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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6/T 071-2024 基层医疗废物数智化建设与管理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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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6-11 09: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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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3306/T 071-2024 基层医疗废物数智化建设与管理规范 ICS 13.030.99
CCS Z 68 3306

江 省 绍 兴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06/T 071—2024
基层医疗废物数智化建设与管理规范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grassroots medical waste digital
intelligence
2024- 09 - 26 发布
2024 - 11 - 01 实施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06/T 071—2024


前言 ................................................................................. II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术语和定义 ......................................................................... 4
4 缩略语 ............................................................................. 4
5 基本原则 ........................................................................... 4
6 系统建设 ........................................................................... 5
7 设施设备 ........................................................................... 9
8 安全保障 .......................................................................... 11
9 管理要求 .......................................................................... 11
10 数据管理 ......................................................................... 14
11 监督与评价 ....................................................................... 14
附录 A(规范性) 医疗废物警示标牌 .................................................... 15
附录 B(资料性) 设施设备结构图 ...................................................... 17
参考文献 ............................................................................. 20
I
DB3306/T 071—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新昌县卫生健康局提出,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融家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绍兴市卫生监督所)、绍兴
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嵊州
市卫生健康局、新昌县卫生健康局、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昌
县人民医院、新昌县中医院、新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昌县卫生监督所)、新昌县七星街道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来潮、吕峰、石赟、宋琼霞、姒钢、朱琎、徐利军、章嘉成、张敏丽、俞美
蓉、俞洪、蔡春祥、孙雷波、章美灵、陈斌洲、谢凌、张瑛、孙一栋、郭培培。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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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废物数智化建设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医疗废物数智化的基本原则、系统架构、设施设备、安全保障、管理要求、数据
管理、监督与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基层医
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数智化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7722 电子台案秤
GB 18284 快速响应矩阵码
GB 19217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29768 信息技术 射频识别800/900 MHz空中接口协议
GB/T 31168 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
GB/T 35319 物联网 系统接口要求
GB/T 36326 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
GB/T 36478 物联网 信息交换和共享
GB/T 37025 信息安全技术 物联网数据传输安全技术要求
GB/T 37732 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存储系统服务接口功能
GB/T 37741 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服务交付要求
GB/T 37950 信息安全技术 桌面云安全技术要求
