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天津市住宅建设智能化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residential intelligent system in Tianjin
3/T29-23-2016 供参
为准
主编单位: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泌任公司
天津工程建设懋准
实施日期:2016年7月1日 天出版
批准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
请以正式
2016天津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建科[2016]171号
市建委关干颁布《天津市住宅建设智能化技术
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R
物
为提高天津市住宅区)智能化水平,规范住宅(区)智能化技术应用,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08年度第一批建设系统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08)683号)文件要求,对 《天津市住建设智能化技术规程》DB29-23-2000)进行了全面修订。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住宅建设智能化技术规程》(B/T29-23-2016)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首2016年7 月日起在我市实施。原《天津市住宅建设智能化技术规程》 (DB29-23-2000)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
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电子文件仅供参考
天津工程建设标准
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前 言
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度第一批建设系
统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08]683号)文件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
宅智能化系统设计:宅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智能化工程验收,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1)对原标准总则、术语及适用范围进行补充修改:(2)将住宅智能化系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分别独立
成章,并对技术内容重新编写;
(3)删除原标准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一章,在住宅智能化系统
设计一章中增加总体设计一节:
(4)依据技术发展进步和国家相关标准对住宅智能化系统各
子系统进行重新归类划分。
本规程由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
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西区体院北环湖中道9号,电话:23018523,传真:23351402,邮编:300060,邮箱:intelligenthome@163.com)。
本规程主编单位: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房屋鉴定勘测设计院天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