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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958-2024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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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6-03 15: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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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DB13/T 5958-2024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ICS 13.100
CCS D 09 13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5958—2024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安全监测
技术规范
2024 - 06 - 24 发布
2024 - 07 - 24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T 5958—2024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2
5 变形监测 .......................................................................... 3
6 采动应力监测 ...................................................................... 6
7 爆破震动监测 ...................................................................... 7
8 水文气象监测 ...................................................................... 7
9 视频监控 .......................................................................... 9
10 在线监测系统 ..................................................................... 9
11 监测资料整理分析 ................................................................ 10
参考文献 ............................................................................ 11
I
DB 13/T 5958—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冀拓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振兵、张鹏、孔晓峰、魏波、刘冠成、张华、赵森、孟航、侯华飞、马会
鹏、赵鹏、马晓博、韩祥磊、汤兴光、洪建飞、骆翠娟。
II
DB 13/T 5958—2024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安全监测
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安全监测(以下简称采场边坡安全监测)的原则、
内容、方法、软件平台和预警等技术要求,以及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监测资料整理分析等管理
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边坡,矿区自然边坡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边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50026 工程测量标准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74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1016 非煤露天矿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AQ/T 2063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 21 降水量观测规范
SL 183 地下水监测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采场边坡 open-pit slope
露天矿山采场周围,由台阶和运输坑线等构成的倾向采场的坡面。
[来源:AQ/T 2063,3.1]
边坡监测 slope monitoring
对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因素和表征边坡稳定性变化的边坡行为状态定期观测,以判定边坡的稳定
性及变化规律。
人工监测 manual monitoring
采用人工方式,通过监测仪器设备对露天采场边坡状况进行定期监测。
在线监测 online monitoring
应用现代电子、信息、通信及计算机技术,实现数据适时采集、传输、分析、管理的监测技术。
[来源:AQ/T 2063,3.11]
