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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3708-2024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规范(1:50 000)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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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6 11: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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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23/T 3708-2024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规范(1:50 000) ICS 07 060
CCS A 44 23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3/T 3708—2024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规范
(1:50 000)
2024 - 06 - 13 发布
2024 - 07 - 12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23/T 3708—2024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2
5 调查区划分及工作量定额 ............................................................. 3
调查区划分 ..................................................................... 3
工作量定额 ..................................................................... 3
6 设计书编写与审查 ................................................................... 4
基本要求 ....................................................................... 4
编写提纲 ....................................................................... 4
审查与变更 ..................................................................... 4
7 调查内容 ........................................................................... 4
基本要求 ....................................................................... 4
孕灾地质条件调查 ............................................................... 4
地质灾害调查 ................................................................... 6
地质灾害隐患调查 ............................................................... 7
历史灾害调查 ................................................................... 8
承灾体调查 ..................................................................... 8
农村切坡建房隐患调查 ........................................................... 8
8 基本调查方法 ....................................................................... 8
资料收集与分析 ................................................................. 8
遥感调查 ....................................................................... 9
地面调查 ....................................................................... 9
地球物理勘查 ................................................................... 9
工程地质钻探 ................................................................... 9
山地工程 ...................................................................... 10
测试与试验 .................................................................... 10
9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 10
基本要求 ...................................................................... 10
1:50 000 调查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 10
1:10 000 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 11
单体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 11
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 11
