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
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
于印发 2022 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
字〔2022〕8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
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对
《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塔 式 起 重 机 安 装 质 量 检 验 技 术 规 程 》
DBJ/T14-098-2013 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检验内容、要求及检验方法;5.检验规则。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增加了塔式起重
机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规定;3.增加了技术资料部分要求,调整了塔式起重机主要结构
件和连接件部分条款的规定;4.增加了操纵系统的规定;5.增加了
防碰撞装置和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规定;6.增加了安装前检验、
定期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
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
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
济南市无影山路 29 号;邮政编码:250031,电话:0531-85595268,
E-mail:sdjjjc@163.com)。
主 编 单 位 :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参 编 单 位 :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1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大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主要起草人员: 徐艳华
王孝军
王华杰 赵红红 黄 楠
万立华 马 林 陈前钟
张英明
张宏英
牛家盈 周得航 靳义新
杜海滨 宁厚波 冯功斌
李
钦 胡 岳 吕书文 任晓飞
叶恒山
胡现虎 张 毅 陈伟通
李晓晨
主要审查人员: 张进生
王积永
肖学全 曹树坤 魏建林
慕德义 崔太刚 岳伟保
梁荣建
李晓南
2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3
4 检验内容、要求及检验方法......................................................... 5
4.1 技术资料.............................................................................. 5
4.2 作业环境及外观.................................................................. 5
4.3 基础.......................................................................................7
4.4 金属结构及防护装置.......................................................... 8
4.5 起升系统.............................................................................11
4.6 变幅系统............................................................................ 14
4.7 回转系统............................................................................ 15
4.8 爬升系统............................................................................ 16
4.9 行走系统............................................................................ 16
4.10 司机室.............................................................................. 17
4.11 电气系统.......................................................................... 18
4.12 安全装置.......................................................................... 19
4.13 试验...................................................................................22
5 检验规则........................................................................................24
附录 A 检验仪器设备表................................................................. 25
附录 B 检验项目表..........................................................................26
附录 C 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检验结果通知书..................... 43
本规程用词说明................................................................................. 44
引用标准名录......................................................................................45
附:条文说明………………………………………………..………46
标准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3
4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for Installation Quality Inspection········ 5
4.1 Technical Data····················································· 5
4.2 Working Environment and Appearance························5
4.3 Foundation of Tower Crane······································7
4.4 Metal Structure and Protection Device·························8
4.5 Hoisting Mechanism·············································11
4.6 Trolley Traveling Mechanism··································14
4.7 Slewing Mechanism············································· 15
4.8 Hydraulic Climbing Mechanism·······························16
4.9 Traveling Mechanism··········································· 16
