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1.040.01
CCS
C30
团
体 标 准
T/QGCML 4463—2024
便携式雾化器
Portable atomizer
2024 - 07 - 19 发布
2024 - 08 - 03 实施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 发 布
T/QGCML 4463—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构成及原理 ......................................................................... 1
5 技术要求 ........................................................................... 2
6 试验方法 ........................................................................... 3
7 检验规则 ........................................................................... 3
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 4
I
T/QGCML 446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武汉班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市博睿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渊虹科
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哲、刘思诗、秦也、张海伟、郭静。
II
T/QGCML 4463—2024
便携式雾化器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便携式雾化器的术语和定义、构成及原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便携式雾化器的生产及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7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c:粗率操作造成的冲击(主要用于设备型样品)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3306 标牌
QB/T 3832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QB/T 3826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构成及原理
4.1 构成
便携式雾化器结构图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
—— 1、主机;
—— 2、药瓶;
—— 3、雾化件;
—— 4、充气泵;
—— 5、面罩;
—— 6、套管;
—— 7、支撑骨架;
—— 8、柔性防水布;
—— 9、进气管;
—— 10、第一支撑气囊环;
—— 11、第二支撑气囊环;
—— 12、第三支撑气囊环;
—— 13、夹具;
—— 14、第一支撑气囊条;
—— 15、第二支撑气囊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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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便携式雾化器结构示意图
4.2 原理
便携式雾化器通过将面罩设计为气囊环和气囊条构成的支撑骨架以及包裹在支撑骨架上的柔性防
水布,使面罩可变形收纳存储,当使用时利用充气泵进行充气膨胀,使面罩与用户口鼻处形成利于雾化
的空间,即不影响雾化效果,又利于携带和存储。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便携式雾化器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2 外观、结构
5.2.1 外观应整洁,色泽均匀,无伤痕、划痕、裂纹等缺陷,面板上的文字和标志应清晰可见。
5.2.2 塑料件应无气泡、起泡、开裂、变形以及灌注物溢出现象。
5.2.3 金属件表面应光滑,应无锈蚀、凹陷变形、脏污和磨损等缺陷。
5.2.4 控制和调节机构应安装牢固、可靠,紧固部位应无松动。
5.3 整机噪音
雾化器正常工作时,噪声应不大于50dB。
5.4 性能要求
5.4.1 渗漏性
整机不应有渗漏现象。
5.4.2 喷雾性能
喷雾或雾化应连续不断,雾状由小到大,由里向外散发。
5.4.3 耐腐蚀
应符合QB/T 3832的要求。
5.5 环境适应性
5.5.1 低温贮存
雾化器在温度为-20℃±2℃的环境下贮存,持续时间24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外观无明显变
化,功能应能正常工作。
5.5.2 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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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化器在温度为60℃±3℃的环境下贮存,持续时间24h,恢复到室温后进行测试,外观无明显变化,
功能应能正常工作。
5.5.3 恒定湿热
雾化器应能承受试验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3%±2%的恒定湿热条件下持续48h,恢复到正
常的试验大气条件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化,功能应能正常工作。
5.6 自由跌落
应符合GB/T 2423.7的要求。
5.7 安全
应符合GB 4706.1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结构
采用目视、手触的方法对设备外观、结构进行检查。
6.2 整机噪音
雾化器正常工作时,用声级计在距离雾化器1m处方位测试噪声级。
6.3 性能试验
6.3.1 渗漏性
药瓶盛满水,按照正常使用状态放置,不通电静置24h,检查是否有漏水现象。
6.3.2 喷雾性能
雾化器正常工作时,自然光线下目测喷雾状态。
6.3.3 耐腐蚀
应按QB/T 3826的规定执行。
6.4 环境适应性
6.4.1 低温试验
应按GB/T 2423.1的规定执行。
6.4.2 高温试验
应按GB/T 2423.2的规定执行。
6.4.3 恒定湿热试验
应按GB/T 2423.3的规定执行。
6.5 自由跌落
应按GB/T 2423.7的规定执行。
6.6 安全
应按GB 4706.1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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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本厂质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附合格证方可出厂,检验项目符合表1规定。
表1 检验项目
项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外观、结构 √ √
整机噪音 - √
渗漏性 √ √
喷雾性能 √ √
耐腐蚀 - √
低温 - √
高温 - √
恒定湿热 - √
自由跌落 - √
安全 - √
注: “√”为必检项目,“-”为不检项目。
7.3 型式检验
7.3.1 常规情况下型式检验一般一年一次,型式检验项目符合表 1 内容。
7.3.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 正式生产的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产品停产 1 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4 判定规则
7.4.1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出厂检验判为合格,有一项不符合的则判为不合格。
7.4.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则判定该产品合格,若有不符合规定的则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标志
雾化器在明显部位应有符合GB/T 13306规定的标志,标志字迹应清晰、耐久,内容包括:
—— 产品名称、型号;
—— 制造厂名称;
—— 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8.2 包装
雾化器包装贮存图示标志和运输包装收发标志应按GB/T 19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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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运输
雾化器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冲击或挤压,防止日晒雨淋及化学品的腐蚀。
8.4 贮存
雾化器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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