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dedicated radio system of city rail transit
DG/TJ 08—104—2022 J 10343—2022
主编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2年12月1日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24 上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2022〕370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
批准《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技术标准》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
线通信系统技术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
范,统一编号为 DG/TJ
08—104—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
实施。原《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技术规范》(DG/TJ
08—104—201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
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前 言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
定〔2019〕752号)的要求,由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会同相关
单位,在认真总结原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
线通信系统技术规范》DG/TJ
08—104—2014的基础上,结合近
几年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
全面修订,以适应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对专用无线通信系统不断发
展的业务需求。
原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技
术规范》DG/TJ
08—104—2014是针对 TETRA 数字集群通信系
统编制的。近几年,随着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技术的发展,上海轨
道交通从14、15、18号线开始建设基于 LTE技术的 B-TrunC宽
带集群通信系统。
本次修编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B-TrunC宽带集群系统的系
统架构和组成、信号覆盖、工作频段和信道带宽、业务和功能要
求、性能要求、设备技术要求、接口要求、标识和编解码要求等,保
留了原标准中关于 TETRA数字集群系统的大部分内容,修改了
以下内容:①简化了交换中心设置的要求,删除了降级功能的相
关要求;②整合了用户配置中的条款;③将光纤直放站指标修改
为数字直放站的指标。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实施本标准的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
议,请反馈至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
1号楼;邮编:200125;E-mail:shjtbiaozhun@126.com),上海申通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地址:上海市桂林路909号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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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103;E-mail:xuzhipeng@shmetro.com),上海市建筑建
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
E-mail:shgcbz@163.com),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北京中兴高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三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纪文莉 胥智鹏 王 森 柏 锋 许 锐
张鹏辉 沈新华 张 孟 刘 晖 张立东
占三毛 郑燕燕 周 晨 何 洁 唐晨彬
冯 芒 郭 瑞 李 炜 卢 滢 王 茜
杜 斌 余勇军 陶 城 袁志骞 沙 宏
主要审查人:郑国莘 赵晓蓉 李侠宇 陆唯群 邹劲柏