4.10 Driver’s cab····················································17
4.11 Electrical System··············································· 18
4.12 Safety Appliances···············································19
4.13 Running Test···················································· 22
5 Judgment for Inspection················································24
Appendix A List of Inspection Instruments··························· 25
Appendix B Test Items of Installation Quality Inspection·········· 26
Appendix C Test Results Notice of Installation Quality Inspection
··················································································4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4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5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46
2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安全
管理,规范塔机的安装质量检验行为,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
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
程施工现场塔机的进场检验、首次检验和定期检验。
1.0.3
建筑施工现场塔机安装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标准
2.0.1 塔机独立状态 2 术 语
independent state of tower crane
塔机与邻近建筑物无任何连接的状态。
2.0.2 塔机附着状态 attachment state of tower crane
塔机通过附着装置与邻近建筑物连接的状态。
2.0.3 自由端高度 free end height
塔身最上一道附着点至起重臂根部连接处的垂直距离。
2.0.4 预 制 拼 装 式 混 凝 土 基 础
prefabricated concrete block
assembled foundation of tower crane
通过拼装连接索将经过专门设计的混凝土预制件拼装成一
体,用于传递塔机载荷至地基的基础。
2.0.5 内爬式 internal climbing
塔机安装于建筑结构内,由已完成的建筑结构承受塔机所有
载荷,在建筑物内整体爬升的方式。
2.0.6 外挂式 external hanging
塔机安装于建筑结构外,由已完成的建筑结构承受塔机所有
载荷,在建筑物外整体爬升的方式。
2.0.7 进场检验 site inspection
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安装前,对其结构件及连接件的安全使
用条件、安全装置完备性、基础适用性与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
件符合程度的验证。
2.0.8 首次检验 initial inspection
塔机安装自检合格后投入使用前,其使用单位委托有相应资
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的检验。
2.0.9 定期检验 periodic inspection
在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有
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的检验。
2
3
基本规定
3.0.1
塔机应在产权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
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塔机产品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出
厂日期、购置日期、主要性能参数等信息应与备案登记信息一致。
3.0.2 1 不得在建筑施工现场安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塔机:
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未经评
估或经评估不合格的;
3.0.3 3 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5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进行改造的;
6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塔机安装、拆卸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
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从事塔机安
装、拆卸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
格,取得相应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0.4
塔机安装前应进行进场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塔机
安装自检合格后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特种
设备检验机构进行首次检验,未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塔机,
不得使用。
3.0.5
首次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产权、安装、监理等
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使用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
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3.0.6
塔机检验合格期满 1 年继续使用前应进行定期检验,出现
下列情况之一,应按定期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3
标准
3.0.7 1 因发生机械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经维修后;
2 停止使用三个月以上,重新启用前。
受检设备状况、检验现场的环境及场地条件应符合相关标
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3.0.8
使用单位应组织具备资格的塔机司机、信号司索工及相关
专业人员在现场配合检验。
3.0.9
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0.10
检验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及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
行检验,检验时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等
劳动防护用品。当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或者继续检验可能对人
员安全和健康造成损害时,检验人员应立即停止检验,并在检验
结果通知书内说明原因。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委
