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65.020.30 1402
CCS B41
大
同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402/T 27—2024
畜禽运载工具消毒技术规范
(报批稿)
2024 - 06 - 19 发布
2024 - 06 - 19 实施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02/T 27—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由大同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大同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TS/TC 0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日峰、庞尔亮、刘军、周丽伟、郭宇、韩小军、张明辉、冯学慧、李连平、
马占霞。
I
DB 1402/T 27—2024
畜禽运载工具消毒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运载工具消毒有关术语、消毒剂要求、消毒方法和消毒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畜禽运载工具的预防性消毒,不适用于疫情发生时的消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3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运载工具装前卸后消毒
在装载畜禽前和卸载畜禽后对运载工具实施的消毒。
3.2
载畜消毒
在运输途中对装载畜禽的运载工具实施的消毒。
4 消毒剂要求
4.1 经国家主管部门 GMP 认证企业生产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要求。
4.2 杀菌谱广,消毒杀菌速度快。
4.3 易溶于水,性能稳定。
4.4 毒性低,使用安全。
4.5 对运载工具无或低腐蚀性。
4.6 根据不同的消毒对象选择适宜的消毒剂。
5 消毒方法
5.1 消毒准备工作
5.1.1 消毒前检查消毒设备,消毒设备应工作正常。
5.1.2 根据消毒剂使用说明书,按规定比例配制消毒液,必须现配现用。
5.2 运载工具装前卸后消毒
5.2.1 基本要求
1
DB 1402/T 27—2024
畜禽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自行或委托选择就近的清洗消毒场所对运载工具清洗、消毒。
5.2.2 清扫与整理
5.2.2.1 收集运载工具内垫料生活垃圾及污物,对清理出的粪便、垫料及污物按照 GB 16548 相关规
定进行处理。
5.2.2.2 卸下运载工具内可移动隔板或隔离栅栏、笼,准备清洗、消毒烘干。
5.2.3 初次清洗
5.2.3.1 遵循从内到外、从上到下、从前到后的清洗原则,用低压水枪对运载工具表面、车厢内表面
及隔离板上下表面及中间夹缝、轮胎、车厢底部等进行全面冲洗。
5.2.3.2
初次清洗后,运载工具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及隔板上下表面及中间夹缝、轮胎、车厢底部等
表面,应无可见污物。
5.2.4 二次清洗
5.2.4.1 使用中性或碱性、无腐蚀性的,可与大部分消毒剂配合使用的清洁剂。
5.2.4.2 用高压水枪或在自动化洗消车间,充分清洗运载工具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
分。
5.2.4.3
用泡沫清洗车或发泡枪喷洒泡沫清洁剂,覆盖运载工具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
部位,刷洗车厢内粪便污染区域和角落,确保去除污垢,清洁剂与车体充分接触,保持泡沫湿润 10 min ~
20 min。
5.2.4.4
用高压喷水枪或在自动化洗消车间对运载工具车体各部位进行全面冲洗,直至无肉眼可见泡
沫。冲洗水温为 60 ℃~80 ℃。
5.2.4.5 用上述同样的方法清洗拆卸出的可移动隔板或隔离栅栏表面。
5.2.5 检查及干燥
5.2.5.1 在充足光线下,对运载工具内外及可拆卸隔板进行检查,确保清洗干净。
5.2.5.2 检查完成后,静置运载工具沥干水分。可利用有坡度的地面,对其进行自然风干或者暖风机
吹干。
5.2.5.3 拆卸出的可移动隔板或隔离栅栏放置晾干,也可使用设备吹干或烘干。
5.2.6 消毒及干燥
5.2.6.1 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消毒剂,定期轮换使用不同类别消
毒剂。
5.2.6.2
将清洗好晾干的可移动隔板、隔离栅栏等组件重新组装回运载工具。
5.2.6.3
使用低压或者喷雾水枪将配制好的消毒液对运载工具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
位喷洒消毒。
5.2.6.4
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作用时间静置后,用高压水枪对运载工具各部位进行全面冲洗。
5.2.6.5
利用有坡度的地面,对运载工具进行自然风干或暖风机吹干。有条件的,可用自动化烘干车
间对其进行烘干。
5.3
驾驶室消毒
5.3.1
清扫驾驶室,吸除灰尘。
5.3.2
擦拭驾驶室内壁、方向盘、座位、踏板、地板等,尤其是人员经常触碰的区域。
2
DB 1402/T 27—2024
5.3.3
使用消毒液喷洒地面,擦拭驾驶室内壁、方向盘、座位等。
5.3.4
对驾驶室及随车设备和携带的物品进行熏蒸消毒或用过氧乙酸喷雾消毒。
5.3.5
清洗消毒完毕后,对驾驶室进行通风干燥或者烘干。
5.4
司乘人员消毒
5.4.1
司乘人员洗手时间应持续 20 s 以上,清理鞋底污物并消毒。
5.4.2
有人员消毒通道的,应经人员消毒通道消毒;无人员消毒通道的,喷雾消毒。
5.5
载畜消毒
5.5.1
自动喷雾消毒
关闭驾驶室车窗,畜禽及畜禽产品运载工具应以低于5 km/h的速度匀速驶入自动消毒通道,并且保
持喷雾消毒时间为10 s~15 s。
5.5.2
手动喷雾消毒
无自动消毒通道设备的应采取手动喷雾消毒。对运载工具表面、轮胎、底盘、笼具、畜禽体表等进
行喷雾消毒,以50 ml/m
2的量为宜,消毒面应维持湿润10 s~15 s。
6
消毒记录
对运载工具清洗消毒的时间、地点、方式、消毒剂种类等进行记录,并保存2 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