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s of municipal drainage pump station
DGJ08-22-2018 J12396-2018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19年8月1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2019】68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为上海市
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经我委审核,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备案(备案号为J12396一2018),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一22一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条、第9.2.5条为强制性条文。原《城市排水泵站设计规程》(DGJ08一22一2003)和原 《排水泵站自动化系统设计规程》(DG/TJ08一2124一201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前言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管【2014】966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排水管理处等单位主编,对《城市排水泵站设计规程》DGJ08一22一 2003进行全面修订。根据2017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复审结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主编的《排水泵站自动化系统设计规程》DG/TJ08一2124一2013主要内容并人本标准自动化设计章节之中。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删除了第3章泵站等级划
分,在涉及设计泵站等级的条文中给出规模的具体数值;在泵房设计中新增了地下式泵房以及和调蓄池合建的泵房两类新型的泵房,并在电气自控设计章节中补充了地下式泵房的特殊设计要求;把原先的第10章监控更名为自动化设计,删除原规程中电气和自动化设计中陈旧内容,精简了已被国家标准覆盖的内容,在自动化设计中新增了自控系统、安防系统、区域监控系统等内容;将原先的第11章计量、安全和环保和第12章附属建筑合并为第 10章,更名为配套工程设计,补充了除臭风量的计算依据;新增第 11章一体化预制泵房的相关技术要求。此外,还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中专家评审的意见,删除了本标准中与相关国家标准重复的强制性条文,仅保留了1.0.3和9.2.5两个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条目,必须严格
执行。
一1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补充和修改意见,请反馈至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编:200092),或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 E-mail:bzglk@shjjw.gov.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排水管理所
上海城市排水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阳昕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辰 周娟娟 顾雪锋 肖艳李滨
陆晓桢 陈 嫣 李春翰 俞士静 张 欣李伦 杨雪 吕永鹏 庄敏捷 周宇洗巍 邹丽敏 周骅 张彦晶 陈建国黄慰忠 李红 高旭 朱 李 响陆宗雷 平 丽 蒋涛
主要审查人:翰春芳 王国华 张轶群 尤文玮 陈 华
高小平 李英琦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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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 则 2 术语 3 站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4 主要设计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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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设计流量 4. 2 水位和扬程进水设施 5.1 进水管渠 5. 2 格 栅 5.3 闸 门 5.4 集水池 6 泵房设计 6.1 水泵配置 6.2 泵房和水泵间 6.3 电动机间 6.4 地下式泵房 6.5 与调蓄池合建的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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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设施 7. 1 出水管和出水井 7. 2 泵站出水口 8电气设计 8.1 一般规定 8.2 负荷性质和供电方式 8.3 主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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