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
前
言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17 年第一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
通知》(豫建设标〔2017〕22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
经验,参考其他省、市的经验做法,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安全资料管理职责;5 建
设单位现场安全资料;6 监理单位现场安全资料;7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8 勘察、
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现场安全资料;9 安全资料分类与组卷以及相关附录。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
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到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地址:
郑州市郑开大道89 号河南建设大厦18 楼,邮编:451464,E-mail:hnajzz@163.com)。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 编 单 位: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
参 编 单 位:郑州市建设安全管理协会
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河南新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洛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南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2 —
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城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牛福增
秦立强
李世杰
郑传昌
郭玉明
李士平
孙惠民
耿
春
马志远
秦
青
姜
海
刘现京
王润玲
周文涛
王建峰
冯立雷
常
乐
李松平
孔
巍
朱宏洲
张
震
付
博
郑水泉
卢红娟
史
林
孙小凯
宋子龙
邬
敏
张
清
杨付春
主要审查人:焦安亮
贺高凯
安留功
张向东
崔树成
李
晴
岳伟保
马
凯
— 3 —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安全资料管理职责
4.1
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4.2
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4.3
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4.4
勘察、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管理职责
5
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资料
6
监理单位现场安全资料
7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
7.1
安全管理
7.2
文明施工
7.3
消防安全
7.4
基坑工程
7.5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7.6
脚手架工程
7.7
高处作业
7.8
施工用电
7.9
起重设备
7.10
起重吊装
7.11
施工机具
7.12
其他专业工程
— 4 —
8
勘察、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现场安全资料
8.1
勘察单位现场安全资料
8.2
设计单位现场安全资料
8.3
租赁单位现场安全资料
8.4
检验检测单位现场安全资料
8.5
监测单位现场安全资料
9
安全资料分类与组卷
附录 A
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归档目录
附录 B
监理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归档目录
附录 C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归档目录
附录 D
勘察、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现场安全资料归档目录
附录 E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参考用表总目录
附录 F
现场安全资料参考用表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 5 —
1
总则
1.0.1
为规范河南省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
作,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
资料的管理。
1.0.3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的规定。
— 6 —
2
术语
2.0.1
房屋建筑工程
build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
修装饰工程。
2.0.2
安全资料
safety managemen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从事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活动形成的各种形
式的信息记录,包括纸质和音像资料。
2.0.3
监理实施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project management
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0.4
危险源辨识
hazard source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根源、状态,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5
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2.0.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divisional work & subdivisional work with
higher risks
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简
称危大工程。
2.0.7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
temporary building of construction site
施工现场使用的暂设性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围挡等建(构)筑物,简称临时建
筑。
2.0.8
租赁物
rental goods
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0.9
组卷
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分类整理成卷的过程。
— 7 —
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落
实岗位责任,对各自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0.2
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应配备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建
档等工作。
3.0.3
安全资料应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步收集、整理,安全资料应字迹清晰,签
字、盖章等手续齐全,并可追溯。不得涂改、伪造原始记录。
3.0.4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为原件。使用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
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3.0.5
安全资料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签署,不得代替签字或签名。
3.0.6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采用纸质、音像形式,可采用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并作好资
料的收发记录。
3.0.7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建档起止时限,应从工程准备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工
程竣工后,应将安全资料档案交本单位档案室归档,档案保存期为 3 年。
— 8 —
4
安全资料管理职责
4.1
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4.1.1
建设单位应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负责,并应对施工、监理等参建单
位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4.1.2
对于发包的两个及以上参建单位在同一时间、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的,
建设单位应对相关单位安全资料管理工作予以协调。
4.1.3
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提供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
的真实、准确、完整。
4.1.4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报送的有关安全资料进行审核审验,并按规
定进行签字确认和存档。
4.2
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4.2.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负责,在监理规划中应明确安全
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要求和职责分工。
4.2.2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安全资料进行审查(核),并
按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和存档。
4.2.3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应随监理工作同步形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
及时组织编制、审查(核)、收集、签认,并整理组卷。
4.3
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4.3.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负责,并应明确工程项目施工安
全资料管理的要求和职责分工。
4.3.2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应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
理。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有关安全资料管理规定,负责各自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安
全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并按要求向总包单位报送相关资料。
4.3.3
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遵循“先报审、后实施”的原
则。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监理等单位报送有关安全生产的计划、措施、方案等
— 9 —
资料,经审查认可签字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
员持证上岗、现场监督、施工验收等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4.3.4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应由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与管
理。
4.3.5
施工现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应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并及时收集、整理、归
档。
4.4
勘察、设计、租赁及其他有关单位管理职责
4.4.1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设备设施租赁、检验检测、监测等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施工
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负责,并应明确安全资料管理的要求和职责分工。
4.4.2
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应保留勘察外业施工项目安
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必需的安全生产记录。
4.4.3
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结合建设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考虑施
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为施工单位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技术指导。
4.4.4
设备设施租赁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做到“一机一档”。设备设施出租
期间,租赁单位应及时将设备设施安装拆卸、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等资料收集、
整理、归档。
4.4.5
检验检测单位对检测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及时出具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
