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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 08-2253-2024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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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30 09: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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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G/TJ 08-2253-2024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ecological urban area DG/TJ 08—2253—2024 J 14150—2024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4年7月1日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24 上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2024〕24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
批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为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主编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经我委审核,现
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 DG/TJ
08—2253—
2024,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DG/TJ
08—2253—201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
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
前 言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
度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复审结果的通知》(沪建标定〔2021〕819
号)要求,本标准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在2018年版标准的基
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区域总体;韧性
安全;健康宜居;低碳高效;经济活力;智慧管控;特色与创新。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融合新一轮上海高品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需求,突出特色
鲜明,构建“1+5+1”七类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指标体系。其中,
“1”为区域总体指标,“5”为韧性安全、健康宜居、低碳高效、经济
活力和智慧管控五类指标,“1”为特色与创新指标。
2.
增加绿色生态城区“基本级”,助力实现“全面绿”的绿色生
态城区目标。
3.
强化更新城区内容,指导上海城市更新中的绿色低碳
建设。
4.
优化评价方法,修改部分条文,提升了操作性。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及建议,
请反馈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大沽
路100号;邮编:200003;E-mail:shjsbzgl@163.com),上海市建
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 号;邮编:
200032;E-mail:
rd@sribs.com.cn),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
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E-mail:shgcbz
@163.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 1 —
主 编 单 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参 编 单 位: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同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碳之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
参 加 单 位: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山恒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 要 起 草 人:孙 桦 孙妍妍 韩继红 杨建荣 潘洪艳
赵一丹 陈 嫣 周晓娟 张改景 王 婧
邱喜兰 邹 寒 杨国淑 袁应根 黄宇驰
赵哲毅 孙明明 张 颖 蒋姣龙 岳志铁
孙大明 许嘉炯 马素贞 张 俊 汤 鹏
高海军 于 兵 戴璐明 王何斌 王燕霞
主 要 审 查 人:陈众励 马伟骏 黄 瑾 陈铁峰 翟晓强
孙 娟 周 燕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2 —
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基本规定 ……………………………………………………… 4 3.1 一般规定 ……………………………………………… 4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 5 4 区域总体 ……………………………………………………… 7 5 韧性安全 ……………………………………………………… 8 5.1 控制项 ………………………………………………… 8 5.2 评分项 ………………………………………………… 8 6 健康宜居 …………………………………………………… 12 6.1 控制项 ………………………………………………… 12 6.2 评分项 ………………………………………………… 12 7 低碳高效 …………………………………………………… 17 7.1 控制项 ………………………………………………… 17 7.2 评分项 ………………………………………………… 17 8 经济活力 …………………………………………………… 22 8.1 控制项 ………………………………………………… 22 8.2 评分项 ………………………………………………… 22 9 智慧管控 …………………………………………………… 26 9.1 控制项 ………………………………………………… 26 9.2 评分项 ………………………………………………… 26 10 特色与创新 ………………………………………………… 29
