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7.060
CCS A 44
23
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23/T 3710—2024
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
求(1∶50 000)
2024 - 06 - 13 发布
2024 - 07 - 12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2
5 部署要求 ............................................................................ 3
6 工作流程图 .......................................................................... 3
7 预研究 .............................................................................. 4
8 设计书编写 .......................................................................... 5
9 调查内容 ............................................................................ 5
10 调查方法 ........................................................................... 6
11 样品分析测试 ...................................................................... 11
12 资料整理与野外验收 ................................................................ 12
13 综合研究及报告编制 ................................................................ 13
14 报告评审验收 ...................................................................... 14
15 资料归档与汇交 .................................................................... 14
附录 A (资料性) 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生态地质调查设计书编写提纲 ........................ 15
附录 B (资料性) 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生态地质调查记录表 ................................ 17
附录 C (资料性) 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生态地质调查成果报告编写提纲 ...................... 23
参考文献 ............................................................................. 25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哈尔滨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中国
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东北林业大学、中国科学
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黑龙江省地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传芳、邢卫国、梁中恺、孙彦峰、张立、刘智杰、魏小勇、聂洪峰、肖春蕾、
刘立芬、郑吉林、张玉敏、徐立明、佟智强、赵文志、胡宸、王恩宝、张起鹏、张璇璞、杜海双、姜平、
贾立明、符安宗、王立佳、张欣然、金会军、何瑞霞等。
II
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 000)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1∶50 000)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求的总则、预研究、设计书
编写、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样品分析测试、资料整理与野外验收、综合研究及报告编制、报告评审验
收、资料归档与汇交等。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1∶50 000)生态地质调查工作,其他地区可参考使
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324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DA/T 41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DZ/T 0017 工程地质钻探规程