10 成果编制与验收 ................................................................... 11
图件编制 ..................................................................... 11
I
DB 23/T 3708—2024
报告编制 ...................................................................... 12
数据库建设 .................................................................... 12
成果验收 ...................................................................... 12
资料归档 ...................................................................... 13
附录 A(资料性) 地质灾害调查新技术新方法及适用范围 ................................... 14
附录 B(规范性) 规定符号图示图例 .................................................... 15
附录 C(资料性) 设计书编写提纲 ...................................................... 18
附录 D(规范性) 野外调查格式及调查表 ................................................ 20
附录 E(规范性) 地质灾害分类 ........................................................ 45
附录 F(资料性) 土的类型与结构 ...................................................... 51
附录 G(资料性) 岩体结构类型及划分 .................................................. 52
附录 H(资料性) 斜坡结构类型划分方案 ................................................ 53
附录 I(资料性)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及其判定............................................. 54
附录 J(资料性) 遥感解译和隐患识别方法 .............................................. 55
附录 K(资料性) 岩土体测试项目及参数表 .............................................. 57
附录 L(资料性)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 ................................................ 59
附录 M(资料性) 成果报告提纲 ........................................................ 75
附录 N(资料性) 数据库建库报告提纲 .................................................. 77
附录 O(资料性) 附图附件编制 ........................................................ 78
参考文献 .............................................................................. 81
II
DB 23/T 3708—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提出。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生态地质调查研究院、黑龙江龙煤地质勘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水文地
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璐、刘新、金飞、刘仁平、徐德林、聂凤军、王铠铭、史鹂泽、高智超、赵
长明、唐晓东、李玉成、赵常青、杨业、梁彦霞、武伟、李宝民、王琦、张心勇、初之人、崔建伟、关
玉洁、吴燕平、迟晓彬、江涛、王立勇、金英子、姜清龙、曲晖、李国栋。
III
DB 23/T 3708—2024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规范
(1:50 000)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50 000)的总体要求、调查区划分及工作量定额、
设计书编写与审查、调查内容、基本调查方法、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成果编制与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为主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2328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 18306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32864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GB/T 4011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 50123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266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GB 50324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DA/T 41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DZ/T 0220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DZ/T 0261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 000)
DZ/T 0269 地质灾害灾情统计