秦 方 傅 丹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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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语和缩略语 ………………………………………………… 2 2.1 术 语 ………………………………………………… 2 2.2 缩略语 ………………………………………………… 3 3 宽带集群通信系统 …………………………………………… 5 3.1 系统架构和组成 ……………………………………… 5 3.2 无线信号覆盖 ………………………………………… 6 3.3 工作频段和信道带宽 ………………………………… 6 3.4 系统业务与功能要求 ………………………………… 7 3.5 系统性能要求 ………………………………………… 10 3.6 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 11 3.7 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 12 3.8 系统间接口要求 ……………………………………… 14 3.9 与其他系统接口要求 ………………………………… 14 3.10 标识和号码要求 …………………………………… 15 3.11 音视频编解码要求 ………………………………… 16 4 TETRA数字集群通信系统 ………………………………… 17 4.1 系统组网 ……………………………………………… 17 4.2 系统设置 ……………………………………………… 17 4.3 设备组成 ……………………………………………… 20 4.4 系统主要功能 ………………………………………… 21 4.5 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 24 4.6 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 25 4.7 接口要求 ……………………………………………… 27 — 1 —
5 其他要求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标准上一版编制单位及人员信息 ……………………………… 条文说明 ………………………………………………………… 29 30 31 32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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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 …………………………………………… 1 2 Terms and abbreviation …………………………………… 2 2.1 Terms ………………………………………………… 2 2.2 Abbreviation …………………………………………… 3 3 Broadband trunking communication system ……………… 5 3.1 System architecture and design ……………………… 5 3.2 Wireless signal coverage ……………………………… 6 3.3 Frequency band and width …………………………… 6 3.4 Service and system function requirements ………… 7 3.5 System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 10 3.6 System equipments technical requirements ……… 11 3.7 Termin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 12 3.8 System inner interface requirements ……………… 14 3.9 External interface requirements …………………… 14 3.10 Identity and number requirements ……………… 15 3.11 Audio video codec requirements ………………… 16 4 TETRA digital trunking system ………………………… 17 4.1 System networking ………………………………… 17 4.2 System setting ……………………………………… 17 4.3 Equipment composition …………………………… 20 4.4 System general function …………………………… 21 4.5 System technical index ……………………………… 24 4.6 Equipment technical requirements ………………… 25 4.7 Interface requirements ……………………………… 27 — 3 —
5 Other requirements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Standard-setting units and personnel of the previous version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29 30 31 32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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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简称“专用无线通信系
