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F
江苏省地方计量校准规范
JJF(苏)178—2015
防潮柜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the
Dry Cabinet for Temperature and Humidity
2015-07-15实施
2015-06-15发布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JJF(苏)178—2015
防潮柜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JJF(苏)178-—2015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forforthe DryCabinetforTemperatureandHumidity
本规范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06月15日批准,并自2015
年07月15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起草单位: 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本规范委托江苏省热工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F(苏)178-2015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郁龙水(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史苏娟(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参加起草人:周斌(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邱东凤(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徐含青(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方信(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JJF(苏)178-2015
目 录
1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概述 4 计量特性 4.1 防潮柜常用主要技术指标 4.2 外观检查 5 校准条件 5.1 环境条件 5.2 标准器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 校准项目· 6.2 外观检查· 6.3 校准方法· 7 校准结果表达 8 复校时间间隔附录A 防潮柜校准原始记录参考格式附录B 校准证书内页格式附录C 防潮柜温、湿度误差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
1) (1) (1) (1) (1) (2) .(2) · (2) ...(2) .·(2) .(2) ·(2) (4) (5) ·(6) (7) (8)
..
JJF(苏)178-2015
防潮柜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贮存精密电子组件、半导体器件、光学电子器件等物品的防潮柜(包括电子防本潮柜、电子防潮箱、电子干燥柜、电子干燥箱等干燥贮存设备)温度、湿度的校准。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F1101-2003《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概述
防潮柜的工作原理主要是利用化学高分子吸湿、半导体冷凝吸湿和氮气除湿三种方式,使柜体内湿度降低。化学高分子指的是干燥剂通过物理作用吸收防潮柜内的水分,然后通过柜内电子元件的运行加热将干燥剂内的水分变成水蒸汽排出;半导体冷凝吸湿是通过半导体机芯的工作使空气冷却,压缩到专门的吸湿体上再蒸发到箱体外;氮气除湿是往防潮柜里面通入氮气,将防潮柜里面原来带有水分的空气流通排出柜外。通过控制器可以将防潮柜湿度稳定在所需的湿度值。 4计量特性 4.1防潮柜常用主要技术指标
防潮柜的温度误差、温度均匀度、温度波动度和湿度误差、湿度均匀度、湿度波动度技术要求见表1。 4.2外观检查 4.2.1防潮柜应标有以下信息:型号规格、制造厂名、出厂编号及温度、湿度范围。 4.2.2防潮柜表示温度和湿度示值的数字显示应清晰、无缺笔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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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防潮柜常用主要技术指标
技术要求
温度常温 ±2℃ 2℃ ±1℃
湿度 (1 ~ 60) %RH
项目最大允许误差
± 5%RH 5%RH ± 3%RH
均匀度波动度
注:1.上述技术指标适用于温度、 湿度可以控制的防潮柜。
2.上述技术指标不作符合性判断,仅供参考,具体以仪器技术要求为准、 5校准条件 5.1环境条件 5.1.1温度:(10~35)℃
湿度:(30~85)%RH 5.1.2负载条件
一般在空载条件下校准,也可以根据用户需要在负载条件下校准,但应在校准报告
上说明负载的情况。 5.2标准器
因为防潮柜的湿度一般较低,因此校准时防潮柜的门必须处于基本密封状态。标准器应选择可完全置于柜体内部,不破坏其内部温、湿度场,并且具有设置采样开始、结束时间和采样时间间隔的功能。见表2:
表2标准器测量范围
名温、湿度记录器
称
技术要求 ±0.3℃、±2.0%RH
(0~50)℃、(0~70)%RH
6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校准项目
外观检查、温度误差、温度均匀度、温度波动度、湿度误差、湿度均匀度及湿度波动度。 6.2外观检查
用目测的方法进行检查,防潮柜的外观应符合4.2条要求。 6.3校准方法
温度误差、温度均匀度、温度波动度、湿度误差、湿度均匀度和湿度波动度可以同时校准。 6.3.1校准点的选取 6.3.1.1具有温、湿度值设定功能的防潮柜,温度校准点一般选择常温点,湿度校准点一
2
JJF(苏)178—2015
般选择防潮柜实际湿度范围的10%、50%、90%三个点。也可按照客户需要,选择温、湿度点。 6.3.1.2不具有温、湿度值设定功能的防潮柜,则按防潮柜实际能达到稳定状态的温度和湿度点进行校准。 6.3.2校准前准备
标准器应放置在防潮柜工作室内上、中、下层三个平面上。温度校准点用A、B、C 字母表示,A、C点成斜对角线;湿度校准点用甲、乙、丙文字表示,甲、丙点成斜对角线,校准点与工作室内壁的距离不小于各边长的10%,温度B点和湿度乙点为工作室几何中心,如图1所示。
