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67.040
CCS X 80
团
体 标 准
T/CNLIC 0142-2024
魔芋食品
konjac products
2024-04-16 发布 2024-04-16 实施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
T/CNLIC 014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辣魔王食品有限公司、安徽旺德福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工匠质量标准研究院
有限公司、合肥增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润创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园艺学会魔芋协会、重
庆西大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盐边金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芽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谦益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椒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保山谦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
天丰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农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志、徐雷雷、姜萍、丁昌东、朱宏成、周宓、张盛林、汤玉兰、史书森、
何鑫、范宜君、温天伦、郝培炎、王克夫、丁晓玲。
I
T/CNLIC 0142-2024
魔芋食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魔芋食品的原辅料、感官、理化、安全和净含量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
定了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魔芋食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GB 4789.2
GB 4789.3
GB 4789.4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GB 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104
魔芋精粉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 494
魔芋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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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魔芋食品
konjac products
以魔芋精粉或魔芋粉或鲜魔芋、饮用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并经特定工艺加工后所制
成的产品。
3.2
清水魔芋制品
water konjac products
以魔芋精粉或魔芋粉或鲜魔芋、饮用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调配、搅拌、膨润、成
型、包装和杀菌等工艺制成的魔芋食品(3.1)。
3.3
调味魔芋制品
flavoring konjac products
以清水魔芋制品(3.2)为主要原料,经调味、包装和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开袋即食的魔芋食品
(3.1)。
4 产品分类
4.1 根据加工工艺,魔芋食品分为清水魔芋制品和调味魔芋制品。
4.2 根据清水魔芋制品保存液 pH,分为酸性保存液制品和碱性保存液制品。
5 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魔芋精粉应符合 GB/T 18104 的规定。
5.1.2 魔芋粉应符合 NY/T 494 的规定。
5.1.3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5.1.4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5.1.5 其他食品配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求
清水魔芋制品 调味魔芋制品
色泽 白色或灰褐色 有其产品加工后特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与结构 有弹性、口感爽滑、形态完整
滋味和气味 气味纯正、无异味 具有其产品特有的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2
T/CNLIC 0142-2024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
清水魔芋制品 调味魔芋制品
膳食纤维(以干基计)/(g/100g) ≥33 ≥20
水分/(g/100g) ≤95.0 90.0
pH 3~6(酸性保存液制品) 8~13(碱性保存液制品) —
二氧化硫(以 SO2 计)/(g/kg) ≤0.01
注 1:膳食纤维和水分含量的检测,以包装中的魔芋食品计。 注 2:pH 仅适用于含保存液的清水魔芋制品。
5.4
安全要求
5.4.1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5.4.2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5.4.3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样品的采样a及处理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3 104
大肠菌群/(CFU/g) 5 2 20 102
沙门氏菌/(CFU/g) 5 0 0 —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0 0 —
注1: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注2: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
a 按GB 4789.1执行。
5.5
净含量
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6
生产过程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3
T/CNLIC 0142-2024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取约30 g样品置于清洁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形态,有无杂质,闻其气味,用
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6.2 理化指标
6.2.1 膳食纤维
按 GB 5009.88 的方法测定。
6.2.2
水分
按 GB 5009.3 的方法测定。
6.2.3
pH
按GB 5009.237的方法测定。
6.2.4
二氧化硫
按GB 5009.34的方法测定。
6.3 安全要求
6.3.1 真菌毒素限量
按 GB 2761 的方法测定。
6.3.2
污染物限量
按 GB 2762 的方法测定。
6.3.3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的方法测定。
6.3.4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的第二法测定。
6.3.5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的方法测定。
6.3.6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的第二法测定。
6.4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方法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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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检验规则
7.1 批次
同一天、同一班组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7.2
抽样
从生产企业成品库中对同一批次产品随机抽取,抽取数量应满足相应的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的检验
项目及留样需要。
7.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4
出厂检验
7.4.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7.4.2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凭检验合格证方可入库或出厂。
7.5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5.2~5.5规定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
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加工原料来源或原料生长环境发生变化时;
c) 停产6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差异时;
e) 国家市场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6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在原批次产品中加
倍抽取样品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有二项及二项以上指标不合格或者有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时,则判定
该批次产品不合格,且不应复验。
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签、标志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含保存液的产品应注明保存液能否食用。储运图示标志
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
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GB 23350、GB/T 6543和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8.3
运输
产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工具和容器运输。运输过程中避免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有
异味、有腐蚀性物品及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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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处,防止受潮、日晒和有害物质的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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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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