边环境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2.6航线规划时应充分计算无人机巡检系统滞空时间,确保无人机巡检系统留有足够的返航和降落电量。
7.2.7 应建立巡检航线库,对已检校飞行过的巡检作业航线及时存储,对不符合标准的航线重新设计。首次飞行验证的巡检作业航线应严格检校。
7.3 巡检过程
7.3.1 获得放飞许可后,作业人员确认无人机巡检系统导航定位、电池电量、图传/数传链路正常后应立即开始巡检作业。
7.3.2 无人机起飞后,宜在起飞点附近进行悬停或盘旋飞行,作业人员确认系统工作正常后方可执行巡检任务。如采用自主巡检方式可不进行该操作。
7.3.3作业人员应始终关注无人机巡检系统的飞行姿态、高度、速度、航向、导航卫星颗数以及电量等信息。无人机巡检系统采用增稳或GPS飞行模式时,在目视范围内,作业人员应密切观察无人机巡检系统遥测信息和周围环境变化。跨越障碍物宜采用上跨方式:若采用下穿方式,应充分考虑通信链路可能受到的衰减影响。无人机巡检系统进行自主巡检作业时,应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重点监控无人机飞行状态、实时位置、飞行航迹及拍摄任务等。
7.3.4 在巡检过程中,若无人机航迹偏离预设航线、超出允许作业范围或飞入禁飞区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无人机返航或降落,并判断无人机状态是否正常可控。
7.3.5 无人机巡检系统任务设备参数调整应合理,达到巡检要求。
7.3.6 在巡检任务完成后,按规划航线安全返航。
7.3.7 控制无人机巡检系统安全降落,并按照操作顺序断开电源。
7.3.8 如无人机巡检系统具备自动降落功能,在场地、导航定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使用自动降落功能。无人机降落场地应满足各机型的最小场地要求。
7.4 巡检结果要求
7.4.1 巡检航点、照片数量应按塔型结构满足数量要求,覆盖塔全貌、塔头、塔身、杆塔号、绝缘子、金具、地线、通道全部范围。
7.4.2架空输电线路巡检目标应位于图像中间位置,销钉类目标在放大情况下清晰可见。
7.4.3巡检图像分析可采用人工分析或智能识别方式。宜优先采用无人机巡检影像智能识别系统进行分析,识别结果由人工复核。
7.4.4 缺陷命名或描述的内容主要包括电压等级、线路名称、杆号、缺陷位置、缺陷部件、缺陷类别、缺陷严重程度、缺陷简述等。
7.4.5 应编制无人机巡检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无人机巡检概况、缺陷(隐患)发现情况、缺陷(隐患)明细及图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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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异常情况处置
7.5.1 巡检作业前,若发现电池鼓包、电量衰减异常等现象,应立即更换状态正常的备用电池。
7.5.2 自主巡检作业前,若现场环境较规划航线时变化较大的,应核实航线的安全性,确认无安全风险后方可作业:否则应取消作业并重新规划自主巡检航线,更新航线库。
7.5.3巡检过程中,若无人机导航定位信号受到干扰时,应立即切换到姿态模式。
7.5.4巡检过程中,若无人机指南针受到电磁干扰时,应立即控制无人机远离带电设备,返航或降落。
7.5.5巡检过程中,若无人机设备出现异常或作业环境不满足作业要求时,应立即终止作业并返航。
7.5.6 自主巡检过程中,若无人机RTK信号丢失应立即悬停,确认RTK信号恢复正常后可继续作业。
7.5.7 自主巡检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实时监控遥控画面,发现航点位置偏移较大等明显异常情况时,应立即终止作业。
7.5.8巡检过程中,若发生无人机坠机,应根据定位信息搜寻无人机,并分析坠机原因。
7.5.9巡检过程中,若因无人机引发次生灾害,应做好应急处置及舆情监控。
8 巡检资料整理
8.1 作业人员应及时记录架空输电线路通道内新增建筑和设施、鸟群聚集区、空中限制区、人员活动密集区、无线电干扰区、通信阻隔区、不利气象多发区等非适航区段信息,及时更新无人机巡检适航区段范围。
8.2无人机降落后应自动回传巡检数据,并根据巡检任务自动归档、命名、存储。应及时进行图像智能缺陷分析,至少经1名作业人员审定缺陷。如存在疑似缺陷,线路运维单位应及时核实。
8.3无人机巡检作业完成后,应填写无人机巡检系统使用记录单,见附录D.
