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020.99
CCS A02
团
体 标 准
T/CECA-G 0306—2024
数字化碳管理平台 数据要求
Digital platform of carbon management - data requirements
2024-07-26 发布
2024-07-27 实施
中
国 节 能 协 会 发 布
T/CECA-G 0306—2024
版权保护文件
版权所有归属于该标准的发布机构,除非有其他规定,否则未经许可,此发行物及其章节不得以其他形式
或任何手段进行复制、再版或使用,包括电子版、影印版,或发布在互联网及内部网络等。使用许可请与
发布机构获取。
T/CECA-G 0306—2024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1
5 数据要求 ................................................................................2
5.1 通用要求 ............................................................................2
5.2 质量要求 ............................................................................2
5.3 安全要求 ............................................................................3
6 采集要求 ................................................................................3
6.1 采集流程 ............................................................................3
6.2 采集方式 ............................................................................4
6.3 采集内容 ............................................................................4
6.4 采集周期 ............................................................................4
6.5 采集异常 ............................................................................4
7 数据开放共享 ............................................................................4
8 数据应用 ................................................................................5
参 考 文 献 ............................................................................6
I
T/CECA-G 0306—2024
前
言
草。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数字化碳管理平台》分为以下 4 个部分:
——第 1 部分:《数字化碳管理平台 总体框架》
——第 2 部分:《数字化碳管理平台 通用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数字化碳管理平台 数据要求》
——第 4 部分:《数字化碳管理平台 建设评价指南》
本文件为 T/CECA-G 0306—2024 的第 3 部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威士丹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广州碳排放权交
易所、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节能中心、东莞新能源
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广东博士创新发展促进会、广东拓思软件科学园有限公司、阿波罗(中国)
有限公司、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广州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广
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广州迎风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海颐软件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通源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
所、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汽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华测认
证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美锦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大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
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海澜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能资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志雄、蔡国田、陈俊文、马晓茜、汪鹏、成贝贝、吕灏、张志强、邱晓炜、唐
文武、戴远边、杨茹、杨飞、潘新浓、高吉祥、张晋桂、黄华枝、杜娟、何军飞、陈祥辉、陈楚容、廖聪、
陈晓强、刘皇飞、乔亮、林晓随、张程、龚素娟、于洁、张隽、谭效时、张军涛、李原、王维春、许涛、
李旺、王文斌、董晓岚、陈军、陶峰、韩蕾、王可、左焕呈、柴玉文、潘成华、李参宏、胡俊弟、胡立波、
姚锦丽、吴浩、张京良、恽疆、朱喆、孟昕、李慧。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T/CECA-G 0306—2024
数字化碳管理平台 数据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碳管理平台的数据、采集、数据开放共享和数据应用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数字化碳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建设和数据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5274
信息安全技术 大数据服务安全能力要求
GB/T 35295
信息技术 大数据 术语
GB/T 36344
信息技术 数据质量评价指标
GB/T 36625.3—2021
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3部分:数据采集规范
T/CECA-G 0304—2024
数字化碳管理平台 总体框架
T/CECA-G 0305—2024
数字化碳管理平台 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35295—2017和GB/T 36625.3—202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据采集
data acquisition
从数据源中得到原始数据,通过标准化处理并转化为满足数据共享与利用需求的过程。
[来源:GB/T 36625.3—2021,3.2]
3.2
结构化数据
structured data
一种数据表示形式,按此种形式,由数据元素汇集而成的每个记录的结构都是一致的并且可以使用
关系模型予以有效描述。
[来源:GB/T 35295—2017,2.2.13]
3.3
非结构化数据
unstructured data
不具备预定义模型或未以预定义方式组织的数据。
[来源:GB/T 35295—2017,2.1.25]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PI 应用程序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SaaS 软件即服务(Software-as-a-Service)
1
T/CECA-G 0306—2024
5 数据要求
5.1 通用要求
5.1.1 应记录并保留归集过程中历史数据的变化和移动情况,确保数据采集的可追溯性。