最终边坡 final pit slope
露天采场到达最终设计开采境界位置时的边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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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Q/T 2063,3.3]
爆破振动速度 blasting vibration velocity
由爆破地震波激起介质中具体质点往复运动的速度。
[来源:AQ/T 2063,3.10]
变形监测 deformation monitoring
对地表和地下一定范围内的边坡岩土体的位移、沉降、倾斜、裂缝、滑带支护结构的变化进行
监测,并提供变形分析预报的过程。
监测点 monitoring point
直接或间接布设在监测对象上,并能反映其变化特征或适时状况的观测点。
监测基点 monitoring base point
相对永久不动的基准点。
[来源:AQ/T 2063,3.7]
接触式位移监测 Contact displacement monitoring
人员到达监测目标或在监测目标上布置监测点的位移监测方法。
[来源:AQ/T 2063,3.12]
非接触式位移监测 Contact displacement monitoring
无需人员到达监测目标或在监测目标上布置监测点的位移监测方法。
[来源:AQ/T 2063,3.13]
预警阈值 early-warning threshold
为保证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安全,对监测对象可能出现异常、危险所设定的预警值。
4 总体要求
露天矿山应进行采场边坡安全监测,安全监测方式应包括人工监测和在线监测,其中在线监测
方式应配备在线监测系统。
露天矿山应依据露天矿山采场边坡地质报告、边坡工程勘查报告、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和开采
设计等资料、结合露天矿山生产和揭露的地质情况,分区评估边坡稳定性现状,明确各分区内边坡
工程安全等级和安全监测等级,按照最终边坡境界、不同时期和不同开采要求进行采场边坡安全监
测方案总体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分阶段进行建设。
露天矿山实施采场边坡安全监测,应依据总体设计制定采场边坡安全监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
应明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点数量、监测点布置及预警阈值等内容。
采场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应遵守 GB 51016 相关规定,安全监测等级应遵守 AQ/T 2063 相关规定。
变形监测断面和监测点应根据边坡地质条件与工程特点分区段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为Ⅰ级的边坡,监测断面不应少于 2 个;
b)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为Ⅱ、Ⅲ级的边坡,监测断面不应少于 1 个;
c) 每个监测断面上的地表位移监测点不应少于 3 个,地下水位监测点不应少于 2 个,其他监
测项目监测点不应少于 1 个;
d) 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应增设监测断面或监测点。
当没有形成最终边坡时,应在工作边坡设置临时监测点;形成最终边坡时,在最终边坡上设置
长期监测点。
采场边坡安全监测方案总体设计应当根据各监测项目提出不同预警级别的预警阈值,预警级别
按照危险程度由高到低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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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高度 100 米及以上的采场边坡,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边坡稳定性分析。现状高度不足 100 米
的采场边坡,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边坡稳定性分析。应根据采场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重新确定采
场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和安全监测等级,等级发生变化的需变更设计后进行建设。
采场边坡安全监测系统建成后,试运行连续无故障运转时间应不小于 3 个月,方可进行验收。
试运行时间不应大于 6 个月,逾期仍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重新设计和建设。
露天矿山应对采场边坡变形、采动应力、爆破振动质点速度和水文气象进行监测,并对采场
边坡进行视频监控。采场边坡变形监测包括表面位移、内部位移、边坡裂缝、支护结构变形监测;
采动应力监测包括边坡应力、支护结构应力监测;水文气象监测包括渗流压力、地下水位、降雨量
监测。
采场边坡安全监测等级为一级的,应对采场边坡表面位移、内部位移、采动应力、爆破震动
质点速度、渗流压力、地下水位、降雨量进行监测,并对采场边坡实施视频监控。
采场边坡安全监测等级为二级的,应对采场边坡表面位移、爆破振动质点速度、地下水位、
降雨量进行监测,并对采场边坡实施视频监控。
采场边坡安全监测等级为三级的,应对采场边坡表面位移、降雨量进行监测,并对采场边坡
实施视频监控。
采场边坡安全监测等级为四级的,应对采场边坡实施视频监控。
