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65.020.01
CCS B15 DB1501
呼
和 浩 特 市 地 方 标 准
DB1501/T 0048—2024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2024-09-09 发布
2024-10-09 实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01/T 0048—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2
5
工程资料阶段划分、分类和编号 ........................................................ 2
6
工程准备阶段资料 .................................................................... 5
7
工程实施阶段资料 .................................................................... 5
8
工程竣工阶段资料 .................................................................... 7
9
工程资料立卷 ........................................................................ 9
10 验收与移交 ......................................................................... 11
附录 A (资料性) 工程资料详细分类表 ...................................................12
附录 B (规范性) 园林绿化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索引表 .......................20
附录 C (资料性) 主要物资物理、化学性能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参考表 .......................22
附录 D (资料性) 施工资料、竣工图组卷参考表 ...........................................26
附录 E (资料性) 基建文件用表、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5
附录 F (资料性) 施工资料用表 .........................................................39
参考文献 .............................................................................. 49
I
DB1501/T 0048—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口。
本文件的起草单位: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北京林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李庆卫、刘利、白雪冬、张丽霞、余晓龙、秦俊珂、宋颖、王文、巴特尔、
花甫春、王恩洁、南海风、乔转运、刘媛媛、顾晓文、卢扬、周丹、赵彦贝、王梓煦、秦孝天、李子航、
王秀军、杨平。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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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工程资料阶段划分、分类和编号及
各阶段资料管理要求、工程资料立卷、验收与移交等内容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5993 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
GB 5041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CJ/T 82 机械搅拌澄清池刮泥机
CJJ 8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 11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JGJ/T 185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程资料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3.2
基建文件
capital construction document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关于立项、审批、征用地、拆迁、勘察、测绘、设计、
招投标、工程验收等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3.3
监理资料
consulting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统称。
3.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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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料
construction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统称。
3.5
竣工图
as-built drawing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3.6
工程档案
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
的历史记录。
4
基本规定
4.1
工程资料应分别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的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
理工作。
4.2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资料员应经过有关机构培训合格后上岗。
4.3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及时移交。
4.4
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的工程资料应符合国家及呼和浩特市相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工程合同与设
计文件等规定。
4.5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归档纳入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4.6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
4.7
建设单位应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原始资料
应真实、准确、齐全。
4.8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资料进行预验收,工程资料预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
工验收。
4.9
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审核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
的收集和整理。
4.10
项目使用中,监理单位应提交工程资料一套;施工单位负责编制两套施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一
套,自行保存一套。
5 工程资料阶段划分、分类和编号
5.1 工程资料形成阶段划分
5.1.1 工程准备阶段,从建设单位做出工程建设决策开始至施工招标结束。
5.1.2 工程实施阶段,从监理和施工单位进场开始至施工完成并通过监理单位组织的预验收结束
5.1.3 工程竣工阶段,从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至工程移交结束。
5.2 分类原则
5.2.1 工程资料应按照本文件规定的管理职责和资料性质进行分类。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类别和专业
