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65.020.30
CCS B 43 DB50
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
DB50/T 1646—2024
草食牲畜价格采集规范
2024-07-15 发布
2024-10-15 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0/T 1646—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小琴、刘羽、周少山、张科、赵洲、朱燕、尹权为、殷丽、汪思霖、姚超、
樊莉、赖鑫、李剑。
I
DB50/T 1646—2024
草食牲畜价格采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草食牲畜价格的术语和定义、采集方式、采集时间、计价单位、采集地点、采集类
别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牛、羊、兔等草食牲畜价格采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统货价格 unified
price
货物不分质量、规格、品级,按统一价格购进或出售的价格。通常用于农产品及副食品的交易中。
4 采集方式
4.1 采集价格以定点、定时采集和周期性采集为基础。
4.2 价格波动较大时,可采用专项调查、临时性调查、非定点采集等方式采集。
5 采集时间
每周采集 1 次,产品价格采集时间应在采集日 12:00 前。
6
计价单位
元/kg。
7 采集地点
7.1 活体价格采集地点为养殖场(户)。
7.2 牛肉、羊肉、兔肉价格采集地点为集贸市场。
7.3 生鲜乳价格采集地点为生鲜乳收购站。
7.4 兔毛价格采集地点为养殖场(户)。
1
DB50/T 1646—2024
8 采集类别
8.1 活体价格
8.1.1 牛采集犊牛、架子牛和出栏待宰牛价格。
8.1.2 羊采集羔羊和出栏待宰羊价格。
8.1.3 肉兔采集仔兔和出栏待宰兔价格。
8.2 产品价格
8.2.1 牛肉采用统货价格,无统货价格宜采用定点集贸市场的臀肉价格。
8.2.2 羊肉采用统货价格,无统货价格宜采用定点集贸市场的带臀腿肉价格。
8.2.3 兔肉采用定点集贸市场的白条兔价格。
8.2.4 兔毛采用定点养殖场(户)出售价格。
8.2.5 生鲜乳采用收购站收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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