DZ/T 0078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DZ/T 0130 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DZ/T 0190 区域环境地质勘查遥感技术规定(1∶50 000)
DZ/T 0227 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DZ/T 0258 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规范(1∶250 000)
DZ/T 0295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
DD 2019-09 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 000)(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24 及 DD 2019-0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
指多年冻土之上主要发育森林沼泽生态系统的区域。
3.2
连续多年冻土区
指高纬(中高纬)山地或高海拔(高山高原)地区大面积连续分布的多年冻土区域。
3.3
岛状多年冻土区
指多年冻土以分散的岛状分布的区域。
3.4
不连续多年冻土区
指介于连续多年冻土区与岛状多年冻土区之间的地带,连续程度低于前者而高于后者。
1
3.5
融区
指多年冻土区内因特殊的水热条件导致未发育多年冻土的地段或空间。
3.6
生态地质廊带
指区域上沿某一特定方向展布的,能够反映不同生态地质单元植被、土壤、成土母质、岩石、生态
地质问题等特征的带状廊道。
3.7
生态与冻土监测
指利用物理、化学、生化、生态学等技术手段,对生态环境要素、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生
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冻土的季节融化深度和年平均地温进行监控和测试。
3.8
生态地质单元
指研究生态地质条件,按照一定区域内生态地质环境的整体联系性、空间连续性及相似相异性,进
行划分与合并的空间区域。
3.9
生态脆弱性
指生态系统在特定时空尺度下对外界干扰所具有的敏感反应及自我恢复能力,是生态系统的固有属
性。
4 总则
4.1 基本原则
4.1.1 以地球系统科学理论为指导,突出生态文明思想,服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4.1.2 调查区应根据目标任务和实际需要,同时可参照行政区划、自然地理单元或国际标准图幅等确
定,重点部署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重要生态地质问题区和冻土水热反应强烈区。
4.1.3 按照调查区范围设计工作量,针对需解决的主要生态地质问题,明确重点调查目标与内容,合
理部署工作。
4.1.4 充分收集和利用以往相关成果资料,结合遥感解译,合理安排地面调查、地球化学调查、地球
物理勘探、山地工程、钻探、野外试验等工作量。
4.1.5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生态地质调查的工作效率
和成果质量,根据需要布设生态和冻土监测样地和工程。
4.2 调查任务
4.2.1 调查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岩石、成土母质、土壤、植被、水文等自然景观和生态地质条件的现
状分布,分析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
4.2.2 调查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主要生态地质问题的类型及分布,分析主控因素,预测发展趋势。根
据生态地质条件和生态地质问题进行生态地质单元分区,并进行评价。
4.2.3 基于多期遥感影像数据,对自然资源种类和生态地质问题进行调查监测。
4.2.4 编制生态地质系列图件,建立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生态地质调查数据库。
2
5 部署要求
5.1 调查区分类
根据调查区复杂程度划分为简单、中等和复杂三类,分类原则如下:
a)
简单地区:现代地质作用弱、岩土体稳定性好、生态系统稳定性好、生态地质问题少,冻土
稳定性强,以大片或断续分布的多年冻土区(≥50%)、季节性冻土区或融区为主;
b)
中等地区:现代地质作用中等、岩土体稳定性较好,生态系统较稳定、生态地质问题较多,
冻土稳定性中等,以不连续冻土区(50%~10%)为主,分布有岛状冻土;
c)
复杂地区:现代地质作用强、岩土体稳定性差、生态系统稳定性差、生态地质问题类型多,
冻土稳定性差,以(零星)岛状(<10%)多年冻土为主,可能出现深埋藏或多层多年冻土。
5.2 调查重点
重点调查森林退化、草地退化、沼泽萎缩、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冻土沼泽化、森林火灾、冻土
消融、滑坡、泥流坡、岩屑坡、石海、冻融褶皱和热喀斯特及冻融侵蚀、热侵蚀等生态地质问题。
5.3 技术定额
主要技术定额按照表1执行。
表1 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 1∶50 000 生态地质调查每百平方千米基本(补充)工作量
地区类型 基本工作量 补充工作量