统”)为轨道交通的语音、视频和数据信息传送提供可靠的通信手
段,为轨道交通网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集群调度指挥服务,同
时服务于行车指挥、应急抢险、维保管理、车站作业等。为统一轨
道交通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中地铁、轻轨新建、改扩建专
用无线通信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1.0.3 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和升级改造的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应采
用宽带集群通信系统,扩建和局部改造的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可采
用 TETRA数字集群通信系统。
1.0.4 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应集约化建设,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
保护。系统所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依法取得型号核准证且
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
1.0.5 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除应执行
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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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缩略语
2.1 术 语
2.1.1 宽带集群通信 broadband trunking communication(B- TrunC) 由我国提出的基于 TD-LTE的宽带数字集群通信标准,支持 宽带数据传输业务、语音和多媒体形式的指挥调度业务。 2.1.2 调度台 dispatcher 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连接到集群核心网、发起集群调度业务 的特殊终端,业务权限高于普通终端。 2.1.3 陆上集群无线电系统 terrestrial trunked radio (TETRA) 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推荐的一种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 统标准,主要应用于专用网络调度指挥通信。 2.1.4 二次开发 secondary development 在原装系统提供的应用程序接口基础上,定制开发符合列车 无线调度、轨道交通行业用户特殊功能需求和实际操作需求的系 统和操作界面。 2.1.5 综合运营协调中心 comprehensive operation coordination center (COCC) 在轨道交通网络中,负责整个网络运营协调、监控的中心,以 实现网络各线路有效、合理、协调地运行,最大限度满足客流需 求,充分发挥系统整体能力和综合效益,确保网络运营安全高效。 2.1.6 运营控制中心 operation control center (OCC) 线路所有信息的集散地和交换枢纽,是对线路列车运行、电 力供应、设施设备、防灾报警等实行调度指挥和管理的中心。 — 2 —
2.1.7 车辆基地控制中心 depot control center (DCC) 负责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内监控、调度、指挥、管理和协调等日 常运营维护生产工作的中心。
2.2 缩略语
英文缩写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
AMR Adaptive Multi-Rate 自适应多速率编码
ATS Automatic Train Supervision 自动列车监控
B-TrunC Broadband Trunking Communication 宽带集群通信
BBU Base Band Unit 基带处理单元
CIF Common Intermediate Format 通用中间格式
DC Direct Current 直流电
eHSS Enhanced Home Subscriber Server 增强型归属用户服务器
eMME Enhanced Mobility Management Entity
增强型移动管理实体
GPS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全球定位系统
IEEE Institute of Engineers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
IMSI International Mobile Subscriber Identity 国际移动用户标识
IP Internet Protocol 网络协议
IPH Interphone Handle 乘客应急对讲