— 1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标准上一版编制单位及人员信息 ……………………………… 条文说明 ………………………………………………………… 31 32 33 35
— 2 —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 4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 4 3.2 Assessment and rating ……………………………… 5 4 Regional overall ……………………………………………… 7 5 Resilience and safety ………………………………………… 8 5.1 Prerequisite items …………………………………… 8 5.2 Scoring items ………………………………………… 8 6 Health and livability ……………………………………… 12 6.1 Prerequisite items …………………………………… 12 6.2 Scoring items ………………………………………… 12 7 Low carbon and high efficiency …………………………… 17 7.1 Prerequisite items …………………………………… 17 7.2 Scoring items ………………………………………… 17 8 Economy and vitality ……………………………………… 22 8.1 Prerequisite items …………………………………… 22 8.2 Scoring items ………………………………………… 22 9 Intelligence and control …………………………………… 26 9.1 Prerequisite items …………………………………… 26 9.2 Scoring items ………………………………………… 26 10 Characteristics and innovation …………………………… 29
— 3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Standard-setting units and personnel of the previous version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31 32 33 35
— 4 —
1 总 则
1.0.1 为推进上海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
城区人居品质,规范本市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城区和更新城区的绿色生态评价。
1.0.3 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城区
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环境、产业、人文等特点,对城区全寿命期
的区域总体、韧性安全、健康宜居、低碳高效、经济活力、智慧管控
等进行综合评价,并鼓励城区在特色与创新方面发展。
1.0.4 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
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1 —
2 术 语
2.0.1 绿色生态城区 green
ecological
urban
area
以绿色低碳、生态宜居为发展目标,在具有一定用地规模的
集中城市化区域内,通过科学统筹规划、低碳有序建设、创新精细
管理等诸多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碳源和增加碳汇,实现空间布
局合理、公共服务功能完善、生态环境品质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
用、运营管理智慧高效、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的人、城市及自然和谐
共生的城区。
2.0.2 韧性 resilience
城区受到灾害冲击时,具有抵御灾害、减轻损失并从灾害中
快速恢复的能力。
2.0.3 全龄友好 all-age
friendly
以各年龄群体的多层次需求为导向,满足不同阶段的物质和
精神需求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理念。
2.0.4 生物多样性 biodiversity
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
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包括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三个
层次。
2.0.5 绿色交通 green
transportation
以低污染、低能耗、适合都市环境的公共交通方式为主导,自
行车和步行等交通方式为辅助,通过科学的道路系统规划,采用
合理的交通技术和有效的交通管理策略,实现通达有序、安全舒
适、环境友好的交通体系。
2.0.6 虚拟电厂 virtual
power
plant
通过先进信息通信技术和软件系统,实现分布式电源、储能
— 2 —
系统、可控负荷、电动汽车等分布式能源资源的聚合和协调优化, 以作为一个特殊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和电网运行的电源协调管理 系统。 2.0.7 绿色金融 green finance 为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改善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 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 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产品包 括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 品等金融品种。 2.0.8 碳普惠 carbon inclusion 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绿 色出行、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的减碳 行为,基于碳普惠方法学进行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运用商业 激励、政策支持、市场交易等方式,推动建立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 式的正向激励机制。 2.0.9 数字基础设施 digital infrastructure 城市运行和管理的数字基础条件,包括通信接入系统、移动 信号覆盖系统、城域感知网络、数据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等,是城 市、城区数字化能力的集中体现,为城市运行提供数字化服务 能力。 2.0.10 电气化率 electrification rate 终端电力能源消费与区域终端全部能源消费的比值。