调查点 (个) 路线 调查 (km) 垂向 剖面 (m) 遥感 调查 (km 2) 样品 测试 (组) 样方 调查 (个) 物探 (点) 浅钻 (个) 钻孔 (个)
简单地区 20~30 40~45 5~10 100 20~30 1~3 60~75 3~5 0~1
中等地区 30~40 45~55 10~20 100 30~40 3~6 75~90 5~8 1~2
复杂地区 40~50 55~65 20~30 100 40~50 6~10 90~100 8~10 2~3
设计具体工作量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a)
本着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原则,符合质量要求的已有工作量可纳入技术定额,再补充部署各项
工作;
b)
采取不少于 3 期的遥感数据进行遥感解译和动态监测,遥感数据应根据调查区自然资源发生
明显变化的时间点进行选取,如森林火灾、湖水消失、矿山开采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期
次;
c)
调查区遥感影像解译程度为中等-良好,野外调查工作量可按规定指标减少不高于 30%工作量;
d)
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在生态地质问题代表性地区,进行生态和冻土监测。根据实际需求可
布设监测工程和监测样地。监测工程主要布设地温监测孔,监测样地宜根据样地内植被发育
情况布设草地样方(1 m×1 m)、灌木样方(5 m×5 m)和乔木样方(20 m×20 m),乔木
样方内可套灌木样方和草地样方。
6 工作流程图
应按照预研究、设计书编写、野外调查、样品分析测试、资料整理与野外验收、综合研究及报告编
制、报告评审验收、资料归档与汇交等开展生态地质调查工作。流程见图1。
3
预研究 野外踏查
设计书编写
野外调查
遥 地 垂向 地球 山 钻 地球 生态 样品
感 面 地 探 和冻
剖面 物理 化学 分析
解 调 工 土监
测量 勘探 调查 测试
译 查 程 测
综合研究与报告编制
资料整理与野外验收
报告评审验收
资料归档与汇交
图1 工作流程图
7 预研究
7.1 资料收集与评估
7.1.1 充分收集前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资料,重点收集以下资料:
a)
地质资料: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生态地质、
生物地球化学和水文地球化学等基础地质和专项调查研究的相关资料;
b)
地形地貌资料: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地貌图、遥感、航飞和无人机数据等资料;
c)
生态系统资料:土壤、植被、动物和微生物群落的调查研究资料;典型生态系统定位观测与
研究数据资料,包括生物数据、土壤数据、水分数据等;
d)
冻土资料:冻土调查、冻土监测、工程建筑等资料;
e)
气象水文资料:气象站和灌渠、水库及水文系统多年统计资料;
f)
经济社会发展资料:经济社会(GDP、人口、地方病)环境、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现状、
重大工程情况以及重大决策文件;
g)
森林火灾资料:森林火灾原因、过火面积、火烧程度、火烧频率,火灾后冻土性质、土壤理
化性质、火灾后地貌景观和热喀斯特、生态恢复等资料;
h)
其他资料:调查区及邻区科研报告、专著和论文等资料。
7.1.2 对收集的资料分类整理,编制资料目录,建立资料档案或数据库。
7.2 野外踏查
4
7.2.1 基本概况踏查,了解调查区植被类型、自然地理、社会人文等情况。
7.2.2 典型路线踏查,了解调查区生态地质条件和主要生态地质问题分布情况。
7.3 综合分析利用
7.3.1 根据调查的目的任务与要求,整理汇编各类资料,对可利用程度进行评价,对各类量化数据进
行统计分析,编制专项和综合图表。
7.3.2 综合分析调查区区域地质背景、生态地质问题和现状、冻土分布情况和植被类型,结合野外踏
查情况,编制森林沼泽多年冻土区生态地质调查工作部署图,初步划分生态地质单元。
7.3.3 明确调查区存在的主要生态地质问题,确定调查(或研究)对象。
8 设计书编写
8.1 编写依据
设计书是开展调查工作的依据,应在充分收集研究以往成果资料和野外踏查基础上,根据调查的目
的任务与要求、生态地质条件和主要生态地质问题进行编写。
8.2 编写要求
设计书应做到目的明确、任务具体、依据充分、部署合理。所设计工作内容、实物工作量、预期成
果满足调查的目的任务与要求,技术路线合理,工作方法可行,组织管理措施完善,经费预算科目合理,
可操作性强。表达内容应全面、文字精练、重点突出、附图附表齐全规范。设计书编写提纲见附录A。
8.3 编写内容
8.3.1 设计书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来源、项目目标任务、调查区自然地理概况、以往工作程度及存在
主要问题、技术路线、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项目总体部署、时间安排、项目预期成果、组织
管理、经费预算等。
8.3.2 附图附件应包括生态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图、工作部署图、资料清单以及其他综合调查图表等。
9 调查内容
9.1 生态地质调查
9.1.1 调查区选择
在充分收集和分析自然地理、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水文地质等资料基础上,选