采场边坡出现长度超过 5m,宽度大于 1cm 且深度大于 2m 的贯通性裂缝时,应对采场边坡裂
缝实施监测。
采场边坡安全监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采场边坡,应对采场边坡进行采动应力
监测。
采场边坡安全监测等级为一级的采场边坡和二级且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复杂的采场边坡,应
对最终边坡进行渗流压力监测;安全监测等级为三级且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采场边坡,应进行地下
水位监测。
采场边坡安全监测指标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针对不同的采场边坡工程安全等级,还应符
合 GB 51016 的规定。
采场边坡监测应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相结合方式,对每项安全监测指标适时进行在线监
测、定期进行人工监测,并比对人工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测数据差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
监测仪器和设备选型应根据边坡监测等级要求,所选监测仪器和设备的量程和精度应满足监
测等级要求。
监测装置及监测点应有防护措施,并应设置明显的编号和标识。
采场边坡监测应采用固定观测地点、固定观测仪器和设备、固定观测人员的固定观测方法。
采场边坡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反馈。
5 变形监测
一般规定
5.1.1 变形监测内容包括表面位移、内部位移、边坡裂缝、滑带支护结构变形监测。
5.1.2 变形监测用的平面坐标及水准高程,应与矿山设计和运行阶段的控制网坐标系统相一致。
5.1.3 变形监测基准网的布设应满足 GB 50026 要求。
5.1.4 关键部位(如可能形成滑动带处、重点监测部位和可疑点)应加强监测工作,加密监测点。
5.1.5 变形监测的正负号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水平位移:以测线坡外向为正,反之为负;
b) 垂直位移:向下为正,向上为负;
c) 裂缝位移:对开合,张开为正,闭合为负;对滑移,向坡下为正,反之为负。
5.1.6 地表水平位移监测网和监测点的精度要求,根据不同的边坡安全等级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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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采场边坡地表水平位移监测网和监测点的精度要求
适用的边坡工程 安全等级 监测网 监测点
相邻点点位中误差(mm) 点位中误差(mm)
Ⅰ、Ⅱ ±3 ±6
Ⅲ ±6 ±12
5.1.7 地表垂直位移监测网和监测点的精度要求,根据不同的边坡安全等级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边坡地表垂直位移监测网和监测点的精度要求
适用的边坡工程 安全等级 监测网 监测点
相邻点点位中误差(mm) 点位中误差(mm)
Ⅰ、Ⅱ ±1 ±4
Ⅲ ±2 ±8
5.1.8 监测网的观测应定期进行,建网的初期宜每个月观测 1 次,一年后可每三个月观测 1 次。
当有异常情况时,应随时进行观测。
5.1.9 采场边坡变形监测频率应根据边坡位移速率和季节来确定。新布设点一周内每天应观测 1 次;
位移趋于稳定后每月应观测 1 次~2 次,雨季适当增加观测次数,暴雨前后增加观测密度。在边坡位
移剧烈时,每日观测不应少于 2 次。
5.1.10 监测期间个别监测网点和监测点被破坏时,应补救恢复,并应进行监测结果的校核。
5.1.11 钻孔径向位移和轴向位移的量测,监测方法可按 GB 51016 执行。
5.1.12 变形监测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变形监测方案;
b) 监测仪器的型号、规格和标定材料;
c) 监测原始资料、变形曲线图、相对变形曲线图、变形速率图;
d) 变形监测成果分析与评述。
表面位移监测
5.2.1 表面位移监测内容包括表面水平位移监测和垂直位移监测。
5.2.2 露天矿山边坡监测基点设置应不少于 3 个,且设置于稳定区域。
5.2.3 露天矿山应在采场边坡坡顶线向外 2m~5m,平行坡顶线方向至少设置 1~3 个监测点。
5.2.4 采用接触式位移监测方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测点应与边坡牢固结合;
b) 表面水平位移监测和竖直位移监测,应共用一个测点;
c) 沿主滑动方向及滑动面范围选取典型断面布置测线,再按测线布置测点;
d) 测线水平间距不大于 100m,测点垂直间距不大于 50m;
e) 未开采至最终边坡时,应在采场边坡上设置临时监测点;
f) 长期性表面位移测点底座埋入的深度不小于 1.0m,冰冻区应埋入冰冻层以下 0.5m;
g) 对于岩质边坡,水平位移监测相邻点位中误差不大于 6mm,垂直位移监测高程中误差不大
于 3mm;
h) 对于土质边坡,水平位移监测相邻点位中误差不大于 12mm,垂直位移监测高程中误差不大
于 10mm 。
5.2.5 采用非接触式位移监测方法时,应覆盖需监测的露天边坡分区,监测结果误差不大于 6mm,
有效监测点水平、垂直间距均不大于 50m。
5.2.6 表面位移监测可采用 GNSS 和地基干涉雷达(以下简称:边坡雷达)等方式对边坡进行监测。
对未开采至最终边坡和监测点安装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宜使用边坡雷达进行监测。
