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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IC 120082-2023 建筑产业电商平台服务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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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4-24 09: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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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T/STIC 120082-2023 建筑产业电商平台服务规范 ICS
03.120.20
CCS A 00
STIC

体 标 准
T/STIC 120082—2023
建筑产业电商平台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e-commerce platform in construction industry
2023 - 11 - 06 发布
2023 - 11 - 06 实施
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 发 布
T/STIC120082-2023
目 次
前 言..............................................................................II
引 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服务主体要求........................................................................2
4.1 总体要求 .....................................................................2
4.2 研发能力 .....................................................................3
4.3 数据运营 .....................................................................4
4.4 人才队伍 .....................................................................4
4.5 创新能力 .....................................................................5
4.6 行为规范 .....................................................................6
5 服务提供条件........................................................................6
5.1 服务环境 .....................................................................6
5.2 服务设施 .....................................................................7
6 服务提供过程........................................................................7
6.1 商品数字化 ...................................................................7
6.2 供应链管理 ...................................................................8
6.3 商务管理 .....................................................................9
6.4 履约管理 ....................................................................10
6.5 支付管理 ....................................................................11
6.6 物流管理 ....................................................................11
6.7 交付管理 ....................................................................11
7 服务质量控制与改进.................................................................12
7.1 服务质量控制 ................................................................12
7.2 服务的满意度 ................................................................12
7.3 服务绩效评价 ................................................................13
8 服务认证评价模式...................................................................13
8.1 适用的服务认证模式 ..........................................................13
8.2 服务认证模式选用及其组合 ....................................................13
8.3 服务认证结果 ................................................................13
附 录 A (规范性)管理成熟度评价方法..................................................14
附 录 B (规范性)建筑产业电商平台服务指标............................................16
I
T/STIC120082-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
DB31/T 1048-2020《“上海品牌”认证通用要求》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建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上海兴裕贸易有限
公司、上海兴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兴尧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兴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兴尧商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莺、高平、吴露方、吴刚、陈可、胡菲菲、全繁华、王睿、林盛、孙慧
敏、任卫、赵哲平、顾锡琳、梁玉珍、唐林、马小嫚、薛平、周雨欣、王思远、高仕钺、王海山、
王丽、任惠静、吴高尚、郭喜宏、胡国芳。