取主要流域、行政区、1∶50 000 国际标准图幅、生态地质单元或主要生态地质问题区开展生态地质调
查。
9.1.2 一般调查区
重点查明区域生态地质条件和主要生态地质问题。主要开展以下调查内容:
a)
基岩的成因类型、岩性特征和接触关系、产状、风化壳特征等;
b)
成土母质的分布、厚度、结构、组分、成因类型等;
c)
土壤的类型、厚度、粒度、结构、成因、组分等;
d)
浅层地下水位及其时空变化,地下水化学特征,地表水的类型、分布、水质、时空变化等;
5
e)
包气带的岩性、结构、厚度、入渗率、含水率等;
f)
森林、草地、沼泽、泥炭地等分布、面积、结构变化,植被类型及分带、覆盖度、净初级生
产力、叶面积指数、生物量及其变化、根系分布和发育深度,微生物、动物种群变化和生物
入侵等概略调查。
9.1.3 重点调查区
在一般性调查的基础上,重点调查区域生态地质条件、生态环境变化和生态地质问题类型、分布、
程度、驱动因素。重点开展以下调查内容:
a)
多年冻土和融区分布、类型、组成、活动层厚度和季节冻结融化过程、持续时间、冻土温度、
冻土厚度、冻土消融/退化现状、冻土与生态系统的关系、多年冻土南界、下界分布及其变化、
影响因素等;成土母质的分布、厚度、结构、组分、成因类型等;
b)
不同生态系统碳氮元素的储量及其稳定性、排放源和吸收性、主要排放和固定机制、途径、
制约因素等;浅层地下水位及其时空变化,地下水化学特征,地表水的类型、分布、水质、
时空变化等;
c)
交通和其他工程相关的生态调查,如管道、道路、输变电线、机场、防火隔离带等线性工程
和城镇、库坝淹没区、大规模垦殖和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等;
d)
森林退化、草地退化、沼泽湿地萎缩、水土流失、冻土消融的成因类型、分布、程度、变化,
及其有关的降水、地形、植被和土壤(冻土)等自然成生条件,以及土地利用、植被破坏等
人为影响因素;
e)
生态地质问题修复现状。
9.2 生态地质廊带调查
9.2.1 布设
布设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a)
在生态地质单元划分和地面调查基础上,生态地质廊带布设应涵盖调查区全部生态地质单元;
b)
根据野外实际情况,应布设在人为扰动小、天然露头多、便于通行的地带;
c)
由 2 条或 2 条以上剖面构成,每条剖面间隔一般在 1 000 m~5 000 m。
9.2.2 测制
测制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a)
应垂直于主要生态地质单元和生态地质问题的展布方向;
b)
观测点距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500 m~1 000 m。在植被(生态系统)类型、生态地质问题、地表
水点、地下水点、岩石组合、成土母质、土壤类型、冻土类型、森林火灾等的分界点和典型
点均应布设控制点;
c)
系统观察廊带上的生态地质条件和生态地质问题,重要现象记录应翔实,并附素描图或照片;
d)
选择不低于 20%的观测点进行取样,参考地面调查和垂向剖面进行系统取样。
10 调查方法
10.1 遥感解译
6
10.1.1 运用高分辨率、高精度、多期次遥感影像的宏观性、连续性和即时性优势,对区域生态地质单
元、生态系统类型、冻土分布、地形地貌、地质环境等信息进行提取,增强调查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提
高调查精度和效率,并利用多期次遥感数据对生态环境进行动态监测。
10.1.2 根据调查内容和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收集多时相、多类型传感器(多光谱、高光谱、合成孔径
雷达、激光雷达等)、高分辨率(空间分辨率和光谱分辨率)的遥感数据,进行预处理、数据融合与信
息提取。
10.1.3 信息提取一般包括森林、草地、沼泽湿地等空间分布、类型及其动态变化,生态地质问题及其
影响因素;生态信息提取内容主要包括植物盖度、净初级生产力、叶面积指数、物种多样性、水汽和碳
通量、植被类型分布等;冻土信息提取内容主要包括冻土地表温度、冻融状态和水分、积雪、冻融灾害
等。
10.1.4 根据调查区实际情况,确定数据源。一般情况下,宜选择云雾覆盖少(云量<10%)、多时相、
可解译性强的遥感数据。应采用空间分辨率优于 2 m 的遥感数据;在满足遥感调查精度条件下,应选用
影像层次丰富、图像清晰、色调均匀、反差适中的合格遥感数据源,优先使用国产卫星影像数据;数据
源应具有较强的现势性,一般宜选择植被生长旺盛期;生态地质遥感调查流程与方法、精度要求按照
DZ/T 0190 执行。
10.1.5 遥感解译结果应在踏查和野外调查过程中不断的验证和修正,记录内容见附录 B 中 B.1。
10.2 地面调查
10.2.1 布设
布设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a)
在预研究和遥感解译的基础上,布设生态地质调查路线,垂直主要生态地质单元、主要生态
地质问题区和生态系统类型;
b)
根据调查区生态地质条件、主要生态地质问题,采用实测、修测或编测的方式开展调查;
c)
应在调查区或邻区选择有代表性的植被-土壤(冻土)-水-成土母质-岩石剖面,建立典型的
标志,统一工作方法;
d)
根据调查目的与内容,合理布置观测路线,重点在解决主要生态地质问题的地段布置;
e)
观测路线的布置应以穿越法为主,结合追索法。根据调查区生态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及遥感可
解译程度,优化部署观测线路,一般间隔 1 500 m~2 000 m,生态地质条件复杂且遥感可解译