中层
上层 A.甲
下层
B. 乙
C.丙
图1 标准器放置位置图
6.3.3温、湿度的校准方法 6.3.3.1温、湿度记录器的设置
校准前先设置温、湿度记录器的采样开始时间和采样时间间隔,采样时间间隔一般设置为2min一次。 6.3.3.2温、湿度数据的采集
按6.3.2规定的要求,将预先设置好采样时间及采样间隔的温、湿度记录器放置于防潮柜内相应位置,然后将防潮柜温、湿度控制器设置在所需校准的温、湿度点,待防潮柜温、湿度示值稳定后,记录防潮柜第一次温、湿度显示值,并同时记录此时的时间每2min记录一次,在30min内共记录15次。
防潮柜其它温、湿度校准点的温、湿度数据采集方法相同。 6.3.3.3温、湿度记录器数据的读取
待防潮柜的校准过程全部结束,读出温、湿度记录器内存储的数据,并从中选取与校准过程中各个位置第一次记录时间相对应的温、湿度数据。将标准和被校相对应的温、 湿度数据写入防潮柜校准原始记录。 6.3.4数据处理 6.3.4.1温度误差△t,按公式1计算
t=t,-t,
(1)
式中 一被校防潮柜的温度误差,℃;
t 被校防潮柜温度显示值平均值,℃; t, 标准器中心点温度实测平均值,℃。
6.3.4.2温度均匀度t,按公式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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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 Imax - Imin
(2)
式中t, 被校防潮柜的温度均匀度,℃;
tanax tmin
被校防潮柜各个温度点平均值的最大值,℃;被校防潮柜各个温度点平均值的最小值,℃。
6.3.4.3温度波动度t,按公式3计算
(3)
t,=±(tbmax-tbmin)/2
式中t 被校防潮柜的温度波动度,℃/30min;
tbmax 被校防潮柜中心点温度实测最大值,℃;
被校防潮柜中心点温度实测最小值,℃。
tpmin
6.3.4.4湿度误差Ah,按公式4计算
Th=h.-h.
(4)
式中Ah——被校防潮柜的湿度误差,%RH; h.- 一被校防潮柜湿度显示值平均值,%RH; h.- 一标准器中心点湿度实测平均值,%RH。
6.3.4.5湿度均匀度h,按公式5计算
h, =hmax -hmin
(5)
式中h, 被校防潮柜的湿度均匀度,%RH;
hemax 被校防潮柜各个湿度点平均值的最大值,%RH; hun 被校防潮柜各个湿度点平均值的最小值,%RH。
6.3.4.6湿度波动度h,按公式6计算
hg = ±(hbmax - hbmin)/ 2
(6)
式中h, 被校防潮柜的湿度波动度,%RH/30min;
h max 被校防潮柜中心点湿度实测最大值,%RH; hmin 被校防潮柜中心点湿度实测最小值,%RH。
7校准结果表达
数据的修约按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校准结果应给出温度误差、温度均匀度、温度波动度、湿度误差、湿度均匀度、湿度波动度。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上反映。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信
息。
a)标题:“校准证书”;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d)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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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06月15日批准,并自2015
年07月15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起草单位: 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本规范委托江苏省热工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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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郁龙水(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史苏娟(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参加起草人:周斌(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邱东凤(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徐含青(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方信(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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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概述 4 计量特性 4.1 防潮柜常用主要技术指标 4.2 外观检查 5 校准条件 5.1 环境条件 5.2 标准器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 校准项目· 6.2 外观检查· 6.3 校准方法· 7 校准结果表达 8 复校时间间隔附录A 防潮柜校准原始记录参考格式附录B 校准证书内页格式附录C 防潮柜温、湿度误差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
1) (1) (1) (1) (1) (2) .(2) · (2) ...(2) .·(2) .(2) ·(2)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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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潮柜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贮存精密电子组件、半导体器件、光学电子器件等物品的防潮柜(包括电子防本潮柜、电子防潮箱、电子干燥柜、电子干燥箱等干燥贮存设备)温度、湿度的校准。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F1101-2003《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概述