DZ/T 0273 地质资料汇交规范
DZ/T 0283 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规范
DZ/T 0284 地质灾害排查规范
DZ/T 0438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规范(1:50 000)
DD 2015-01 地质灾害遥感调查技术规定
DD 2019-08 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1:50 000)
JGJ 118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SL/T 264 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DZ/T 0438-20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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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
不良地质作用引起人类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损失,主要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
裂缝、地面沉降等灾种。
[来源:DD 2019-08,3.1]
重点调查区
地质灾害发育密集、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城镇及重大工程建设规划、人口聚集等地区。
一般调查区
地质灾害发育密度低、人口与工程活动少的区域。
概查区
无常住人口的高寒地区、森林覆盖区及平原区等地质灾害不易发地区。
4 总体要求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应按县级行政单元进行部署,优先选择地质灾害发育密集、地质环境
条件复杂的城镇及重大工程建设规划、人口聚集等地区。
调查区宜划分为概查区、一般调查区及重点调查区。概查区主要以 1:50 000 比例尺遥感调查为
主;一般调查区按照 1:50 000 比例尺开展孕灾地质条件和承灾体开展调查;重点调查区按 1:10 000 比
例尺开展孕灾地质条件和承灾体开展调查。
调查区采取不平均布设网格方法,应结合承灾体分布特征开展目标地质体调查。
应充分收集利用调查区和周边地质灾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勘察等已有
成果资料,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发展建设规划等资料,结合遥感解译成果,初步分析总结地质灾害
发育分布规律和成灾模式,在此基础上开展野外踏勘。
遥感解译应编制地质环境条件解译图和地质灾害遥感解译图,在精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用遥
感调查等手段代替部分地面调查工作。
野外调查工作宜采用数字化填图方式,加强高分辨率光学影像、无人机遥感、合成孔径雷达干涉
测量(InSAR)、激光雷达测量(LiDAR)、地球物理勘探等技术综合应用。地质灾害调查新技术新方法
及使用范围详见附录 A。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应以 1:50 000 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为基础,对缺少 1:50 000 地质灾害详细
调查成果的地区,应开展 1:50 000 地质灾害、工程地质综合调查。
调查区应采用 1:50 000 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地质图、遥感图等作为工作底图。重点调查区应采用
1:10 000 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地质图、遥感图等作为工作底图,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按斜坡单
元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宜采用栅格单元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
价。斜坡单元应采用汇水盆地、分水岭与河网沟谷结合的方法进行剖分,单元尺寸根据地形切割和地质
灾害发育程度确定;栅格单元尺寸根据地质灾害发育面积和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确定。单体地质灾害调查
点和勘查点应分别开展定性和定量风险评价。
野外调查定位上图精度误差应小于 2 mm,应勾绘出图斑面积大于 4 mm
2的地质灾害和长度大于 2 mm
的线状地物;小于最小上图精度的用规定符号表示,规定符号图示图例按照附录 B 规定执行。
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按照不同调查比例尺编制图件,提交风险调查评价结果。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流程图详见图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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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流程图
5 调查区划分及工作量定额
调查区划分
5.1.1 按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结构、人类工程活动等,将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划分为复
杂、中等和简单三种地区类型。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划分按照 DZ/T 0261 相关要求执行。
5.1.2 根据地质灾害所危及的范围确定其危害对象,主要包括城镇、交通道路、水利水电、矿山等设
施。按危害对象的重要性,将危害等级划分一级、二级和三级。危害等级划分按照 DZ/T 0261 相关要求
执行。
5.1.3 调查区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和危害对象等级,按表 1 划分重点调查区和一般调查区,其
他区域划分为概查区。
表1 调查区分级