程度差的地区观测线路间隔 800 m~1 500 m。
10.2.2 测制
测制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a)
客观描述主要生态地质条件的类型、特点、产状等。详细观察描述记录植被(生态系统)类
型、生态地质问题、生态地质单元、地表水点、地下水点、成土母质、土壤类型、冻土类型、
森林火灾等。记录应翔实,测量数据准确齐全,并附素描图或照片,采集代表性样品和实物
标本;
b)
地面调查观测点布置要突出重点,控制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地质单元,根据生态地质条
件的空间分布和复杂程度,每百平方千米观测点数量为 20 个~50 个;
c)
生态地质观测点应充分利用天然露头和人工露头,必要时可利用浅井、浅钻、坑探、槽探等
山地工程进行揭露。观测点记录全面,重点突出,进行沿途观察记录。野外调查方法采用“智
能地质调查系统”(或数字地质调查系统)进行数据采集;
d)
选择不少于 30%的观测点进行样品采集,系统采集岩石、成土母质、土壤(冻土)、地下水、
7
地表水、植被、微生物等样品;
e)
记录内容见附录 B 中 B.2,采样记录见附录 B 中 B.4。
10.3 垂向剖面测量
10.3.1 布设
布设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a)
在生态地质单元划分和地面调查的基础上,选择典型地段布设生态地质垂向剖面;根据调查
区生态地质条件、主要生态地质问题,采用实测、修测或编测的方式开展调查;
b)
垂向剖面应布设在生态地质现象齐全、出露较好的地区,系统观测生态地质现象,进行植被-
土壤(冻土)-水-成土母质-岩石等采样工作;根据调查目的与内容,合理布置观测路线,重
点在解决主要生态地质问题的地段布置;
c)
充分利用天然或人工挖掘剖面,视情况可利用浅井、浅钻等山地工程予以揭露。
10.3.2 测制
测量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a)
生态地质单元应均有垂向剖面进行控制,重要的生态地质单元应布设 3 条~30 条(根据生态地
质单元面积大小确定);地面调查观测点布置要突出重点,控制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地质
单元,根据生态地质条件的空间分布和复杂程度,每百平方千米观测点数量为 20 个~50 个;
b)
选取不少于 50%的代表性剖面按实际分层采样,样品不跨层,最大间隔原则上不超过 20 cm,
采样要求、定点、采样记录、样品交接、加工、运输和保存按照 DZ/T 0258 规定执行;
c)
垂向剖面记录要完整、全面,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植被、土壤(冻土)、成土母质、岩石、构
造、地表水、地下水、森林火灾等,对不同地质、地形地貌、生态、土壤等生态地质信息进
行拍照或录像,绘制信手剖面图;
d)
记录内容见附录 B 中 B.3,采样记录见附录 B 中 B.4。
10.4 地球物理勘探
10.4.1 充分收集、处理、分析已有物探资料,在遥感图像解译和野外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地球物理方
法,开展重要生态地质问题调查。在综合研究基础上,进行精细处理和联合反演,结合工程资料和地质
模型推断解译各种浅层地下结构、地下水赋存状态、冻土结构、冻土活动层厚度等生态地质条件。
10.4.2 地球物理勘探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a)
根据调查区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地球物理方法进行剖面测量;
b)
地球物理剖面应沿生态地质条件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
c)
当发生难解、多解或解译成果有争议时,应采用多种方法或其他勘探手段综合判定;
d)
重点地段适当加密,以提高勘探精度;
e)
具体工作要求和方法按照相关地球物理方法行业规范执行。
10.4.3 物探成果与其他地质成果要进行综合编录、综合解译。应编制物探推断的地质图件或综合物探、
地质两方面成果的地质图件。
10.5 山地工程
10.5.1 通过工程揭露,揭示重要生态功能区浅层地下结构,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土壤(冻土)和沉积
物的结构和组分等。
10.5.2 在充分利用天然露头和人工露头基础上,根据不同生态地质条件和生态地质问题部署坑探、槽
探、浅钻等山地工程。山地工程应与地球物理勘探工作相结合,形成物探-生态地质联合剖面。
8
10.5.3 冻土的浅部土层勘探,可采用坑探、槽探和浅钻等简易勘探方法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对泥炭沼泽或黏性土中的厚层地下冰地段,可采用钎探和浅钻(按照 DZ/T 0017、DZ/T 0227
执行)进行勘探,并应取得季节融化深度资料;
b)
各地貌单元分界线处的季节融化深度和地层变化情况,可采用坑探、槽探方法完成;
c)
探坑和探槽的深度、长度和断面尺寸,应按勘探要求确定(按照 DZ/T 0078、GB 50324 执行)。
探坑、探槽的开挖应根据深度和冻土融化情况,采取加固措施;
d)
坑探、槽探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回填,并应恢复地表自然状态;
e)
坑探、槽探应做好岩性描述记录、影像记录,并提交坑探展开图、槽探槽壁纵断面图等图件。
