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030.01
CCS Z 00 体 GXAS
团 标 准
T/GXAS 581—2023
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
信息化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llection、transfer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of
hazardous waste from micro,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2023 - 10 - 14 发布
2023 - 10 - 20 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 布
T/GXAS 581—2023
前
言
本文件参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兄弟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西壮族
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泰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欣桂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百色
市百霏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隆码清松环保固废回收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星、覃霞、田小艳、谢诃、蓝文、黄宝毅、蒙锟、麻小婷、祁莘月、何少
媚、潘正现、罗栋源、农虎霖、廉宇萍、许志波、黄小磊、字婉娟、黄付平、马海飞、林锋。
II
T/GXAS 581—2023
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
信息化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信息化管理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总体要求、收
集转运系统管理平台建设、收集转运规范化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管理、收集转运系统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行,
不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及信息化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36478.2 物联网 信息交换和共享 第2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HJ 1259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 1276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废物 hazardous waste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
固体废物。
[来源:GB 18597—2023,3.1]
3.2
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系统管理平台
service platform of hazardous waste collection and transfer
system
利用信息技术获取收集转运过程中危险废物种类、来源、数量、贮存和去向等各类信息,实现收集、
贮存、转运及利用处置全过程在线监管的一种软件系统。
3.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hazardous waste business license
依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获得可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的资质。
3.4
产废单位 enterprises producing hazardous waste
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危险废物产生且年产生总量在10
t以下且未纳入危险废物的环境重点监
管单位的中小微企业。
3.5
收集单位 enterprises accepting hazardous waste
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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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监管单位 regulators
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固体废物监管单位,具有对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管
理权。
3.7
运输单位 enterprises transporting hazardous waste
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可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
3.8
危险废物转运计划 hazardous waste transfer scheme
为转移危险废物制定的包含危险废物移出、运输、接受等信息的转运计划。
3.9
转移联单 hazardous waste transfer report form
危险废物转移时,产废单位、运输单位和收集单位按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求,对所交接、运
输的危险废物如实填报的电子联单和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联单信息二维码。
4 总体要求
4.1 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要求
4.1.1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单位应持有相关经营资质。
4.1.2 应按照“就近解决”的原则,产废单位宜就近委托危险废物的收集单位,不宜跨本地市行政区
域转运。
4.1.3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与设施应严格落实 GB 18597 的相关规定。
4.1.4 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等过程应满足 HJ 2025 的相关要求。
4.1.5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4.2 收集单位要求
4.2.1 应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利用处置单位签订协议。
4.2.2 宜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情况。
4.2.3 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4 应定期开展内部人员培训,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和防范环境风险的能力。
4.2.5 应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岗位人员责任制度及其他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4.2.6 可向产废单位提供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预处理、申报、建章立制、管理培训等危险废
物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
4.3 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要求
4.3.1 产废单位和收集单位应采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一体化终端设备等技术手段
实现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
4.3.2 危险废物包装物编码、台账批次号应按《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通则》相关规定编制。
4.3.3 转移联单编号可参考:T+年份信息(4 位数字)+省级行政区划(2 位数字)+市级行政区划(2
位数字)+区县级行政区划(2 位数字)+转移联单顺序号(6 位数字)的编码规范编号。
