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病”治理技术标准 Governing Technical Standard of “ Urban Disease"
J 159332021 XJJ 134—2021
主编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21年10月1日
中国建材工处出版社
2021北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
2021年 第32号
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病”治理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病”治理技术标准》为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XJJ134一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2日
前言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自治区第四批
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公告》(2020年第118号)的要求,由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 《“城市病”治理技术标准》。
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香研究,结合新疆地域特点,按照国家
相关标准及参考国内其他地区地方标准,针对我区实际情况,结
合工程实践,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
复讨论、修改,最后经专家审香后定稿。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生态环境“城市病”;5.公共服务“城市病”;6.基础设施 “城市病”;7.交通出行“城市病”;8.公共安全“城市病”; 9.防灾减灾“城市病”;10.城市风貌“城市病”及附录。
本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中国科学院新
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
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邮政编码:830011,联系电话: 0991-7827318),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和建筑设计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杜宏茹陆天舟 李 岩 金笑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生态环境“城市病”
3
4
4. 1 城市大气环境 4. 2 城市水环境· 4.3 城市声环境 4. 4 城市光环境 4. 5 城市固体废弃物 4.6 城市建筑节能
4
9 16 19 21 25 28 34 34 39 43 43 45 46 49 52 56
5 公共服务“城市病” 6 基础设施“城市病”
6. 1 市政管网系统 6. 2 环卫系统
7 交通出行“城市病”
7. 1 城市道路系统 7. 2 城市交通出行 7. 3 城市静态交通设施
8 公共安全“城市病” 9 防灾减灾“城市病” 10 城市风貌“城市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