5.2.7 采用边坡雷达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单台边坡雷达安装位置要与观测目标保持通视;
b) 边坡雷达距离目标边坡的最远距离应不大于 4000m,水平监测范围覆盖角度应不大于
120 °;
c) 边坡雷达监测点应地基稳定,避开震动干扰及地表沉陷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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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边坡雷达监测点应远离电磁干扰区和雷击区;
e) 监测精度应不大于 1mm;距离向分辨率应不大于 0.5m,方位向分辨率不大于 10mrad。
5.2.8 人工监测应每月不少于 1 次,在雨季和融雪季节应每半月进行 1 次;出现等速变形时,应每
周不少于 1 次;加速变形时,应每日进行监测,并组织安全评估或及时治理。
5.2.9 表面位移监测预警阈值应按预警级别分别设定,变形监测系统运行后,应根据年度边坡稳定
性分析报告及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调整预警阈值。初始预警阈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
求:
a) 一级预警阈值:水平方向上连续 5 天日平均位移速率超过 10mm/d 且位移方向基本一致;5
日累计位移超过 50mm、期间日平均位移速率超过 5mm/d 且方向一致并未见收敛。垂直方向
上按水平方向的 1 倍值控制;
b) 二级预警阈值:水平方向上连续 5 天日平均位移速率超过 8mm/d 且位移方向基本一致;5 日
累计位移超过 40mm、期间日平均位移速率超过 4mm/d 且方向一致并未见收敛。垂直方向上
按水平方向的 1 倍值控制;
c) 三级预警阈值:水平方向上连续 5 天日平均位移速率超过 6mm/d 且位移方向基本一致;5 日
累计位移超过 30mm、期间日平均位移速率超过 3mm/d 且方向一致并未见收敛。垂直方向上
按水平方向的 1 倍值控制;
d) 四级预警阈值:水平方向上连续 5 天日平均位移速率超过 4mm/d 且位移方向基本一致;5 日
累计位移超过 20mm、期间日平均位移速率超过 2mm/d 且方向一致并未见收敛。垂直方向上
按水平方向的 1 倍值控制。
内部位移监测
5.3.1 断面选择和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沿主滑动方向及滑动面范围选取典型的剖面设置监测纵剖面,监测纵剖面水平间距不大于
200m;每个监测纵剖面上布设监测孔,监测孔不宜少于 3 个,孔口垂直间距不大于 100m;
b) 监测孔内布置不少于 3 个测点,测点间垂直距离不大于 50m,最下一个测点应置于边坡临
滑移面以下。
5.3.2 内部位移监测可参照内部水平位移监测要求布设,应与水平位移监测点结合布置。
5.3.3 内部位移的监测深度应依据潜在滑移面的位置确定。
5.3.4 内部水平位移监测的仪器精度应不大于 0.10mm/m。
5.3.5 内部位移人工监测频率应与 5.2.7 表面位移监测频率一致。
裂缝监测
5.4.1 当边坡表面裂缝长度小于 5m 或宽度小于 1cm 时,可采用滑尺、钢尺等简易手段进行测量,
当边坡表面裂缝深度小于 2m 时,可用坑槽探法检查裂缝深度、宽度及产状等。
5.4.2 当边坡表面裂缝长度超过 5m,宽度大于 1cm 且深度大于 2m 时,应采用测缝计或位移计等裂
缝监测仪器进行监测。
5.4.3 对于岩质边坡,地表裂缝的观测中误差不大于 0.5mm;对于土质边坡,地表裂缝的观测中误
差不大于 5mm。
5.4.4 裂缝出现时应逐日观测,稳定后每周观察 1 次,直到裂缝不再发展为止。
5.4.5 裂缝监测预警阈值应按预警级别分别设定,预警阈值采用累计值和变化速率两个指标设定,
累计阈值设定范围为 10mm~30mm,变化速率阈值设定范围为 5mm/d~6mm/d。土质边坡宜取较大值,
岩质边坡宜取较小值。预警阈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 一级预警阈值:监测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达到控制值监测值;
b) 二级预警阈值:监测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达到控制值的之一达到控制值;
c) 三级预警阈值:监测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达到控制值的 70%或双控指标之一达到
控制值的 85%;
d) 四级预警阈值:监测的绝对值和速率值双控指标均达到控制值的 60%或双控指标之一达到
控制值的 75%。
支护结构变形监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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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支护结构变形监测内容包括支挡桩(墙)结构应变监测和锚杆(索)应变监测。
5.5.2 支护结构应变监测可通过支护结构的应力监测表示。
5.5.3 采场边坡采用支挡桩(墙)结构支护时,应进行支挡桩(墙)结构应力应变监测。
5.5.4 支挡桩(墙)结构的应力应变监测可采用安装在结构物内部或表面的应力应变装置测量,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支挡桩(墙)构筑物的监测点可沿深度布置,间距宜为 1m~3m,且应在底部向上支挡结构
高度的 1/3 处布置;
b) 监测值应考虑温度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c) 应力计或应变计的量程不宜小于设计值的 2 倍,量测精度应不低于 0.5% FS,分辨率应不