— 3 —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对象应为具有明确规划用地范围的
城区,分新建城区和更新城区两类。
1 新建城区,原则上应与相应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
范围保持一致,待开发用地面积不宜小于0.5km
2。
2 更新城区,宜与区域更新的用地范围保持一致,用地规模
不宜小于0.3km
2。
3.1.2 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应分为规划设计评价和实施运管
评价。
1 规划设计评价应在绿色生态专业规划及近期重点项目实
施计划完成,且至少5%的地块完成出让或划拨后进行。
2 实施运管评价应在主要道路、水、电、气、通信等市政设施
建成,城区至少50%以上地块完成建设,且近期重点项目实施计
划中的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后进行。
3.1.3 申请评价方应按照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要求,对申报
城区进行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绿色生态定位,选用适宜的
绿色生态技术,进行全过程管控。提交材料如下:
1 规划设计评价应提供绿色生态相关规划、自评估报告等。
2 实施运管评价应提供绿色生态相关规划、自评估报告、专
项实施或分析报告等。
3.1.4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
规划、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考察,出具评价报告,确
定等级。
— 4 —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指标体系应由“1+5+1”七类指标构
成。“1”为区域总体指标,指标全部为控制项;“5”为韧性安全、健
康宜居、低碳高效、经济活力和智慧管控五类指标,且每类指标均
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1”为特色与创新指标,指标全部为评
分项。
3.2.2 区域总体指标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达标或不达标。
3.2.3 韧性安全、健康宜居、低碳高效、经济活力和智慧管控五
类指标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达标或不达标;指标评分项的评定结
果为分值。
3.2.4 特色与创新指标评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
3.2.5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的分值设定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评价阶段 区域总体与 五类指标控 制项基础分值 评价指标评分项满分值 特色与创新 评分项 满分值
韧性 安全 健康 宜居 低碳 高效 经济 活力 智慧 管控
规划设计 300 100 100 200 70 70 200
实施运管 300 100 100 200 100 100 200
3.2.6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
Q=(Q0+Q1+Q2+Q3+Q4+Q5+QA)/10
(3.2.6)
式中:Q———总得分;
Q0———区域总体与五类指标控制项为基础分值,当满足区域
总体、控制项的全部要求时取300分;
Q1~Q5———分别为五类指标(韧性安全、健康宜居、低碳高效、经
济活力、智慧管控)评分项得分;
— 5 —
QA———特色与创新评分项得分。
3.2.7 绿色生态城区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个
等级。
3.2.8 绿色生态城区等级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 当满足区域总体和五类指标控制项全部要求时,绿色生
态城区达到基本级。
2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的绿色生态城区均应满
足本标准控制项的全部要求,且韧性安全、健康宜居、低碳高效、
经济活力和智慧管控五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
满分值的30%。
3 当总得分分别达到60分、70分、80分时,绿色生态城区
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 6 —
4 区域总体
4.0.1 城区应在总体规划、单元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相
关专项规划中强调绿色低碳理念,通过相关规划的逐层落实,对
规划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控制和引导。
4.0.2 城区应开展生态诊断与潜力评估,基于生态本底分析确
定合理的绿色生态定位。
4.0.3 城区应因地制宜地编制绿色生态专业规划,建立相应的
指标体系,在韧性安全、健康宜居、低碳高效、经济活力、智慧管
控、特色与创新等方面践行绿色低碳理念。
4.0.4 城区应编制碳排放分析报告,量化城区碳减排目标,制订
分阶段的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
4.0.5 城区应建立保障管控机制,明确建设和运营的管理机构
及措施。
4.0.6 城区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过程应组织公众参与。
4.0.7 城区应加强过程管控,开展评估工作,并具备区域建设管
控方面的信息管理功能。
— 7 —
5 韧性安全
5.1 控制项
5.1.1 保护利用规划范围内原有的自然地形、水域、湿地等,并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和资源环境特征进行场地设计、规划布局。
5.1.2 城区内人员应急疏散标识应设置合理。
5.1.3 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完善,污水、生活垃圾均应实现全
收集全处理,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理处置;新建城区应采用
分流制排水系统,或位于分流制地区的更新城区应杜绝雨污
混接。
5.2 评分项
Ⅰ 空间韧性
5.2.1 科学划定防灾和应急公共空间,提升城区公共空间韧性
和应急管理水平,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累计:
1 优先选择社区公园、社区广场、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
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社区应急避难场所500m 覆盖率达到
80%,得3分;达到100%,得5分。
2 新建城区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达到2m
2/人,或更新城区人
均避难场所面积达到1.5m
2/人,得5分。
5.2.2 合理开发利用城区地下空间,形成功能适宜、布局合理、开