LTE Long Term Evolution
长期演进
MOS Mean Opinion Score 平均意见得分
MTBF 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 平均无故障时间
MTTR Mean Time To Restoration 平均修复时间
NTP Network Time Protocol 网络时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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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英文缩写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
NAS Non-Access Stratum 非接入层
RRU Radio Remote Unit 射频拉远单元
RSRP Reference Signal Receiving Power 参考信号接收功率
SIP Session Initiation Protocol 会话初始协议
SNMP 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 简单网络管理协议
PIS Passenger Information System 乘客信息系统
TCF Trunking Control Function 集群控制功能体
TMF Trunking Media Function 集群媒体功能体
UPS 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 不间断电源系统
xGW x Gateway 服务和包分组网络网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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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宽带集群通信系统
3.1 系统架构和组成
3.1.1 城市轨道交通宽带集群通信系统应综合承载行车控制、
宽带集群指挥调度业务,宜支持列车紧急文本下发业务、列车运
行状态监测业务,可承载车载视频监控业务、车载PIS业务。
3.1.2 综合承载的宽带集群调度、行车控制两大核心业务宜采
用接入网共享架构。
3.1.3 城市轨道交通宽带集群通信系统的核心网宜多线共享。
3.1.4 城市轨道交通宽带集群通信系统应根据线路规模确定核
心网数量,宜采用多核心网架构。
3.1.5 城市轨道交通宽带集群通信系统应由核心网、基站、调度
子系统、无线终端和网管子系统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核心网应实现宽带集群业务和数据业务,包含eMME、
xGW、eHSS、TCF、TMF五个逻辑实体;其网元设备可根据实际
部署,集成多个逻辑实体功能。
2 基站应支持数据终端和宽带集群终端的接入,实现宽带
数据接入以及宽带集群业务和功能,并应包含BBU、RRU 逻辑功
能单元。
3 调度子系统应为调度员提供集群业务的调度、管理功能,
应包含调度服务器、调度台等设备。
4 无线终端应通过无线接口连接到基站实现数据和集群业
务,应包括车载台、固定台、手持台。
5 网管子系统应能对系统设备进行操作维护管理,宜包括
网管服务器、网管终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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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无线信号覆盖
3.2.1 城市轨道交通宽带集群通信系统覆盖范围应包括路网
COCC、线路 OCC、车辆基地、车站、行车区间等,并应满足下列
要求:
1 路网COCC、线路 OCC的覆盖区域应为调度指挥大厅及
运营指挥作业区域。
2 车站覆盖区域应包括站台、站厅公共区、出入口、车控室、
设备区主通道和通信、信号、牵引变电等重要机房,换乘站换乘大
厅及换乘通道。
3 车辆基地覆盖区域应包括 DCC、信号楼、综合楼、停车列
检库及联合检修库区域及车辆基地内的室外作业区域。
4 行车区间覆盖区域应包括区间正线、折返线、停车线、越
行线、渡线、安全线、出入段线和联络线。
3.2.2 行车区间无线信号覆盖应优先采用敷设漏泄电缆方式,
站厅、设备区、管理用房等宜采用室内分布系统覆盖,其他区域可
根据现场安装条件和覆盖质量要求选择覆盖方式。
3.3 工作频段和信道带宽
3.3.1 系统工作频段应在1785MHz~1805MHz内。
3.3.2 系统支持的工作带宽应包括1.4MHz、3MHz、5MHz、
10MHz。
3.3.3 系统应与邻频的无线系统协商采取干扰规避措施。
3.3.4 系统在覆盖区同频组网下,应采取措施控制相邻小区的
干扰,满足覆盖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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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系统业务与功能要求
3.4.1 城市轨道交通宽带集群通信系统业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应支持基于IP的分组数据传输业务、集群业务和多
媒体消息业务,可选支持定位业务;其中,集群业务应包括集群语
音、集群多媒体、集群数据和集群补充业务四种类型。