调查区分级 危害对象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地质环境条件 复杂程度 复杂 重点调查区 重点调查区 一般调查区
中等 重点调查区 一般(或重点)调查区 一般调查区
简单 一般(或重点)调查区 一般调查区 一般调查区
注: 调查区内其他区域划分为概查区。
工作量定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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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调查基本工作量定额按表2执行。
表2 调查区基本工作量表
工作内容 实测剖面 km 钻探 m 岩土样 组 物探 点
每百平方公 里工作量 概查区 部署遥感调查工作,结合工作需要适当部署工作量
一般调查区 不少于1 不少于25 不少于2 不少于40
重点调查区 不少于15 不少于80 不少于40 不少于600
6 设计书编写与审查
基本要求
6.1.1 应在编制设计书之前充分了解调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防灾减灾工作需求和发展规划,
收集分析调查区相关资料,全面掌握以往工作程度,开展室内分析研究。
6.1.2 应开展基于遥感和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分析的初步解译和野外踏勘,了解工作条件和地质
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6.1.3 设计书应做到目的任务明确、工作部署合理、依据充分、技术方法适用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文字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编写提纲
设计书提纲应主要包括前言、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工作部署、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实物工作量、
经费预算、组织管理、技术管理措施、预期成果等内容。设计书编写提纲详见附录C。
审查与变更
6.3.1 设计书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审查。通过审查的设计书由项目主管部
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6.3.2 设计书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修改和调整的,应报原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7 调查内容
基本要求
7.1.1 应根据调查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调查对象和内容,重点对主要孕灾地质条件和承灾体开展调查,
在满足调查精度要求的条件下兼顾其他调查内容。野外记录内容及相关调查内容按照附录 D 规定执行。
7.1.2 调查内容应按统一的标准进行分类,地质灾害分类标准按照附录 E 规定执行。
孕灾地质条件调查
7.2.1 地形地貌
7.2.1.1 应结合数字高程模型(DEM)、遥感影像(RS)及地形条件,确定调查区地貌单元的形态、成
因、类型,分析斜坡的高度、坡度、坡向等特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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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2 应调查易形成地质灾害的断层崖、背斜山(谷)、向斜山(谷)、中山、低山、丘陵、阶地、
台地、风蚀洼地、崩积堆等地貌特征。
7.2.2 地质构造
7.2.2.1 应系统梳理区域地质资料,分析区域地质构造格架及构造应力应变场背景特征,结合高精度
遥感数据,初步解译调查区内主要断裂、褶皱、大型节理、裂隙等,分析其对地质灾害的控制性作用。
7.2.2.2 应加强地质构造、新构造运动与地震、地球物理等资料分析,调查评价区域性活动断裂的位
置、规模、活动性、活动方式、强度等特征及其与地质灾害的关系,评估活动断裂引发地质灾害的作用。
7.2.2.3 应选择断裂破碎带、断裂交汇带、褶皱转折端等对地质灾害控制性较强的构造部位开展成灾
模式研究。
7.2.3 工程地质岩组
7.2.3.1 对土体工程地质调查应包括:土体分布、成因类型、厚度及其与斜坡结构和稳定性的关系,
测试分析土体颗粒组成、矿物成分、密实度、含水率及渗透性等。土的类型与结构分类详见附录 F。
7.2.3.2 对岩体工程地质调查应包括:地层岩性、岩层产状、岩性组合、节理裂隙、岩组界线、强度
特性、岩体结构等内容。
7.2.3.3 应划分区域工程地质岩组类型,分析其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7.2.4 地表水与地下水
7.2.4.1 以资料收集为主,核查地表水流量、最大流量、历史最高洪水位、水位波动幅度、入渗条件、
冲刷强度及流通情况,分析其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7.2.4.2 应核查调查区地下水基本特征和水文地质结构,包括地下水类型、水位、流量、埋深、泉点、
地下水溢出带、斜坡潮湿带、含水层、隔水层等,分析其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7.2.5 气象、植被与土地利用状况
7.2.5.1 应收集调查区历史降雨记录、多年平均降水量、历史最大降雨量等资料,核查已发生地质灾
害地区的降雨强度、前期降雨量值和临界降雨量值。
7.2.5.2 植被调查应结合遥感解译,确定植被类型、覆盖率。地面重点调查马刀树和醉汉林等现象,
分析其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7.2.5.3 土地利用状况宜收集资料为主,分析主要土地利用类型及其与地质灾害的互馈作用。
7.2.6 人类工程活动
7.2.6.1 应调查切坡、加载、开挖、填方、振动、灌溉、排污、抽排地下水等人类工程活动对斜坡的
扰动情况。
7.2.6.2 应调查矿山开采、城镇建设、重大工程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形成地质灾害的影响。
7.2.6.3 应调查已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类型、数量、修建年份、主要作用、运维情况及防治效果等。
