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2017甬 DX-05
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和充电设备配置与设计技术规定
(试行)
2017-03—05发布
2017-05一01实施
发布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和充电设备配置与设计技术规定
(试行)
2017甬DX-05
编制单位:
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宁波市建筑电气学术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05月01日
批准部门:实施日期: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甬建发(2017】25号
关于发布《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
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配置与设计
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
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建规(2015)199号)等文件精神,指导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技术要求,由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宁波市建筑电气学术委员会等编制的《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配置与设计技术规定》(试行)已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批准发布,编号为2017甬DX-05,自2017年5月1 日起执行。
该细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编制
单位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前言
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
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的文件精神,在《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基础上,编制组参考现行国家及国网公司的相关规范和规定,结合宁波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共分8个章节,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配置标准及平面布置,供电与配电,配电线路,计量,相关要求等。
本规定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编制单
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订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至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490号,邮政编码:315010),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主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编制单位: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宁波市建筑电气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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