4.3.4 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系统管理平台框架宜按图 1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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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系统管理平台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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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系统管理平台
5.1 管理平台
5.1.1 账号类型分为监管单位和企业单位,企业单位包括产废单位、收集单位、运输单位。
5.1.2 监管单位和企业单位根据职能不同,配置不同的操作权限和数据访问权限:
—— 监管单位:包括对产废、收集和运输单位管理,用户管理及审核,废物转运计划备案及记录
查阅审批,视频监控,数据报表查阅、大数据分析等;
—— 企业单位:产废单位包括交接单、转移单查询,危险废物月度、季度、年度申报,危险废物
产生、入库、出库等环节信息录入和查询等;运输单位包括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填写,危险废
物运输人员和转运车辆基本信息录入和查询、实时状态查询,任务派发和运输路线自定义设
置等;收集单位包括关系单位管理,运输计划备案审核,委外转移单和转移单查询,危险废
物产生、入库、出库和咨询利用/处置等环节的信息录入及查询,仓库及库存查询、视频监控、
车间管理等。
5.1.3 监管单位的基本信息应包含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管理员名称、管理员电话等。
5.1.4 企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应包含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营业执照、单位地址及经纬度、联
系人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等,其中产废单位应增加产废规模,收集单位应增加经营许可证编号、经营许
可证、年收集转运能力,运输单位应增加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编号、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5.2 信息化管理建设
5.2.1 应具有危险废物基本信息管理功能,可根据危险废物名称自动识别危险废物类别、代码、特性、
主要成分、有害成分、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5.2.2 应具有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管理功能,具有称重自动显示重量、自动识别危险废物特性、手动
填报台账和查询功能。
5.2.3 应具有自动生成危险废物电子标签功能,标签含危险废物基本信息、注意事项、产生单位信息、
联系人、联系方式、信息查询二维码等,标签样式可参考附录 A。
5.2.4 应具有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管理功能,含仓库基本信息、库存查询、库存超量预警等。
5.2.5 应具有危险废物转运管理功能,包括转运计划备案、转运申请、转运审批等。
5.2.6 应具有数据分析功能,包括出入库数据统计、库存数据统计、仓库使用率等。
5.2.7 应具有转运过程中的运输信息管理和定位功能,包括使用的运输车辆数量和车牌、运输轨迹、
即时位置、运行速度等。
5.2.8 应具有视频监控功能,包括人脸识别、产废单位大门口、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出入口、贮存仓库
重点点位、装卸过磅处等过程监控。
5.3 信息数据库要求
5.3.1 危险废物基本信息数据库
应建立危险废物基本信息数据库,内容应包括:名称、类别、代码、特性、形态、主要成分、有害
成分、注意事项等。
5.3.2 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管理数据库
5.3.2.1 应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管理数据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危险废物入库台账: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特性、形态,容器编码、容器类型、贮存
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入库批次编码、入库量、入库时间、操作人等;
—— 危险废物出库台账: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特性、形态,转移单号、容器编码、容器
类型、容器数量、入库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库存量、出库量、磅差、操作人等;
—— 委外危险废物处置台账: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特性、形态,转移单号、容器类型、
容器数量、入库批次号、出库批次号、库存量、出库量、磅差、磅差说明、出库时间等。
5.3.2.2 危险废物出入库信息表和委外处置信息表宜按照 HJ 1259 的要求制定。
5.3.2.3 应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电子管理台账,存档 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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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仓库信息数据库
应建立仓库信息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仓库信息:仓库名称、仓库类别、库位数量、总容量、当前库存量、预警值、仓库使用率、
负责人等;
—— 库存查询:危险废物代码、类别、特性、总重量,容器数量等。
5.3.4 危险废物转运信息数据库
应建立危险废物转运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危险废物转运计划: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单,包括危险废物移出信息、运输信息、接受信息,
可参考附录 B 制定;
—— 危险废物转运申请:转运计划编号、转运申请编号、产废单位名称、收集单位名称、危险废
物总重量、形态、申请时间等;
—— 危险废物转移单信息:转移单号,危险废物移出、运输和接受信息等,可参考附录 C 制定。
5.3.5 数据分析库
应建立数据分析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出入库数据统计:日出入库总量、周出入库总量、月出入库总量、年累计出入库总量等;
—— 库存数据统计:库存总量、各类危险废物库存总量等;
—— 仓库使用率:仓库类型、当前库存量、库存量使用率等;
—— 危险废物转运数据统计:各类危险废物实时产生量、产废单位累计产生总量、产废单位库存
总量、收集单位库存总量、产废单位日平均入库量、收集单位日平均入库量、日实时转移总
量、月危险废物类别占比、日危险废物实时出库信息等。
5.4 数据传输存储要求
5.4.1 数据信息应及时采集,并实时传输至数据交换平台。
5.4.2 数据结构描述与数据交换报文要求、数据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应符合 GB/T 36478.2 的相关规定。
5.4.3 数据存储应满足信息数据库存储要求,应能保存不少于 10 年的历史数据,数据存储应能定期自
动备份。
5.5 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
5.5.1 应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建立系统数据控制体系和更新机制,实行数据逐级审核,保证数据及时、
准确、规范。
5.5.2 应建立收集转运系统管理平台管理中心和相关管理制度。
5.5.3 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收集转运系统管理平台的日常运行与维护。
5.5.4 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系统管理平台支持转移联单信息即时传送至省区级固废管理信息系统。
6 危险废物的转运计划
6.1 产废单位应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系统管理平台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废单位相关信息及转运计划。
6.2 运输单位根据转运计划落实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司机和押运员,并告知产废单位和收集单位。
6.3 转移计划可申请多种危险废物同时转移。
7 危险废物的收集
7.1 收集单位应按照转移计划中规定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等进行收集,宜根据危险废物特点、处理
和处置的要求进行分类收集。
7.2 收集单位应按 HJ 2025 的相关要求,制定详细的危险废物收集操作规程。
7.3 收集时的包装形式应符合 HJ 2025、GB 12463 和 GB 190 的相关要求。
7.4 收集过程应符合 HJ 2025 的相关要求,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