防潮柜的工作原理主要是利用化学高分子吸湿、半导体冷凝吸湿和氮气除湿三种方式,使柜体内湿度降低。化学高分子指的是干燥剂通过物理作用吸收防潮柜内的水分,然后通过柜内电子元件的运行加热将干燥剂内的水分变成水蒸汽排出;半导体冷凝吸湿是通过半导体机芯的工作使空气冷却,压缩到专门的吸湿体上再蒸发到箱体外;氮气除湿是往防潮柜里面通入氮气,将防潮柜里面原来带有水分的空气流通排出柜外。通过控制器可以将防潮柜湿度稳定在所需的湿度值。 4计量特性 4.1防潮柜常用主要技术指标
防潮柜的温度误差、温度均匀度、温度波动度和湿度误差、湿度均匀度、湿度波动度技术要求见表1。 4.2外观检查 4.2.1防潮柜应标有以下信息:型号规格、制造厂名、出厂编号及温度、湿度范围。 4.2.2防潮柜表示温度和湿度示值的数字显示应清晰、无缺笔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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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防潮柜常用主要技术指标
技术要求
温度常温 ±2℃ 2℃ ±1℃
湿度 (1 ~ 60) %RH
项目最大允许误差
± 5%RH 5%RH ± 3%RH
均匀度波动度
注:1.上述技术指标适用于温度、 湿度可以控制的防潮柜。
2.上述技术指标不作符合性判断,仅供参考,具体以仪器技术要求为准、 5校准条件 5.1环境条件 5.1.1温度:(10~35)℃
湿度:(30~85)%RH 5.1.2负载条件
一般在空载条件下校准,也可以根据用户需要在负载条件下校准,但应在校准报告
上说明负载的情况。 5.2标准器
因为防潮柜的湿度一般较低,因此校准时防潮柜的门必须处于基本密封状态。标准器应选择可完全置于柜体内部,不破坏其内部温、湿度场,并且具有设置采样开始、结束时间和采样时间间隔的功能。见表2:
表2标准器测量范围
名温、湿度记录器
称
技术要求 ±0.3℃、±2.0%RH
(0~50)℃、(0~70)%RH
6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校准项目
外观检查、温度误差、温度均匀度、温度波动度、湿度误差、湿度均匀度及湿度波动度。 6.2外观检查
用目测的方法进行检查,防潮柜的外观应符合4.2条要求。 6.3校准方法
温度误差、温度均匀度、温度波动度、湿度误差、湿度均匀度和湿度波动度可以同时校准。 6.3.1校准点的选取 6.3.1.1具有温、湿度值设定功能的防潮柜,温度校准点一般选择常温点,湿度校准点一
2
JJF(苏)178—2015
般选择防潮柜实际湿度范围的10%、50%、90%三个点。也可按照客户需要,选择温、湿度点。 6.3.1.2不具有温、湿度值设定功能的防潮柜,则按防潮柜实际能达到稳定状态的温度和湿度点进行校准。 6.3.2校准前准备
标准器应放置在防潮柜工作室内上、中、下层三个平面上。温度校准点用A、B、C 字母表示,A、C点成斜对角线;湿度校准点用甲、乙、丙文字表示,甲、丙点成斜对角线,校准点与工作室内壁的距离不小于各边长的10%,温度B点和湿度乙点为工作室几何中心,如图1所示。
中层
上层 A.甲
下层
B. 乙
C.丙
图1 标准器放置位置图
6.3.3温、湿度的校准方法 6.3.3.1温、湿度记录器的设置
校准前先设置温、湿度记录器的采样开始时间和采样时间间隔,采样时间间隔一般设置为2min一次。 6.3.3.2温、湿度数据的采集
按6.3.2规定的要求,将预先设置好采样时间及采样间隔的温、湿度记录器放置于防潮柜内相应位置,然后将防潮柜温、湿度控制器设置在所需校准的温、湿度点,待防潮柜温、湿度示值稳定后,记录防潮柜第一次温、湿度显示值,并同时记录此时的时间每2min记录一次,在30min内共记录15次。
防潮柜其它温、湿度校准点的温、湿度数据采集方法相同。 6.3.3.3温、湿度记录器数据的读取
待防潮柜的校准过程全部结束,读出温、湿度记录器内存储的数据,并从中选取与校准过程中各个位置第一次记录时间相对应的温、湿度数据。将标准和被校相对应的温、 湿度数据写入防潮柜校准原始记录。 6.3.4数据处理 6.3.4.1温度误差△t,按公式1计算
t=t,-t,
(1)
式中 一被校防潮柜的温度误差,℃;
t 被校防潮柜温度显示值平均值,℃; t, 标准器中心点温度实测平均值,℃。
6.3.4.2温度均匀度t,按公式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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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 Imax - Imin
(2)
式中t, 被校防潮柜的温度均匀度,℃;
tanax tmin
被校防潮柜各个温度点平均值的最大值,℃;被校防潮柜各个温度点平均值的最小值,℃。
6.3.4.3温度波动度t,按公式3计算
(3)
t,=±(tbmax-tbmin)/2
式中t 被校防潮柜的温度波动度,℃/30min;
tbmax 被校防潮柜中心点温度实测最大值,℃;
被校防潮柜中心点温度实测最小值,℃。
tpmin
6.3.4.4湿度误差Ah,按公式4计算
Th=h.-h.
(4)
式中Ah——被校防潮柜的湿度误差,%RH; h.- 一被校防潮柜湿度显示值平均值,%RH; h.- 一标准器中心点湿度实测平均值,%RH。
6.3.4.5湿度均匀度h,按公式5计算
h, =hmax -hmin
(5)
式中h, 被校防潮柜的湿度均匀度,%RH;
hemax 被校防潮柜各个湿度点平均值的最大值,%RH; hun 被校防潮柜各个湿度点平均值的最小值,%RH。
6.3.4.6湿度波动度h,按公式6计算
hg = ±(hbmax - hbmin)/ 2
(6)
式中h, 被校防潮柜的湿度波动度,%RH/30min;
h max 被校防潮柜中心点湿度实测最大值,%RH; hmin 被校防潮柜中心点湿度实测最小值,%RH。
7校准结果表达
数据的修约按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校准结果应给出温度误差、温度均匀度、温度波动度、湿度误差、湿度均匀度、湿度波动度。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上反映。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信
息。
a)标题:“校准证书”;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d)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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