低于 0.2%FS;
d) 传感器埋设前应进行性能检测。
5.5.5 采场边坡采用锚杆(索)或通过锚杆(索)应力应变反应边坡载荷变化时,应对锚杆(索)
进行应力应变监测。
5.5.6 预应力锚杆(索)的锚固力监测时,监测根数应不少于预应力锚杆(索)总数的 10%,且不
少于 3 根。
5.5.7 长期监测的监测锚杆(索)数量应不少于总数的 5%。
5.5.8 应用锚杆(索)应变反应边坡载荷变化时,监测数量为 100%。
5.5.9 锚杆(索)应力应变监测宜采用专用测力计、钢筋应力计或应变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使用钢筋束时宜监测每根钢筋的受力状况;
b) 专用测力计、钢筋应力计与应变计的量程不宜小于设计值的 2 倍,量测精度应不低于 0.5%FS,
分辨率应不低于 0.2%FS;
c) 锚杆(索)施工完毕,应对专用测力计、钢筋应力计与应变计进行检查测试。
5.5.10 支护结构变形的人工监测频率与 5.2.7 表面位移数据采集周期一致。
5.5.11 支护结构应力预警阈值应按预警级别分别设定,预警阈值应以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F1为基础,
预警阈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采场边坡地表水平位移监测网和监测点的精度要求
项目 一级预警阈值 二级预警阈值 三级预警阈值 四级预警阈值
支挡结构预警阈值 0.9×F1 0.8×F1 0.7×F1 0.6×F1
锚杆(索)预警阈值 0.9×F1 0.8×F1 0.7×F1 0.6×F1
6 采动应力监测
采动应力监测内容包括开采过程的边坡内部应力监测和支护结构应力监测。
断面选择和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采动应力监测布置应根据地质情况、支护结构特点、边坡潜在滑动面位置、渗流场特征、
施工工艺、载荷大小及作用等设置,至少在每个典型纵剖面线布置 1 条监测断面,监测纵
断面间的水平间距不大于 100m,垂直间距不大于 50m;
b) 采动应力每条监测纵断面上的监测点应布置不少于 3 个监测点;
c) 采动应力监测点的位置应同水文监测点结合布置,同一监测点区内各监测仪器之间的距离
不应超过 1m。
应力传感器量程应为设计最大应力值的 1.2 倍,量测精度不应低于 0.5%FS,分辨率不应低于
0.2%FS。
采动应力监测结果的误差应不大于 0.01Mpa。
传感器埋设后,应进行检验性观测不少于 5 次,其中应该至少有 3 次连续性校差在 2kPa 以下
的稳定值。
采动应力人工监测频率与 5.2.7 表面位移数据采集周期一致。
采动应力监测预警阈值应按预警级别分别设定,边坡监测系统运行后,应根据年度边坡稳定性
分析报告及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调整预警阈值。应力变化阈值 F2 应以开采形成的初始采场边坡内部应
力 F0为基础,初始预警阈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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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级预警阈值:F2≥1.07×F0;
b) 二级预警阈值:1.05×F0≤F2<1.07×F0;
c) 三级预警阈值:1.03×F0≤F2<1.05×F0;
d) 四级预警阈值:1.01×F0≤F2<1.03×F0。
采动应力监测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应力监测方案;
b) 监测仪器的型号、规格和标定参数;
c) 监测原始资料与应力变化曲线;
d) 监测结果分析与评述。
7 爆破震动监测
爆破震动监测内容包括边坡质点振动速度与振动加速度的监测和测试,起爆前应对质点振动速
度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和参数选择按照 GB 6722 规定。
应在离爆破中心位置由近及远布置监测点。
已经形成的最终边坡的爆破振动速度监测点应设在主滑方向最底部坡脚处,监测点不少于 3 个;
未形成最终边坡或最终边坡出露高度小于 50m 时,应设置在边坡主滑方向的临时边坡面坡脚处,监
测点不少于 3 个。
爆破振动速度监测应同时测定质点振动相互垂直的三个分量,质点振动速度为三分量中的最大
值。
采动应力监测预警阈值应以边坡坡脚允许振动速度为指标进行预警,最终边坡坡面质点的爆破
振动速度应小于 24cm/s,永久性岩石高边坡坡面质点的爆破振动速度应符合 GB6722 规定。其他情
况采场边坡稳定允许震动速度应根据表 4 进行确定。
表 4 爆破震动预警阈值
边坡滑坡风险等级 边坡稳定系数 允许振速
1 F<1.05 控制爆破
2 1.05≤F<1.15 24-28
3 1.15≤F<1.25 28-35
4 1.25≤F 35-42
振动监测成果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爆破振动监测方案,包括监测仪器、点位选择与实施采用的爆破参数;
b) 监测原始数据;
c) 振动监测数据变化曲线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质点振动速度历时曲线;
2)
质点振动加速度历时曲线;
3)
质点振动位移历时曲线;
4)
计算坡面允许质点振动速度下的最大一段控制药量;
d) 监测结果分析与评述。
8 水文气象监测
一般规定
8.1.1 水文气象监测内容包括渗流压力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和降雨量监测。
8.1.2 水文气象监测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监测方案;
b) 采用仪器规格、参数;
c) 监测原始资料;