发有序的规划布局,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累计:
— 8 —
1 将重要公共活动中心、轨道交通换乘枢纽等作为重点,进
行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利用,得5分。
2 相邻地块地下空间有整体开发要求的区域,地下空间整
体连片开发,得5分。
5.2.3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评估,对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实施
有效的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1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评估,得6分。
2 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风险得到管控和有效修复治理,得
4分。
5.2.4 根据城区风环境特征,合理布局开敞空间和通风廊道,评
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利用河道、绿地、街道等形成连续的开敞空间和通风廊
道,得5分。
2 采用风环境模拟等技术手段,对通风廊道布局进行优化,
形成有利于改善微气候的城市空间形态,得5分。
Ⅱ 设施韧性
5.2.5 提高地下管线设计标准和建设质量,加强日常维护和预
防性修复,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 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或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方案,得6分。
2 城区内地下管线事故数大于0.05起/(百公里·年),但
不超过0.1起/(百公里·年)的,得3分;城区内地下管线事故数
不超过0.05起/(百公里·年)的,得6分。
5.2.6 合理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城区内三类及以上城市市政管
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表5.2.6的规
则评分。
— 9 —
新建城区 更新城区 得分
70%≤覆盖比例<90% 或 长度≥0.5km 10%≤覆盖比例<50% 或 长度≥0.3km 6
90%≤覆盖比例 或 长度≥1km 30%≤覆盖比例 或 长度≥0.5km 8
5.2.7 合理采用低影响开发模式,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并构
建包括源头减排、雨水管渠、排涝除险和应急管理的城镇内涝防
治系统,建设海绵城市,评价总分值为13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分并累计:
1 采用低影响开发模式,按照海绵城市规划合理设置绿色
雨水设施,得4分。
2 新建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或更新城区年径
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0%,得3分。
3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条件下,无居民住宅和工商业
建筑物底层进水,且城区内所有道路中至少有一条车道的积水深
度不超过15cm 或者退水时间不超过0.5h,得3分。
4 下穿立交道路、低洼区域道路设置积水监测装置和预警
预报显示屏,得3分。
5.2.8 城区内的河湖水体采用林水复合建设理念,提高河湖调
蓄空间和森林覆盖,评价总分值为8分。实施林水复合岸线比例
达到30%,得3分;达到50%,得6分;达到60%,得8分。
Ⅲ 管理韧性 5.2.9 建立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评价总分值 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管理信息系统包含地下管线及其附属构筑物、综合管廊 — 1 0 —
信息,得6分。 2 管理信息系统包含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等市 政基础设施信息,得4分。 5.2.10 对城区内燃气安全、路面沉降、管网漏损和桥梁结构健 康等开展运行监测,及时有效识别、评估、管理、监测、预警、处置 城市运行风险,实现城市安全运行全生命周期监测管理,评价总 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设置燃气安全、路面沉降、管网漏损或桥梁结构健康等风 险监测装置,设置一类,得2分;设置两类,得4分;设置三类及以 上,得6分。 2 监测数据统一接入市级或区级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 台,城区可获得综合安全运行信息,得2分。 5.2.11 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与响应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 训和演练,评价总分值为7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制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响应相关措施,得7分。 2 编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培训、演练、宣传等工作,按下列 规则评分并累计: 1) 按规定需要编制应急预案的企业、单位、组织等,编制相 应预案,得3分。 2) 开展针对社区居民的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覆盖社区数 量比例达到50%以上,得2分。 3) 构建多样的宣传教育模式和平台,得2分。 — 1 1 —
6 健康宜居
6.1 控制项
6.1.1 城区选址和建设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和各类保护区的
控制要求。新建城区选址应毗邻成熟地区,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联
动;或更新城区应将城市功能完善和空间环境品质提升有机
结合。
6.1.2 城区规划应注重功能复合、产城融合、空间集约。建设用
地至少包含居住用地(R类)和公共设施用地(C类)。
6.1.3 城区环境质量优良,地表水、空气、噪声环境质量应符合
相应的上海市环境功能区划质量要求,近三年无重大、特别重大
突发环境事件。
6.2 评分项
Ⅰ 用地与空间布局
6.2.1 城区定位合理,与周边地区功能协调,职住平衡,评价总
分值为4分,按表6.2.1的规则评分。
职住平衡比JHB 分值
JHB<0.5或JHB>5 0
0.5≤JHB<0.8或1.2 0.8≤JHB≤1.2 4
6.2.2 城区规划注重街坊用地的功能混合,评价总分值为5分。 — 1 2 —
