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080
CCS A00
T/HNRJXH
团 体 标 准
T/HNRJXH 001—2024
海南省清洁乡村建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Clean Villages Construction of Hainan
2024—07—03 发布 2024—07—03 实施
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协会 发布
目 录
前言………………………………………………………………………………………………………………………………………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4.1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1
4.2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1
4.3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2
4.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2
4.5锲而不舍、久久为功……………………………………………… .2
5 村容村貌……………………………………………………………………… 2
5.1干净整洁有序……………………………………………………………… 2
5.2村庄风貌管控…………………………………………………………… 3
6 厕所革命…………………………………………………………………………………… 4
6.1 卫生厕所………………………………………………………………………………………………………………… .4
6.2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4
7 污水治理………………………………………………………………………………… .4
7.1 生活污水治理…………………………………………………………… .4
7.2黑臭水体治理…………………………………………………………… .5
8 垃圾治理………………………………………………………… .5
8.1 垃圾分类…………………………………………………………… .5
8.2垃圾收运处理………………………………………… .6
9 长效管理…………………………………………………………………………………… 7
I
9.1 机制建立。 7
9.2 实施效果。 7
10 考核评价。。 7
10.1 工作机制 7
10.2 结果应用 8
10.3 退出机制。 8
参考文献… 9
Ⅱ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由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协会、海南零壹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省农垦设计院有限公司、海口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龙马环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印加齐、陈榜、徐怡婷、王雅春、王超、卢家慧、钟蓉、何金玲、黄彪、邢森、吴元军。
评审组成员:罗强、胡盛红、梁婷婷、卢徐节、吴立。
Ⅲ
海南省清洁乡村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乡村的术语与定义、基本原则、村容村貌、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治理、长效管理、考核评价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以自然村(组)为单位建设的村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乡村 Clean Villages
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卫生厕所基本覆盖,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全面清除,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健全,人居环境美丽、生态环境优良的村庄。
4 基本原则
4.1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立足海南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村庄,合理科学地确定清洁乡村建设目标任务,分类分级实施,以点带面梯次推进清洁乡村建设。
4.2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改善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使
1
绿水青山、碧海蓝天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
4.3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规划编制、政策支持、示范带动、宣传推广等,激发广大村民参与清洁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4.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推进清洁乡村建设与管护,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运营管护机制,确保清洁乡村长期稳定发挥作用。
4.5锲而不舍、久久为功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积小胜为大胜。
5 村容村貌
5.1干净整洁有序
5.1.1公共区域可视范围内保持卫生干净,无杂物乱堆乱放。道路及两侧应全面清扫和捡拾保洁,实现保洁长效管理。
5.1.2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做到干净整洁,督促户主保持生活用品、生产用具等摆放有序,建筑材料及柴草等暂不能入院的,应码放整齐,不得占用村庄道路、活动场地并适当遮挡。
5.1.3畜禽养殖实行圈养,应做到人畜禽分离,圈舍保持卫生干净,鼓励开展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尸体及时清理清运,庭院无明显臭味。
5.1.4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杂物处置管理规范,应统一堆放
2
在临时堆放点或采取预约上门收集模式及时清理,保持卫生干净、整洁美观。
5.1.5村庄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5.2村庄风貌管控
5.2.1对村庄风貌进行管控引导,将农房风貌纳入建房审批内容,促进村庄风貌整体和谐,与地域特点、乡土特色、人文特征相协调。
5.2.2村庄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违章搭建的建筑,残垣断壁、危房和破旧裸露墙体等,应依法进行改造或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5.2.3历史文化村落、传统村落、文保单位、文保点、历史建筑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无恶意破坏等事件发生。
5.2.4村庄立面干净整洁,与环境不协调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及时清除。
5.2.5村庄集中居住及可视范围内宅旁、水旁、村旁、路旁的隙地等种植绿植,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宜建设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无较大面积裸露土地。引导村民利用庭院及门前屋后发展经济庭院或种植地方特色绿植进行绿化美化,鼓励全民义务植树,保护古树名木。
5.2.6村庄电力线、电视线、通讯线等,采取架杆等规范方式架设,无“三线”凌乱现象,做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
5.2.7村庄道路和公共场所配套照明设施,满足照明需求并定期维护,实现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亮化。
3
5.2.8村庄道路路面保持平坦并持续开展道路养护,坑洼、破损道路应及时修复,确保道路安全通畅。实施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公路沿线风貌。