d) 变化曲线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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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降雨与时间关系曲线;
2)
地下水动态与时间关系曲线;
3)
地下水动态与降雨关系曲线;
4)
泉流量与降雨关系曲线;
5)
地下水水位、流量与降雨关系曲线;
e) 监测结果分析与评述。
渗流压力监测
8.2.1 渗流压力监测内容为内部监测点处压力值的变化量。
8.2.2 断面选择和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监测断面应选在有代表性且能控制主要渗流情况的边坡纵断面,以及预计有可能出现异常
渗流的区域;
b) 纵断面的水平间距不大于 100m,每个纵断面不少于 2 个监测点,监测点的垂直间距不大于
50m,并应与位移监测断面相相结合;
c) 监测点的位置和深度应根据地质情况、采场边坡潜在滑动面位置、可能产生的渗透变形情
况、渗水部位、汇集条件、渗流量大小并结合所采用的监测方法进行确定,应尽量将监测
点设在强透水层中,以监测各层中渗水压力的变化。
8.2.3 渗压监测结果的精度不低于 0.5%FS。
8.2.4 渗流人工监测每月不少于 1 次,当水位上升或遇恶劣天气时,应每日进行观测。
地下水位监测
8.3.1 监测纵断面上的监测点应根据地质情况、边坡潜在滑动面位置和渗流场特征确定;每个纵断
面应在边坡坡顶,边坡中部位置、边坡坡底布置监测点,不少于 3 个,纵断面间距不大于 100m,埋
深应参考实际地下水位深度确定,保证监测点稳定。
8.3.2 地下水位人工监测每月不少于 1 次,当水位上升或遇恶劣天气时,应每日进行观测。观测方
法按照 SL 183 要求执行。
8.3.3 地下水位监测的允许误差每 10m 不大于 1cm。
8.3.4 地下水位监测预警阈值应按预警级别分别设定,预警阈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
要求:
a) 一级预警阈值:水位变化量≥2.5m;
b) 二级预警阈值:2.0m≤水位变化量<2.5m;
c) 三级预警阈值:1.5m≤水位变化量<2.0m;
d) 四级预警阈值:1.0m≤水位变化量<1.5m。
降雨量监测
8.4.1 监测内容为规定时间内的大气降雨量。
8.4.2 监测点布置应根据采场周边地形条件,在空旷、平坦,不应受突变地形、树木和建筑物以及
烟尘的影响处布置 1 个监测点,并方便检查和维护。
8.4.3 降雨监测应采用自动气象站或雨量计等计量仪器进行监测。
8.4.4 雨量在线监测系统应实时显示雨量,统计日降雨量、月降雨量和年降雨量,并生成报表。
8.4.5 雨量监测方法按照 SL 21 要求。
8.4.6 露天矿山应根据降雨量监测结果结合天气预报对灾害天气进行预警。根据气象部门气象预警
等级及设计频率暴雨量,预警阈值由高到低预警级别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
橙、黄、蓝表示。预警阈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 一级预警阈值:3h 内降雨量将达 100mm 以上,或者已达 100mm 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b) 二级预警阈值:3h 内降雨量将达 50mm 以上,或者已达 50mm 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c) 三级预警阈值:6h 内降雨量将达 50mm 以上,或者已达 50mm 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d) 四级预警阈值:12h 内降雨量将达 50mm 以上,或者已达 50mm 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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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视频监控
在露天矿山采场边坡不同方向设置不少于 2 个能对采场边坡进行宏观监控的视频监控设备。
视频监控范围应覆盖边坡主要坡面,主要对露天矿山边坡表面裂缝、不良地质体、异常渗流区
域、运输道路干线、GPS 监控站、监控室、调度(值班)室等重点场所进行视频监控。
视频监控使用的摄像头,单台摄像头覆盖半径应不超过 2000m。
摄像头应满足后期加装 AI 智能视频识别的条件,图像分辨率不小于 400 万像素;图像及视频
参数不小于 1/2.7"靶面尺寸,低照度彩色不大于 0.005 lx,黑白不大于 0.0025 lx,具有夜视功能
或配备辅助照明装置,视频监控图像质量应符合 GB 50198 的规定。
视频监控的功能与设计、设备选型与设置、传输方式、供电等应符合 GB 50395 的规定。
视频监控应支持按摄像机编号、时间、事件等信息对监控图像进行备份、查询、回放。
10 在线监测系统
一般规定
10.1.1 在线监测系统应包含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分析及综合预警等部分,并具备在
各种气候条件下实现适时监测的能力。
10.1.2 在线监测系统,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a) 数据自动采集功能;
b) 现场网络数据通信和远程通信(对讲)功能;
c) 数据存储及处理分析功能并能将数据形成线性图等;
d) 统计和报表功能;
e) 对在线监测数据和人工监测数据的综合预警功能;
f) 防雷接地及抗干扰功能;
g) 系统应支持远程登录;
h) 系统应支持数据上传省厅功能;
i) 其他辅助功能包括数据备份、断电保护、自诊断及故障显示、操作日志等功能;