5.1.2 数据采集过程中不应造成数据的缺失和遗漏,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5.1.3 应如实准确处理并记录数据,不应存在异常或错误数据,不应虚构或篡改数据,确保数据的准
确性。
5.2
质量要求
5.2.1
数据采集质量要求应符合 GB/T 36344 的要求,在数据采集周期内,应保证数据的规范性、完
整性、准确性、一致性、时效性、可访问性、可追溯性。
5.2.2
各排放因子的选择,应本着尽量接近实际情况的原则确定。对于有检测条件的企业,由企业按
照其实际情况填报;对于没有检测条件的企业,应考虑所选排放因子在计算期内的时效性,确保其满足
相关性、准确性、一致性的原则。
5.2.3
应对量化和报告过程中采集的活动数据或使用的排放因子进行数据质量分析评价,平台应根据
表 1 分别对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数据的数据质量等级进行评分,定期对平台和数据进行核查,保证数
据准确性和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表 1 数据质量评分表
数据种类 数据质量等级
活动数据 类别 连续测量数据 间歇测量数据 推估数据
评分 6 3 1
排放因子 类别 测量/物料 平衡法所得 的排放因子 相同工艺/ 设备的经验 系数所得的 排放因子 设备制造商 提供的排放 因子 区域排放 因子 国家排放 因子 国际排放 因子
评分 6 5 4 3 2 1
对各排放源的数据按表 1 的内容进行评分后,用如下公式计算数据质量总评分:
数据质量总评分=∑(源i活动数据评分值×源i排放因子评分值×源i排放量÷组织总排放量)
其中,源i为组织第i个排放源。
数据质量等级分为L1~L6六个等级(见表2),数据质量依次递减。按照表 2 获得量化和报告结果
的质量等级,定性描述平台的数据质量。
为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能够满足复杂的碳管理需求,平台的数据质量应保证在L3
等级或以上。
表 2 数据质量等级表
数据质量等级 L 数据质量总评分(S)数据范围
L1 31-36
L2 25-30
L3 19-24
L4 13-18
L5 7-12
L6 1-6
2
T/CECA-G 0306—2024
5.2.4
应选择数据质量等级较高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并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5.3
安全要求
5.3.1
应对采集数据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根据数据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对数据采集过程进行有针
对性地保护,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加强安全管控措施。
5.3.2
数据采集安全贯穿于数据采集整个过程,在数据采集周期内,按数据安全及安全控制要求,实
现授权访问、可定位溯源、数据加密、安全审计及监测等。
5.3.3
对来源于不同网络环境的原始数据,应根据以下要求进行:
——原始数据位于平台内网环境的,对数据直接采集;
——原始数据位于企业专网环境的(企业内其他平台网络,如能源在线监测系统、生产数字化管理
平台等),建立与企业专网之间的安全传输通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数据传输安全性,
对企业专网环境数据的采集;
——原始数据位于互联网环境的,建立与平台外网之间的安全传输通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
数据传输安全性,对互联网环境数据的采集。
6 采集要求
6.1 采集流程
根据数据的采集范围和采集类型,确定数据采集方式,实施数据采集,然后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及异
常处理,原始数据入库,数据规整,规整数据入库和数据更新、数据验证、数据计算等,流程如图1所
示。
图 1
数据采集流程图
3
T/CECA-G 0306—2024
6.2
采集方式
平台数据采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a)
自动采集:通过安装的计量表、传感器等采集设备和智能设备进行重量、电量、热量、流量、
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现场实时采集,计量仪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校验,采集数据按照采集频
次要求直接上传到平台;
b)
软件自动抓取:通过 API 方式获取的外部系统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监管单位、行业大数据平台、
碳交易平台等对外开放的服务接口数据;
c)
人工采集:对于无法通过自动采集获取的数据可通过人工填报、人工导入等方式获得数据,如
产量、产值、检测值(如燃料热值、碳含量等)、排放因子等。
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人工采集数据。
6.3
采集内容
6.3.1
自动采集信息应支持从仪表、设备、系统中采集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
源、能源、物料、废弃物、产量、产值、检测值等数据。
6.3.2
活动数据、物料的热值、碳含量及其他需人工计算的数据等手动填报信息应提供证明文件,如:
月报表、库存盘点记录、台账、发票、缴费单、检测报告等。
6.3.3
行业已有相关排放因子规定的数据采集应遵循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标准、规范等。
6.4
采集周期
自动采集上传的数据分为累积数据和实时数据两类。累积数据应上传每个累计值,实时数据应每间
隔不少于15分钟采集上传一次,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6.5
采集异常
平台应支持数据清洗,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异常识别,以纠正数据中的错误、删除重复信息、填充缺
失值等,从而提高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
当上传的采集数据不完整或不准确时,可通过人工填报的方式进行真实数据补传,但应保留原始数
据并记录操作日志。
7
数据开放共享
平台的数据开放共享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数据授权:
1)
应具备灵活的程序控制结构,具备多级别、多角色的功能配置;
2)
应具备良好的扩展性和较高的稳定性,并能支持大量用户权限管理;
3)
应支持自助业务授权、远程业务授权等多种授权方式。
b)
数据确权:应支持对数据的确权登记、管理和追溯等功能;
c)
数据开放:
1)
应提供 API、微服务、SaaS 服务等资源的开放功能;
2)
应支持数据合法性校验、流水记录、黑白名单管理、鉴权、日最大访问量控制、访问失败
记录、灵活反向代理和动态路由等功能。
d)
数据共享:
1)
支持接口服务、库表交换、文件共享等多种数据共享模式;
2)
支持数据资源的直接复制、授权、API 服务等共享方式;
3)
支持可用不可见的共享能力。
e)
数据展示:应支持对数据资源的可视化管理,提供数据分类展示功能。
4
T/CECA-G 0306—2024
8
数据应用
平台的数据应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a)
可视化展示:通过智能算法和数据分析技术,挖掘关键指标数据,以图表、图像等直观的形式
展示,使用户能够直观地了解碳排放和碳减排情况;
b)
运行态势分析:构建碳管理体系,汇聚各产线、各区域、各设备的指标数据,实现碳排放、碳
计算、碳管理、碳减排等信息的及时感知、分析及趋势预测;
c)
辅助用户决策:对碳排放、碳减排等数据进行多维度挖掘和分析,开展跨产线、区域的模型构
建与分析,实现碳排放预测,为管理者提供辅助决策;
d)
生成报告:通过预设的报告模板和灵活的数据筛选,用户可以一键轻松生成符合相关要求的报
告,并根据需要进行编辑和调整。
5
T/CECA-G 0306—2024
参 考 文 献
ISO 14064—1:2018 温室气体
第1部分 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与报告的
规范及指南(Greenhouse gases—Part1: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organization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removals)
GB/T 36344-2018
DB14/T 2939-2023
信息技术 数据质量评价指标
能源监管服务数字化平台 数据采集要求
6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