托方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3.0.11
塔机每次附着、顶升加节后,使用单位应组织产权单位、
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对附着尺寸参数、附着装置证明文件、
附着装置安装连接等项目进行验收,或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合格后方可使用。
3.0.12
检验机构应具备附录A所列仪器设备。所用仪器设备应完
好,应按照规定经过检定、校准。
3.0.13
检验机构应建立检验档案,保证检验数据的可追溯性。
检验报告应长期保存。
4
4.1.1 1 4 检验内容、要求及检验方法
4.1 技术资料
受检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塔机备案登记证书、出厂合格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2
安装告知手续及安装专项施工方案;
3
地基承载力报告;
4
基础施工图、基础验收及其隐蔽工程资料、基础混凝土
强度报告;
5
预埋件或地脚螺栓产品合格证;
6
安装前检查表;
7
经制造单位同意变更安装的证明文件;
8
自检合格证明和移交单;
9
首次(定期)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查阅相关资料。
4.1.2 1 当受检单位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时,不应进行检验。
4.2.1 4.2 作业环境及外观
塔机作业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塔机尾部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最小距
离不应小于2m。在非工作状态下,塔机的回转部分应能在360°
范围内无障碍地自由旋转。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测量实际距离。施工现场因客观原因无
法保证安全距离时,使用单位应会同安装单位采取有效的安全措
施,并出具相关技术资料。
5
标准
2
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1)处于低位的塔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或顶升
套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2)处于高位的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位置
或平衡重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
距离不应小于2m。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测量实际距离。施工现场因客观原因无
法保证安全距离时,使用单位应会同安装单位采取有效的安全措
施,并出具相关技术资料。
3
有架空输电线的场合,塔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2.1的规定;当条件限制安全距离
不符合表4.2.1的规定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
防护措施。
表4.2.1
塔式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15 20~40 60~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m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m 1.5 2.0 3.5 4.0 6.0 7.0 8.5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施工现场因客观原因无法保
证安全距离时,使用单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塔机结构进
入危险区域。
4.2.2 1 下列部位应在适当位置使用黄黑相间的危险部位标志:
吊钩滑轮组侧板;
2 平衡臂尾部和平衡重;
3 动臂式塔机臂架端部。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2.3
在塔身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应固定产品标牌及建筑起重
机械备案登记标牌,产品标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产品名称和型号标识;
2
产品主要性能参数;
6
3
产品制造编号和出厂日期;
4
制造商名称;
5
制造许可证编号。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2.4
塔顶高于 30m 的塔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安装红色障碍
指示灯,指示灯的供电不应受停机影响。群塔作业时,每台塔机
都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2.5
除起升高度低于30 m的自行架设塔机外,塔机应配备风速
仪,当风速大于工作允许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风
速仪应安装在塔机顶部迎风处。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2.6
塔机独立状态高度、塔机附着状态的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
以上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参阅使用说明书,观察检验。
4.2.7
不应在塔身、塔顶、起重臂上安装或悬挂标语牌、广告牌
等挡风物。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3
基础
4.3.1
塔机基础应避开任何地下设施,无法避开时,应对地下设
施采取保护措施。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施工现场因客观原因无法避
开地下设施时,使用单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破坏地下设
施。
4.3.2
塔机基础地耐力及基础的设置制作应满足安装使用说明
书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塔机基础的设置应能防止积水或有排水设施,并应按专项
施工方案规定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基础四周宜设置防护围栏。
7
标准
2
塔机预制拼装式基础的使用,应经塔机原制造单位计算确
认,并应按相关标准执行。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查阅安装使用说明书,审查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及混凝土强度报告,观察积水情况及有无排水设施。检查
拼装式基础安装质量,并查阅相关技术资料。
4.3.3
内爬式、外挂式塔机的基础、锚固连接、爬升支承结构等
应根据安装使用说明书提供的载荷进行设计计算,并应对安装塔
机的建筑承载结构进行验算。
检验方法:查阅安装使用说明书及设计计算书,审查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4.3.4
预埋结构与塔身连接平面的水平度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
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目测检验,必要时用水平仪测量。
4.4.1 1 4.4 金属结构及防护装置
塔机结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结构件无明显塑性变形、裂纹、严重锈蚀和可见焊
接缺陷。
2
结构件、连接件的安装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3