2 系统应支持基于IP的分组数据传输业务、集群业务和多
媒体消息业务的并发。支持定位业务时,应支持与上述三种业务
的并发。
3 各类型业务具体功能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基于
LTE技术的宽带集群通信(B-TrunC)系统(第二阶段)总体技术
要求》YD/T
3839的规定。
4 系统应支持呼叫类业务基于用户、组和业务等的优先级
机制,应支持排队和抢占策略的可配置;应支持基于虚拟专网的
优先级机制。
5 系统宜支持与轨道交通专用电话间的语音互通业务。
6 系统可支持语音组呼的终端直通业务。
7 系统应采用接入等级控制等策略,应支持不同业务端到
端的优先级配置。其中,行车控制、列调集群语音业务应设置为
最高优先级,其他承载业务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优先级排序。
8 系统宜支持线网级基于集群语音、集群数据的统一调度
指挥。
3.4.2 线路调度台应实现下列功能要求:
1 调度台界面应采用统一的图形化中文用户界面设计,调
度员应可通过行车线路图直接对列车和车站进行操作。
2 调度台应具备登录、登出、日志管理和系统配置等功能,
可依据不同的用户分别配置对应的调度权限、功能资源。
3 调度台应具备单呼、组呼和紧急呼叫等语音通信功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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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台可接收车载台和固定台的请求呼叫。
4 调度台应可依据 ATS信息,通过列车的车次号、运行方
向等选择列车进行呼叫。
5 调度台应实现对正线全部或部分列车进行人工或预录广
播的功能。
6 调度台应可编辑、发送、接收短信和多媒体消息,宜通过
二次开发实现运营调度命令发布功能。
7 调度台应具备视频上拉、视频推送、视频单呼、视频组呼、
语音组呼叠加视频下推等功能。
8 调度台在需要时应可选择列车进行列车位置、车次号等
信息更新。
9 调度台应支持派接、多选以及动态重组等功能。
10 调度台呼叫应具有最高优先级和业务权限,调度员可强
插、强拆正在通话的一般用户。
11 调度台应支持直接拨号呼叫专用电话,可为手持台、固
定台转接呼叫专用电话。
12 调度台应具备通话监听和环境监听功能。
13 调度台应根据用户设定的间隔校时,实现与系统时间
同步。
3.4.3 车载台应具备下列功能:
1 语音呼叫,包括并不仅限于请呼、单呼、组呼、紧急呼
叫等。
2 视频呼叫和接收调度下发视频。
3 短数据及多媒体消息。
4 在需要时应可请求更新列车位置、车次号。
5 录音和回放功能,录音数据应能导出至外部存储器。
6 操作日志记录,应能导出至外部存储器并可无线上传。
7 开机自检和状态监控,可具备设备告警显示和上报。
8 本地、远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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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与列车的联动和接口功能,包括拍下紧急停车按钮触发
紧急呼叫、与列车广播接口等。
10 噪声抑制。
3.4.4 固定台应具备下列功能:
1 语音呼叫,包括并不仅限于请呼、单呼、组呼、紧急呼
叫等。
2 视频呼叫和接收调度下发视频。
3 短数据及多媒体消息。
4 远程升级。
3.4.5 手持台应具备下列功能:
1 集群语音,包括并不仅限于语音单呼、组呼、迟后进入等。
2 视频及数据通信,包括并不仅限于视频单呼、组呼、视频
上传等。
3 端到端直通工作。
4 噪声抑制。
5 远程升级。
6 宜具备北斗/GPS和小区定位。
3.4.6 系统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应具备鉴权功能。
2 系统应具备密钥管理和加载功能,宜采用国密算法。
3 系统应具备对核心网、BBU、RRU、调度台等设备数据访
问控制的功能,通过账号和密码控制管理员/调度员不同的数据
访问权限。
4 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应满足承载业务等级保护的
要求。
5 系统应能通过遥毙功能远程禁用遗失或被盗的终端。
6 核心网设备应异地冗余备份设置,主备核心网之间应自
动切换。
7 调度服务器、录音录像服务器等关键设备应热备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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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核心网、基站等设备的关键部件应冗余备份配置。 3.4.7 网络管理子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应采用中文化、图形化管理界面,应能实现管辖范围 内调度子系统、无线基站、无线终端、时钟服务器、交换机等所有 相关设备的集成管理。 2 网络管理功能应包括无线系统拓扑管理、故障管理、性能 管理、配置管理、用户管理、安全管理、基站集中管理、终端设备管 理、日志管理以及自我诊断功能。 3 应对所有通话行为进行记录,应能对各类呼叫进行话务 统计,所有数据记录应可输出至外接存储介质。 4 系统应以标准接口输出所管辖设备的下列信息: 1) 设备故障告警; 2) 系统管理、告警信息设置、当前告警处理; 3) 系统操作日志等信息; 4) 统计报告。 3.4.8 全自动无人驾驶线路系统的功能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持多个乘客IPH 请求,应由行车调度台/乘客调度台选 择通过车载台与列车IPH 系统的连接实现与一路IPH 设备对应 的乘客进行视频对讲。 2 调度台应能实现对选择列车的预置广播。 3 可与综合监控系统连接,实现车载视频、车载状态数据在 综合监控系统终端调看的功能。