系统划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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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应执行本文件的规定,其他专业工程可视具体情况执行国家、
行业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等其他规定。
5.3
工程资料分类表
工程资料大类分类表遵照表 1,详细分类参见附录 A 中表 A.1。
表 1 工程资料大类分类表
类别编号 资料名称 表格编号(或资料来源)
A 类 基建文件
A1 决策立项文件 建设、会议组织单位等
A2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勘察、设计、建设单位等
A3 工程招标及相关合同文件 建设、中标单位等
A4 工程开工文件 质量监督机构等
A5 商务文件 造价、设计单位等
A6 工程竣工备案文件 施工、设计单位等
B 类 监理资料
B1 监理管理资料 监理单位
B2 施工监理资料 监理单位
C 类 施工资料
C0 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 施工、建设、监理单位
C1 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单位
C2 施工技术文件 施工、建设单位等
C3 施工物资资料 施工、试验单位
通用表格
绿化种植工程 施工单位、表 C-8~C-13
园林铺地、园林景观构筑物及其他造景工程 供应、试验单位
园林用电工程 供应、试验单位
园林给排水工程 供应单位
C4 施工测量记录 施工单位
C5 施工记录
通用表格 施工单位
绿化种植工程 表 C5-4~C5-7
园林铺地、园林景观构筑物及其他造景工程 施工单位
园林用电工程 施工单位
C6 施工试验记录
通用表格 施工单位
园林铺地、园林景观构筑物及其他造景工程 施工、试验单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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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工程资料大类分类表(续)
类别编号 资料名称 表格编号 (或资料来源)
园林给排水工程 施工、试验单位
园林用电工程 施工单位
C7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检测、监理单位
5.4 工程资料编号内容
5.4.1 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规定
5.4.1.1 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参见附录 A 中表 A.1。
5.4.1.2 园林绿化工程共分为 5 个分部工程,32 个子分部工程。
5.4.2 施工资料编号组成
5.4.2.1 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入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填写格式遵照表 2。
表 2 绿化用地处理记录
绿化用地处理记录 编号 01-01-C5-001
* 01-01-C5-001 填写说明如下: “01”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分部工程,参见附录B中表B.1规定的代号填写; “01”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子分部工程,参见附录B中表B.1规定的代号填写; “C5”为资料类别编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类别,按表1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 “001”为顺序号(3 位),应根据相应的表格、相同检查项目,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填写。
5.4.2.2
施工资料编号应为 9 位编号,由分部工程代号(2 位)、子分部工程代号(2 位)、资料类别
编号(2 位)和顺序号(3 位)组成,每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
5.4.2.3
对按单位工程管理,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其编号中分部、子分部工程
代号用“00”代替。
5.4.2.4
同一批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应
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5.4.2.5
检验批资料编号应为 9 位编号,由分部工程代号(2 位)、子分部工程代号(2 位)、分项工
程代号(2 位)和顺序号(3 位)组成,每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
5.4.3
施工资料的类别编号填写原则
施工资料的类别编号应根据表 1 的要求,按 C0~C6 类填写。
5.4.4
顺序号填写原则
5.4.4.1
对于施工专用表格,顺序号应按时间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 001 开始连续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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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2
对于同一施工表格涉及多个子分部工程时,顺序号应根据子分部工程的不同,按子分部工程
的各检查项目分别从 001 开始连续标注。
5.4.5
没有统一表格的工程资料
参照表 1 的分类办法和 5.4.2~5.4.4 规定的编号原则,在工程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
5.4.6 监理资料编号
5.4.6.1 监理资料编号应填入右上角的编号栏。
5.4.6.2 对于相同的表格或相同的文件材料,应分别按时间先后顺序从 001 开始,连续编制。
5.4.6.3 监理资料中的“旁站监理记录”及“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等涉及到分部工程的表格,编号前
应加上分部工程的代码。
6 工程准备阶段资料
6.1 基建文件管理
6.1.1 基建文件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保证开工、竣工手续及文件完整、
齐全。
6.1.2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
件。
6.2
基建文件内容
6.2.1
基建文件包括:决策立项文件;建设规划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
程招标及承包合同文件;工程开工文件;商务文件;工程竣工备案文件。
6.2.2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A6-1,见附录 E 中表 E.1)、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A6-2,
见附录 E 中表 E.2)、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A6-4)、勘察单位工
程质量检查报告(A6-5)应按要求填写和编制。
7
工程实施阶段资料
7.1 工程实施阶段资料内容
工程实施阶段资料包括除竣工移交证书(B2-16)外的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中 C0-1~C0-6、C1~C6
的内容。
7.2 监理资料
7.2.1
监理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文件外,应符合 GB/T 50319 的规定。
7.2.2
监理资料的编制应与工程进度要求同步,对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均应按照相关程序、时限要
求进行。
7.3
施工资料
7.3.1
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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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
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文件表 1 中 C0 有关规定。
7.3.1.2