新建城区功能混合街坊比例达到50%,得3分;达到70%,得 5分;或更新城区功能混合街坊比例达到 30%,得 3 分;达到 50%,得5分。 6.2.3 合理规划城区道路,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 评分并累计: 1 街区内路网密度达到8km/km 2,得2分;达到10km/km 2, 得4分;达到12km/km 2,得6分。 2 道路面积率达到15%,得1分;达到20%,得2分。 6.2.4 采取公共交通导向的用地布局模式,提高轨道交通站点 周边用地的开发强度,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并累计: 1 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站点600m 范围内商业服务业用地和 商务办公用地容积率达到2.5,或中心城区以外地区达到2.0,得 3分。 2 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站点600m 范围内住宅组团用地容积 率达到2.0,或中心城区以外地区达到1.6,得2分。 6.2.5 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激发都市活力,评价总分值为5分, 按下列规则评分: 1 新建城区编制城市设计,强化城区特色,塑造城市气质, 形成整体有序、尺度宜人,标志突出的城市意象,提升建筑和公共 空间品质,得5分。 2 更新城区编制规划实施方案,整合利用空间资源,完善市 政、公共服务、停车等功能配套,提升人居环境,促进公共设施和 活动空间共建共享,得5分。 Ⅱ 公共空间 6.2.6 建设功能复合、活力多元、舒适便捷的公共空间体系,实 现公园绿地步行可达,水岸空间连续贯通,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 1 3 —
1 建设功能复合的蓝绿生态走廊,骨干河道两侧公共空间
贯通率达到90%,得2分;达到100%,得4分。
2 公共开放空间(400m
2 以上的绿地、广场等)的5min步
行可达覆盖率达到80%,得2分;达到100%,得4分。
6.2.7 城区合理规划绿地系统,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
评分:
1 新建城区,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绿地率达到35%,得
2分;达到38%,得4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m
2/人,得
2分;达到11m
2/人,得4分。
2 更新城区,新增绿色开放空间(单个面积达到400m
2 及
以上)1个,得6分;2个及以上,得8分。
6.2.8 打造连续成网、空间复合、便捷接驳、特色彰显的慢行网
络,评价总分值为7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步行交通网络全路网密度达到10km/km
2,且非机动车交
通网络全路网密度达到8km/km
2,得4分;若为工业区或物流园
区,其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网络全路网密度均应大于4km/km
2,得
4分。
2 街道安全有序、功能复合、活动舒适、空间宜人,得3分。
Ⅲ 全龄友好
6.2.9 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健全全龄友好、服务精准、便捷可 达的高品质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评价总分值为12分,按下列规 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社区教育、社区医疗、社区养老、社区文化、社区体育设施 步行可达覆盖率达到80%以上,1项得2分,2项得4分,最高得 10分。 2 根据地区特点、人群诉求、服务半径等合理增设品质提升 类设施,且步行可达覆盖率达到50%以上,得2分。 6.2.10 关注儿童成长,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评价总分值为 — 1 4 —
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 区等服务设施,且配备童趣标识导引系统,得3分。 2 布局与营造儿童活动空间,注重运动及游戏场地打造,新 建居住区的儿童游乐场地面积不小于100m 2,得2分;或老旧小 区结合公共空间、绿化等进行儿童活动场地友好化改造,增设游 戏设施,得2分。 6.2.11 设置人性化、无障碍的过街设施,增强城区各类设施和公 共空间的可达性,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过街天桥和过街隧道至少采用一种形式无障碍设施,得3分。 2 主次干道及商业中心周边道路的人行横道设置盲道,得2分。 6.2.12 提供多样化住房,打造高品质住区,评价总分值为8分, 按下列规则评分: 1 新增住房提升保障性住房、市场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比 例,按表6.2.121的规则评分。
面积比例 分值
≥10% 2
≥20% 4
≥30% 6
≥40% 8
2 老旧小区建筑修缮、加装电梯、提升绿化、完善配套设施
等宜居性改造,按表6.2.122的规则评分。
面积比例 分值
≥20% 2
≥40% 4
— 1
5 —
面积比例 分值
≥60% 6
≥80% 8
Ⅳ 生态环境品质
6.2.13 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根据目标物种的复育需求,逐步
恢复和重建栖息地,科学配置绿化植物,城区绿化形式多样,评价
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设具有栖息地功能的生物(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友
好型集中绿地,得3分。
2 采用复层种植结构,合理配置绿化中乔灌草比例,得2分。
3 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形式,得3分。
6.2.14 城区无排放超标的大气污染源,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施工工地扬尘符合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建筑施工颗粒
物控制标准》DB31/964的规定,得3分。
2 餐饮油烟、汽车维修污染物的排放分别符合现行上海市
地方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汽车维修行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288的规定,得3分。
6.2.15 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城区噪声,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无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扰民投
诉,得2分。
2 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地上轨交两侧30m 内存在噪声敏
感建筑的区域均设置声屏障,得2分。
3 新建噪声敏感建筑具有隔声设计,并符合相关设计标准
要求,得2分。
— 1
6 —
7 低碳高效
7.1 控制项
7.1.1 应制定能源综合利用规划,统筹高效利用各种能源。
7.1.2 应对接城市交通系统制定绿色低碳交通专项规划,推动
绿色低碳出行。
7.1.3 应制定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规模化