3.5 系统性能要求
3.5.1 在98%统计概率下,在增益为0dBi的机车车顶天线处的 最小 RSRP不应低于-95dBm,信干噪比不应低于3dB。 3.5.2 语音组呼建立时延不应大于300ms。 3.5.3 语音质量应高于 MOS 3级。 — 1 0 —
3.5.4 连接建立失败率应小于1%。
3.5.5 越区切换成功率不宜小于99.9%。
3.5.6 单核心场景下切换时延不应大于100ms,跨核心网场景
下切换时延不应大于200ms。
3.5.7 系统的可用性不应低于99.99%。
3.5.8 当系统双网覆盖时,集群业务在两网切换时间应小于
60s。
3.5.9 当核心网主备设置时,主备核心的切换时间不宜大于
5min。
3.6 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3.6.1 核心网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吞吐量应大于10Gbit/s,并可平滑扩展。 2 基站接入数不应小于1000个。 3 用户容量不应小于50000个。 4 注册群组数不应小于10000组,在线集群呼叫数不应小 于4000个。 5 额定功耗不应大于3500W。 6 MTBF不应小于200000h。 7 MTTR不应大于30min。 3.6.2 LTE基站应采用分布式形态,BBU 和 RRU 应分立设置。 3.6.3 BBU 设备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带宽应支持1.4MHz、3MHz、5MHz、10MHz。 2 支持所有B-TrunC标准的 UL/DL子帧配比。 3 最大配置 RRU 不应小于6个。 4 电源及主控板应1+1热备份,基带板应N+1备份。 5 支持北斗/GPS/IEEE 1588 V2同步方式。 6 支持基站共享,连接不同核心网的端口应独立设置。 — 1 1 —
7 MTBF不应小于150000h。
3.6.4 RRU 设备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带宽应支持1.4MHz、3MHz、5MHz、10MHz。
2 环境温度范围-15℃~65℃。
3 发射功率小于等于33dBm/MHz。
4 承受风速不应小于200km/h。
5 通道配置不应低于2T2R。
6 接收灵敏度:5MHz不应大于-105dBm。
7 MTBF不应小于150000h。
3.7 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3.7.1 调度台应采用基于主流操作系统的高性能、高可靠的计 算机,配置的外围设备宜包括带PTT按键的鹅颈麦克风、扬声器 和耳麦。 3.7.2 车载台宜由车载主机和车载台操作终端组成。车载主机 宜安装在列车设备柜内,车载台操作终端应由列车司机操作台统 一设计安装位置和方式。车载台的抗震、电磁兼容、防浪涌保护 应满足车辆的相关要求。 3.7.3 车载台主机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方式:双工及半双工。 2 工作带宽:3MHz、5MHz、10MHz。 3 天线接口:2个射频接口,接口要求 N型。 4 主机安装高度不应大于2U。 5 天线馈线:线缆外径不宜大于10mm。 6 工作电源:DC 70V~140V,连接车载台端应采用航空 插头。 7 最大发射功率应小于等于23dBm/MHz。 8 接收灵敏度:3MHz不应大于-102.2dBm,5MHz不应 — 1 2 —
大于-100dBm,10MHz不应大于-97dBm。
3.7.4 车载台操作终端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标准化设计,安装尺寸为250mm(宽)×130mm
(高)×220mm(深),采用触摸操作+功能键盘。
2 送/受话器手柄宜在司机室驾驶台卡座安装,尺寸不宜大
于65mm(宽)×190mm(长)×58mm(深),与面板连接线采用
8芯的通信电缆,连接端采用航空接头。
3 音频输出功率:0.5W(受话器),2W(扬声器),功率可调。
4 与主机之间宜采用2根带屏蔽超五类网线连接,实现控
制和供电,接头宜采用8芯 M12插座。
3.7.5 固定台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屏幕尺寸不宜小于7in。
2 最大发射功率应小于等于23dBm/MHz。
3 接收灵敏度:3MHz不大于-102.2dBm,5MHz不大
于-100dBm,10MHz不大于-97dBm。
4 应配置手柄。
3.7.6 手持台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至少能显示各种通话信息、图像、信号场强及电池使用状
态等,大屏手持台屏幕尺寸不应小于4in。
2 接收灵敏度:3MHz不应大于-102.2dBm,5MHz不应
大于-100dBm,10MHz不应大于-97dBm。
3 最大发射功率应小于等于23dBm/MHz。
4 存储容量不应小于8GB。
5 在发射∶接收∶待机为5∶35∶60工作模式下,待机时
间不应小于12h。
6 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67。