j) 监测数据超出阈值应以声、光、短信等方式发出报警或警示。
10.1.3 在线监测系统,应具备下列基本性能要求:
a) 巡测采样时间小于 30min,单点采样时间小于 3min;
b) 测量周期可调;
c) 系统故障率不大于 5%;
d) 防雷电感应不小于 1000V;
e) 采集装置测量范围满足被测对象有效工作范围的要求。
10.1.4 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上传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以下
简称平台)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数据上传时间应与北京时间一致;
b) 系统应按照管理要求将数据上传至平台;
c) 系统的建设、运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d) 当数据上传产生故障时,数据应缓存到本地,待上传环境恢复后,应补传中断期间的数据;
e) 系统应支持视频数据以 GB/T 28181 协议上传至平台。
10.1.5 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有机房的,机房建设应满足 GB 50174 相关要求。
10.1.6 汛期前后和地震后应对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监控系统及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安装与调试
10.2.1 对有相对位置和方向要求的监测设备的安装,在现场放样时,应严格控制坐标位置;监测
设备的安装支架应埋设牢靠,水平度和垂直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10.2.2 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安装和埋设完毕后应绘制竣
工图,并对系统设备进行线体实验、参数标定,做好详细记录。
10.2.3 监测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在安装在线监测传感器时,尽量不破坏原有可用的监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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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监测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符合 GB 50057 中规定的防雷措施。
运行与管理
10.3.1 应对在线监测系统每年至少进行 1 次系统检查,组好正式记录,存档备查。
10.3.2 应对在线监测系统基点、监测点和线缆等加以防护。
10.3.3 应制定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及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
章制度。
10.3.4 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10.3.5 应绘制在线监测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摄
像头等设备的位置,以及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和型号等。
10.3.6 在线监测系统的设备应每年调校 1 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达不到要求时,应立即更
换。
10.3.7 应建立以下台账及报表:
a) 监测系统网络配置参数台账;
b) 监测系统设备台账;
c) 监测系统设备故障登记表;
d) 监测系统检修记录表;
e) 监测系统巡检记录表;
f) 传感器调校记录表;
g) 预警记录月报表。
10.3.8 预警月记录报表中应包括打印日期和时间、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预警次数、
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预警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
措施内容等。
10.3.9 每 3 个月应对在线监测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2 年,视频监控系
统的图像资料存储时间不得少于 30 天。
10.3.10 设备年度综合在线率应不低于 90%。
10.3.11 在线监测系统备件应不少于已安装设备的 10%。
11 监测资料整理分析
采场边坡安全监测系统工程建档资料应包括:
a) 设计文件;
b) 项目竣工报告和设备安装竣工图;
c) 项目验收资料及验收意见书;
d) 工程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相关影像资料;
e) 系统使用维护手册。
应做好安全监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做到项目齐全、考证清楚、数据可靠、图表完整、规格
统一、说明完备。
每季度至少对监测资料进行一次整理和存档。
在线监测监控和人工监测、巡查均应做好所采集数据或所检查情况的原始记录。记录应有固
定的格式,数据和情况的记载应准确、清晰、齐全,应记入监测日期、责任人姓名及监测条件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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