7.2.7 易崩易滑地层
7.2.7.1 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工程地质类比的基础上确定调查区易崩易滑地层。
7.2.7.2 应调查易崩易滑地层的分布区域、范围、规模及发育规律,获取物理力学参数。
7.2.7.3 应调查分析易崩易滑地层可能形成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稳定性、影响范围等。
7.2.8 软弱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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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1 应调查工程地质岩组易软化、易压缩、易流变、易碎裂、易崩解等特性及对形成地质灾害具
有控制性作用的特殊岩土体。
7.2.8.2 应通过钻探工程、山地工程等手段获取软弱层样品。土样主要测试黏聚力、内摩擦角、压缩
系数、含水量、液限、塑限等;岩样主要测试抗剪强度、抗拉强度、抗压强度、膨胀率、耐崩解性指数、
块体密度、吸水率等。
7.2.8.3 应评价受软弱层控制的斜坡稳定性,分析易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及影响范围等。
7.2.9 岩体结构
7.2.9.1 应调查岩体结构面类型、产状、密度、延展性、张开度、粗糙度、充填物、交切关系、软弱
夹层等特征。
7.2.9.2 应划分岩体结构类型,确定优势结构面,分析岩体稳定性及发展趋势,评价发生崩塌、滑坡
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岩体结构类型分类详见附录 G。
7.2.10 斜坡结构
7.2.10.1 应以划分的斜坡单元开展调查工作,包含可能形成崩塌、滑坡的源区和影响区域,初步划分
易产生地质灾害的斜坡区(段)。
7.2.10.2 调查应以实地测量为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质灾害隐患区(段)按照 1:2 000 比例尺开展
工程地质测绘,适当配合钻探、山地工程、物探等手段,编制斜坡工程地质剖面图。
7.2.10.3 应编制调查区斜坡结构类型分区图。斜坡结构类型划分详见附录 H。
7.2.11 风化程度
7.2.11.1 应选择典型剖面划分调查区岩体风化程度,以统一的判识依据开展岩体风化程度调查。划分
标准详见附录 I。
7.2.11.2 应调查风化层的分布、风化带厚度、差异风化特征及风化裂隙的长度、宽度、填充、密度、
交切关系等,分析岩体风化程度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7.2.12 沟谷特征
7.2.12.1 应调查沟谷形态(纵、横断面特征)、规模、松散堆积物、沟谷内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
石风化、水文现象、发育阶段等,分析形成泥石流物源及水动力特征。
7.2.12.2 应调查沟底及沟口中堆积物的岩性、厚度、分布范围、形态特征及不同时期堆积物的组合关
系,判断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活动性。
7.2.13 冻土
7.2.13.1 应调查冻土的类型、厚度、垂向及水平方向的分布规律等,分析季节融化层和季节冻结层的
厚度,调查由冻融产生的鼓胀、下沉、陷落、开裂、滑移等现象。
7.2.13.2 应调查冻土区地下水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和动态变化特征等,分析冻融作用产生地质灾害
的类型、规模和对工程基础设施的影响。
地质灾害调查
7.3.1 滑坡调查
7.3.1.1 应调查滑坡的类型、规模、形态、活动状态、运动形式、边界条件、变形迹象及活动历史等
基本特征,调查滑坡所在斜坡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斜坡结构类型、水文地质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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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2 应调查分析滑坡的诱发因素、分布规律、形成机理和成灾模式等,评价滑坡的稳定性、危险
性和危害性,提出治理措施建议。稳定性野外判别依据评价应按 DZ/T 0261 相关规定执行。
7.3.1.3 滑坡核查、调查、测绘相关内容应按 DZ/T 0261 的相关规定执行。滑坡勘查应按 GB/T 32864
的规定执行。
7.3.2 崩塌(危岩体)调查
7.3.2.1 应调查崩塌(危岩体)的类型、分布高程、规模、活动状态、变形行迹及变形历史、堆积体
等;调查崩塌(危岩体)发生斜坡的地层岩性、岩体结构、软弱层、节理裂隙、风化程度、地下水基本
特征等。
7.3.2.2 应调查崩塌(危岩体)诱发因素、形成机理、成灾模式、致灾范围等,圈定崩塌源和崩塌堆
积区,分析崩落路径,评价崩塌(危岩体)的稳定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稳定性评价按照 DZ/T 0261 的
D.2 的规定执行。
7.3.2.3 崩塌(危岩体)调查、测绘其他相关要求应按 DZ/T 0261 的相关规定执行。
7.3.3 泥石流调查
7.3.3.1 调查泥石流的类型、地形地貌特征、松散物储量、沟口扇形地特征、水动力条件、活动状态、
活动历史、堵塞程度等,调查分析泥石流物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的基本特征。
7.3.3.2 调查泥石流的物源补给途径、一次冲出方量、防治情况、致灾对象等,评价泥石流的易发性、
危险性和危害性。
7.3.3.3 泥石流调查、测绘其他相关内容按照 DZ/T 0261 的相关规定执行,勘查要求可按 DZ/T 0220
相关要求执行。
7.3.4 地面塌陷调查
7.3.4.1 应调查地面塌陷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结构、水文地质条件、软弱层等;调查地下工
程的性质、规模、开采方式、开采规划、地下水疏干情况和降落漏斗分布特征等。
7.3.4.2 应调查地面塌陷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形态特征、影响范围、危害对象、致灾程度、处
置情况等;应分析地面塌陷易发性、危险性和危害性。
7.3.5 地裂缝调查
7.3.5.1 应调查地裂缝发育区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特征、地下水开采情况等,
