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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2591-2021 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成套装备技术要求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1.47 M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4-01-19 10:16:53



推荐标签: 水泥 技术 jc 成套 2591 协同 协同

内容简介

JC/T 2591-2021 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成套装备技术要求 ICS 91.110 CCS Q 92
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 2591—2021
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成套装备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complete equipment for
co-processingfly ash in cementkiln
2021-03-05发布
202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C/T2591—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北京中科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冀
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盐城泵盛水泵厂、成都智楷分离科技有限公司、中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大盐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川崎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恩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忠锋、练礼财、孔令然、安君、张、王玉敏、吴存根、李扬杰、赵小楠、 曾德选、张国亮、殷德军、涂金平、楼辉阳、左洪川、曹向东、李亮亮、李胜、周洪林、张航、何亚民、 李朝晖、李安平、刘钢、廖华平、詹永利。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JC/T2591—2021
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成套装备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成套装备(以下简称飞灰成套装备)的术语和定义、组成、技术要求、安装调试以及验收考核。
本文件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水洗飞灰成套装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4915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7118工业氯化钾 GB/T725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 GB/T7251.12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 GB/T20801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JC/T420 水泥原料中氯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洗飞灰washedproductsofflyash 对飞灰进行水洗、固液分离后产生的固体。
3.2
水洗液washingfluidofflyash 对飞灰进行水洗、固液分离后产生的液体。
4组成
1 JC/T2591—2021
飞灰成套装备主要由飞灰洗脱系统、水洗液净化系统、干燥系统、蒸发制盐系统、入窑输送系统和控制系统组成,见图1。
垃圾楚烧厂
飞灰
水洗飞灰
水洗液
飞灰洗脱系统
冷凝水
水洗液净化
干燥系统
系统
控制系统
蒸发制盐系统
入密输送系统
水泥窑
水洗氯化物
图1,飞灰成套装备组成示意图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飞灰成套装备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成套装备中各单体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1.2飞灰成套装备从原灰仓至水泥窑的全过程应处于封闭状态。 5.1.3飞灰成套装备应采用自动控制系统。 5.1.4飞灰成套装备的设计运转率应不低于90%。 5.2系统要求 5.2.1 飞灰洗脱系统:
a) 飞灰洗脱系统应配置水洗反应设备、固液分离设备和应急处理设施; b) 飞灰洗脱系统的设备材质应具有防腐功能; c) 水洗反应设备应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应急溢流口和事故应急排放设施; d) 固液分离设备应设置应急溢流口和事故应急处理设施; e) 水洗反应设备的洗脱水与飞灰质量比宜不大于3:1;
2 JC/T25912021
f)固液分离设备的水洗液中含固率宜不大于1%,且水洗飞灰中含水率宜不大于40%。 5.2.2水洗液净化系统:
a) 水洗液净化系统应配置药剂制备设备、缓存设备、过滤设备和应急处理设施: b) 水洗液净化系统的设备材质应具有防腐功能; c) 水洗液净化设备应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应急溢流口和事故应急排放设施;
d) 净化处理后的水洗液硬度应不大于200ppm、浊度应不大于5NTU。 5.2.3干燥系统:
a) 干燥系统应配置水洗飞灰输送设备、干燥设备、除尘设备等; b) 输送设备应满足水洗飞灰易清理的要求; c) 于燥后的水洗飞灰中含水率应不大于5%,氯含量应不大于1%。
5.2.4 蒸发制盐系统:
a) 蒸发制盐系统应配置预热设备、蒸发设备、结晶分离设备; b) 蒸发制盐系统中与水洗液接触的设备、管道及其他配件应具有耐腐蚀功能; c) 蒸发制盐系统中应选用节能设备,宜选用蒸汽机械再压缩(MVR)蒸发系统; d) 蒸发制盐系统中配置的压力管道应满足GB/T20801的要求: e) 结晶盐中的氯化钠和氯化钾总含量应不低于90%。
5.2.5 入窑输送系统:
a) 入窑输送系统宜配置在线计量设备: b) 输送设备应满足水洗飞灰易清理的要求。
5.2.6控制系统:
a)飞灰成套装备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 b) 飞灰成套装备的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符合GB/T7251.1和GB/T7251.12的规定; c)飞灰成套装备控制系统与水泥厂控制系统应具备兼容性; d) 控制网络宜分层、分级控制,对数据及控制信号应具有自动记录、归档、保存、统计等功能。
5.3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要求 5.3.1飞灰成套装备应设置防短路、防漏电等安全防护装置。 5.3.2飞灰成套装备中的表面温度超过333K(60℃)的不保温设备和管道,在人员容易接触到的位置应设置防护措施。 5.3.3飞灰成套装备应设置安全标志,且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5.3.4飞灰成套装备的停止/启动按钮、危险标识、警告标识等应按照GB2893的规定涂安全色, 5.3.5飞灰成套装备的噪声应符合GB/T50087的规定。 5.3.6飞灰成套装备的粉尘和气体排放满足GB4915的要求。 5.3.7飞灰成套装备的工艺用水应循环利用,不外排。 5.3.8飞灰成套装备对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应满足GB/T28001的要求。
6安装调试
6.1安装 6.1.1飞灰成套装备安装符合GB-50231的要求。 6.2调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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