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7.060 3308
CCS B 18
浙
江 省 衢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8/T 154—2024
二十四节气优品评价规范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high-quality products of the 24 solar terms
2024 - 09 - 20 发布
2024 - 10 - 20 实施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308/T 154—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术语和定义 .......................................................................... 3
4 基本要求 ............................................................................ 3
5 评价指标 ............................................................................ 3
6 评价方法和等级划分 .................................................................. 4
7 评价实施 ............................................................................ 5
附录 A(资料性) 二十四节气优品申报表 ..................................................6
附录 B(规范性) 二十四节气农产品评价表 ................................................7
附录 C(资料性) Yx值对照表 ............................................................8
参考文献 ............................................................................... 1
I
DB 3308/T 154—202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衢州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龙游县气象局、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气象局、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
浙江衢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一凡、吴彤彤、朱志丹、陈兆平、袁慧珍、占志丹、张琦、钱途、李诚永、
李韵。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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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节气优品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十四节气优品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实施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对农产品开展二十四节气优品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产品
具有节气特色的农业产品,包括农作物、花卉以及由农作物加工形成的产品等。
3.2
二十四节气优品
对某个节气成熟的农产品的气候特征、品质和文化影响力进行评价,评价等级达到“优”以上(含)
级别的为二十四节气优品。
3.3
生长关键节气
作物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对其品质产生重要影响的一个或多个节气。
3.4
节气气候生产潜力
当一个地区某一个节气的土壤肥力和农业技术措施等指标都在最适宜条件下,由太阳辐射、温度和
水分等因素共同决定的单位面积的可能作物产量(生物量)。
4 基本要求
4.1 申报主体
应为盛产具有节气特色农产品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从事节气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作物
种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
4.2 申报条件
4.2.1 农产品应在申报主体所在区域进行种植和加工。
4.2.2 农产品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5 评价指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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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节气气候生产潜力
节气气候生产潜力通过对光能、温度、降水等主要气候要素的分析得出。
5.2
农产品品质
农产品品质指标包括五个二级指标,分别为获得地理标志情况、获奖或荣誉情况、产品质量、生产
过程、产品包装。
5.3
文化影响力
文化影响力指标包括三个二级指标,分别为主题活动、评价热度、历史文化。
6 评价方法和等级划分
6.1 节气气候生产潜力评分
节气气候生产潜力如式(1)~(3)所示,每个节气的气象要素是以节气间多日要素平均值表示,定义
一个节气的范围是该节气当日至相邻下一节气的前一日,该时间段内气温、降水等,为了方便统计,为
每个节气取定了代表日期,如节气变动日期为3天的取中间日期为代表日期,变动日期为2天的以最后一
天为代表日期,式中气象资料来源于产地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自动气象站或距离产地4km范围内
区域自动气象站近十年平均数据。
······································· (1)
······················································(2)
··············································· (3)
式中:
Y——以实际蒸散量计算得到的植物气候生产力(g/m
2);
V——节气蒸散量(mm);
R——节气降水(mm);
t——节气气温(℃);
L——节气最大蒸散量(mm),L是节气气温t 的函数.
6.2
农产品品质评分
6.2.1
评分方法见附录 B。
6.2.2
对已经建立质量等级标准的产品、农遗良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生产产品等,可由专家现场根
据相关标准参考赋分,不再与农产品品质其他指标得分累加。(满分 40 分)
6.3
文化影响力评分
评分方法见附录B。
6.4
评价模型
二十四节气农产品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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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B+C························································· (4)
