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TS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 120-2—2018
拦河闸坝工程航道通航条件
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Stipulation of Navigation Condition Impact Assessment Report
for River Dam and Sluice Engineering
2018-06-01施行
2018-04-2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拦河闸坝工程航道通航条件
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JTS120—2—2018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18年6月1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北京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跨越和穿越航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等
3项水运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公告
2018年第42号
现发布《跨越和穿越航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拦河阐坝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临河临湖临海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3项水运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分别为JTS1201一2018、JTS120— 2—2018和JTS120—3—2018。
上述3项行业标准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管理和解释。《桥
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编制规定》(JTS110—9-201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年4月27日
制定说明
制定说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交办水函[2016]731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为规范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统一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写要求,提高编写质量,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长江航务管理局等单位,在总结近年来拦河闸坝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经验的基础上,经深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拦河闸坝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本规定共分5章和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评价报告、图纸、专题研究等。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参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武汉理工大学、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本规定编写组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朱汝明吴澎李青云 2基本规定:李青云王辉汤建宏 3评价报告:吴澎李青云 汤建宏 邓乾焕郭涛王辉詹剑英
彭松柏裴金林弓 张绪进 母德伟何进朝赵凯王义安刘明俊李顺超田林 张建宝 陆宏健彭厚德
4图纸:赵凯汤建宏詹剑英 5专题研究:汤建宏 主 辉王义安 刘明俊附录A:王辉赵凯 汤建宏附录B:赵凯汤建宏詹剑英附录C:汤建宏 王辉裴金林何进朝 王义安附录D:汤建宏詹剑英 裴金林何进朝王义安附录E:赵凯汤建宏附录F:赵凯汤建宏本规定于2017年11月3日通过部审,于2018年4月27日发布,自2018年6月1日
起施行。
本规定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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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河闸坝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JTS120—2—2018)
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定管理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 134号,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邮政编码:430014),以便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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