6 厕所革命
6.1 卫生厕所
6.1.1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户用卫生厕所实现基本覆盖。
6.1.2户用卫生厕所化粪池、便器、冲水设备等厕具配置齐全,并保持户厕整洁、无异味。
6.1.3改厕户按要求在厕屋外墙统一悬挂或粘贴改厕标识牌。
6.1.4公厕内保持环境整洁,地面无痰迹、烟头等污物;垃圾篓垃圾不外溢;墙面、门窗、隔离板等洁净,无明显异味。
6.1.5公厕内地面平整无破损、内外墙无剥落,粪槽、便槽和管道等设施设备完好无缺损且正常使用。
6.1.6公厕内管理间保洁工具摆放有序、整洁,不乱堆乱放,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
6.2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
6.2.1户用(公共)厕所定期清掏,化粪池无粪污外溢、满溢,清掏口周围保持整洁,有条件的地方应将厕所粪污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
6.2.2村内应开展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鼓励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7 污水治理
7.1生活污水治理
7.1.1村内无生活污水横流、积存,因村制宜地选择污水治
理模式,实现污水达标排放,不存在劣Ⅴ类水体。
7.1.2村内建有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应保持正常运转,定期做好设备维护工作。
7.1.3建立合理的雨污排疏系统,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衔接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
7.1.4禁止村内生活污水、垃圾和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乱排乱放。
7.1.5村庄内无生态破坏事故、无生态环境重大舆情事件发生。
7.2黑臭水体治理
7.2.1黑臭水体是指农村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水体,水质监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3项指标,任意1项达到阈值要求即判定为黑臭水体。
7.2.2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村域范围内消除黑臭水体。
7.2.3村内河塘水面无漂浮的垃圾杂物,定时清理水系内淤泥,保持水体清澈,水清岸绿。
7.2.4村内道路两侧排水沟及时清理垃圾及漂浮物,保持排水通畅,维护到位无破损。
8 垃圾治理
8.1 垃圾分类
8.1.1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收集容器应按要求粘贴分类标识,选用的标志应与生活垃圾类别一致,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
。
8.1.2垃圾分类亭(屋)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示分类信息,公示内容应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投放要求等信息。
8.1.3垃圾分类亭(屋)地面应硬化并宜采取排水措施,定期清洗,无固定清洗设备的应采用移动式清洗设备,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积存。
8.1.4培养村民自觉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实行分类投放,并设置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及垃圾分类指导工作。
8.1.5村内垃圾应按不同的垃圾类别实行分类清运处理,在运输过程中应无垃圾扬、散、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
8.2垃圾收运处理
8.2.1垃圾收集容器内外干净整洁,摆放有序,周边无垃圾外溢、散落。
8.2.2垃圾收集容器桶盖配置齐全,垃圾不得超出收集容器的上口平面,确保闭合摆放。桶身应无残缺、破损,定期维护和更新。
8.2.3垃圾实行“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专人及时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8.2.4垃圾分类亭(屋)应每日冲洗,定期消毒杀菌;场地内外及周边地面干净整洁,无撒落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标识标牌清晰醒目。
8.2.5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
8.2.6村内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防止二次污染。
8.2.7村内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6
9 长效管理
9.1 机制建立
9.1.1建立健全清洁乡村建设长效管护机制,将村庄清洁同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持续推进健康中国、健康乡村建设。
9.1.2建立健全从资金筹集、使用到监督考核全过程监管机制,落实管护专项资金,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资金使用落到实处。
9.1.3清洁乡村建设主体建立健全清洁乡村管理和维护的奖惩机制,切实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9.1.4村庄内设有环境整治、村规民约等宣传标识,推动清洁乡村工作深入人心。
9.1.5无县级以上有关单位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督办事项未整改事件发生。
9.2 实施效果
9.2.1着力引导村民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健全村民参与、村民监督机制,做好乡村清洁,共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9.2.2不定期开展清洁乡村行动,加强成效总结宣传与模式复制推广工作。
9.2.3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水平,鼓励不定期开展村民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调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0 考核评价
10.1 工作机制
7
10.1.1建立健全清洁乡村考核评价机制,地方有关单位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清洁乡村建设和认定工作。
10.1.2根据清洁乡村创建效果,持续深化工作机制。
10.1.3鼓励在清洁乡村建设中应用本团体标准。
10.1.4及时公开清洁乡村建设成效,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有效反馈机制。
10.2 结果应用
10.2.1对建设达标的村庄给予认定,未发生退出事项的,长期保持其称号。对达标的建设主体给予激励。
10.2.2总结宣传清洁乡村建设经验和成效,营造学习典型、争创典型的浓厚氛围。
10.3 退出机制
10.3.1对清洁乡村实行即时跟踪、动态监测管理。实时关注认定的清洁乡村发展动态和舆情,定期开展监测。
10.3.2认定的清洁乡村不得自行退出。对监测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取消其称号。
10.3.3认定的清洁乡村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其称号随即自然取消。
参 考 文 献
[1] GB/T 32000-2015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2] GB/T 37072-2018 美丽乡村建设评价
[3]GB/T50445-2019 村庄整治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4] GB/T 41373-2022 农村环卫保洁服务规范
[5] T/ZJXJH 0001-2023 和美乡村建设指南
[6] T/ZJXJH 001-2022 品牌乡村建设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