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 Green design standard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
DGJ08-2139 9-2018
J12621-2018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华建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19年7月1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2019]67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为上海市
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华建集团上海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经我委审核,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备案(备案号为J12621一 2018),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一2139 一2018,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1条、第8.4.3 条为强制性条文。原《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08一2139一 201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同济
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6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沪建标定【2016]589号)要求,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华建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原标准《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08一2139一2014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
践经验和绿色建筑评价内容,参考国内外先进技术及先进标准,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绿色设计策划,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结构设计,给水排水设计,供暖、通风和空调设计,电气设计。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调整部分条文和内容,与现行的国家标准相适应。 2.优化章节内容,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深度
要求调整至基本规定中。
3.修订了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的设置要求。 4.增加了径流总量控制、排水降噪、水泵风机节能、室内气流
组织、空气处理措施、变压器节能、电梯扶梯节能、室外夜景照明等相关内容。
5.扩展了对可再生能源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水资源利用的设计范围和内容。
6.取消原标准中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
一1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0号;邮编:200092),或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E-mail:bzglk @shjjw.gov.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华建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绿色建筑协会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上海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车学娅 寿炜炜张德明徐桓归谈纯
夏林 林建萍行 徐凤 叶谋杰 王颖王君若 白燕峰洪辉廖琳 马素贞徐晓燕 岳志铁李纬 张辰 寇玉德
主要审查人:姜秀清 马伟骏 周海波 高小平 李中一
李斌 张伯仑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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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電次
1 总 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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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设计策划 4.1 一般规定· 4.2 建筑专业策划 4.3 结构专业策划 4.4 给排水专业策划 4.5 暖通空调专业策划 4.6 电气专业策划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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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般规定 5. 2 规划与建筑布局 5.3 交通组织 5.4 室外环境 5.5 绿化、场地与景观设计 6 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 6.1 般规定 6.2 室内环境 6.3 围护结构 6.4 建筑及装修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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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 7. 1 般规定 7.2 地基基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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