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120.40 5326
CCS A47
文 山 壮 族 苗 族 自 治 州 地 方 标 准
DB 5326/T 005—2024
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规范
2024 - 11 - 1 9 发布
2025 - 01 - 1 8 实施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5326/T 005—202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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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气象局、云南省麻栗坡县气象局、文山州人工影响天
气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支林杉、陈树炳、王松麟、李自然、杨舒杨、卢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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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预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4312 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规范
GB/T 29639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
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
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3.2
雷电预警信息
指利用闪电定位、雷达、卫星、地面电场和探空等观测资料,对可能发生雷电的区域进行识别、跟
踪和预报预警的信息。
3.3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雷电活动,最大程度减少雷电活动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
作方案。
3.4
雷电应急响应
雷电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处置、报告、监测等应急行动,分为雷电灾害
处置及雷电预警信息处置。
4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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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编制目的
本应急预案编制目的、目标和作用等,围绕防止和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
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快速、及时、妥善处
置雷电灾害,防止灾害扩大等方面进行阐述。
4.1.2
编制依据
对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部门文件、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等进行描述。
4.1.3
适用范围
对应急预案适用的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的类型和范围进行说明。
4.1.4
工作原则
应遵循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科学预警、充分准备;高效处置、协同应对;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等
原则。
4.1.5
应急预案关系说明
本应急预案与政府、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的关系,并辅以相应关系图,表述预案之间横向关联及上下
衔接关系。
4.2
单位概况
4.2.1
应急资源概况
包括以下3类:
a) 单位管理人员及各部门的安全保卫、技术服务人员等事故应急处置力量情况;
b) 单位的通信装备、交通工具、防护装备等可作为应急的物资装备资源情况;
c) 通过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气象主管机构等了解灾害变化趋势的情况。
4.2.2
雷击风险概况
宜注明单位经纬度、海拔、雷击灾害情况、雷电防护装置运行维护情况。
4.3
机构及职责
应设置包含应急指挥、现场处置、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后勤保障、信息上报等职能的雷电灾害应
急处置机构,各机构分工和职责应清晰明确、互相配合、有效衔接。
4.4
应急人员培训
针对本单位雷电防护重点和雷电灾害应急需求,利用自有资源或借助外部资源,进行强化培训和训
练。内容包括雷电灾害的应急知识和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学习,开展应急抢险设备的正确使用,紧急救治,
医疗护理等专业技能训练。
4.5
预案演练
预案的演练频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的内容及要求(重点围绕预案的有效性、可操作性,
检测应急设备的可靠性、检验应急处置人员对自身职责和任务的熟知度)、总结评估要求(在演练中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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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内容应包含接收到雷电预警信息的事前防范演练和
遭受雷电灾害的突发事件处置演练两个部分。
4.6
员工教育
员工教育的内容应根据当地雷电灾害的特点,每半年一次对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雷电灾害防御和抢
险救灾教育,使其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掌握必要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救护知识,了解各种警
报的含义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增强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
4.7
应急响应
4.7.1
雷电灾害处置
4.7.1.1 雷电灾害应急联系电话
值班电话和备用电话。
4.7.1.2 值班室职责
接到事故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事故的以下信息:
a) 雷电灾害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b) 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
c)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事故控制情况;
d) 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信方式等;
e) 值班室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到位,开展事故分析和研判工作;
f) 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4.7.1.3 办公室职责
接到单位所属部门雷电灾害的灾情初报后,根据灾情报告的详细信息,启动本应急预案:
a)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
b) 与事故部门和事故现场建立通信联系;
c) 按需要派出单位现场指挥协调组、专家组等应急工作组;
d) 组织事故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提供应急物资;
e) 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f) 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4.7.2
