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1/690—2016
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号:DB11/690-2016 备案号:JxXxxX—201x
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
The Barrier-free Facility Design Code For Urban Rail Transit
2016-10-19 发布
2017-05-01实施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DB11/690—2016
前言
为适应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网络化发展需要,体现北京“世界城市”发展目标,进一步促进轨道交通工程无障碍设施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工作计划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发布关于《2015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要求,由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对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 (DB11/T690-2009)进行修订。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总结了原规程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和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无障碍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经验,同时,借鉴了有关国家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又广泛征求了北京市有关单位意见,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分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设计要求。 本次修编的主要内容为:增加了出入口地面亭平台台阶处的坡道做法,细化出入口通道及轮椅坡道
的设置要求,增加了车站公共区增设母婴室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车站公共区无障碍引导路径的范围以及各部位盲道设置要求;完善了车站无障碍标识系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中第3.7.1条、第3.10.1条、第3.1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
体解释工作,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37,联系电话:88336666)。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027398,邮箱:BIBB3000@163.Com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北京理工大学
主要起草人:董立新、张继菁、陈曦、张彦、冯西培、巫江、邱蓉、高灵芝、李博、赵芜、乔文锦宫晓东、闫雪燕、汪鹏、刘明
主要参与编写人:曹跃进、韩迪、祝京川、韩振梅、公维卿、杨凤英、路宗存、李博
主要审查人员:崔志强、吕小泉、曹永刚、崇志国、王静奎、熊晓红、杨松发
II
DB11/690—2016
CONTENTS
General Provi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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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erms. 3 Design Requirements 3.1 General Requirement 3.2 Station Plaza 3.3 Accessible Entrance and Exteriorsteps 3.4 Accessible Stairway,Railing and Handrail 3.5 Wheelchair Ramp 3.6 Tactile Ground Surface Indicato 3. 7 Barrier-free Elevator 3.8 Escalator. 3.9 Low Height Service Facilities. 3.10 Barrier-free Check-in Passageway. 3.ll Barrier-free Toilet, Barrier-free Toilet Cubicle. 3.12 Mother and Baby Room. 3.13 Barrier-free Compartment 3.14 Barrier-free Signs System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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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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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建设我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乘客乘坐轨道交通的质量,使有需求的乘客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各种服务设施,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无障碍设计。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无障碍设计宜按本规程中相关要求执行。 1.3本规程无障碍设施的适用人群为行为障碍者和所有需要使用无障碍设施的人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应与车站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无障碍设计应以人为本,各种站型车站均应满足无障碍设施完整和无障碍流线连贯的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无障碍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 1.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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