YD/T 3337 面向物联网的蜂窝窄带接入(NB-IoT)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HJ 421—2008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HJ 1276—2022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DB 4211/T 12—2022 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规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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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IEC 15459 信息技术—自动识别和数据捕获技术—唯一识别(Information technology —
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and data capture techniques — Unique identification)
ISO/IEC 18000 信息技术—用于物品管理的射频识别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for item management )
ISO/IEC 18047 信息技术—射频识别设备一致性试验方法(Information technology -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device conformance test method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疗废物 medical waste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
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五大
类。
3.2
数智化 digital intelligence
利用数字技术和数据驱动的方法,实现智能化、自动化和优化决策的能力。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本文件。
AI: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SN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eidou Satellite Navigation System)
GPS: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MD5:消息摘要算法(Message-Digest Algorithm 5)
RFID: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SSL:安全套接层(Secure Socket Layer)
5 基本原则
5.1 数字化
应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暂时贮存等过程进
行数字化描述和数字化模型建立,实现系统管理过程的数字化全生命周期。
5.2 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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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在各种辅助设备的帮助下,应通过感知、识别、学习、分析、决策及执行等智
能活动,实现收集、运输、暂时贮存等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及优化升级的过程。
5.3 扩展性
建设过程中应遵循扩展性原则,充分考虑今后的硬件扩展、功能扩展、应用扩展等多层面的延伸,
应提供标准的开发接口与现有或将来扩展的业务系统集成,标准接口应满足GB/T 35319。
5.4 安全性
网络系统安全性应满足 GB/T 22239 和 GB/T 28181 的相关要求。
6 系统建设
6.1 总体架构
运用云计算、物联网、数据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数字技术,依托基层医疗废物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形成包括应用展示层、业务应用层、基础平台层、核心技术层、硬件感知
层等总体架构,见图1。
图1 管理系统架构
6.2 应用展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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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功能
6.2.1.1 面向基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和清运单位,应为其提供信息展示和交互的功能。
6.2.1.2 应通过智能终端交互操作,实现数据信息实时采集与自动传输,完成全流程闭环处理。
6.2.1.3 应包括移动应用和数据驾驶舱两大模块。
6.2.2 移动应用
应包括机构、科室人员、清运人员、清运单位等用户模块,各用户可通过系统履行职责。
6.2.3 数据驾驶舱
应提供可视化图表展示数据,包括监管统计、实时监控、源头管控、转运管控、暂时贮存管控、数
智化暂时贮存间等方面内容。
6.3 业务应用层
6.3.1 功能
6.3.1.1 应通过基础平台层完成对各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共享。
6.3.1.2 应实现对管理系统基础信息资源的管理、风险智能实时预警、清运车辆的智能路线规划等功
能。
6.3.1.3 应包括追溯管理、报表管理、清运操作、产废申报、人员管理、路线管理、源头管控、预警
管理、车辆管理、清运入库、产废统计、设备信息、暂存管控、转运管控、调度管理、视频监控、风险
管控、机构信息、质量评价、清运点管理等模块。
6.3.2 追溯管理
应包括医废分类、收集、运输、入库、暂时贮存、出库过程管理等方面内容。
6.3.3 报表管理
应包括报表统计、报表展示等方面内容。
6.3.4 清运操作
应包括清运医废收集等方面内容
6.3.5 产废申报
应包括无产废申报、有产废申报两方面内容。
6.3.6 人员管理
应包括人员新增、人员编辑、人员删除等方面内容。
6.3.7 路线管理
应包括路线信息新增、编辑、删除、查询和人员排班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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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源头管控
应包括源头概况、产废情况、当日产废分布统计、当前产废排行、实时监控等方面内容。
6.3.9 预警管理
应包括预警说明、预警信息、预警处理等方面内容。
6.3.10 车辆管理
应包括车辆信息新增、车辆信息修改、车辆信息查询等方面内容。
6.3.11 清运入库
应包括医废清运入库等方面内容。
6.3.12 产废统计
应包括产废日报、产废月报、产废年报等方面内容。
6.3.13 设备信息
应包括设备新增、设备编辑、设备查询等方面内容。
6.3.14 暂存管控
应包括医废分析、清运追溯、院内追溯等方面内容。
6.3.15 转运管控
应包括实时监控、智能路线规划、转运进度统计等方面内容。
6.3.16 调度管理
应包括路线、排班等方面内容。
6.3.17 视频监控
应包括实时视频、录像回放等方面内容。
6.3.18 风险管控
应包括历史风险统计、风险趋势统计、实时风险预警等方面内容。
6.3.19 机构信息
应包括机构新增、机构修改和机构查询等方面内容。
6.3.20 质量评价
应包括数据评价、医废评价、当年申报评价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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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1 清运点管理