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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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危险废物的运输
8.1 危险废物的运输宜由收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8.2 危险废物的运输应执行 HJ 2025 的相关规定。
8.3 运输路线应避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制同行区域。
8.4 危险废物的运输工具应配置定位系统。
8.5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运输规定。
8.6 危险废物运输时的中转、装卸过程应按 HJ 2025 的相关规定,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消防设
备设施,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9 危险废物的贮存
9.1 产废单位和收集单位应设置专门用于危险废物存放的贮存设施(暂存库)。
9.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严格落实 GB 18597 的相关污染防治要求。
9.3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落实 GB 18597 的相关环境监测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监测。
9.4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 HJ 2025 的相关规定,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
9.5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按照HJ 2025的相关要求配备有机气体报警、火灾报警装置和静电接地装置。
9.6 应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和 GB 18597 的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贮存容器。
9.7 危险废物的贮存应满足 HJ 2025 的相关规定,按种类和特性进行分类贮存,包括固态、液态、置
于容器内的气态废物应分开存放,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分开存放;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宜设置挡墙间隔,并
应设置防雨、防火、防雷装置。
9.8 贮存设施应按照 HJ 2025 的相关要求进行加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接触、进出,并切实做好废弃
剧毒化学品防盗工作。
9.9 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贮存设施等应按照 HJ 1276、GB 18597 相关规定设置识别标签、警示标志。
9.10 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如有逾期未转移的,收集点应暂停收集,待转移后方
可继续收集。如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9.11 产废单位和收集单位应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系统管理平台做好贮存设施的危险废物出入库的台
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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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A A A
录
(资料性)
危险废物标签样式
危险废物标签样式如图A.1。
注: 具体要求:正方形,字体为宋体黑色字,底色为醒目的橘黄色。
图A.1 危险废物标签样式
B B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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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
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单
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单见表B.1。
表B.1 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单
申请编号:
第一部分:危险废物移出信息
单位名称: 应急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交付时间: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危险特性 形态 有害成分 包装方式 包装数量 移出量 (吨)
第二部分:危险废物运输信息
单位名称: 营运证件号: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电话:
驾驶员: 联系电话:
押运员: 联系电话:
运输工具: 牌号:
运输起点: 实际起运时间:
运输终点: 实际到达时间:
第三部分:危险废物接受信息
单位名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
单位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交付时间: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接受人处理意见 拟利用处置方式 接受量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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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AS 581—2023
附 C C C
录
(资料性)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见表C.1。
表C.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联单编号:
第一部分 危险废物移出信息(由移出人填写)
单位名称: 应急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危险特性 形态 有害成分 名称 包装方式 包装数量 移出量 (吨)
第二部分 危险废物运输信息(由承运人填写)
单位名称: 营运证件号: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驾驶员: 联系电话:
运输工具: 牌号:
运输起点: 实际起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经由地:
运输终点: 实际到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第三部分 危险废物接受信息(由接受人填写)
单位名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
单位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接受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是否存在 重大差异 接受人 处理意见 拟利用处置方式 接受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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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AS 581—2023
参 考 文 献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
[3]《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通则》(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印发)
[4]《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5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5]《广西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桂环发〔2022〕39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桂环规范〔2023〕4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团体标准
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
信息化管理规范
广西标准化协会统一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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