7 主摄像头像素不应小于1000万像素。
— 1
3 —
3.8 系统间接口要求
3.8.1 基站和核心网之间的S1 T接口的流程和消息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基于LTE技术的宽带集群通信(B-TrunC)系统(第
二阶段)接口技术要求 集群基站与集群核心网间接口》YD/T
3852的要求。支持主备功能的核心网与基站之间的接口,应采用
行业标准化的协议。
3.8.2 集群核心网与调度台间的接口流程和消息定义宜满足现
行行业标准《基于LTE技术的宽带集群通信(B-TrunC)系统(第
二阶段)接 口 技 术 要 求 集 群 核 心 网 到 调 度 台 接 口》YD/T
3854的要求。
3.8.3 宽带数字集群系统终端的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空中接口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基于 LTE技术的宽带集
群通信(B-TrunC)系统(第二阶段)接口技术要求 空中接口》
YD/T
3850的要求。
2 终端与集群核心网的接口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基于
LTE技术的宽带集群通信(B-TrunC)系统(第二阶段)接口技术
要求 终端到集群核心网接口》YD/T
3851的要求。
3.8.4 宽带数字集群核心网间应开放 eMME、eHSS、xGW、
TCF、TMF之间的接口,接口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基于 LTE技
术的宽带集群通信(B-TrunC)系统(第二阶段)接口技术要求 集
群核心网间接口》YD/T
3853的要求。
3.8.5 宽带数字集群系统提供的调度台、车载台和固定台的二
次开发接口应满足二次开发功能的开发需求。
3.9 与其他系统接口要求
3.9.1 通信传输系统应为 BBU 至核心网的连接配置2个以上 — 1 4 —
以太网接口,分别置于两块不同传输板卡。传输系统应支持
IEEE
1588V2协议。
3.9.2 电源系统应为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提供交、直流电源及综
合接地。
3.9.3 宽带集群系统应在核心网侧设置与 TETRA 系统互联的
网关设备,应实现两系统的语音组呼互通功能。
3.9.4 宽带集群系统应支持通过互联网关设备实现与通信专用
电话系统互通,接口宜采用SIP。
3.9.5 宽带集群系统宜支持将调度台选择的集群视频投屏在
COCC大屏。
3.9.6 时间系统应在控制中心提供 NTP时间信息作为宽带集
群系统的时间同步源,接口应为标准以太网接口。
3.9.7 ATS系统应定期提供列车运行信息和列车进/出正线的
信息,接口宜为标准IP接口。
3.9.8 车辆系统应在列车两端为车载台分别提供 DC110V 直流
电源。
3.9.9 车载台应为车辆IPH 提供IP接口,应为车载广播提供
IP或语音接口。
3.9.10 车载台宜与信号系统车载LTE设备共享车载天馈。
3.9.11 宽带集群网管系统应按照集中维护管理的要求,采用标
准SNMP与其他系统对接。
3.9.12 宽带集群系统宜和广播系统对接,实现手持台对车站选
区广播。
3.9.13 宽带集群系统与集中录音录像系统之间应通过标准IP
接口互联。
3.10 标识和号码要求
3.10.1 群组号码和用户号码应采用统一的8位十进制数字编 — 1 5 —
号;号码从左到右应分别对应系统(1位)、线路(2位)、工作或部
门类别(1位)、工作组(2位)和个人(2位)位。
3.10.2 同一类型的终端或同类型岗位所对应的用户号码或群
组号码个人位宜保持一致。
3.10.3 车站、车辆基地等工作组编号应按照如下原则:
1 线路为南北向时,自北向南开始编号。
2 线路为东西向时,自西向东开始编号。
3 线路有延伸线时,自一期工程向延伸线开始编号。
4 线路有支线时,先主干线,后分支线;线路的主干线与分
支线按建设时序确认。
3.10.4 系统每个终端设备对应一个IMSI编号,长度为15位十
进制数。
3.11 音视频编解码要求
3.11.1 宽带集群核心网、宽带集群终端、录音录像服务器和调
度台应通过信令协商音视频编码参数。
3.11.2 音视频编码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音频编解码应支持 AMR
12.2kbps。
2 AMR的发包周期应支持20ms,宜支持40ms。
3 视频编解码应至少支持 H.264,帧率应为25fps。
4 视频分辨率应至少支持CIF、D1和720P。
— 1
6 —
4 TETRA数字集群通信系统
4.1 系统组网
4.1.1 TETRA数字集群系统宜采用网关协议转换的方式与轨
道交通宽带数字集群系统互联,并应实现跨系统语音互通功能。
4.1.2 TETRA数字集群系统交换中心应资源共享、冗余热备。
4.1.3 TETRA数字集群系统应利用轨道交通通信传输系统提
供的通道完成系统组网。
4.1.4 TETRA数字集群系统应采用三层网络架构,由核心层、
线路层、接入层设备组成。
4.1.5 核心层设备应由交换中心设备和核心网管组成,实现系
统的核心交换控制和统一管理。
4.1.6 线路层设备应由基站、直放站、天馈系统、调度系统、线路
网管等组成,实现各线路范围内的无线信号覆盖和设备监控
功能。
4.1.7 接入层设备应由各类无线终端组成,实现各类用户的呼
叫和数据接入。
4.1.8 基站、调度台、网管应通过双链路分别连接至主、备交换
中心。
4.2 系统设置
Ⅰ 业务设置 4.2.1 TETRA数字集群系统应以承载调度语音业务为主,配合 承载部分数据、电话互联等业务。 — 1 7 —
