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的
通知深建标【2017】10号
为统一、规范我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制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定,由市公安局组织编制的《深圳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已通过评审,现予以印发,编号为 SJG33-2017,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深圳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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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房粉市深狮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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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6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印发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SJG 33-2017
深圳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2017-10-18实施
2017-10-18发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联合发布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前言
《深圳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是受深圳市公安局委托、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立项批准,由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的最基层单位,是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其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充分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深圳市毗邻港澳,总人口多,密度高,为适应深圳市公安派出所队伍和业务工作发展,统一与规范公安派出所的项目建设,宜编制切合实际、因地制宜的深圳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本标准编写组根据公安部《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在相关部门的全力协助下,结合公安派出所的职能特点,对深圳市现有公安派出所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与大量的资料收集,总结其建设与使用经验,充分论证相关技术指标,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经会审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合理确定深圳市公安派出所的建筑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水平,是项目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及管理的技术依据和准则
本标准共分7章,主要内容有:总则、建设内容与项目构成、用地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规模与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外观形象与标识、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归口管理、深圳市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公安派出所的工程建设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建议和问题,请将有关资料寄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22楼,邮政编码:518031),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建设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刘琼祥黄晓东冯春陈晶亚陈惟崧邓小一李欣赵兴宝
蔡俊波洗宁杨旭张建军李良胜
主要审查人:王欣张晖石丽茹宁琳张蓓何菁吴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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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2 3 4 5 6 7 附:条文说明
总则,建设内容与项目构成. 选址与规划布局建设规模与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外观形象与标识.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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