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8124.21—2017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21部分:地下储气库站场
Specification for site safety inspection of petroleum enterprise-
Part 21 : The underground gas storage station
2017—06—28发布
2017-09-15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08124.21—2017
目 次
A
前言·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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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安全检查组织、频次和准备
4.1 检查组织 4.2 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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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检查要求检查内容 5.1 基础安全管理 5.2 现场设置 5.3 设备设施管理· 5.4 高低压分界点 5.5 井及井场设施…· 5.6 电气· 5.7 消防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整改与验证要求 6.1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整改要求 6.2 整改验证要求及信息反馈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现场检查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统计表附录C(资料性附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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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Q/SY08124《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分为21个部分:
第1部分:物探地震作业;第2部分:钻井作业;第3部分:修井作业;第4部分:油田建设;第5部分:炼化检维修;第6部分:测井作业;第7部分:管道施工作业;第8部分:海洋钻井与井下作业;第9部分:天然气净化厂;第10部分:天然气集输站;第11部分: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第12部分:采油作业;第13部分:油品销售;第14部分:采气作业;第15部分:油气集输作业;第16部分:海上油气生产;第17部分:机械加工;第18部分: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第19部分:液化烃储罐;第20部分:钢管制造;第21部分:地下储气库站场;第22部分:火车装卸车栈台;第23部分:汽车装卸车栈台;第24部分:危险化学品仓储;第25部分:聚丙烯装置。
本部分为Q/SY08124的第2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标准起草单位: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
田分公司。
本部分标准主要起草人:孟祥岩、于春雷、盛勇、王为、王轩、杜岳松、李炜、任科、张云超丁进浩、陈浩、蒋华全、王晗、荣蕾、王振刚、罗青、孙文跃、马佳、刘洋。
II
Q/SY 08124.21—2017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21部分:地下储气库站场
1范围
Q/SY08124的本部分规定了石油企业油气藏型地下储气库站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石油企业油气藏型地下储气库站场。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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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T25359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集成撬装往复压缩机 DL 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SY/T 6631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推荐做法 SY 6805 5油气藏型地下储气库安全技术规程 SY/T 6848 地下储气库设计规范 TSG R700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ZF001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Q/SY 129 输油气站消防设施设置及灭火器材配备管理规范 Q/SY 1237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 Q/SY 1240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Q/SY 1245 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下储气库undergroundgas storage 利用地下的某种密闭空间存储天然气的地质构造,包括盐穴型、枯竭油气藏型和含水层型。
3.2
油气藏型地下储气库the underground gas storagecomes from oil &gas reservoir 利用油气藏类型地质构造进行天然气回注、储存、采出的储采系统。
3.3
集注站 gas gathering & injection s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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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对地下储气库采出的天然气进行收集、调压、分离、计量、净化处理,又可对外部管道来气
进行压缩回注的地下储气库站场。注气站与集气站合建站场的简称。 3.4
注采井injection & production well 既用于注气又用于采气的同一口井
3.5
监测井monitoring well 用于监测储气库水体、断层、盖层、储层压力和温度等状况的井。
3.6
封堵井plugging well 对储气库域内不能用于注采气生产而进行封堵的井。
4安全检查组织、频次和准备
4.1检查组织 4.1.1地下储气库站场生产过程安全检查按组织构成不同分为地区企业(局)级、单位(处)级、基层单位(科)级、班组级、安全监督检查和启动前安全检查。 4.1.2地区企业(局)级安全检查由地区企业(局)组织相关专业处室及专业人员实施。 4.1.3 3单位(处)级安全检查由单位(处)组织相关专业科室及专业人员实施。 4.1.4基层单位(科、站、队)级安全检查由基层单位(科、站、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实施。 4.1.5 5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班员实施。 4.1.6安全监督检查,由各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质的安全监督人员实施。 4.1.7启动前安全检查应按照Q/SY1245的规定执行。 4.2 检查频次 4.2.1地区企业(局)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应少于2次。 4.2.2 2单位(处)级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 4.2.3基层单位(科、站、队)级安全检查每月度不应少于一次。 4.2.4班组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应少于一次。 4.2.5特殊时期、在生产期间有施工作业时,应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4.3检查要求 4.3.1开展检查前,检查组负责人应组织编写检查方案,确定检查人员、检查站场数量和路线等。 4.3.2 2检查人员应准备好检查需用的工具,穿戴好适合生产场所的劳动保护用品。 4.3.3 检查前检查人员应熟知站场安全管理要求、危险源及应急疏散路线等。
5检查内容
5.1基础安全管理 5.1.1应执行属地管理,划分属地区域,明确属地管理权限和职责,并设置属地区域标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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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应按照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组织安全检查。 5.1.3 应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1.4 应按规定做好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可追溯性。 5.1.5 员工应按规定接受培训,达到上岗资质要求;组织应定期对员工开展能力评估。 5.1.6 风险管理应按照SY/T6631的规定执行。 5.1.7 发生的事故、事件按规定上报处理。 5.1.8 应按规定做好隐患管理工作。 5.1.9 变更管理应按照Q/SY1237的规定执行。 5.1.10 应急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1.11 作业许可管理应按照Q/SY1240的规定执行。 5.1.12 ,危险化学品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检查内容参见表A.1
5.2 现场设置
安全目视化设置应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检查内容参见表A.2
5.3 设备设施管理 5.3.1主要设备设施 5.3.1.1压缩机
压缩机的管理按GB/T25359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检查内容参见表A.3。
5.3.1.2特种设备(包括炉类、压力容器等)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及附属规范执行,检查内容参见表A.3。
5.3.2工艺设施 5.3.2.1工艺管线及阀门阀组
工艺管线及阀门阀组的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检查内容参见表A.4。 5.3.2.2放空系统
放空系统应满足GB50183的相关要求。 5.3.2.3工艺系统及工艺设备
工艺系统及设备应完好、有效,检查内容参见表A.4。 5.3.2.4自控通信仪表
自控系统应按要求进行测试;仪表应按期检定、校验,并保持完好状态。具体检查内容参见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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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其他设施 5.3.3.1机泵
机泵的管理应按规定进行维检修、保养,检查内容参见表A.5。 5.3.3.2空气压缩机组
空气压缩机组应能满足生产要求,且一用一备,检查内容参见表A.5。 5.4高低压分界点
应定期检查高低压分界点,检查内容参见表A.6。 5.5井及井场设施 5.5.1注采井井口设施齐全完好。 5.5.2注采井场设施按规定设置齐全,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5.5.3按规定设置井场自控系统,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具体检查内容参见表A.7。 5.6电气
电气安全检查按相关规定执行,检查内容参见表A.8。 5.7消防
消防安全检查按相关规定执行,检查内容参见表A.9。
6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整改与验证要求
6.1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整改要求 6.1.1各级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应填写《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统计表》,格式参见附录 B。各级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格式参见附录C。 6.1.2各级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受检单位,并与受检单位进行交流沟通双方签字确认。 6.1.3受检单位应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方式报告给业务主管部门。如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原因、整改进度和预计完成时间。受检单位应在完成整改前,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或隐患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6.1.4受检单位应将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录人集团公司HSE信息系统中。 6.2整改验证要求及信息反馈 6.2.1对于立即整改完成的问题或隐患,由检查人员负责验证,并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统计表》(参见附录B)中填写整改情况。限期整改的问题或隐患,整改完成后,由检查人员再次到现场验证,也可以指定其他人员予以验证,并向检查人员反馈验证结果,验证人员应在隐惠整改通知单中填写验证结果。 6.2.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应作为下次安全检查的内容之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