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200
CCS A 16 5226
黔
东 南 州 地 方 标 准
DB5226/T 254.3—2024
镇远古城旅游
第 3 部分:停车场管理规范
2024-07-25 发布
2024-07-25 实施
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226/T 254.3—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设施设备 ............................................................................ 1
5 标志标线 ............................................................................ 2
6 管理要求 ............................................................................ 2
7 监督与改进 .......................................................................... 2
I
DB5226/T 254.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是 DB5226/T 254—2024《镇远古城旅游》的第 3 部分。DB5226/T 254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
——第 2 部分:旅游厕所管理规范;
——第 3 部分:停车场管理规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镇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镇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镇远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镇远县交通运输管理局、镇远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镇远县城
市运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柳、张廷辉、龙姜柳、李勇、杨琼、杨娅、杨艳、宋承智。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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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古城旅游 第 3 部分:停车场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镇远古城停车场的设施设备、标志标线、管理要求、监督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镇远古城为游客提供服务的停车场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3 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JGJ 100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设施设备
4.1 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应设置机动车停车场标牌、收费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应包括经营者名称、车
型、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停车时段、泊位数量、监督举报电话等。收费标准应包括金额、计价单
位。
4.2 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置智慧停车设备,实行智能计时收费。
4.3 停车场出口应设置自动缴费设备,场内墙面上设置自动缴费牌。
4.4 停车场内应配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
4.5 停车场内应配备通风设施和照明设施,停车场照明亮度应分布均匀。采取天然采光的,宜设置防
眩光设施。
4.6 场内坡道应采取防滑、限速措施。场内柱体、墙阳角及凸出结构等部位应采取防撞措施。车辆驾
驶者视线盲区的对面相应位置应设置反光镜。
4.7 停车场内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地下停车场应配备挡水设施。
4.8 停车场内服务岗亭的设置应不影响车辆驾驶者行车视线。
4.9 停车场有多个出口且连接多条道路的,应设置指路标志和监控设施。
4.10 应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置景区道路交通标识、旅游景区导览图等。
4.11 应在停车场显著位置张贴提示车辆驾驶者关好车窗、锁好车门的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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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标志标线
5.1 停车场地面应清晰的标出车行引导线,设置出入口标志或在车行道上方设置下垂式出入口引导牌。
5.2 停车场地面标线应清晰,标志明显,标志应符合 GB 5768.2 的规定,标线应符合 GB 5768.3 的规
定。有电梯的停车场,停车场内应设置电梯引导标志。
5.3 禁停区域应设置明显的禁停标线或标志。
5.4 停车场内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规定。
6 管理要求
6.1 环境卫生
6.1.1 停车场场地应有专人打扫,地面应无积水、无污渍、无乱扔乱放、无垃圾杂物、无蚊蝇孳生。
6.1.2 停车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应无损坏、无剥落、无污垢。
6.1.3 应保持停车场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无异味,停车场内管线干净。
6.1.4 停车场内应放置垃圾桶,日产日清。
6.1.5 停车场内排水畅通,窨井盖应无破损、无堵塞。
6.2 安全要求
6.2.1 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置禁停标志。当出入口停止使用时,应在停用的出入口设置相应的提示标志。
6.2.2 根据需要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限高、限速、禁烟、禁火、禁鸣喇叭等标志。
6.2.3 停车场出入口坡道应进行路面防滑处理。车道及坡道的设置应符合 JGJ 100 的规定。
6.2.4 场内地面应硬化处理,具有耐磨、耐油、耐水及防滑的功能。
6.2.5 场内地面、墙体、柱体及其他设施的颜色应不影响警示线、标志、标牌的识别。
6.2.6 车辆驾驶者应有序停放车辆,不应在禁停区域停放车辆。
6.2.7 停放车辆不应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或有污染物品。
6.3 人员
6.3.1 应对停车场管理员和设备操作员岗前培训。
6.3.2 管理员应佩带统一标志,服装整洁,站姿端正,使用文明语言,用语准确,指挥手势规范。
6.3.3 设备操作员应按照操作规范熟练、安全使用所需的设备。
6.3.4 应处理或报告游客投诉以及突发事件。
6.4 制度
6.4.1 应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施设备档案。做好设施设备交接班记录,准确记录时间、交
接人、设施设备完好程度。
6.4.2 应建立设施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制度,关键设施设备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应由专人负责维
护保养。
6.4.3 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应采取紧
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4.4 应建立拾遗物品管理制度,做好拾遗物品登记、保管、核实、归还和移交工作。
7 监督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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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应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评价制度,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
行评价,做好评价记录。
7.2 应定期听取游客及第三方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程序处理。
7.3 应建立并公示投诉渠道,做好投诉记录,由专人负责投诉处理。
7.4 对服务质量检查、服务投诉等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
评价,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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