应包括清运点新增、编辑和删除等方面内容。
6.4 基础平台层
6.4.1 功能
6.4.1.1 应为应用层提供数据支持,实现业务数据管理系统的集合和后端业务资源向前台应用转化,
具备融合不同来源、不同格式的数据能力,实现深度挖掘分析。
6.4.1.2 应包括业务中台、数据中台和 AI 中台。
6.4.1.3 业务中台应为管理系统提供业务基础运行环境和安全运行保障服务。
6.4.1.4 数据中台应为管理系统提供大数据基础设施运行环境。
6.4.1.5 AI 中台应提供 AI 算法,部署至暂时贮存间的 AI 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实时分析操作人员行
为,自动预警不合规操作及安全隐患。
6.4.2 业务中台
应包括设备模型、安全认证、设备日志、设备缓存、规则引擎、接入网关、数据分析、数据分发等
方面内容。
6.4.3 数据中台
应包括计算服务、数据治理、数据模型、开放API、消息服务、数据库框架等方面内容。
6.4.4 AI 中台
应包括快速编程、算法容器、算法支撑、集成SDK等方面内容。
6.5 核心技术层
6.5.1 功能
6.5.1.1 应为用户提供计算、存储、传输、学习、推理、决策等保障和服务。
6.5.1.2 应为各管理部门、第三方单位和子系统开放接口,包括数据接口、信息交换、应用流程等技
术要求,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换。
6.5.1.3 该层建设应符合 GB/T 31168、GB/T 35319、GB/T 36326、GB/T 37025、GB/T 37732、GB/T
37741、GB/T 37950、YD/T 3337 等要求。
6.5.1.4 应包括云计算、物联网、数据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内容。
6.6 硬件感知层
6.6.1 功能
6.6.1.1 通过各类物联网感知设备应实现身份识别、位置定位、设备控制和数据采集等的功能。
6.6.1.2 应包括身份感知设备、位置感知设备、图像感知设备、控制设备等方面内容。
6.6.2 身份感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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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包括二维码扫码、人脸扫码等方面内容。
6.6.3 位置感知设备
应包括位置信息上报、设备注册、设备指令下发等方面内容。
6.6.4 图像感知设备
应包括实时视频、视频录像、图片抓拍、数据采集上传等方面内容。
6.6.5 控制设备
应包括设备刷卡、设备开门、设备关门、产废申报、数据采集上传等方面内容。
7 设施设备
7.1 基本要求
数智化暂时贮存间应同时按照HJ 421—2008和HJ 1276—2022要求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牌;医废收
集容器、医废转运车等相关设施设备(除辅助设备外)应按照HJ 421—2008要求设置医废警示标识。(详
见附录A)
7.2 医废收集容器
7.2.1 医废收集容器分类
医废收集容器可分为智能医废收集容器和其它医废收集容器。
7.2.2 智能医废收集容器
7.2.2.1 智能医废收集容器应具备实时监测,自动感应开关门、称重、打印标签,实时上传数据,识
别溯源,医疗废物达到容积 3/4 时自动预警,断网数据保存,自动消毒,远程升级的功能。
7.2.2.2 智能医废收集容器应有不同容量的箱体,打印的标签纸应带有医废标志。
7.2.2.3 智能医废收集容器应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
分别分类收集。
7.2.2.4 智能医废收集容器应具有防渗漏、密闭性、便于清洗和消毒的特点。
7.2.3 其它医废收集容器
7.2.3.1 其它医废收集容器应具有防渗漏、密闭性、便于清洗和消毒的特点。
7.3 数智化暂时贮存间
7.3.1 数智化暂时贮存间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
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7.3.2 数智化暂时贮存间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
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7.3.3 数智化暂时贮存间应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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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数智化暂时贮存间应包括但不限于 AI 分析预警功能、温湿度检测功能、智能门禁系统功能,
宜采用深紫外、电解活氧水等消毒功能:
a) AI 分析预警功能:通过系统设置预警信息,对工作人员未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
防护用具,以及脚踩医废箱、抽烟、饮食等行为实时捕捉,系统保留视频记录并发出预警;
b) 温湿度检测功能:基于光敏元件将紫外线转换为可测量的电信号原理,准确测量室内温湿度,
并将测量数据上传至管理系统;
c) 深紫外消毒功能:通过设置定时进行深紫外消毒,消毒记录上传至系统形成数据报表,也可通
过远程控制消毒。当感应到人进入室内,深紫外消毒功能自动关闭,人员离开后再度开启消毒
功能;
d) 电解活氧水消毒功能:通过将水转化为臭氧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完成后还原成氧气和水,可
直接排放,无需脱氯处理,无残留物、绿色环保;
e) 智能门禁功能:通过识别人脸检测,有非接触式测温、高温报警的特点。
7.3.5 数智化暂时贮存间应设置“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牌。
7.3.6 数智化暂时贮存间应包括医废存放区、处置间、办公区,宜包括可回收物存放区。
7.3.7 数智化暂时贮存间内医疗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
7.4 智能医废申报器
7.4.1 智能医废申报器应具有医疗废物无废和产废申报的功能。
7.4.2 智能医废申报器应符合通用机械设备的防水、防潮的要求。
7.4.3 智能医废申报器应操作简单、安装方便。
7.5 智能医废转运车
7.5.1 智能医废转运车应具有防渗漏、密闭性、便于清洗和消毒的特点。
7.5.2 智能医废转运车应具备实时监测,自动称重、打印标签,实时上传数据,识别溯源,断网数据
保存的功能。
7.5.3 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要求,智能医废转运车上应配备相应的分类医废收集容器。
7.6 智能医废称重设备
7.6.1 智能医废称重设备应符合 GB/T 7722 的技术要求。
7.6.2 智能医废称重设备应具有物联网的数据功能。
7.7 医疗废物运输车
7.7.1 医废废物运输车应符合 GB 19217 要求。
7.7.2 医疗废物运输车应配备足够的车辆数和备用应急车,并为每辆运送车指定负责人。
7.7.3 医废废物运输车不应搭乘其他无关人员、装载或混装其他货物和动植物。
7.7.4 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配备 GPS/BSNS 定位器、行车记录仪、消毒剂及防护用品等。
7.7.5 医疗废物运输车应在车辆前部和后部、车厢两侧设置专用警示标志。
7.7.6 医疗废物运输车应在每天运输完毕后清洗消毒。
7.8 辅助设备