分析地裂缝灾害的成因机理、形成条件及其影响因素。
7.3.5.2 应调查地裂缝的几何特征、产状、规模、变形迹象及变形历史、成因类型、发育强度、分布
规律、危害程度等。
7.3.6 地面沉降调查
7.3.6.1 应调查地面沉降区第四纪覆盖层土质及厚度、地下水基本特征及水位变化、水文地质结构等。
7.3.6.2 应调查分析地面沉降区面积、累计沉降量、沉降速率、地下水开采情况、地表开裂、诱发因
素、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等。
7.3.6.3 其他相关内容宜按 DZ/T 0283 要求执行。
地质灾害隐患调查
7.4.1 应在调查分析孕灾地质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形成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应用遥感、工程地质类
比、测绘、勘查和测试等手段,综合分析圈定地质灾害隐患位置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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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应重点调查地质灾害隐患所处区域微地貌、易崩易滑地层、软弱层、风化程度、岩体结构、节
理裂隙、地下水、变形特征、形成因素、威胁范围等,分析地质灾害隐患的稳定性。
7.4.3 应重点调查泥石流隐患区域松散堆积物储量、沟道特征、水动力条件、堵塞程度、堆积扇特征、
一次冲出方量和致灾对象等,分析泥石流隐患的活动性。
7.4.4 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记录内容按照 DZ/T 0261 的相关规定执行。重要、典型地质灾害隐患测绘、
勘查相关内容按照 DZ/T 0261 的相关规定执行。
历史灾害调查
7.5.1 以县级行政单元为单位,开展历史地质灾害调查,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救
灾工作信息、致灾因素等。
7.5.2 年度历史灾害调查:调查 1978 年至今的年度地震发生水平、年度气象要素、年度水文要素、年
度灾害发生频次、年度人员受灾、房屋倒损、基础设施损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应对工作情况等。
7.5.3 历史灾害事件调查:调查 1978 年至今的年度灾害事件的发生时间、影响范围、致灾因子、人员
受灾、房屋倒损、基础设施损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应对工作情况等。
7.5.4 重大灾害事件灾情专项调查:调查 1949 年至今的年度重大灾害事件的发生时间、影响范围、致
灾因子、人员受灾、房屋倒损、基础设施损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以及预防准备工作、监测预警工
作、处置救援工作、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等。
承灾体调查
7.6.1 调查区内应调查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内危害对象,一般利用资料收集分析、遥感解译、现场调查
等方式开展,调查内容详见表 3。针对调查区内大规模工程活动,应开展专题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表3 承灾体调查内容
序号 承灾体 调查内容
1 人员 居住、工作或旅游等人员数量和人员结构
2 建筑物 结构类型、建筑用途、面积、楼层数、常住人员等
3 基础设施 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生活设施、通信设施等财产
4 重大工程 重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利水电、交通建设等工程
5 其他 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耕地、经济林地、公园绿地等
7.6.2 单体地质灾害承灾体调查应补充调查承灾体的特征属性信息,如人员的结构特征、房屋的建筑
类型等。单体地质灾害承灾体调查详见附录 D 中表 D.12。
农村切坡建房隐患调查
应加强农村切坡建房形成的边坡演变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重点调查自然坡比、开挖坡比、岩体
结构、防治措施、变形破坏迹象等,分析诱发因素、成灾机理、影响范围及危害程度等。农村切坡建房
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应按附录D中表D.13填写相关内容,作为专项内容进行统计。
8 基本调查方法
资料收集与分析
8.1.1 应收集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防治及与地质灾害相关的气象、水文、地质、规划工程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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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共享和走访、调研。
8.1.2 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初步分析调查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形成条件与诱发因素。
8.1.3 通过综合分析,结合遥感解译,进行预编图。
遥感调查
8.2.1 宜根据调查区实际情况选择遥感技术方法,分析地质灾害类型、边界条件、变形特征、分布发
育规律等,初步圈定地表变形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遥感及隐患识别技术方法详见附录 J。
8.2.2 在调查区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时应选用空间分辨率优于 2 m 的多光谱遥感数据。在重点调查区应
选用空间分辨率优于 1 m 的多光谱或无人机遥感数据。
8.2.3 最新影像数据时效性不宜超过 2 年,云、雪等覆盖率不宜大于 5%,应选择地震、强降雨等对地
质环境有较大影响事件之后的影像数据。
8.2.4 应解译出影像图中图斑面积大于 4 mm