4.2.2 TETRA数字集群系统内的通话应以半双工组呼为主,辅
以少量的双工单呼。
4.2.3 TETRA数字集群系统承载的数据应以短数据为主,并可
开展分组数据传送。
Ⅱ 频率设置
4.2.4 TETRA数字集群系统应从全网角度对频率进行统一规
划,合理利用资源。
4.2.5 轨道交通 TETRA数字集群系统所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应
取得上海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
4.2.6 基站配置载频数量应根据话务量计算结果确定。
4.2.7 换乘站频率设置应根据信号覆盖方案确定,避免同频
干扰。
4.2.8 车辆基地基站的频率应避免与地面、高架线路的干扰。
Ⅲ 信号覆盖 4.2.9 TETRA数字集群系统信号覆盖范围应包括COCC、线路 OCC、车站、线路区间及联络线等,车辆基地可根据运营需求进行 覆盖。 4.2.10 COCC和线路 OCC的覆盖区域应为调度指挥大厅及相 关作业区域。 4.2.11 车站覆盖区域应包括站台、站厅公共区、车控室和客服 中心、警务站、交汇站线路间的换乘通道及有关联络线、设备区主 通道和通信、信号、牵引变电等重要机房,枢纽站还应覆盖出入口 区域。 4.2.12 车辆基地信号覆盖区域应包括 DCC、信号楼控制室、运 用库(停车列检库)及检修库、车辆基地地面行车区域、出入段线 及试车线。 4.2.13 一般线路宜采用基站带直放站的方式进行无线信号 — 1 8 —
覆盖。
4.2.14 大型枢纽换乘站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基站进行信号覆
盖,其他线路在该站可设基站或直放站。
4.2.15 多线共享的车辆基地可共享基站。
4.2.16 区间无线电信号的覆盖应采用漏泄电缆方式;地下区间
在隧道洞壁单侧敷设;地面线路、高架区间宜采用上、下行线路的
一侧敷设,弱场区段可采用上、下行线路双侧敷设的方式进行补
强。在长大区间应增设直放站进行信号补充覆盖。
4.2.17 站厅层及设备层无线信号覆盖宜采用天线或天线阵方
式。岛式站台无线信号宜采用轨行区漏泄电缆直接覆盖;侧式站
台无线信号覆盖宜采用天线或天线阵。
4.2.18 车辆基地地面的无线信号覆盖应采用架设天线方式,库
内无线信号覆盖应采用光纤直放站带天线阵方式。
Ⅳ 编号设置
4.2.19 TETRA数字集群系统的用户应统一编号。原则应为全
网编号,并具有连续性及规律性。
4.2.20 TETRA 数字集群系统应为每个移动用户和群组分配
1个唯一的用户识别码。
4.2.21 用户号码宜采用7位编号:第7位为系统代号,第6、5位
为线路编号,第4位为用户类型编号,第3、2位为工作组编号,
第1位为用户编号。
Ⅴ 用户配置
4.2.22 系统应为各条线路行车调度员、防灾调度员、维修调度 员及DCC行车调度员对应配置调度台。 4.2.23 系统应为各车站车控室行车值班员配置固定台。 4.2.24 系统应为每列列车两端驾驶室各配置1套车载台。 4.2.25 系统应为运营管理人员、车站管理人员、维保公司设备 — 1 9 —
管理人员、列车司机配置手持台。
4.2.26 系统应为维护管理人员设置网管设备,管理全网或线路
内相关的设备和用户。
Ⅵ 通话组设置
4.2.27 系统应设置列车、车站、车辆专业、维修专业、驾驶员通
话组等,根据运营需求可设置车辆基地通话组。
4.2.28 每个用户应根据使用需要编入1个或多个通话组的识
别码。
4.2.29 系统应把通话组名称编程写入用户终端。
4.3 设备组成
4.3.1 交换中心设备应包括完成控制、语音处理、管理、数据、交
换、电话互联等功能的设备。
4.3.2 网管系统应由网管服务器、网管终端、网络设备等组成。
4.3.3 调度系统应包括调度台、二次开发调度设备、调度辅助设
备、网络设备和录音设备。
4.3.4 基站应由基站控制器、收发信机、电源模块、射频分配单
元等组成。
4.3.5 光纤直放站应包括近端机和远端机。近端机应包括射频
模块、光电转换模块、电源模块、监控模块、光分模块等,远端机应
包括射频模块、光电转换模块、电源模块、功放等。
4.3.6 天馈线设备应包括功分器、耦合器、射频缆、天线、漏泄电
缆、防雷器、接地件等。
4.3.7 车载台和固定台应由主机、操作终端、送/受话器、天线等
组成。
— 2
0 —
4.4 系统主要功能
Ⅰ 系统基本功能 4.4.1 TETRA数字集群系统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 单呼、组呼、全呼及紧急呼叫。 2 呼入呼出限制、呼叫限时。 3 排队和遇忙回叫。 4 来话显示与缩位拨号。 5 预先定义状态信息传送、短数据传输、分组数据传输,数 话同传。 6 单站集群通信。 7 通话录音处理。 8 通话组扫描/优先监视功能、强拆。 9 迟后进入、超出服务区指示。 10 调度优先级。 11 直通工作方式呼叫。 12 故障显示、故障弱化、计费管理。 13 遥毙、复活。 4.4.2 网络管理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网络管理系统应实现对系统核心层设备、系统基站、直放 站、二次开发调度台和辅助调度服务器等所有相关设备的实时监 控功能。 2 网络管理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1) 设备故障显示; 2) 故障历史信息查询; 3) 网管用户管理; 4) 系统管理:告警信息设置、当前告警处理、系统参数 设置; — 2 1 —
5)
无线用户管理:位置信息、呼叫历史查询、无线用户的配
置管理;
6)
信息记录和存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