7.8.1 RFID 卡应符合 ISO/IEC15692(所有部分)、ISO/IEC18000(所有部分)、ISO/IEC18047(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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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的要求。
7.8.2 RFID 卡应具有非接触感应身份认证的功能。
7.8.3 手持智能终端应符合 GB/T 29768 和 GB 18284 的技术规范及要求,应具有识别二维码、条形码、
RFID 标签等功能。
8 安全保障
8.1 总体要求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信息安全已成为网络信息系统能否正常运行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它贯穿于
网络信息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安全性应满足GB/T 22239和GB/T 28181的相关要求。
8.2 数据安全
8.2.1 防病毒系统
为防止系统数据因病毒侵扰而损坏或丢失,系统内设置多平台的防病毒系统。
8.2.2 网页防篡改系统
系统内门户网站设置专门的网页防篡改系统来保护网页和网站内容的安全。
8.2.3 加密传输
8.2.3.1 系统支持 SSL 协议等加密方式进行传输,并支持严格的系统权限管理。
8.2.3.2 软件采用数据库代理、数据库中间件等数据库访问技术,不能直接对外开放数据库通讯端口,
保证数据库系统安全可靠,终端登录采用 MD5 加密算法。
8.3 系统权限管理
8.3.1 应制定专门的系统安全和数据保密管理要求,并在系统开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
8.3.2 应实行数据操作分级授权制度,制定各级权限的分配和审批程序,赋予与权限相对应的账号和
密码。
8.4 定期运维
8.4.1 应定期升级系统补丁,加强对密码的分级管理措施。
8.4.2 应制定信息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处理流程的应急预案。
8.4.3 系统使用、管理、维护及其他人员应定期参与平台运维技术培训和信息安全教育培训。
9 管理要求
9.1 人员要求
9.1.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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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投放人员、申报人员、收集人员、运输人员、暂时贮存间管理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配备身份信息的 RFID 卡;
b) 应穿戴防护手套、工作服、口罩等防护用品,并每年一次进行健康检查;
c) 应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
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d) 应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e) 应掌握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感染等伤害的处理措施;
f) 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9.1.2 特殊要求
运输人员应具备和医废运输车相匹配的驾驶证,熟悉车辆性能及维修常识。
9.2 流程要求
9.2.1 总流程图详见图 2。
图2 总流程图
9.2.2 投放
投放方式分为使用智能医废收集容器和使用其它医废收集容器两类:
a) 使用智能医废收集容器:当产生医疗废弃物时,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携带身份 RFID 卡,靠
近智能医废收集容器,识别成功后,红外感应到人员投放门自动打开,医护人员将医废分类投
入收集箱内,手动关闭投放门或人员离开红外区域,投放门自动关闭。医废类别和重量等信息
自动上传至管理系统,生成产废数据;
b) 使用其它医废收集容器:当产生医疗废弃物时,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脚踩打开医废收集箱,
将医废分类投入收集箱内,收回脚盖上箱盖。
9.2.3 申报
基层医疗机构根据设备分布情况,选择不同的申报操作方式进行产废申报。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办
法:
a) 通过智能医废收集容器自动向管理系统申报产废数据;
b) 产废后可通过管理系统或 APP、小程序等方式进行有无产废的申报;
c) 可安装智能医废申报器,产废后点击智能医废申报器的“产废”按钮进行申报,无产废点击智
能医废申报器的“无废”按钮进行申报。
9.2.4 收集
9.2.4.1 收集方式分为使用智能医废收集容器和使用其它医废收集容器两类,收集流程详见图 3:
a) 使用智能医废收集容器:根据管理系统上的点位无废/产废数据,收集人员穿戴好防护手套、
工作服等防护用品,靠近智能医废收集容器,用 RFID 卡进行感应认证,认证通过后,医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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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再用 RFID 卡进行感应认证,双方认证后,收集箱开门自动打开,收集人员取出医废,收集
箱自动打印医废标签,医废标签上标注相应的医废信息(点位、时间、重量、医废类型等),
医废标签按类型贴在相应的医废袋上,最后收集人员将医废分类放置医废转运车内,收集数据
自动上传至管理系统;
b) 使用其它医废收集容器:根据管理系统上的点位无废/产废数据,医废收集人员穿戴好防护手
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到达产废点用手持智能终端扫描点位二维码和医护人员二维码,然后
用智能医废称重设备选择医废类型进行称重,称重后自动打印医废信息(点位、时间、重量、
医废类型等),医废标签按类型贴在相应的医废袋上,收集信息自动上传至管理系统。
图3 收集流程图
9.2.5 运输
运输方式分为以下两类:
a) 收集人员即运输人员,穿戴好防护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后,将医废通过智能医废转运车转
运至数智化暂时贮存间;
b) 运输人员打开智能终端扫描运输车辆的二维码和运输人员的二维码进行登录,再输入当天开
始的里程数,开车到达基层医疗机构后用智能终端扫描机构的二维码信息和医护人员二维码,
将周转箱搬至运输车内,开车运送至数智化暂时贮存间。
9.2.6 暂时贮存
到达暂时贮存间,扫描暂时贮存间二维码、周转箱(袋)码完成入库装箱,暂时贮存间入库数据自
动上传至管理系统。
9.2.7 车辆消毒
每日完成医废运输工作后,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流程如下:
a) 运输车辆在数智化暂时贮存间固定点位停放;
b) 运输人员打开智能终端,点击开始消毒,消毒后密闭不少于 30 分钟;
c) 全车内外消毒完成后,智能终端上点击消毒结束;
d) 退出智能终端,消毒数据自动上传管理系统,生成当日消毒报表。
9.2.8 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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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公司转运人员到达暂时贮存间,应在暂时贮存间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扫描暂时贮存间二维