2 的地质灾害和长度大于 2 mm 的线状地物,小于解译精度
的应用规定符号表示。解译的界线与影像误差不应大于 2 mm。
8.2.5 应对识别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野外核查,确认后统一纳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对符合
精度要求的承灾体可解译后再现场核实。遥感解译及野外核查应按附录 D 中表 D.1 填写相关内容。
地面调查
8.3.1 孕灾地质条件调查宜采用追索法及穿越法,应按照调查精度要求布设调查线路和控制点,查明
调查区孕灾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特征。
8.3.2 对重大、典型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应开展不小于 1:2 000 比例尺的工程地质测绘,
对泥石流、地面沉降严重区应开展不小于 1:10 000 比例尺的工程地质测绘。应对典型斜坡开展 1:2 000
实测工程地质剖面测量,实测剖面记录按附录 D 中表 D.14 逐一填写。调查的灾害点应填写调查表格。
8.3.3 在野外调查过程中,原则上滑坡调查点定在滑坡后缘中部,泥石流调查点定在堆积扇扇顶,崩
塌(危岩体)调查点定在崩塌(危岩体)前缘,地面塌陷调查点定在塌陷坑的周缘,地面沉降调查点定
在地面沉降中心,地裂缝调查点定在裂缝位移最大区(段)。
地球物理勘查
8.4.1 应重点布设在典型斜坡区(段)、地质灾害隐患点、崩塌(危岩体)源区、地面塌陷区、泥石
流堆积扇、采空区等位置,结合测区地形地物条件,合理布置物探测线,重点探测工程地质岩组界线、
斜坡结构类型、基覆界面、软弱层、风化程度、塌陷坑、地下空洞、地下水位、节理裂隙、滑面(带)
等。
8.4.2 勘查剖面方向应按垂直探测对象的总体走向或沿着地质灾害条件变化大的方向布设。
8.4.3 测线长度、间距应控制被探测对象。
8.4.4 探测深度应大于地质灾害厚度、基覆界面深度、裂缝深度、塌陷坑深度、地下水埋深、软弱层
深度及钻孔深度等。
8.4.5 地球物理勘查工作应在工程地质钻探之前进行,成果应结合钻探成果进行验证和二次解释,提
高物探成果的准确性。
8.4.6 地球物理勘查成果报告应论述工作方法、地质体的地球物理特征、资料的解释推断、结论和建
议,并附相应的工作布置图、平剖面图、曲线图、解释成果图等。
8.4.7 地球物理勘查方法的选择应按 DZ/T 0261 的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地质钻探
8.5.1 钻探工作量应重点布设在具有代表性的斜坡体、工程地质区(段)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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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钻探应以揭露地质结构为目的,重点揭露控制性结构面、软弱层、潜在滑面(带)、覆盖层、
风化带、地下水等特征。
8.5.3 钻孔编录应按钻进回次逐次记录,钻孔地质编录应按统一表格记录。
8.5.4 岩心采取率不应低于 80%,钻孔深度应穿过目标层位 3 m~5 m。
8.5.5 岩心的地质编录应重点描述滑带、软弱层、风化程度、裂缝、采空区等内容;应记录地下水变
化情况、取样信息和钻进异常现象等。
8.5.6 钻孔竣工后,应及时提交钻孔柱状图和剖面图、钻孔施工设计书、开孔终孔通知书、钻探班报
表、岩心记录表、岩心照片集、采样记录、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记录、钻孔施工小结等资料。
8.5.7 钻孔验收后,对不需保留的钻孔宜进行封孔处理。
8.5.8 野外成果验收前,宜保留各孔岩心。
8.5.9 钻探其他要求按照 GB 50021 规定执行。
山地工程
8.6.1 山地工程应以探槽和浅井为主,调查探测对象的规模、边界、物质组成、形成条件等,获取现
场试验参数等。
8.6.2 山地工程应布置在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点及重点测绘区(段)等。
8.6.3 探槽、浅井的深度应根据调查需要和施工安全具体确定,对探槽、浅井应及时进行详细编录,
制作比例尺为 1:20~1:100 的展示图或剖面图。
8.6.4 应提交地质编录图表、施工小结、照片集等;宜提交重要地段施工记录(支护、变形情况、地
下水排水措施等)、取样记录等。
8.6.5 槽探、浅井等山地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回填,必要时进行保护与封闭。
测试与试验
8.7.1 测试与试验应以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8.7.2 采用原位测试获取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时,宜选择现场直剪试验、大重度试验、孔内波速测试、
岩石声波测试、点荷载试验、渗透试验等方法。
8.7.3 室内试验可用于测试岩土体物质成分及物理力学性质等。岩土体测试项目及参数详见附录 K。
8.7.4 岩土体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应按 GB/T 50123 和 GB/T 50266 规定执行。
9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基本要求
9.1.1 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价,评价方法详见附录 L。
9.1.2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应在易发性、危险性、易损性评价基础上,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四个等
级。
9.1.3 调查区承灾体易损性宜按半定量的方法确定,单体地质灾害勘查点承灾体易损性宜按定量方法
确定,人员易损性应取易损性区间值的高值。
9.1.4 应按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分类型评价地质灾害风险,根据实
际情况综合叠加,确定风险等级,据此开展风险区划。
9.1.5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结果应实地核查,对区划边界、风险等级、异常区等进行复核,必要时补充
相应调查工作量,并对区划结果进行局限性评述。