雷电预警信息处置
4.7.2.1 雷电预警信息接收机构和人员
雷电预警信息接收机构和人员信息。
4.7.2.2 雷电预警信息处置原则
不同级别雷电预警信息处置方式。三级预警情况下应按以下原则处置:
a) 一级预警:在未来60分钟内单位周围可能有雷电活动。一级预警对应的防御动作应为提醒、检
查、预防和准备类动作,原则上,应推迟尚未开始的雷电敏感作业,不终止或暂停在执行的重要作业。
b) 二级预警:在未来30分钟内单位周围雷电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二级预警通常应触发作业终止动
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减少非必要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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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三级预警:在单位所在地或边界区域已发生雷电活动。三级预警对应的动作应为应急类、防护
类和救援类动作。
4.7.3
报告与公告
4.7.3.1 雷电预警信息
接到雷电预警信息后向相关领导及其他机构的报告和通知要求,应按照雷电预警等级提出明确建议,
如“接收到雷电二级预警,建议终止作业,有序撤离作业人员”。
4.7.3.2 灾情初报
灾情初报宜符合GB/T 34312中5.1的规定。
4.7.3.3 灾情续报
在雷电灾害的灾情稳定之前,向各相关部门执行雷电灾情的零报告制度,一般应每天08时之前将截
止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当地政府应急办、气象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4.7.3.4 灾情核报
单位相关部门核定灾情要求及报送对象,一般在灾情稳定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数据要
真实、客观、全面。
4.7.4
信息发布
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相关方和安排公众的咨询信息发布要求,应明确单位员工未经授
权不得对外发布事故信息或发表对事故的评论。
4.7.5
应急人员安全
应急人员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对自身安全的保障措施要求,避免发生二次灾害。
4.7.6
抢险
对受到雷电灾害事故影响或次生灾害危及的人员、生产设备、设施的抢修安全措施。(当灾情无法
控制时,要一边组织抢险人员实施自救,做好人群的疏散、安置工作,一边等候当地政府派增援人员救
助)
4.7.7
警戒与治安
受损设备或有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现场要协助公安部门建立警戒区域,实施封闭现场通道或限制出入
的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交通畅通。
4.7.8
人群疏散与安置
对人群疏散的紧急情况,要明确疏散区域、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庇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内
容,并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
4.7.9
现场恢复
说明现场工作中的要求,防止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
4.7.10
应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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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应急结束的基本条件和宣布人员。
4.8
附件
4.8.1
雷电灾害应急人员联系方式
4.8.1.1 本单位雷电灾害应急联系方式
根据本单位组织架构进行设置,应包含姓名、部门、职务、职责、办公电话、手机等内容,参见表
1。
表 1
本单位雷电灾害应急联系电话表范本
姓 名 部 门 职 务 职 责 办 公 电 话 手 机
XXX 分 管 安 全 生 产 的 单 位 领 导 分 管 领 导 总 指 挥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XXX 办 公 室 主 要 负 责 人 副 总 指 挥 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XXX 安 监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副 总 指 挥 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XXX 应 急 抢 险 ( 队 伍 )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成 员 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XXX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成 员 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XXX 后 勤 保 障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成 员 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8.1.2 当地政府部门雷电灾害应急联系电话
应包含属地政府、气象、应急管理、上级管理单位、地方应急抢险(队伍)部门办公电话、手机,
参见表 2。
表 2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雷 电 灾 害 应 急 联 系 电 话 表 范 本
部 门 办 公 电 话 手 机
政 府 应 急 办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气 象 局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应 急 管 理 局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上 级 管 理 单 位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消 防 救 援 部 门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 …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4.8.1.3 应急响应程序图
将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程序公示,便于紧急情况下提升处置效率,参见附录A。
5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管理
5.1 维护和更新
预案维护和更新的机构及更新条件。
5.2
制定与解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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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制定和解释部门。
5.3
实施时间
预案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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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程序及要求
编制程序及要求宜参照GB/T 29639中3.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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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雷电灾害应急响应程序示范图
图 A.1
雷电灾害应急响应程序示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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