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25.010 J 0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5978—2018
再制造 机械产品检验技术导则
Remanufacturing-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spection of mechanical products
2018-02-06发布
2018-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5978—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绿色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睿曼科技有限公司,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中国重汽集团济
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产品再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泰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一九工厂、北京沉知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临港再制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孚美变速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重装集团恒图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伟、周新远、刘欢、徐滨士、史佩京、李恩重、于鹤龙、罗建明、吴益文、郑汉东、 桑凡、奚道云、刘渤海、王文宇、李凯、董丽虹、程八一、蔡志海、卢正杰、魏敏、侯廷红、田富钛、汪勇、迟永波、 李圣文、黄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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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5978—2018
再制造 #机械产品检验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制造机械产品检验分类,总体要求、主要检验内容等相关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再制造机械产品的检验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弓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618* 机械产品再制造通用技术要求 GB/T28619再制造术语 GB/T31208 3再制造毛坏质量检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286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检验分类
4.1按照检验对象,可分为:零部件检验、总成检验和整机检验。 4.2按照检验项目,可分为:机械加工检验、表面修复层检验、装配检验、性能检验、涂装检验、包装检验等。
5总体要求
5.1按照相同的再制造工艺生产同一类以及相同型号的产品,为同一个检验批,同一检验批再制造产品的抽样样本数量高于按照原新品抽样样本数量的10%,对于单批次小于10件的产品,按照不低于 50%的比例进行检验,其他要求按照GB/T2828.1的规定。 5.2检验前应制定明确的检验规程,对检验中所需的测量设备,测试设备,仪器,仪表量具和工装均应作出适当的选择,以满足检验要求。 5.3在检验中,应对所需控制的检验环境提出明确要求,尤其是对环境敏感的精密测量。 5.4再制造零部件的检验按照GB/T31208的规定方法执行,检验是否存在裂纹、孔隙、高应力集中点等缺陷,并优先采用超声,射线、磁粉,涡流,金属磁记忆等无损检测技术,提高检验质量的准确性和完好率。 5.5检验过程应按要求做好防护,防止检验用液体、射线等泄漏。 5.6检验过程产生的废液、废渣等废弃物应进行无害化环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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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5978—2018
6主要检验内容
6.15 零部件检验 6.1.1机械加工检验 6.1.1.1再制造机械零部件在加工过程中,受力部位和重要工作面应不存在砂眼、划痕、碰伤、锈斑等降低零件强度,寿命及影响外观的缺陷 6.1.1.2零件加工表面热处理后不应有氧化皮,经过加工后的配合表面应不需要退火处理 6.1.1.3由于加工或检验造成有剩磁的工件,均应进行消磁处理。零件表面(包括键槽)上的毛刺应除净,锐边、尖角应倒钝。 6.1.1.4对表面修复层机械加工后进行尺寸检测和精度检测,尺寸及精度均应满足工艺要求。 6.1.2修复层检验 6.1.2.1 喷涂层 6.1.2.1.1 使用强度拉伸机检验喷涂层的结合强度和硬度。 6.1.2.1.2涂层表面无裂纹、起皮和剥落等损伤,表面粗糙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6.1.2.2刷镀层 6.1.2.2.1 刷镀层的硬度可用硬度计进行检验。 6.1.2.2.2刷镀层经过机械加工后镀层无脱落、掉皮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6.1.2.3焊接层 6.1.2.3.1 通过疲劳、耐磨等实验与金相分析判断焊接层是否满足力学性能要求 6.1.2.3.2通过拉伸试验压力试验(强度检验)和无损检测等手段判断结合强度、气密性是否满足修复工艺要求。 6.1.2.3.3焊接层表面应均匀,无剥落、断层等,外形尺寸和表面质量应满足修复工艺要求。 6.1.2.4其他修复层
对于有特殊检验要求的零部件,可根据供需双方要求执行。 6.2总成检验 6.2.1装配检验 6.2.1.1总成在装配前应将零部件清理或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砂粒、灰尘和油污等,并符合相应的清洁度要求。除有特殊要求外,在装配前零部件的尖角和锐边应进行倒钝处理。 6.2.1.2用修配法装配的零部件,修整后的主要配合尺寸应符合工艺规定。 6.2.2密封性检验
对承受介质压力并须防渗漏的再制造总成,需在专用设备上进行密封性能检验,应无漏水漏油、漏气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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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5978—2018
6.2.3平衡性检验
应采用平衡试验机对有平衡要求的再制造产品进行平衡性检测。 6.2.4其他项目检验
对于有特殊检验要求的总成,可根据供需双方要求执行。 6.3整机检验 6.3.1装配检验 6.3.1.1整机在装配前应将零部件清理或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砂粒、灰尘和油污等,并应符合相应的清洁度要求。除有特殊要求外,在装配前零部件的尖角和锐边应倒钝。 6.3.1.2用修配法装配的零部件,修整后的主要配合尺寸应符合工艺规定 6.3.2磨合检验
通过整机磨合检验修复层的耐磨性能、抗接触疲劳性能及抗高温性能。检查修复层是否摩擦均匀,有无脱落、烧蚀或者疲劳裂纹等,对整体的修复情况做出判断。 6.3.3可靠性检验
再制造机械产品的可靠性检验依据供需双方的要求进行 6.3.4运转检验
再制造机械产品试运转时遵守先空载后负载,先局部后整体,先低速后高速,先短时后长时的原则。
检查摩擦组合的润滑和发热状况,运转是否平稳,有无异常的噪声和振动,各连接部分密封或紧固性等。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再制造产品,为达到其在规定的载荷条件下能够长期有效地工作,可进行适当超载试
运转。 6.3.5其他项目检验
由双方协商,可执行其他项目要求的整机检验。
7涂装检验
7.1涂装前。应无毛刺、氧化皮、粘砂、油污等脏污 7.2特殊部位应进行防护。
8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再制造新产品或者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后,每3年进行一次: c) 停产2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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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5978—2018
包装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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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再制造机械产品的出厂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a)再制造机械产品合格证; b)使用维修说明书; c)质保卡,
9.2应采用必要的防尘、防腐蚀及防其他物理损坏措施 9.3再制造机械产品的包装物上应标示再制造产品标识,其他要求按照GB/T286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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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597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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