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应包括工程概况表、项目大事记、工程质量事故记录、工程质量事故调
(勘)查记录、工程资料事故处理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施工总结。
7.3.2
施工管理资料
7.3.2.1
施工管理资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文件表 1 中 C1 有关规定。
7.3.2.2
施工管理资料应包括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施工日志、工程开工报审表、分包单位
资格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等。
7.3.3
施工技术文件
7.3.3.1
施工技术文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文件表 1 中 C2 有关规定。
7.3.3.2
施工技术文件应包括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交底
记录、技术交底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安全交底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7.3.4
施工物资资料
7.3.4.1
施工物资资料是反映施工所用的物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和相
关配套文件(如使用说明书、安装维修文件等)的统称。
7.3.4.2
施工物资资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文件表 1 中 C3 有关规定。
7.3.4.3
施工物资(包括植物材料、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质量应合格,并
有出圃(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试验报告、出圃单、检疫证、产品生产许
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监督检验报告等),进口物资还应有进口商检证明文件。
7.3.4.4
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抄件)应保留原件所有内容,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
7.3.4.5
有见证取样检验要求的应按规定送检,做好见证记录。
7.3.4.6
对国家和呼和浩特市所规定的特种设备和材料应附有关文件和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证明。
7.3.4.7
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物资,应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试。主要物资的取样和试验
项目参见附录 C 中表 C.1。
7.3.4.8
施工单位应根据规定对进场的苗木、种子、种植土等进行检验,并填写《苗木进场检验记录》
(C3-9)、《种子进场检验记录》(C3-10)和《种植土进场检验记录》(C3-11)。报请监理单位验收,
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结论。
7.3.4.9
对种植土、种子按相关规定和有关检测项目进行复试,并填写《种植土试验报告》(C3-12)、
《种子发芽率试验报告》(C3-13)。
7.3.5
施工测量记录
7.3.5.1
施工测量记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文件表 1 中 C4 有关规定。
7.3.5.2
施工测量记录应包括施工测量定点放线报验表、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测量复核记录、基槽沿
线记录。
7.3.6
施工记录
7.3.6.1
施工记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文件表 1 中 C5 有关规定。
7.3.6.2
施工记录资料宜主要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接检查记录、绿化用地处理记录、地基钎探
记录、电缆敷设检查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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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3 施工记录资料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时限要求进行报审,真实反映施工实际进展及实体质量。
7.3.7 绿化种植工程施工记录
7.3.7.1 绿化用地处理记录
施工前或施工中遇不能按计划进行种植的特殊情况,如:不适宜种植的土层、坟墓、垃圾堆、井、
坑、巨石、结构层等,应当进行处理,并填写《绿化用地处理记录》(C5-4)。
7.3.7.2
土壤改良检查记录
对不适宜栽植植物生长的土壤进行更换或原土物理改良和化学改良,并填写《土壤改良检查记录》
(C5-5)。
7.3.7.3
病虫害防治检查记录
在苗木栽植后进行的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应对防治方法、药物浓度、防治区域等进行
记录,并填写《病虫害防治检查记录》(C5-6)。
7.3.7.4
苗木保护记录
应填写《苗木保护记录》(C5-7),记录苗木栽植前的假植、定植后的遮荫、防风、防寒等保护措
施。
7.3.8 施工试验记录
7.3.8.1 施工试验记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文件表 1 中 C6 有关规定。
7.3.8.2 施工试验记录主要包括施工通用试验记录、园林铺地与景观构筑物及其他造景工程、园林给
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四大类。
8 工程竣工阶段资料
8.1 工程竣工阶段资料内容
工程竣工阶段资料包括监理资料中的竣工移交证书(B2-16)、施工资料中C0-7~C0-12、C7中的内
容和竣工图。
8.2 竣工移交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表 B2-16),
并加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8.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
8.3.1
施工单位通过预验收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记录》(表 C0-7)。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记录,
综合验收结论应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并由建设单位填写,主要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
求及总体质量水平做出评价。验收记录上各单位应签字并加盖公章。
8.3.2
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同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
制资料核查记录》(表CO-8)、《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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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抽查记录》(表 C0-9)、《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査记录》(表 C0-10)、《单位(子
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表 C0-11)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C0-7)
的附表。
8.4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8.4.1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文件表 1 中 C7 有关规定。
8.4.2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包括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5 竣工图