发展。
7.1.4 应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
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7.2 评分项
Ⅰ 区域能源 7.2.1 勘查和评估城区内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及适用条件,合理 规模化利用可再生能源,评价总分值为14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 新建城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5%,得6分;达到8%, 得10分;达到10%,得14分。 2 更新城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得6分;达到3%, 得10分;达到5%,得14分。 7.2.2 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资源或燃气三联供系统,评价总分值 为9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利用周边余热、废热,组成能源梯级利用系统,得9分。 2 采用以供冷、供热为主的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系统,系统 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75%及以上,且年利用小时数达到 — 1 7 —
2500h及以上,得9分。
7.2.3 积极推进城区虚拟电厂建设,评价总分值为14分,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形成以需求响应、储能、V2G等为核心的虚拟电厂电力调
节服务方案,得2分。
2 合理引进虚拟电厂运营商、负荷聚合商、综合能源服务商
等创新模式,得2分。
3 积极推进城区大型公共建筑虚拟电厂建设,建筑自动需
求响应比率达到25%,得6分;达到30%,得8分;达到35%,得
10分。
7.2.4 市政公共设施采用高效节能的系统和设备,评价总分值
为8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 新建城区市政公共设施采用高效节能的系统和设备的比
例达到90%,得6分;比例达到100%,得8分。
2 更新城区市政公共设施采用高效节能的系统和设备的比
例达到50%,得6分;比例达到80%,得8分。
Ⅱ 绿色交通
7.2.5 结合城区地形及地物,合理规划设计道路路线、慢行空 间,得8分。 7.2.6 公共交通系统便捷、配套服务设施完善、车辆清洁低碳, 评价总分值为1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轨道交通站点600m 用地覆盖率达到80%(或公交站点 500m 覆盖率达到100%),得4分。 2 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设置公交站、非机动车停车场、出租车 候客泊位等接驳换乘设施,各设施间换乘步行距离不大于150m, 得4分。 3 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100%,得4分。 4 公共交通系统具有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得4分。 — 1 8 —
7.2.7 合理设置共享自行车停车设施和公共停车场,评价总分
值为1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合理设置共享自行车停车设施,并规范有序管理,得
4分。
2 合理设置驻车换乘(P+R)停车场,得4分。
3 公共停车场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
或深井式停车库等集约停车方式的比例达到80%,得4分。
4 公共停车场及驻车换乘(P+R)停车场配置充电设施的停
车位比例达到20%,其中快充车位不少于总配置充电设施车位的
30%,得4分。
Ⅲ 绿色建筑
7.2.8 结合城区新建建筑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绿色建筑建设
目标及技术策略,评价总分值为1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累计:
1 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得6分。
2 健康建筑及其他绿色高性能建筑的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
比例达到10%,得5分。
3 合理采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技术,得5分。
7.2.9 城区内既有民用建筑实施绿色低碳改造,提升既有建筑
性能,评价总分值为14分。实施绿色低碳改造的建筑面积占改
造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得6分;达到20%,得10分;达到
30%,得14分。
7.2.10 新建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要求,
评价总分值为15分。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要
求进行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得5分;达
到5%,得10分;达到10%,得15分。
— 1
9 —
Ⅳ 水资源利用
7.2.11 城区供水管网实行用水分区分级计量和漏损控制技术,
评价总分值为13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实行分区分级计量,得5分。
2 采用先进的供水管网管理技术。新建城区采用2项,得
6分;采用3项及以上,得8分。或更新城区采用1项,得6分;采
用2项及以上,得8分。
7.2.12 合理利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12分,按下列规则
评分:
1 新建城区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5%,得8分;达到8%,
得12分。
2 更新城区市政杂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
水量的比例不低于40%,得8分;不低于60%,得12分。
Ⅴ 固废和材料利用 7.2.13 对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评价总分值为12分,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得4分;达到45%,得 6分。 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得4分;达到93%,得 6分。 7.2.14 合理使用绿色低碳建材和环保材料,评价总分值为 13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得3分;达到 50%,得5分。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及更新时绿色低碳建材应用比 例达到10%,得3分;达到30%,得5分。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采用再生粗骨料、再生砌块(砖)、再 生沥青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占同种类产品的比例达到 — 2 0 —