执行本文件的单位:上海建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兴裕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兴豐信息咨询
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兴尧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兴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兴尧商旅服务有限公
司、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T/STIC120082-2023
引 言
在建筑电子商务服务活动中,建筑行业电子商务企业作为主要责任主体,其服务质量及水平,
是决定服务专业性和规范性的关键因素。借助第三方认证手段对建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进行评价,
有助于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推动企业的服务创新,持续提升服务品质。
本文件从建筑电子商务全生命周期服务角度,以建筑行业内优秀电子商务服务主体的管理和绩
效为标杆,引导企业对服务活动进行科学策划和有效管控,帮助提高服务绩效,为推动可持续高质
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企业根据本文件实施服务管理的潜在益处是:
a)
稳定提供满足客户要求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服务的能力;
b)
促成增强客户满意的机会;
c)
应对与企业服务目标相关的风险和机遇;
d)
证实符合规定的服务管理要求的能力。
通过深入挖掘和分析建设建筑电子商务服务和管理流程中的服务特性,通过服务流程分析,结
合政府规范、行业自律、市场反馈的整体情况确定建筑电子商务服务的服务要求及其管理要求,建
立建筑电子商务服务的先进性要求。
本文件可用于内部和外部各方。
在本文件中使用如下助动词:
——“应”表示要求;
——“宜”表示建议;
——“可”表示允许;
——“能”表示可能或能够。
III
T/STIC120082-2023
T/STIC120082-2023
建筑产业电商平台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产业电商平台服务主体要求、服务提供条件、服务提供过程、服务质量控制
与改进,以及服务认证评价涉及的评价方法和服务指标。
文件适用于建筑产业电商平台服务规范的评价和指导,也适用于认证机构实施建筑产业电商平
台服务认证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19004 质量管理 组织的质量实现持续成功指南
GB/T 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RB/T 314 合格评定 服务认证模式选择与应用指南
GB/T 31524—2015 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与技术规范
GB/T 32873—2016 电子商务主体基本信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本文件。
3.1
电子商务 e-commerce
以电子形式进行的商务活动。
注: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含互联网、移动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开展商务活动,
实现网上接洽、签约、支付等关键商务活动环节的部分或全部电子化,包括货物交易、服务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等。
[来源:GB/T 31524—2015,3.1]。
3.2
电商业务 e-commerce business
电子商务中要处理的事务,商务活动、交易活动等。
3.3
1
T/STIC120082-2023
电商平台 e-commerce platforms
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总和。
[来源:GB/T 32873—2016,3.2]
3.4
商城平台 mall platform
通过集约化采购管理提供网上购物交易的建筑行业综合型电子商务平台。
3.5
商旅平台 business travel platform
提供定制化的差旅产品预订、结算、票据归集等一站式集成服务平台。
3.6
招投标平台 bidding platform
满足招投标业务、采购协同全流程管理,运用数字认证技术实现全过程在线操作,为用户提供
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平台。
3.7
产业服务平台 industrial service platform
提供区块链存证、信息咨询及技术解决方案的平台。
3.8
建筑产业 construction industrial
围绕从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对原有建筑物进行维修活动的经济活动的集合,即
支持建筑业经济活动的总和。
4 服务主体要求
4.1 总体要求
4.1.1 基本要求
4.1.1.1 服务主体应为依法设立或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提供服务所需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办
理前置或后置的相关许可与备案。
4.1.1.2 服务主体应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充足资金,并形成稳定的资金运行模式。
4.1.1.3 服务主体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客户服务人员和管理人
员,拥有开展电商业务所需的完善管理制度、系统和技术。
4.1.1.4 服务主体应社会信用良好,遵纪守法,不存在公示的失信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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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IC120082-2023
4.1.1.5 服务主体应具备提供电商平台服务的基本资质:
a)
平台均应具备在其中开展经营活动的条件,为此服务主体应获得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b)
平台均应保障平台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应获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
4.1.2 运营及技术要求
4.1.2.1 服务主体应对于系统运营及技术有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顾客保密性抱怨/投诉的次数不超过1起/年;
b)
不得发生机密信息泄露事件;
c)
不得发生重要信息设备丢失事件;
d)
年度信息安全培训相关人员覆盖率100%;
e)
不得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4.1.2.2 服务主体的运营规模应至少达到:
a)
业务平台用户达到5万人以上;
b)
平台评标专家达到3千人以上。
4.1.3 特殊要求
4.1.3.1 商城平台应具有第三方网络商品销售平台的资质,若有自营业务,应取得销售相关商品的
资质;