8.5.1 竣工图内容
8.5.1.1 各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进行绘制。
8.5.1.2
竣工图应包括与施工图相对应的全部图纸及根据工程竣工情况需要补充的图纸。
8.5.1.3
各专业竣工图应按专业类别进行整理,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工程、园林景观构筑物及其他造景
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竣工图等。
8.5.2
竣工图的基本要求
8.5.2.1
竣工图均应按单位工程进行整理。
8.5.2.2
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有明显的“竣工图”标识。包括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
审核人、项目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等内容。编制单位、编制人、审核人、
项目负责人要对竣工图负责。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档案的监理工作负责。
8.5.2.3
凡工程现状与施工图不相符的内容,均应按工程现状在图纸上修正。如在工程图纸会审、设
计交底时修改的内容、工程洽商或设计变更修改的内容等均应如实地绘制在竣工图上。
8.5.2.4
专业竣工图应包括各部位、各专业深化(二次)设计的相关内容,不应漏项或重复。
8.5.2.5
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他重大改变,或者在一张图纸
上改动部位超过三分之一以及修改后图面混乱、分辨率不清的图纸均应重新绘制。
8.5.3
竣工图的绘制
8.5.3.1
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绘制。
8.5.3.2
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新晒制的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8.5.3.3
竣工图的绘制宜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和重新绘制的方式进行。
8.5.3.4
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将图纸变更结果直接改绘到电子版施工图中,用云线圈出修改部位,应在修改时编写修改备
考表,遵照表 3,注明修改内容、洽商编号、修改人和日期;
表 3 修改备考表
洽商编号 修改内容 修改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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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图的比例与原施工图一致。
8.5.3.5 竣工图的绘制、改绘和图纸折叠应符合 JGJ/T 185 的规定。
9 工程资料立卷
9.1 立卷流程、原则和方法
9.1.1 立卷流程
立卷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属于归档范围的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并按要求收集齐全、完整;
——对卷内文件材料进行排列、编目、装订(或装盒);
——排列所有案卷,形成案卷目录。
9.1.2
立卷原则
立卷的原则如下:
——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组卷;
——工程资料应按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施工资料还应按专业
分类;
——工程资料应根据本文件表 1 要求的“保存单位”进行组卷;
——卷内资料排列顺序应根据卷内的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部分、备考、
封底。组成的案卷力求美观、整齐;
——内资料若有多种资料时,同类资料按日期顺序,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列顺序应按照本文件表 1
的编号顺序排列。
9.1.3
立卷方法
立卷的方法如下:
——基建文件应根据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如工程项目报批卷、工程竣工总结卷、工程照
片卷、录音录像卷等,每部分根据资料多少又可以组成一卷或多卷;
——监理资料部分应根据资料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如监理验收资料卷、监理月报卷等,
每部分应根据资料多少还可组成一卷或多卷;
——施工资料组卷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从 C3~C7 顺序排列,
并根据资料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施工资料具体组卷内容和顺序参见附录 D 中表 D.1。
——竣工图部分按专业工程进行组卷。可分综合图卷、绿化种植卷、景观构筑物及其他造景卷、
园林铺地卷、园林给排水卷、园林用电卷,每一专业工程根据专业竣工图内容要求及图纸张数多
少可组成一卷或多卷;
——文字材料和图纸材料原则上不能混装在一个装具内;如文件材料较少需在一个装具内时,文
字材料和图纸材料应装订在一起,文字在前、图纸在后;
——声像资料应按建设工程各阶段组卷,重大事件及重要活动的声像文件应按专题组卷,声像档
案应与工程项目档案建立相应的标识关系。
9.2
载体形式
9.2.1
工程资料可采用以下两种载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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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载体;
——电子格式文件。
9.2.2
工程档案可采用以下两种载体形式:
——纸质载体;
——电子格式文件。
9.2.3
纸质载体和电子格式文件的工程资料包括工程音像资料,应在建设过程中形成,并进行收集和
整理。
9.2.4
电子工程档案应符合如下要求:
——电子工程档案的内容应与其纸质档案一致;
——电子工程档案的封装、格式应符合 GB/T 50328 中的规定;
——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包含元数据,保证电子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元数据应符合 CJJ/T
187、CJJ/T117 的规定。
9.3
案卷页号的编写
案卷页号编写要求如下:
——编写页号应以独立卷为单位,在案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确立后,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
写页号;
——每卷从阿拉伯数字 1 开始用打号机或钢笔依次逐张编写页号,采用黑色油墨或墨水。案卷封
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工程资料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字材料的页号编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
号正面编写在右下角,背面编写在左下角;
——竣工图纸折叠后无论何种形式,页号一律编写在右下角。
9.4 封面及目录
9.4.1 工程资料案卷封面
案卷封面包括名称、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技术主管、编制日期、保管日期、密级、共_册第_册等。
9.4.2
工程资料卷内目录
工程资料的卷内目录,内容应包括序号、工程资料题名、原编字号、编制单位、编制日期、页次和
备注。卷内目录内容应与案卷内容相符,排列在封面之后,原资料目录及设计图纸目录不能代替。
9.4.3
分项目录
分项目录(一)适用于施工物资资料(C3)的编目,目录内容应包括资料名称、厂名、型号规格、
数量、使用部位等,有进场见证试验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分项目录(二)适用于施工测量记录(C4)和施工记录(C5)的编目,目录内容包括资料名称、施
工部位和日期。
9.4.4
工程资料卷内备考表
内容包括卷内文字材料张数、图样材料张数、照片张数等和立卷单位的立卷人、审核人及接收单位
的审核人、接收人签字。
10
DB1501/T 0048—2024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