8.4无人机巡检作业完成后,原始数据、结果数据、巡检报告等应及时归档,并保证数据完整性。巡检数据存储应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
8.5巡检数据应妥善处理并至少保存2年。
DL/T 1482—2023
附 录 A
(规范性)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视内容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视内容应满足表A.1的要求。
表A.1 无人机巡视内容
巡视对象 巡视内容
线路本体 杆塔 杆塔倾斜、塔材变形、严重锈蚀;塔材、螺栓、脚钉缺失,土埋塔脚;杆塔异物等:混凝土杆未封杆顶、破损、裂纹、爬梯变形等
绝缘子
锁紧销缺损:
铁帽裂纹、断裂,钢脚严重锈蚀或蚀损、有放电痕迹等;绝缘子串严重倾斜;
瓷绝缘子破损、釉表面灼伤等:
复合绝缘子伞裙破损、老化等:
玻璃绝缘子自爆等;
严重污秽:
地线绝缘子放电间隙变形或短接等
导线、地线、引流线、OPGW
散股、断股、松股、损伤、断线:
放电烧伤、严重锈蚀,悬挂漂浮物、覆冰;
舞动、风偏过大等:
弧垂过大或过小、导线异物缠绕等
线路金具
线夹断裂、裂纹、磨损;
均压环、屏蔽环烧伤、螺栓松动等;
防振锤跑位、脱落、严重锈蚀、阻尼线变形、烧伤:
间隔棒松脱、变形或离位、悬挂异物;
线夹、均压环、屏蔽环异常放电:
联板、连接环、调整板损伤、裂纹等:
销钉脱落、严重锈蚀;
螺栓缺螺母:
螺母安装不规范、锈蚀等
接地装置
接地引下线断裂、严重锈蚀;
螺栓松脱、缺失:
接地体外露、缺失,连接部位有雷电烧痕等
杆塔基础
明显破损、酥松等;
基础移位、边坡保护不够等
地基与基面 回填土下沉或缺土、水淹、冻胀、堆积杂物等
附属设施 防雷装置 线路避雷器异常,计数器受损、引线松脱;放电间隙变化、烧伤等
防鸟装置
固定式:破损、变形、螺栓松脱等;
活动式:动作失灵、褪色、破损等:
电子、光波、声响式:损坏
监测装置 缺失、损坏、断线、移位
航空警示器材 高塔警示灯、跨江线彩球等缺失、损坏、失灵
防舞防冰装置 缺失、损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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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482—2023
表A.1(续)
巡视对象 巡视内容
附属设施 ADSS光缆 损坏、断裂、弧垂变化
杆号、警告、防护、指示、相位等标志 缺失、损坏、字迹或颜色不清、严重锈蚀等
线路通道 建(构)筑物 有违章建筑等
交叉跨越变化 出现新建或改建电力及通信线路、道路、铁路、索道、管道等
树竹、高杆植物 倒伏等
山火及火灾隐患 线路附近有烟火现象
有易燃、易爆物堆积等
违章施工 线路下方或保护区有危及线路安全的挖掘机、吊车或施工作业等
防洪、排水、基础保护设施 大面积坍塌、淤堵、破损等
自然灾害 地震、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引起通道环境变化
道路、桥梁 巡线道、桥梁损坏等
污染源 出现新的污染源或污染加重等
采动影响区 出现新的采动影响区、采动区出现裂缝、塌陷对线路影响等
其他 线路附近有人放风筝、有危及线路安全的飘浮物、采石(开矿)、射击打靶、藤蔓类植物攀附杆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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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
无人机巡检作业流程
无人机巡检作业流程如图B.1所示。
不符合
现场作业
开始
工单办理
设备出库
条件核对
符合
工作许可
飞前检查
巡检作业
数据上传
作业完成
设备撤收
工作终结
设备入库
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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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 无人机巡检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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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482—2023
附 录 C
(资料性)
巡检作业所需工器具
巡检作业所需工器具见表C.1.
表C.1 巡检作业所需工器具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移动电源 个 1
2 机载电池(备用) 块 2
3 任务载荷电池(备用) 块 2
4 电池充电器 套 1
5 电池电量检测器 套
6 风速风向仪及脚架 台 1
7 激光测距仪 台 1
8 地理坐标测量仪 台 1
9 工作台 张 按需配置
10 笔记本电脑 台 1
11 太阳镜 副 1
12 安全帽 顶 按需配置
13 测频仪 台 1
14 望远镜 台 1
15 对讲系统 套 1
16 工具箱 套 1
17 弹射架(固定翼无人机采用弹射起飞时) 台 1
18 撞网(固定翼无人机采用撞网降落时) 张 1
19 发动机启动器(油动无人机) 件 1
20 油料(油动无人机) 升 按需配置
21 加/抽油器(油动无人机) 件 1
22 防静电手套(油动无人机) 套 2
23 灭火器(油动无人机) 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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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482—2023
附 录 D
(资料性)
无人机巡检系统使用记录单
无人机巡检系统使用记录单见表D.1.
表D.1 无人机巡检系统使用记录单
编号: 巡检时间: 年 月 日
巡检线路
任务类型 线路巡视、缺陷核实、消缺复查、故障点查找等
使用机型 天气 风速 气温
工作负责人 架次 每架次作业时间
系统状态 记录无人机设备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飞行中飞行平台、任务系统等异常状况及航后检查情况
航线信息 记录飞行中航线的变更信息,包括起降点、航迹周边环境等的变化等
任务信息 何种任务设备,距离目标物在什么位置记录了什么信息等
记录人:_ 工作负责人:_(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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