主要结构件应设有可追溯制造日期的永久性标志。
4
同规格塔身标准节应能任意组装,主肢结合处外表面阶
差不应大于2mm。
5
未经制造单位的正式书面许可,不同型号塔机的结构部
件不得替换使用。不同制造单位的塔机结构部件不得替换使用。
检验方法:目测检验母材及焊缝裂纹,必要时用20倍放大镜
检测,用钢直尺、测厚仪等量具检测变形量、壁厚腐蚀及磨损情
况。查阅制造单位出具的塔机结构部件可替换使用的许可证明文
件。
4.4.2
塔机连接及连接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结构连接件应齐全,且应与结构件相匹配。主要结构连接
8
件应无裂纹、无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
2
主要结构连接件应安装正确、无缺陷,连接件及防松防脱
件不得采用其他代用品。
3
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时,其规格及数量应符合安装使用说
明书的规定。销轴轴向定位装置应规范、可靠。
4
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按要求预紧且有防松措施,不得松动,
不应有缺件、损坏、油迹和锈蚀等缺陷。螺栓外露螺纹长度不应
小于3倍螺距。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包括1个螺栓、2个螺母和2个
平垫圈。
5
螺栓、螺母需要更换时,应从原塔机生产单位或有资质的
制造厂家购置,并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6
摩擦型高强度螺栓不应重复使用,除非塔机制造商提供的
安装使用说明书另有规定。
检验方法:目测检验,必要时用力矩扳手检测高强螺栓紧固
质量。
4.4.3
平衡重、压重的制作、安装应按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执行,
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保证在其规定位置上不位移、不脱落、不互相撞击;
2
平衡重、压重应无破损,吊点应完好;
3
每块平衡重和压重都应在本身明显的位置标识重量,并
宜将平衡重连接为一体;
4
起重臂变臂长使用时,平衡重空缺位置应采取可靠的防
护措施。
检验方法:根据安装使用说明书确认平衡重的数量、重量标
识,检验安装状况。
4.4.4
在空载、风速不大于3m/s状态下,塔身轴心线侧向垂直度
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独立状态塔身或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轴心线
的侧向垂直度误差不大于0.4%;
2
附着状态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轴心线的侧向垂直度误差
9
标准
不大于0.2%。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使用经纬仪测量两个垂直方向上的塔身
垂直度误差。
4.4.5 1 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塔身内部和塔顶应设置直梯,直梯边梁、踏杆应完好,
不得有明显的塑性变形,连接应牢固、可靠;
2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护完好,
不得有明显塑性变形、板条断裂等现象,并应固定可靠、牢固;
3
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及走道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跌落的
手扶栏杆,不得有明显塑性变形,并应固定可靠、牢固,在栏杆
一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横杆;
4
平台和走道的边缘应设置踢脚板,不得有明显塑性变形,
并应固定可靠、牢固;
5
平台和走道应完整、无破损开裂,应具有防滑功能;
6
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平台,第一个平台应
设置在不超过12.5m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必要时使用钢卷尺测量尺寸。
4.4.6
塔机安装的高度超过塔机独立状态最大高度时,应按照安
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着装置与塔身和建筑物的连接应安全可靠,连接件不
应缺少或松动;
2
塔身与附着点的水平距离及附着杆的布置角度不能满足
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时,其附着装置应由原塔机制造单位
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作,不得擅自制作;
3
同一道附着装置的附着框及各附着杆宜处于同一水平面
内,附着杆与水平面之间的倾斜角不得超过10°;
4
附着杆与塔身附着框、建筑物锚固件之间应按照塔机安
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可靠连接,不得采用焊接替代销轴连接;
5
附着点处的建筑结构承载力应能满足安装使用说明书的
要求。
10
检验方法:塔机安装附着装置后,进行补充检验。参照安装
使用说明书观察检验,并核实安装单位提供的自检报告。
4.5
起升系统
4.5.1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止钢丝绳脱钩装置,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吊钩不得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1
吊钩表面有可见裂纹;
2
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 10%;
3
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4
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 5%;
5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必要时用 20 倍放大镜检验裂纹缺陷、
用游标卡尺检测磨损量。
4.5.2 1 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丝绳绳端固定应正确、牢固、可靠。
2 使用绳夹固定时,应符合图4.5.2-1的规定,即绳夹夹座扣
在钢丝绳的工作段,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布
置。绳夹数量应符合表4.5.2的规定,绳夹间距等于6倍~7倍绳径,
绳尾端应采用细钢丝捆扎。用压板固定时压板数量不应少于2个,
并应具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
尾端
工作段
图 4.5.2-1 钢丝绳绳夹使用方法
11
标准
表 4.5.2 不同绳径的绳夹数量
钢丝绳公称直径 dr /mm 绳夹数量 n 钢丝绳公称直径 dr /mm 绳夹数量 n
dr≤18 ≥3 26<dr≤36 ≥5
18<dr≤26 ≥4 36<dr≤44 ≥6
3
采用楔形接头固定时,楔形接头与钢丝绳的连接方法应
符合图4.5.2-2的规定,钢丝绳工作段位于楔形接头直边侧,钢丝
绳尾端位于楔形接头斜边侧。
不正确
正确
图 4.5.2-2 钢丝绳楔形接头使用方法
4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
正确穿绕。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摩擦。
5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无跳槽和交叠现象。
6
钢丝绳的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起重机 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 5972的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