1:50 000 调查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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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地质灾害易发性应采用统计模型方法(信息量、证据权、层次分析法等)进行评价,以孕灾地
质条件为基础选取评价指标,阈值的选取应与野外调查确定的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相匹配。地质灾害易发
性划分为高、中、低、非四个等级。
9.2.2 应在易发性评价基础上,以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为评价指标,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地
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四个等级。
9.2.3 应分别评估人员和基础设施易损性,设定权重,综合确定承灾体易损性。
9.2.4 将危险性和易损性评价结果叠加运算,形成风险评价与区划结果。
1:10 000 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9.3.1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以斜坡单元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
沉降地质灾害可采用栅格单元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地质灾害易发性划分为高、中、低、非四个等
级。
9.3.2 在易发性评价的基础上,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应结合 10 年一遇、20 年一遇、50 年一
遇、100 年一遇的降雨工况或基本地震、多遇地震、罕遇地震工况,分别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地
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可采用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地面塌陷地表移动变形特征预测值、地
面沉降预测速率等因素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四个等级。
9.3.3 人员聚集区承灾体易损性应在承灾体调查基础上,分别评估人员、基础设施等承灾体的易损性,
叠加确定承灾体的综合易损性。
9.3.4 将危险性和易损性评价结果叠加运算,形成风险评价结果,划分地质灾害风险区(段)。
单体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9.4.1 应对单体地质灾害调查点进行定性评价,确定风险等级。评价方法详见附录 L.4。
9.4.2 应对单体地质灾害勘查点进行稳定性评价,分析地质灾害发生概率,结合现场调查、历史统计、
经验公式和数值模拟等方法划分灾害体潜在影响范围。
9.4.3 在单体承灾体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灾害体潜在影响范围,评价承灾体易损性。
9.4.4 将危险性和易损性评价结果叠加运算,确定单体地质灾害勘查点风险等级。
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9.5.1 1:50 000 调查区风险区划结果应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依据,原则上极高风险区不应开展大
规模城镇和工程建设,有序引导人员、经济向低风险区聚集。汛期应对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范围加强
管控。
9.5.2 1:10 000 重点调查区应编制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建议图件,对风险等级为极高和高的区(段),
提出工程治理、避险搬迁、排危除险、监测预警等一种或多种风险管控建议或风险防控预案。
9.5.3 地质灾害风险等级为中和低的区(段),开发利用时应符合 7.6.1 的规定,并提出相应的风险
管控措施。
9.5.4 宜根据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措施实施后的风险区划结果,适时调整风险区等级。
10 成果编制与验收
图件编制
10.1.1 在分析研究已有成果和最新调查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图件,坐标系应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10.1.2 调查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图件应编制实际材料图、地质环境条件遥感影像图和解译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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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孕灾地质条件图、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地质灾害风
险区划图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等,其比例尺应不小于 1:50 000,重点调查区比例尺应不小于 1:10 000。
10.1.3 成果图件要素齐全,宜包含图名、图例、注记、比例尺、指北针、镶图、镶表和责任签等内容。
10.1.4 应编写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
a) 调查区概况,工作基本情况及完成工作量、起止时间、工作方法及质量评述、相关资料来源及
说明等;
b) 调查区地质环境与社会经济;
c) 孕灾地质条件及特征;
d) 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及成灾模式;
e) 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和易损性评价成果;
f) 风险评价及管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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