10.6 钻探
10.6.1 钻探工作主要布设在冻土发育区。查明地质结构特征、地下水含水层厚度、冻土结构、冻土厚
度等。
10.6.2 冻土区钻探工作应采用干钻或使用低温冲洗液的单动双管岩心管钻进。
10.6.3 冻土区钻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冻土区钻探的开孔直径≥130 mm,终孔直径≥110 mm;
b)
钻探要求全孔取心,取不出完整冻结土样的岩土,可按常规钻探的有关规定执行;
c)
进尺 50 m 以上及终孔时,都要进行孔深、孔斜校正,孔深误差不得大于 1‰,孔斜误差不得
大于 2°;
d)
冻土层为第四系低含冰量松散地层时,宜采取低速钻进方法,回次进尺宜为 0.20 m~0.50 m;
为高含冰量黏性土时,可采取快速钻进方法,回次进尺≤0.80 m;冻结的碎石类土和基岩,
宜采用低温冲洗液钻进方法,回次进尺宜为 0.15 m~0.30 m;
e)
应设置护口管及套管封水或采取其他止水措施;
f)
获取最大冻结与融化深度数据,应在地表开始融化或冻结前进行钻探;
g)
钻探记录应按钻进回次逐段填写,岩心摆放应及时准确;
h)
钻探和测温期间,应减少对场地地表植被的破坏,已破坏的应在任务完成后进行植被恢复;
i)
对需要保留的观测孔和测温孔,应按勘查阶段要求处理,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回填封孔。
10.7 地球化学调查
10.7.1 调查取样
10.7.1.1 岩石、土壤地球化学调查
岩石、土壤地球化学调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采样点布局合理,样品采集要有代表性,最大限度控制调查面积;
b)
样点布设应结合地面调查和垂向剖面测量,主要生态系统、特殊生态景观、重要生态地质问
题区应布设采样点,采样点间距在 4 000 m~5 000 m;
c)
在人类活动频发地、金属矿床和大型采矿区布设采样点时,应在河流流域或风向的上、中、
下部各布设至少一个采样点;
d)
人工采坑或天然露头区视情况加密采样点;
e)
样品采集需分层取样,在分层明显的地区,按 A、B、C、R 层逐层进行采样。在分层不明显的
地区从表层土壤开始,每 20 cm 取一个样品,有基岩出露的地区一直取到基岩层,没有基岩
出露的地区最大采取到 200 cm;
f)
采集岩石样品位置应避开各类接触带、蚀变带、断裂破碎带等,选取新鲜、无蚀变的岩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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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及薄片样品,规格一般为 3 cm×6 cm×9 cm,全岩地球化学分析样品>5 kg;
g)
土壤样品采样过程应防止污染,样品中应弃除动、植物残留体、砾石、肥料团块等,土壤样
品原始重量>1 kg。
10.7.1.2 水地球化学调查
水地球化学调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样品布设应根据水体功能、水文要素和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等实际情况,以最低采样频次,
采取最有代表性的样品;
b)
样品必须具有足够的代表性,不受任何意外的污染;
c)
采用玻璃瓶装取有机物和生物样品,高密度聚乙烯瓶用于水中的氯化物、氟化物、硬度等无
特殊要求项目的分析,对光敏物质使用棕色玻璃瓶,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等必须用专用
容器,微生物类采样瓶要提前灭菌;
d)
溶解氧现场测定,生化需氧量、油类、硫化物等项目测定需要单独采样;测定五日生化需氧
量、硫化物的水样必须充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间,并有水封口。采样时还需同步测量水文参
数和气象参数;
e)
采样时,采样器和采样瓶应用采样的水冲洗三次后再进行采样;
f)
地表水采样应在自然水流状态下进行,不要扰动水流与底部沉积物,以保证样品代表性。用
塑料桶或样品瓶人工直接采集水体表层水样时,采样容器口部应面对水流流向;
g)
地下水采样前,应对地下水的水位进行测量,采样深度应在地下水水面 0.5 m 以下,对封闭
井采样时,应确保抽水管中的存水排放干净。
10.7.1.3 植物地球化学调查
植物地球化学调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样点布设应与土壤样品点、岩石样品点、地下水样品点等配套;
b)
植物样品采集应根据调查区内主要植物群落和优势种确定,能代表主要植物群落、优势种和
群体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采集植物根、茎、叶、花、果等不同位置或全株样品;
c)
在采样地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棋盘法、梅花点法、对角线法、蛇形法等进行多点取样后,等量
均匀组成 1 个混合样品,样品重量一般>1 kg;
d)
农作物样品采集按照 DZ/T 0295 规定执行。
10.7.2 定点与标绘
地球化学调查和样品采集点应正确地标绘在电子地质底图中,并使用GPS航迹监控,清楚记录采样
航迹。
10.7.3 采样记录
10.7.3.1 岩石、土壤样品采样时,在野外对样品性质、位置和所处环境等进行记录,记录内容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