码,手持智能终端上点击出库,数据自动上传至管理系统,处置人员将医废周转箱搬至处置转运车上,
开车运回处置公司进行医废处置。
10 数据管理
10.1 应对接收和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结构化储存,进行数据归类、计算、储存。
10.2 应具有数据报表功能,使用智能报表工具对系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图表的形式进行可视化
展现。
10.3 利用数据挖掘和机器学习算法等智能化手段对系统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风险,提升系
统数据利用价值。
10.4 应设置服务数据定期自动备份,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
10.5 应提供加密存储功能,实现数据库客户端与服务器之间的加密传输和访问控制。
10.6 数据信息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无正当理由和有关批准手续,不应通报数据内容、泄漏数据和篡
改数据库数据内容。
11 监督与评价
11.1 日常检查
11.1.1 基层医疗机构应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对基层医疗废物数智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b) 医疗废物分类、运送、暂时贮存及出库的工作状况;
c) 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d)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e)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11.1.2 应保留相关检查记录。
11.2 监督管理
应利用智能化手段对基层医疗废物数智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针对基层医疗废物的实际操作
流程和用户使用场景自动识别风险产生预警信息,如产废点位当天未进行产废(无废)申报或产废申报
后48小时未上门收取,则自动向用户手机发送短信提醒;如暂时贮存间发生脚踩医废箱、未佩戴手套等
行为,自动产生并记录预警信息显示在平台首页。
11.3 评价与持续改进
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废物数智化建设与管理效果评价机制,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反馈
并采取措施,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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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
医疗废物警示标牌
A.1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警示标识见图A.1。
图A.1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警示标识
A.2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警示标牌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警示标牌见图A.2和A.3。
图A.2 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警示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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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3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警示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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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
设施设备结构图
B.1 智能医废收集容器
智能医废收集容器结构图见图B.1。
标引序号说明:
1——导流罩;
2——电动推杆;
3——电源适配器;
4——一体化称重模块;
5——宝塔天线;
6——红外光电感应开关;
7——不锈钢防护壳体;
8——两寸万向静音轮;
9——紫外消毒模块。
图B.1 智能医废收集容器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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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数智化暂时贮存间
数智化暂时贮存间结构图见图B.2。
图B.2 数智化暂时贮存间结构图
B.3 智能医废申报器
智能医废申报器结构图见图B.3。
标引序号说明:
1——产废申报按钮;
2——无废申报按钮。
图B.3 智能医废申报器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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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智能医废转运车
智能医废转运车结构图见图B.4。
标引序号说明:
1——电动控制机头;
2——无线红光扫码枪;
3——智能一体式称重车架;
4——24V52Ah免维护铅酸电池组;
5——电磁离合驱动差速后桥;
6——一体化称重模块;
7——一体化自动称重箱体;
8——十寸充气静音轮;
9——镀沙铬天地连杆锁;
10——六寸耐磨静音轮。
图B.4 智能医废转运车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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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380号).国务院,2003-06-16(2003年6月4日国务
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2]《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卫医函〔2021〕2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2021-11-
25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态环境部令 〔2020〕15号).生态环境部,2021-01-01
[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生态环境部,2003-12-26
[5]《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3〕36号).卫生部,200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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