4.1.3.2 商旅平台应具备作为网络票务销售平台的资质,若有自营业务,应取得销售相关产品的资
质,销售机票产品应取得国际航协客运一类代理人资质与航司授权;
4.1.3.3 招投标平台应符合法律法规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具备相关技术能
力与安全保障能力;
4.1.3.4 产业服务平台应具有提供产业链服务的相关能力,可通过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数据的特点
为产业数据赋能。
4.2 研发能力
服务主体在自主研发软件方面,应具备资源集成能力,以满足客户对软件深度、软件广度、软
件多样性和软件前瞻性等方面的需求,并持续提升软件开发能力:
a)
软件深度。具有覆盖软件需求分析、架构设计、编码实现、测试验证、部署维护等各要件
的全过程软件开发能力,能够针对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高质量、安全可靠的软件解决方
案;
b)
软件广度。具有涵盖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软件的开发能力,能够提供企业级软件、移动应
用、网站开发、大数据分析等多样化的软件开发服务;
c)
软件的多样性。服务主体在开发软件的过程中,应该持续关注客户和市场的需求,研发新
技术、新产品,保证软件能够持续适应社会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
d)
软件的前瞻性。坚持标准化设计、模块化开发、测试驱动开发、持续集成、持续交付等现
代化软件开发方法,运用敏捷开发、DevOps 等技术手段,提升软件开发效率和质量。同时,
推广、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拓展软件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
的软件服务;
e)
创新性。鼓励企业在技术研发中注重创新,推动技术的进步和突破。技术研发应该追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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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IC120082-2023
的解决方案、新的思路和新的应用,以满足市场和客户的不断变化的需求;
f)
质量和可靠性。企业应确保技术研发的质量和可靠性,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研发过
程应遵循科学的方法论和标准化的流程,包括严格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和验证,
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性能和安全性;
g)
用户体验。技术研发应关注用户体验,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和期望。用户界面应简洁易用,
功能设计应符合用户习惯和行为模式,从而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和用户满意度;
h)
安全性。技术研发应考虑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企业应采取安全开发生命周期的方法,包
括安全需求分析、威胁建模、安全设计、安全编码和安全测试等,以保护用户数据和隐私,
并预防潜在的安全漏洞和攻击;
i)
合规性。企业技术研发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合规性和合法性。在研发过
程中,应考虑数据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遵守相关的行业准则和
道德规范。
4.3 数据运营
4.3.1 数据应用
服务主体应对自有数据进行充分运用,包括但不限于:
a)
有集成多个业务系统的数据分析系统;
b)
具有通过数据服务实现数据资产价值变现的能力;
c)
建立数据治理组织、建立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的岗位、角色及职责;
d)
建立、维护数据管理战略,并基于数据的业务价值和数据管理目标,识别利益相关者,分
析各项数据管理工作的优先权;
e)
建立数据职能项目的业务案例,符合组织目标和业务驱动要求,帮助项目获取执行层面的
支持;
f)
建立数据制度体系和管理流程,并进行制度的检查、更新、发布、推广;
g)
对拥有的数据资产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并梳理数据和业务流程、组织、系统之间的关系,
规范数据相关工作的建设。
4.3.2 数据管理
服务主体应建立成熟的数据管理体系并保证数据安全,包括但不限于:
a)
服务主体各部门识别外部供应商对信息资产和信息处理设施造成的风险,并在批准外部供
应商访问信息资产和信息处理设施前,对所识别的风险实施适当的控制。确保外部供应商
认识到其义务,并接受与访问、处理、交流或管理组织信息和信息处理设施相关的责任和
义务;
b)
服务主体需明确需求,制定相关模板,并对统计数据采集、分析工作的实施有完整的管理
流程及审批记录,并有专人保存、维护统计资料,定期进行归档或按领导要求进行其它形
式的备份,不得篡改数据并用作他用;
c)
服务主体应制定数据质量检查计划,根据数据管理目标的需要,制定统一的检查计划;
d)
服务主体应对数据质量检查中出现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管理,包括问题记录、问题查询、
问题分发和问题跟踪。
4
T/STIC120082-2023
4.4 人才队伍
服务主体应建立专业的服务团队,及时响应和解决客户相关问题,团队需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包
括但不限于:
a)
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服务人员需要具备相应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b)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服务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以便与客户
交流并提供满意的服务;
c)
快速反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服务人员需要具备快速反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满足客户
的需求和要求;
d)
高效的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务人员需要具备高效的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
确保顺畅的服务流程和客户满意度;
e)
亲和力和形象气质。服务人员需要具备亲和力和良好的形象气质,以营造愉悦的服务氛围
和提升企业形象;
f)
持续学习和创新能力。服务人员需要具备持续学习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培训活动,以跟
上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变化的步伐;
g)
积极进取的工作心态。服务人员需要具备积极进取的工作心态,实现个人与服务主体的共
同提高。
4.5 创新能力
4.5.1 服务模式创新
服务主体应识别相关方需求,使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可以满足相关方的期望。应考虑:
a)
服务创新的频率和速度。应致力于持续推出创新服务,并具备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能力;
b)
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能力。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数字化转型能力,将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应用
于服务领域。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数字化服务产品;
c)
服务生态系统的建设和拓展。通过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发、整合资源和优势互补,企业可以
提供更广泛、更多样化的服务,满足客户的全面需求;
d)
客户导向和个性化定制。服务模式以客户为中心,注重深入理解客户需求、建立客户关系
管理系统,并提供个性化的定制化服务,并收集客户反馈和需求,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模
式;
e)
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可靠性。通过制定标准
化的服务流程、设立质量指标和监测机制,企业可以提供高品质、可信赖的服务。同时,
积极借鉴客户反馈和市场反馈,持续改进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的竞争力和卓越性。
4.5.2 数据产品运用
服务主体应对自有数据进行充分运用,包括但不限于:
a)
对拥有的数据资产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基于信息架构设计数据应用架构,合理规划数
据分布;
b)
搭建数据仓库,建立数据资产质量标准和数据字典;
c)
具有通过数据服务实现数据资产价值变现的能力;
d)
建立数据治理组织、建立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的岗位、角色及职责;
e)
建立、维护数据管理战略,并基于数据的业务价值和数据管理目标,识别利益相关者,分
析各项数据管理工作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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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IC120082-2023
f)
建立数据制度体系和管理流程,并进行制度的检查、更新、发布、推广;
g)
建立数据职能项目的业务案例,符合组织目标和业务驱动要求,帮助项目获取执行层面的
支持。
4.5.3 生态圈搭建
聚焦建筑行业全生命周期产业服务,搭建以建筑行业上下游企业为核心的产业服务生态圈,为
全产业链提供全方位、差异化的综合赋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
提供平台服务为企业赋能,构建建筑行业数字化生态圈,促进全行业共同发展;
b)
平台通过区块链存证,招标、合同、发票等贸易背景为业务活动提供了强大的信用保障,
带动了全产业链良性循环,促进传统建筑行业数字化生态圈的建立;
c)
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实现多流合一,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
金流等数据整合上链,保证数据安全性的同时,实现信息服务业务的透明可视化,建立开
放、立体的产业链体系,实现产业数据资产化;
d)
应用“建筑+互联网”的业务模式,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建设建筑行业互联网产业
服务平台,致力于构筑互联化、集成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建筑产业生态圈;
e)
整合供应链资源,为生态圈内企业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产业服务,产业链上相关企业相互
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规模效益最大化;
f)
支持数据监管,监管内容包括数据的记录日期、时间、用户标识、数据内容等,生态圈的
成员之间建立互信关系。
4.6 行为规范
服务主体应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服务能力、服务素质等,构建良好的工作态度与行为方式,助
力企业持续经营和发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
专业能力。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开展业务,能够胜任其工作职责;
b)
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诚信、友善、耐心,尊重客户并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c)
语言表达。服务人员应用清晰、准确、礼貌的语言与客户进行沟通;
d)
形象要求。服务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服装,保持个人卫生,营造愉悦的服务氛围和提升
企业形象;
e)
安全意识。服务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注重客户和自身安全;
f)
保密要求。服务人员应保护客户及业务的隐私信息,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保密制度;
g)
文明礼仪。服务人员应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不得有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
5 服务提供条件
5.1 服务环境
5.1.1 平台部署
服务主体应对于平台部署有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建立备份管理制度,规定重要数据每日多次备份、次要数据每日一次备份,确保备份数据
的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b)
业务网站完成IPV6部署,支持IPV6访问;
c)
服务器具有高可用性,并建立容灾应对方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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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IC120082-2023
d)
建立网络访问控制策略,实行如强化身份验证、限制网络访问、防火墙设置等措施。
注:灾难一般可以分为物理错误和逻辑错误,如:地震、火灾、电力故障、人为误删除、
病毒、黑客入侵等等。
5.1.2 数据安全
服务主体应对于数据安全有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顾客保密性抱怨/投诉的次数不超过1起/年;
b)
不得发生机密信息泄露事件;
c)
不得发生重要信息设备丢失事件;
d)
年度信息安全培训相关人员覆盖率100%;
e)
不得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f)
建立数据管理制度,明确数据的归属、保护、备份和使用规定。重要数据应进行备份,备