10%,得2分;达到20%,得4分。
3 城区内采用其他绿色低碳环保材料产品,得4分。
Ⅵ 碳排放
7.2.15 城区碳排放强度低于同类区域的平均水平或创建基期
水平,评价总分值为20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 新建城区,强度下降率达到20%,得12分;达到30%,得
16分;达到40%,得20分。
2 更新城区,强度下降率达到10%,得12分;达到15%,得
16分;达到20%,得20分。
— 2
1 —
8 经济活力
8.1 控制项
8.1.1 应编制产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双碳和绿色发展
目标。
8.1.2 应制定有利于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激励政策。
8.1.3 工业废气、废水应达标排放。
8.1.4 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应开放。
8.2 评分项
Ⅰ 产业发展 8.2.1 构建完善城区产业准入制度,规范产业用地投资强度、单 位土地产出率、产业能效,评价总分值为12分,按下列规则分别 评分并累计: 1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比本市相关行业规定中的控制值提高 幅度达到10%,得2分;达到15%,得4分。 2 土地产出率达到本市相关行业规定中的控制值和推荐值 的平均值,得2分;达到推荐值,得4分。 3 工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本市相关行业规定中工业主 要行业产品能效准入值,各建筑业态(非工业主要行业)单位建筑 年综合能耗达到非工业主要行业能效先进值水平,得4分。 8.2.2 城区内产业形成集聚发展优势,产业功能专业化程度高, 主导产业具有特色、有较强竞争力,评价总分值为5分。区位熵 达到1.2,得3分;达到1.8,得5分。 — 2 2 —
8.2.3 城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评价总分值为
1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得2分;
达到65%,得3分;达到70%,得4分。
2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得
2分;达到25%,得3分;达到30%,得4分。
3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得
2分;达到15%,得3分;达到20%,得4分。
4 城区布局本市相关行业规定中的“培育类”和“鼓励类”
产业达到1种,得2分;达到2种,得4分;达到3种及以上,得
6分。
Ⅱ 绿色经济
8.2.4 城区发展过程中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与单位地区生产 总值水耗低于本市节能节水考核目标,合理布局循环经济产业 链,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年平均下降率低于本市目标且相 对基准年的年均进一步降低率达到0.5%,得2分;达到1%,得 3分。 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年平均下降率低于本市目标且相 对基准年的年均进一步降低率达到0.5%,得2分;达到1%,得 3分。 3 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绿色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得2分;城 区产业间形成相互关联,或产业副产品实现相互利用,得3分;形 成完整或较为完整的绿色产业循环经济体系,得4分。 8.2.5 提升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绿色化程度,积极发展绿色 低碳转型产业,评价总分值为9分。城区布局绿色低碳转型 产业达到2类,得3分;达到3类,得6分;达到4类及以上,得 9分。 — 2 3 —
8.2.6 建立绿色投融资机制,加强资本市场化运作,对环保、节
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使用绿色信贷、
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绿色金融工具,使
用1种工具得1分,评价总分值为6分。
Ⅲ 人文活力
8.2.7 建立科学有效的绿色低碳治理体制,确保城区充满活力、 和谐有序,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立绿色低碳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得4分。 2 多元化的主体参与城区治理过程,参与主体包括政府机 构、非政府/非营利机构、专业机构和居民,得3分。 3 社会参与组织形式多于4种,得3分。 8.2.8 社区、园区、学校等开展绿色低碳管理、绿色宣传、绿色主 题活动等,形成良好的绿色生活氛围,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开展绿色低碳教育宣传,举办绿色低碳科普活动,得 3分。 2 组织开展绿色低碳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得3分。 8.2.9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施行绿色出行、绿色 采购、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等,开展绿色信息披露,体现绿色社会 责任感,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实施绿色出行,新能源汽车占比40%,得3分。 2 实施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措施,得2分。 3 开展绿色低碳信息披露,得3分。 8.2.10 开展各类绿色主题类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评价总分值为 1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绿色社区创建覆盖率80%,得2分。 2 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工厂等示范创建工 程达到2个,得2分;达到3个及以上,得4分。 — 2 4 —
3 节约型机关、节水型机关(单位)、绿色机关食堂等示范创
建工程达到2个,得2分;达到3个及以上,得4分。
8.2.11 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提升居民幸福感,评价总分值为
6分。民生幸福指数达到90%,得3分;达到95%,得6分。
— 2
5 —
9 智慧管控
9.1 控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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