式中:
I——二十四节气农产品评分;
A——节气气候生产潜力评分;
B——农产品品质评分;
C——文化影响力评分。
6.5
等级划分
二十四节气农产品等级划分见表 1。
表 1
二十四节气农产品等级
等级 分数/I
特优 I≥85
优 70≤I<85
良 I<70
7 评价实施
7.1 初审
评价组委会应指派专人对申报单位提交的“二十四节气优品”申报材料(其中申报表见附录A)进
行初审,审核通过后进入评审程序。评价组委会由当地气象、农业农村等部门组建。
7.2
评审
7.2.1
评价组委会应邀请气象、农业、文旅、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相关领域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
人数不少于 5 人。
7.2.2
专家评审组应根据第 6 章对申报内容开展线上评审和实地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实地复核报告和
打分表等,并形成最终评审意见。
7.3
公示
评价组委会应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4
授牌
评价组委会应对达到“优”以上(含)级别农产品进行“二十四节气优品”品牌授牌。
7.5
复审
评价组委会应每3年对“二十四节气优品”品牌农产品开展一次复评工作,对达不到“优”以上(含)
级别的农产品,取消授牌资格。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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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二十四节气优品申报表
“二十四节气优品”申报表见表A.1。
表 A.1 二十四节气优品申报表
申报单位(全称)
具体地址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 申报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
年 月
1.申报农产品概况(包括农产品基本情况及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年均产量、近 5 年来经济效益数据等):
2.农产品品质获得县级及以上奖项的佐证(可附图):
3.农产品围绕“二十四节气”主题开展活动的佐证(可附图):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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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B B B
录
(规范性)
二十四节气农产品评价表
“二十四节气”农产品评价表见表 B.1。
表 B.1 二十四节气农产品评价表
一级评价 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分值
节气气候 生产潜力 / (1)Y≥Y1时,得40分;(2)Y2≤Y<Y1时得30分; (3)Y3≤Y<Y2时,得20分;(4)Y<Y3时,得10分 公式计算 40
农产品品 质 获得地理标志情 况(满分9分) (1)申报农产品如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得9分; (2)如申报地理标志,并通过省中心品鉴的产品得6分; (3)申报地理标志,因人文历史年限不足,作为储备的得3分; (4)其他不得分。 材料核查 40分
获奖或荣誉情况 (满分3分) (1)曾获省级以上金奖得3分; (2)曾获县级以上金奖或含省、市级优秀奖得2分; (3)曾获乡村优品或含县级优秀奖得1分; (4)未获得奖项得0分。 材料核查
产品质量 (满分12分) (1)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无污染、无公害,保证消费者健 康得4分,否则得0分; (2)产品色泽、口感、气味、质地等方面稳定,无明显差异得 4分,每少1项扣1分; (3)产品能够保持原有的新鲜度,无变质、腐烂等现象得4分, 否则得0分。 材料核查 现场评价
生产过程 (满分8分) (1)生产场所清洁卫生,符合卫生标准和环保要求得3分,否 则得0分; (2)生产工艺科学合理得1分,流程规范得1分,工序控制严格 得1分,否则得0分; (3)生产过程中注意安全生产,有防范设备故障风险得1分, 有防范有害生物等风险得1分,否则得0分。 材料核查 现场评价
产品包装 (满分8分) (1)包装材料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无污染、无异味得3分,否 则得0分; (2)包装设计美观大方,有吸引力得1分,无过度包装得1分, 符合消费者审美需求得1分,否则得0分。 (3)产品标签标识清晰、准确,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 质期等信息得2分,否则得0分。 材料核查 现场评价
文化影响 力 主题活动 (1)依托农产品,围绕“二十四节气”主题开展的活动,县级 活动得5分,市级活动得8分,省级及以上活动得10分; (2)如每年开展主题活动的,每增加一届增加基础得分的10%, 最近一届的开展时间需在申报时间的三年内。 材料核查 20分
评价热度 在主流社交媒体中开展热度评价,对同一批申报的产品进行分 档赋分,共分高、中、低三档,分别赋予10分、6分、3分。 现场评价
历史文化 (1)申报农产品入选过当地县志、市志的得3分; (2)在古文或古诗词中出现的得2分; (3)申报农产品在节气谚语中出现的得3分; (4)有在对应节气食用申报农产品的习俗的得2分。 材料核查
注1:Y1 、Y2 、Y3见附录C,生长关键节气涉及多个不同节气时得分取平均值。 注2:主题活动指标不同层次活动取其一,以最高分算。 注3:文化影响力评分最高限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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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C C C
录
(资料性)
Yx值对照表
YX值见表C.1。
表 C.1 各节气 YX对照表
节气 Y1(g/m 2) Y2(g/m 2) Y3(g/m 2)
立春 145 130 115
雨水 225 200 175
惊蛰 165 155 145
春分 270 250 230
清明 175 155 135
谷雨 275 260 225
立夏 340 310 280
小满 410 385 360
芒种 452 440 428
夏至 535 505 475
小暑 170 135 100
大暑 100 80 60
立秋 205 175 145
处暑 70 55 40
白露 135 115 95
秋分 120 90 60
寒露 25 15 5
霜降 28 21 14
立冬 120 110 100
小雪 95 80 65
大雪 60 50 40
冬至 30 20 10
小寒 68 59 50
大寒 68 59 5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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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气候变化对植物气候生产力的影响》,气象,第20卷,第1期
[2]
《1961~2010 年黄河中下游地区24节气气候变化特征分析》,气候环境与研究,第20卷,第
2期
[3]
《龙游县县志农业部分》(1949-2005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