份数据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g)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等敏感数据,应加密保护,确保数据安全;
h)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建立对接接口标准,确保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安全、稳定、
高效。且对接接口应有专人或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及时解决对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
险;
i)
备份数据定期测试恢复,确保备份数据的有效性。同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备份数据的机密
性和完整性,防止备份数据被篡改或泄露。
5.2 服务设施
5.2.1 硬件设施
服务主体应对服务设施中的硬件设施有相关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确保硬件设施具备高度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减少硬件故障和服务中断的风险。应选择品牌
可靠、性能稳定、适用性强的硬件设备,例如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复印机等,并进
行定期的检修、维护和升级;
b)
确保硬件设施具备足够的网络连接和带宽,以支持数据传输和用户访问的需求;
c)
硬件设备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并应有专人或部门负责硬件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d)
硬件设施应具备安全性,以保护数据和系统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恶意攻击。包括物理安
全措施、网络安全措施以及数据加密等。
注:物理安全措施,如访问控制、视频监控;网络安全措施,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
5.2.2 软件设施
服务主体应对服务设施中的软件设施有相关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确保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的软件均已获得软件权利人合法授权,没有存在无
授权或者超授权范围使用的现象;
b) 建立完善的管理流程,涵盖项目立项、软件开发、测试上线及版本更新等环节;
注:软件授权许可的种类有:单机许可、预装许可、开放式许可、批量许可、订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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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IC120082-2023
6 服务提供过程
6.1 商品数字化
商品数字化包括但不限于:
a)
提供标准接口,支持外部系统与营造商城进行对接;
b)
应采用智能化的商品价格比较法;
c)
应智能化的操作商品的上下架管理;
d)
采用智能化的搜索功能查找商品;
e)
拥有完备的商品分类管理,分为生活办公、五金工具、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冗余物资、
油品化工、建筑建材、装修装饰、专业服务、园林绿化、安防劳保共 11 大类,类别丰;
f)
每个商品拥有唯一编码,统一管理,统一布局;
g)
通过制定产品参数、命名、图片、详情页、分类及搜索等标准,建立了一套标准的产品信
息管理体系。
6.2 供应链管理
6.2.1 供应商注册和管理
6.2.1.1 供应商注册审核要严格遵守相关分供商注册审核操作手册,审核过程中须核对分供商公司
信息、资质信息,在五个政府征信网站查询分供商信用信息,确保引入的分供商符合平台分供商标
准。
注:五个政府征信网站分别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
布与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结果、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6.2.1.2 服务主体应对企业分供商进行管理,提升公司分供商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
息化水平,保障公司顺利运行,提高企业和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
a)
合格分供商的分类。根据公司业务及需求提供各类物资或设备、咨询、设计、技术、物业、
后勤等服务的分供商;为公司营造商城自营商品供货的分供商;
b)
所有分供商的营业范围需符合国家工商管理相关规定,特许商品按国家规定或政策取得相
关经营资质后,方满足公司合格分供商资格的基本要求;
c)
合格分供商准入时,在对分供商提供的原始资料及有效凭证审核后,填写相关分供商准入
申请表,经审批后存档;
d)
合格分供商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价工作范围覆盖全部合格分供商,原则上在营造阳光
线上评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评对象在企业基本信息、供货能力、供货质量、
商品价格、诚信度、配套服务、合同履约情况、技术能力、有无违法违规等方面的行为记
录,并给出考评意见。考评完成后,形成分供商考评汇总表,并依据汇总结果发布分供商
考评报告,此考评可作为次年度申报合格分供商的依据之一;
e)
分供商的评审资料必须保持其可追溯性,保存期限按一般档案保存年限相关规定执行,至
少保留 3 年;
f)
对供货质量或服务质量低劣或下降的分供商,进行谈话并下达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到期无
明显改进的分供商进行清退处理。
8
T/STIC120082-2023
6.2.2 招投标管理
服务主体对招投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a)
法规和规定遵从。确保招投标过程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包括政府采购法规、招标
投标法规等;
b)
内部控制和合规审核。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规性和
透明度;
c)
业务范围。覆盖建筑全过程采购业务,涵盖加工、物资、服务、配套、设备、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勘察、设计、废旧物资回收、检测、监理、咨询、运输、总承包、租赁等十六
大类。
d)
招投标业务管理。覆盖采购计划、招标、投标、中标、合同签订、要货结算全流程在线管
理,对采购关键业务实行身份验证,防篡改并具备法律效力;
e)
无纸化。平台为分供商提供涵盖从注册、业务办理、招投标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办理的模式,
分供商只需在账号中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资料即可;
f)
文件管理和备案。管理和备案招投标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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