测结果负责。
4.4.6
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相
关单位做信息反馈,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
监测结束后,监测单位应按规定将有关监测资料提交建设单位。
— 10 —
5
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资料
5.0.1
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0.2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书,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5.0.3
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并要求
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5.0.4
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有关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和
地下管线、气象和水文观测、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资料,填写《地上、地
下管线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 1),办理移交手续:
1 基坑四周道路的距离及道路类别、承载情况。
2 施工现场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古墓和人防等地
上和地下工程的走向及其地下埋设深度情况。
3 现场周围和邻近地区地表水汇流、排泄情况、地下水管渗漏情况。
4 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及周边环境调查资料。
5 勘察单位有关施工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等。
5.0.5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证书证
明等资料进行审验并留存复印件。
5.0.6
建设单位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扬尘治理费支付计划,按规定及时支付,
并保存有关支付凭证。
5.0.7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5.0.8
建设单位应留存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下列文件资料:
1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2
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3
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及恢复施工通知书等。
5.0.9
其他需要建设单位存档的有关安全管理活动的资料。
— 11 —
6
监理单位现场安全资料
6.0.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应规定或约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6.0.2
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监
理人员安全守则等。
6.0.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
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存档备查。
6.0.4
监理规划中应有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专篇。
6.0.5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
施细则。
6.0.6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
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等进行审查(核),填写《施工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及安全保证体
系审核记录表》(表 2)和分包单位资格审核记录。
6.0.7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
预案以及重大危险源识别等相关资料,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表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 10)上签署意见。
6.0.8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并按规定签发《工程开工令》。
6.0.9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报审资料进行核查,并签
署意见。
6.0.10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并对施工单位《监理通
知回复单》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6.0.11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
施工单位《工程复工报审表》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按规定签发《工程复工令》。
6.0.12
针对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向有
— 12 —
关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6.0.13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并作好
《巡视检查记录》(表 4)。
6.0.14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或
参与施工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6.0.15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
意见。
6.0.16
对有关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有关监理问题应及时整改,并
留存整改情况记录。
6.0.17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时填报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
总结等。
6.0.18 其他需要存档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
— 13 —
7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资料
7.1
安全管理
7.1.1
施工单位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有以下安全管理资料: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
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及安全保证体系。
3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各工种、各施工机具和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
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书。
6
经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1.2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部应明
确各层级、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签订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目
标责任书,并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7.1.3
项目部应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分包单位)信息进行登记
建档,填写《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表 5),并留存有关
证书复印件。
7.1.4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
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应包括以
下内容:
1
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表 6)。
2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表 7)。
3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表 8)。
4
职工业余学校有关资料。
7.1.5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和风险评价,确定风
— 14 —
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编制风险清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绘制施工现场安全
风险四色分布图和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对重大风险应登记造册,填写《重大风险管控
统计表》(表 9),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告。
7.1.6
施工现场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登记建档,填写《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 10)。
7.1.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填报《施工
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表 3),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填
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表 11),并按规定报审专项施工方案。
7.1.8
施工单位应进行分级、分层次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
《
安全技术交底表》(表 12)应有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
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
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7.1.9
对于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记
录。
7.1.10
施工单位应在风险分析管控的基础上,编制工程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建
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7.1.11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检查及处理
情况填写在《安全员工作日志》(表 13)。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进行
现场监督,并在《安全员工作日志》上作好记录。
7.1.12
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进行现场带班,填写《
负责人带班记录表》
(表 14)。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进行
现场监督,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控任务书》(表 15),并组织对危大工
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
7.1.13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应按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带班检查和定
— 15 —
期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记录表》(表 16)应分别在企业和项目部存档。
7.1.14
项目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检查情况,应在《安全检查记录表》(表 16)中记录,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
业人员进行通报。
7.1.15
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规定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表 17),并对《隐患整改反馈单》(表 18)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7.1.16
施工单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按要求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
案,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1.17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中下发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停工
整改通知书和整改后的《隐患整改反馈单》(表 18),以及项目监理机构针对现场安全隐
患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和整改后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应存档备查。
7.1.18
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
防治费用使用台账》(表 19),并按规定进行提取和使用。分包单位费用使用情况应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